在我们的眼中,中山公园是这样一个地方:既荡漾着欢乐的音符,又藏匿着暧昧的气息。欢乐是因为我们可以在这里肆无忌惮,譬如爬到不多的几棵桑树上摘桑叶,在洒满枝叶的土地上像狗一样狂奔乱叫,在被我们看来高不可攀的土城墙上你追我赶———这些相当低级的娱乐方式,在当时却被我们所青睐。而暧昧,则是因为我们具有高端的嗅觉与敏锐的洞察力。这样的结合常常能够给我们带来莫大的收获和快慰。譬如看到一对青年男女痴情地“吃老虎”,譬如跟踪在一对同样年轻的男女背后,故意搞出一些足以让他们感到惊慌的动静来———这同样成为我们流连忘返的娱乐方式之一。
但是我们并不具备公园就是供人们休闲与娱乐的公众场所这样的理念。我们的实践虽然已经反复证明,公园已经是我们最向往的地方之一,但理性的智悟距离我们还非常遥远。我们是一群懵懂的孩子,在那个特殊年代里依然灿烂的孩子。我们不知道世界上其实还有更可以让我们开心的娱乐方式,譬如十几年以后陆续建立起来的各种电动玩具,特别是那个最早建立起来的转马。依托一种工具而使自己快乐起来的臆想,在我们的脑海中尚未形成。我们更多的娱乐对象,一如那个时代的成年人,基本上都是我们的同类。譬如我们经常在公园里玩的“骑驴”,就是把自己的同类假想为驴,让他们弯下脊梁,一字形排开,然后我们兴高采烈地一跃而上,使他们成为我们的胯下之物。
这种因为看到同类的挫败或者受辱而感到兴奋甚至鼓舞的快感,并不是从我们那个时候和我们那代人才开始的。看到别人的尴尬我们同样感到快慰。为此,我们不止一次地为别人制造这样的尴尬。当然,我们丝毫也不觉得这是畸形的。譬如在后来被改造为市园林局办公地点的那块院子里,在康健民同志还住在那里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在他走出院门,马上就要跨入那辆象征权威与至上的黑色“红旗”车的刹那间,躲在一个相对隐蔽的地方,异口同声地大喝一声:“老康———”然后并不管老康同志丝毫没有什么反应,并不管“红旗”车冒着黑烟一溜而去,照样像取得辉煌战果的将士一样,开怀大笑,上气不接下气。
丝毫也不喧闹的街道,几近于死寂的公园,因为我们天真无邪的朗朗笑声,仿佛苏醒了过来,渐次生动了起来。我们这些不学无术的坏孩子们,呼啦啦窜进公园里,窜进被我们视为理想国的天地里,唱着“鲜花盛开的村庄”中的朝鲜歌曲,再一次重复我们往日的娱乐方式。我们丝毫也没有感到倦怠,我们的热情恰如公园里的白杨树,坚挺地向着天空飞长。
这就是我们少年时代曾经有过的岁月,我们少年时代的N种娱乐方式,它与中山公园有着无法割舍的情结,亦成为今天我们在这里驻足发呆的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