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愤怒情绪的历史从哪里开始
和我认同于我的性别身份相比,我对媒介中的性别歧视产生愤怒的历史要短得多,而且往往不会每遇到如此情形就产生相应的情绪变化。我相信很多女性受众都有这样的经验。究其原因,首先是在社会化过程中,文化传统限制了我们的思维、感觉和行为。身处其中的个体很难在成年以前就对自己的社会角色产生反思。我们更多的是在适应文化的规范,在这样的过程中丝毫感觉不到自己究竟是否愿意。正如今天的文化大量传播“女性要美丽,女性要苗条”的价值观,许多女孩都心甘情愿地去遵从这种价值。
研究发现,美国的女性杂志中有提醒女性要减肥的广告或文章要比男性杂志多出10多倍,超过45%的女性杂志封面标题涉及如何通过节食、锻炼和整形手术改善身材等问题。2003年,美国的《少年》杂志报道,在6-12岁的女孩中,有35%的人为了保持苗条的身材每天最多只吃1顿饭,而有50-70%的体重正常的女孩认为自己长得太胖。而有的女性则冒着生命危险接受全方位的美容手术,为的是让自己能够被社会接受,成为主流价值的榜样。其实当媒介不断在重复这种价值并有效地对受众产生影响,使她们认同于媒介所定义的女性美标准时,媒介并没有提及究竟有多少人会排斥或不喜欢那些所谓不符合标准的女性。
尽管如此,媒介对我们形成的文化规范使得我们很难对其产生不悦的情绪,更别说是产生强烈的情感反应——愤怒。从这个角度来看,受众对媒介内容进行积极的反思是愤怒情绪的开端,因为只有当我们不再依靠媒介来完成自我身份认同,同时又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念时,态度与立场才能确立,而所谓情感也就是一种看待事物的态度。换句话说,“愤怒情绪的历史”是随着自我的确立而逐渐开始的,如果你对周围存在的不正常现象感到麻木的话,只能说明你作为生物体的感觉经验占据了你的智能空间,日常的习惯行为对你产生了支配。因此,只有从社会经验中找回自我,而不是听从我们的感官所接受的信息来支配行为,我们的愤怒才会开始。也就是说,明确的情感态度是促进我们思考的前提,所谓理性和克制从来都不会和感性宣泄泾渭分明。
3.愤怒情绪的疏导方式是什么
如前所述,产生什么样的心理反应是和主体是否真正形成自我以及持有何种心理期待有着密切关系。一般来说,情绪产生之后需要表达才能得到疏导,否则就积压在心里导致不良的心理状态。如果采取简单的否定对象的办法来实现情绪疏导是最快捷的,但也可能是最粗暴的。当我们遇到不符合我们心理期待的事件后,不要只是说一句“他错了”就草草了事,因为这无助于女性自信心的树立。“自信”指在不干涉他人权力的基础上坚持自己最基本的人际权力,应该是一个人感情的坦率、真诚和恰当的表现。面对媒介中的性别歧视,女性受众首先要对含有相关观念的信息保持一定的敏感度(能够愤怒),但表达这种情绪的方式决非破口大骂或一味压抑。前者只是被动置换性别角色而具有如男性般的“进攻性”,后者则容易产生被伤害、受挫等消极反应。可见,两者都非正确的情绪疏导方式。
首先,我们可以借鉴行为疗法中的自信训练技术来提高“自信”,也就是进行角色扮演,用高质量的行为反应来解决那些心理冲突。比如当我们在媒介中看到有关女性角色向男性角色屈服或女性角色自己表现出不自信的情况时,我们可以让自己替“她”来言说与行动。按照霍尔提出的受众解码的三种解读方式,在角色扮演中,女性受众的解码应该是反抗式的解读。也就是不按照信息编码的规则来解读信息,而是以一种全然相反的方式去解码信息。
比如,在一则汽车广告中,产品形象以缩小比例的夸张的方式从一位美女的肩头驶向胸部。很明显,编码者又一次利用女性的身体来诱惑观众对产品的注乔治·米德认为自我具有一种不同于生理学有机体本身的特征。自我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它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社会经验与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即是作为个体与那整个过程的关系及与该过程中其他个体的关系的结构发展起来的。……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区分自我和身体。身体可以存在并且可能以智性很强的方式活动,而无需一个包含在经验中的自我。
意。反抗式的解读就需要我们必须摆脱广告中女性“被驶过”的受控心理,去反问编码者其真实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其次,逐步将角色扮演延伸为对问题的分析和思考,比如我们对这样一些问题的判断应该保持高度敏感:
