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证
18662100000012

第12章 国外前沿公共财政理论与方法及其在我国的应用(6)

社会经济的运行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只是在市场难以调节或者调节不好的领域,才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MusgraVe,1959)。“市场失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二是无法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三是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四是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五是垄断问题;六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共财政的职能主要为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Cullis等,1987)。公共财政理论还认为,公共财政是提供公共物品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是盈利性的市场运营主体,不能参与市场的盈利竞争,因而也就决定了公共财政的非盈利性(wagner,1983)。公共财政的活动范围只能限定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内,不能超出这一领域而损害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Kul lmer,1984)。

在农业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方面,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发展农业经济和构建相应的农业公共财政体系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如美国1995年就通过了《公共财政支农绩效法》。同时,理论界对农业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化。斯蒂格里茨(1997)提出的“目前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实行混合经济”,为农村公共财政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基点。BoVenberg(1994)的观点则是“公共资金来源不稳定,而农户和小规模组织的努力不足以使农业具有竞争力,也不足以弥补农业面临的各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增加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扶持是一个长期趋势”。尽管对农业的投入来源、财政对农业的扶持范围等方面的观点不尽相同,但对农业予以扶持却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Botticini,2000;Bokros等,1998;YeonSeob Ha,1997)。

西方各国为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开始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并且当经济和科学技术有了飞速发展,农业的相对优势及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逐渐下降的情况下,这些国家都相继增加了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投入,并提高了各种补助标准,设立农业专项资金,实行税费减免、低息及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而市场经济国家的农业公共财政体系经过不断修改、规范,逐渐形成了两大类别,即收入、支出全部归由财政预算(如美国、德国、加拿大等)以及农业部门统一核算、自取自用,不足部分再由财政补贴或专项贷款予以解决(如日本、英国等)(Fischer等,1990),并且整个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在系统设计方面,建立了各级政府财权、事权明朗的对应关系以及不同层面政府的支出结构准确界定的管理体制(Musgra Ve,1986)。

其覆盖的范围也涉及包括农业环境治理(Olli kainen,1999)、农村社会安全(Vander Berg,Ser Vaas,1998)以及国民医疗服务制度改革和老年保健医疗(Zeck hauser,1994)等农村发展的诸多方面。国外学者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研究,基本上是在市场机制的视角下,将其纳入公共财政政策范畴,运用规范与实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而开展的,其研究视角、思路及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2.2.6.关于公共财政研究的简要评述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财政改革的讨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1982年关于“大财政,小银行”和“小财政,大银行”的问题曾经进行过激烈的争论;1983年初提出财政要不要转型,即财政要不要退出再生产领域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期,有人提出要调整财政的范围,并逐步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但是,对于改革的模式问题却一直争论不休,这其中争论的焦点是公共财政问题。对于公共财政争论的背后,分歧的实质在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财政的范围要不要变化,要不要继续对国有企业投资,特别是盈利性的行业,是否要从经营性行业中退出来,财政涉及的领域要增加什么,减少什么。争论中却过多地涉及了阶级性的问题,对于公共财政,关键不在于其是否在谈阶级性,我们又该如何去批判它的缺点,而在于它对于我们的财政改革有什么借鉴意义,我们该如何去学习它的优点,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探索我国财政改革的出路。

建国以来,农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长期的“重取轻予”却给农业累计了很多问题,尤其是资金不足、生态效益得不到补偿阻碍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加之农业是风险性产业,要有较高的资金风险报酬或投资安全保障。农业的生产风险和长期性形成了一股同向作用的合力,极大地阻碍了农业直接吸收外部资金和通过自身积累得到产业发展的必要资金。

这需要国家在制订农业经济宏观政策时给予重视。李周在《关于我国农业资金问题的思索》中,将现阶段筹集和利用农业资金的状况概括为三难:①农业部门吸引资金难;②农业资金在周转过程中收敛于新的生产始点难;③农业资金形成有效投资难。他认为“研究农业资金问题,必须在观念上来一个转变,由农业的自我设计观上升为农业的社会设计观;要根据现实的经济环境,探寻能够实行的优惠政策和办法;要将研究的重点,从资金筹集转移到资金运行机制上”。我国政府对农业十分重视,率先制订、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农业行动计划》,标志着我国农业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发展模式。与此同时,我国相继开展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金、农业生态效益补偿、农业税费改革等课题的研究,但这些是立足于农业本身的、比较侧重于单项研究,没有以客观的角度去调整农业投入的整体运作与机制。

上述研究尽管涉及了农业的投入问题,但是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却是在传统的财政模式之下。在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大社会环境中,我国的学术研究也是开放的。

在改革开放之初为之提供理论依据的现代经济理论,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之后,就实际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理论。学术理论界,在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与实践的有益经验方面,对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公共财政,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正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上基本取得了共识,只是在具体方面还存有歧义。此外,许多学者强调在我国建立公共财政,对政府职能的界定应体现具体的国情特点。我国明确提出了当前及未来财政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这为农业的经济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研究公共财政体制下的农业投入保障提供了动因。

陈根长(2000)提出“外部政策调整和机制转轨的核心是财政支持,要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对农业支持的政策和机制问题,国家正在进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时机”。

总体而言,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的财政保障体制及建设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只有少数文章作了有限的讨论,且大多是从一个侧面或一种方法角度的研究,缺乏一种系统化的分析范式。

现有的论述也只是指出了农村公共物品在公共财政中应占有重要位置,应主要由公共财政投入。但究竟对哪些内容投入,如何投入,投入的比例、次序以及其他类别的资金应如何保障等却涉及较少,而且缺乏有关的理论推演,更缺乏有关模型的定量描述。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种类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缺乏具体研究,没有上升到规律性的认识,不仅很难丰富理论,而且很难使决策者提出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作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反哺农业的一个重大战略——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目前迫切需要研究它的目标选择、主要内容、管理创新、实现途径和政策措施,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此,深入系统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将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