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宪法(21世纪实用法律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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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国家性质(2)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工人阶级领导其他革命阶级组成的、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对剥削阶级分子和其他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政权。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这两个时期,随着革命的发展,它的阶级构成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伟大创举,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一般被认为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雏形。1948年,毛泽东在《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中提出,革命胜利后,应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这是第一次公开使用“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概念。1949年,他又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对人民民主专政思想作了系统阐述:“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果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

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倡导下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这就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正式确定下来。随之,1954年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在1954年宪法以后的两部宪法中,对国家性质的表述有一些变化。

1975宪法、1978年宪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两部宪法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当时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对阶级关系的错误认识,是阶级斗争扩大化在宪法上的表现。因此,1982年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的提法,在第1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在序言中指出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这样的规定,“确切地反映我国的国情和阶级状况,也可以防止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歪曲和滥用”。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宪法》序言中的这一段话,明确地表述了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首先,从领导权来看,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同时,无产阶级专政是工人阶级通过其政党——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的领导标志着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国家政权。其次,从阶级基础来看,无产阶级专政是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的国家政权。建立工农联盟,对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否则,无产阶级革命就“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式的“独唱”,是不可能胜利的。所以,列宁曾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就是维护无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盟,使无产阶级能够保持领导作用和国家权力。”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是我们党和国家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再次,从国家职能来说,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相同,都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最后,从担负的历史使命来看,无产阶级专政的最终目标是要消灭剥削、消灭阶级,进到无阶级社会。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就是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地消灭私有制,同时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现没有阶级、也没有国家的共产主义。

2.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从实质上看即无产阶级专政,但它又有自己的特点:第一,“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我国革命的历史特点,即中国革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其政权是在反帝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有其广泛的人民基础。第二,“人民民主专政”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态和政权的阶级基础,即在我国,工人阶级比重小,农民占绝对优势,这决定了我国必须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创建政权。第三,“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我国特别重视比工农联盟更广泛的由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第四,“人民民主专政”最终取决于我国现阶段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存在多种分配方式的社会经济结构。第五,“人民民主专政”直接体现了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从而准确地体现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民主与专政职能。

总之,人民民主专政确切体现了我国现阶段阶级状况,反映了政权的广泛基础性;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内容和特征。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

1.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领导阶级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我国宪法在序言和总纲第1条中都明确规定了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工人阶级之所以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毛泽东曾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

工人阶级是近代机器大工业的产物,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代表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同时大工业的生产活动锻炼培养了工人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因而,只有工人阶级才能担负起消灭剥削、消灭阶级、解放全人类、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中国工人阶级除具有上述工人阶级的基本优点外,还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深受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三重压迫;开始走上革命舞台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多数工人是农民出身,和广大农民有一种必然联系。我国工人阶级的这些特点,使它在革命斗争和国家政权中的领导作用更加突出。事实证明,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革命中作出的选择,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工人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继续发挥着巨大作用。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工人阶级在分享改革带来的利益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改革带来的成本。工人阶级在社会中的地位、声望以及政治待遇等都有了一定程度的相对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地、抽象地看待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问题。因此,必须以适当的方式落实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如通过健全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具体、实在的民主途径,通过适当的方式来实现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

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实现的。中国共产党能够成为我国无产阶级事业的领导核心,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也是近百年来中国人民经过正反两方面反复比较而作出的正确抉择。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首先,要改进党的作风。其次,必须解决党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再次,必须实行党政职能分开,消除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弊端。最后,要健全党内民主,完善民主集中制。

2.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阶级基础

我国现行《宪法》第1条规定,“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工人阶级只有依靠同广大农民建立的巩固联盟,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马克思列宁主义一向十分重视工农联盟问题。马克思就曾指出,巴黎公社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得到农民援助,“在革命进程还没有把站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国民大众即农民和小资产者发动起来反对资产阶级制度,反对资本统治以前,在革命进程还没有迫使他们承认无产阶级是自己的先锋队而靠拢它以前,法国的工人们是不能前进一步,不能丝毫触动资产阶级制度的”。列宁也曾多次提出建立工农联盟的思想。他在《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中明确指出,革命的先头部队不同农民群众相结合,就会葬送革命。他认为:“专政的最高原则就是维护无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盟,使无产阶级能够保持领导作用和国家权力。”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也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

中国革命的实践表明,工农联盟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经过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长期斗争中巩固和发展起来的革命的战斗联盟。工农联盟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中最根本的问题。在我国,建立和巩固工农联盟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这是因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艰巨任务单靠工人阶级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必须依靠占全国人口多数的农民阶级的共同努力;从农民方面来看,他们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也只有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同工人阶级结成联盟,才能战胜共同的敌人,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从而获得彻底解放。

离开了工农联盟,就不可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在现阶段,工农联盟则是建立在共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上。因此,工农联盟是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力量。只有这两个阶级广泛参加国家管理,才能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只有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加强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工农联盟还是我们党和国家制定政策、进行立法的出发点。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推动工农联盟向前发展,党和国家需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上。没有农业的现代化,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工农联盟的强大的物质基础,就没有巩固的人民民主专政。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形势如何,对于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有着重大影响。近年来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收入却增长缓慢,这就会影响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难以实现农民的小康目标,最终必将危及工农联盟国家政权的巩固。

3.知识分子也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依靠力量

知识分子一般是指具有较高科学文化专业知识,以创造、传播和应用科学文化知识为专门职业的脑力劳动者。我国知识分子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化艺术工作者、医务工作者,从事党政、经济、科技、教育、军队管理以及在其他领域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脑力劳动者。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知识分子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阶级,而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他们的阶级属性只能取决于他们所依赖和服务的阶级。在我国,知识分子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我国三大依靠力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