媒介中的女性形象其社会角色是什么
媒介中的女性形象被表达为“身体”还是“精神”
媒介中的女性形象和男性形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媒介中的女性形象是审美主体还是审美对象
媒介中的女性形象是否具有独立的人格
媒介中的女性形象背后的权力结构是什么
……
最后,对于在任何群体或场合中拥有话语权的女性受众而言,积极表达女性意识、展示女性的性别自觉力和知性判断力也能对媒介中集中表现的性别歧视产生有效的制衡作用。比如女性主持人、女性被访者、女性政府工作人员、女性作家、女性教师等等,她们的行为表率可以对一般女性受众产生积极的鼓励。美国女主播米卡·布热津斯基正是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女性也可以具有独立的职业精神。2007年6月的最后一周,正当不少媒体为有足够多的财富和姿色、有十分出位的艳史和新闻的豪门艳女希尔顿亢奋不已的时候,美国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的女主播布热津斯基在做直播节目时,当众三次拒绝播出希尔顿“花头条”。在直播节目中,对于已经播腻了的希尔顿新闻,布热津斯基又是点火烧又是手撕新闻稿,最后干脆用碎纸机处理得不留痕迹,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中国媒体评论说,美国是个商业社会,不管是纸媒还是声媒,都以追求经济效益和商业利润为首选,其所谓的新闻自由也往往被诱人的商业利润所取代。在这样的新闻环境下,要做一个有思想、有主见、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主播实属不易。布热津斯基的做法体现了她的自尊自重,体现了她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感和正义感,体现了一种可贵的精神。为此,许多美国人在YOUTUBE 网站上留言说,布热津斯基是新闻工作者的楷模,他们为她的行为感到自豪。在加盟微软- 全国广播公司之前,布热津斯基曾是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记者。2001年“9·11”恐怖袭击发生时,她曾作为CBS 的记者在世贸大楼倒塌现场进行了直播报道。美国《卫报》在评论她特立独行的行为时,将其出身名门的背景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认为她从小就养成了思考重大问题的习惯,而对诸如明星绯闻等事情不屑一顾。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受到的启发其实还远不止如此。
总之,面对媒介中广泛存在的女性形象刻板化或女性性别歧视的现象,作为女性受众不能仅仅是处于“被教化”的位置上。只有积极地进行思考,以切实的行为去改善女性的生存环境,才能让我们的愤怒成为平衡社会天平的重要砝码。
三、媒介与“儿童”:禁区、偶像与教育
由于尼尔·波兹曼的理论创造,使得传播学语境中的“儿童”有了特定的意义。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对象主要是指从发蒙时 一直到以某种相对稳定的社会身份成为社会个体之前的那个特定群体。从消极的方面看,这个社会群体和成年人的主要差别在于身体体能的弱势以及心智、个性的不稳定性,由此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儿童在维持生存方面对成人具有绝对的依赖性,当然成人对儿童也具有了相应的控制权。当某些成年人表现出相似的特征时,我们常说他“像个孩子”。因此,对于媒介和这个群体的关系设定而言,“儿童”是一个被成人世界所规定为的“脆弱群体”。
(一)“儿童”的媒介禁区
人类是否从来就知道要保护儿童?儿童究竟为何需要保护?媒介为何要伤害儿童呢?所有的问题都与人类文化观念的发展密切相关,当我们将那些熟悉的问题挑明的时候,所谓的“禁区”也就不再像想象中那么可怕了。
1.“儿童”是需要保护的人吗
面对这个问题,许多人会不屑一顾,心想:那是当然的啦,儿童如果没有人照顾、没有人爱护和教育的话,那他的身心都将有可能受到外界的侵袭和伤害。然而,事实上,最早的历史记录表明,人类早期儿童几乎没有任何权利,甚至连生命都不被长辈当回事。用婴儿来祭祀祖先或随意将病弱的婴儿抛弃中国人把儿童接受阅读训练的起始阶段称之为“发蒙”,西方也有将是否掌握阅读能力作为儿童与婴儿分界的传统。
美国传播学者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结合媒介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对“儿童”这个概念进行了反思,认为这是一个随着文化变迁而产生的概念,特别是随着媒介的发展,当成人世界的秘密暴露在儿童面前时,成人和儿童没有了本质上的差别,人类的“童年”因此而逐渐消逝。
的事情并非罕见。而一个孩子犯下罪行所受到的惩处也并不比成人要轻。我们还知道,斯巴达的男孩在7岁时,不是如今天的儿童那样白天到学校学习,晚上回到温暖的家里,而是必须离开家住到军营里面,忍受着鞭笞和饥饿,为的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勇士。一直到中世纪,儿童都是作为父母的私有财产而存在,他们在服饰和行为方式上并没有和成人有太大的区分,被视为微型的成人。当然,中国的情况要稍好一些,所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孟之道的传播使得民众很早就有了爱护儿童的观念,同时也比西方较早地开始了众所周知的关于人性本质的讨论。
18世纪前后,西方世界对待儿童的态度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倡导儿童是无知和无助的,为了避免遭到成人疯狂而不计后果的对待,他们必须要通过接受教育成为社会的优等劳动力,虽然他们此时仍然被视为家庭财产,但是父母也被告知不能虐待孩子。这种观念的发展也许是伴随着一些哲人对于人性发展的思考而产生的:霍布斯认为儿童是天生的自私的个人主义者,必须由社会来加以管制;卢梭认为要重视儿童天真、积极的品质,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自由来发展天性;而洛克则认为儿童的心灵是一块白板,他们所有的知识、能力、行为和动机都来自后天的经验。尽管他们对这个问题各执一词,但是问题毕竟被提出来了。
有的学者从社会文化的变迁的角度来反思“儿童”这个概念的产生,认为是印刷术的传播使得阅读活动成为人们的一种个体行为。在排斥他人存在和干扰的情况下所进行的阅读活动让人平心静气、凝神思考,中断了口语交际模式,阅读带人进入到了自己的心灵世界。正如波兹曼总结的那样:“印刷给予我们自我,使我们以独特的个体来思索和谈话。而这种强化了的自我意识便是最终导致童年开花结果种子。”可见,产生对“儿童”要保护的观念其实是随着人的个体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发展而产生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保护“儿童”的真正象征是保护我们的自我权利,也就是把人的自由发展作为一件严肃的事情来对待。保护行为所施予的对象是某个特定群体,但其真正的价值是延伸向成人世界的。
社会工业化的发展进一步把“儿童”推向了特定的社会角色中去。随着大量移民涌入工业化国家,原来由儿童和青少年从事的工作被移民抢占,“儿童”对于家庭来说不再被充当财产,而成为一种经济负担,只具有某种感情价值。
此外,日益复杂的工业操作技术更加需要受过教育的劳动力,因此,19世纪晚期通过一项法律限制童工,开始实行义务教育。这个群体在历史上第一次获得了脱离成人的机会,他们聚集在一起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终于有了自 参见[美]尼尔·波兹曼着《童年的消逝》,第41页。
己的时间和空间。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当这些需要被训练为合格劳动者的人聚在一起的时候,成人究竟要怎样安排他们,谁又来对他们的将来负责?对于他们自己来说,在获得独立生存的能力和机会之前,他们不需要像成人一样承担责任,他们因此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自己将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总之,从社会发展的逻辑来看,“儿童”理所应当的成为了需要保护的人。
2.媒介何以能说出成人的秘密
我们如何来保护“儿童”呢?最直接的回答就是:尽量让他们在该纯真的时候保持纯真,随着个性的逐渐发展,让其自然地过渡到成人阶段。在“儿童”概念产生之前,大人和小孩被看作是相同的人,人人都可以全面地参与社会活动。但是,大人和小孩毕竟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最主要的来自于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