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历史性突破:浙江法治建设的价值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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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从“管理”到“自治”: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新地方治理模式(5)

“枫桥经验”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造残余敌人、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面正确旗帜。它的正确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正确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最了解底细,依靠群众经常监督和评审,是促进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和维护地方治安的有效方法。二是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充分体现了党的正确政策。由于坚持这一政策,既避免了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又感化了四类分子,教育了四类分子的家属,起到了争取多数、孤立和改造极少数的作用。三是摆事实,讲道理,说理斗争,贯彻了党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受奖等斗争政策。结果既使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口服、心服,重新做人;又使顽固坚持反动立场经常造谣破坏幻想变天的分子坦白交代,低头认罪。四是“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群众监督,就地改造。这样处理矛盾,一可节约国家大量人、财、物的负担;二可有利于教育和锻炼群众;三更有利于对敌人的分化瓦解和教育改造,起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破坏力量为生产力量的作用。

“枫桥经验”扎根群众,符合国情、省情和区情,其基本精神具有普遍而深远的意义。在当时,“枫桥经验”取得了两方面成效。一方面,加强了基层人民民主专政,有力地打击了少数敌人的破坏活动,促进了多数四类分子的劳动改造,保证了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另一方面,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掀起了办好集体经济、搞好农业生产的新高潮,出现了“捕人少、治安好、产量高”的喜人局面。自从1963年底1964年初,毛泽东和党中央推广“枫桥经验”以来,“枫桥经验”在全国先后掀起了四次宣传推广热潮。枫桥区干部群众继创造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后,又先后创造了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少年、帮教一般违法人员、为改造好的四类分子摘帽,以及依靠群众抓社会治安等新经验,成为全国在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样板。

3.“枫桥经验”的时代创新

40多年来,浙江省干部群众对“枫桥经验”十分珍惜、备加爱护,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枫桥经验”显示出持久的生命力。经过多年的实践创新,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一个坚持以人为本、德法并治、防范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协调发展、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好典型。新时期“枫桥经验”内涵的形成是一个继承和创新的历史发展过程。关于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本质内涵问题,省委领导在枫桥调研时指出,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本质内涵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富民、安民、乐民、康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表述准确地反映了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本质和特点,是对40年来尤其是新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的高度概括和理论升华。新时期“枫桥经验”本质内涵的形成,标志着“枫桥经验”实现了从“源于治安”到“高于治安”的重要转变;标志着“枫桥经验”已经发展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有效管理基层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我们认为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表现出三个主要特征。

创新性。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是新时期“枫桥经验”最显着的特征。这也是“枫桥经验”40年来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创新性具体表现在:坚持在稳定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维护稳定,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理论和实践,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把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符合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富裕的小康生活作为最终的目的,符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创新特征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

主体性。众所周知,“枫桥经验”的创造者和实践者是人民群众,“枫桥经验”的主要目的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因此,“枫桥经验”从产生之初就一直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中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尤其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枫桥经验”的主体性内涵实现了质的飞跃和重大突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新时期“枫桥经验”体现主体性特征和根本性任务。

主导性。从“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40年来,“枫桥经验”是在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大力倡导下,在社会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过程中不断得到创新和发展的。从我们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枫桥经验”批示,确立“枫桥经验”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到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政府先后组织了一系列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的活动,这些都对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创新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而也使“枫桥经验”从最初的属于群众自发性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和方式、方法,上升为新时期党和政府领导的、社会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自身职能、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和要求,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经验和手段。这一发展过程,充分说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在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引导和主导作用;也充分说明了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是党和政府领导和带领人民群众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所取得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和共同创造的法治成果。

4.“枫桥经验”的价值探索

历经40多年不断总结和创新的“枫桥经验”,一个最显着的特点,就是抓基层,打基础,紧紧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目前,“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实现“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功典范,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发展创新“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是“平安浙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进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发展创新“枫桥经验”,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就要坚持统筹兼顾,治本抓源。“枫桥经验”充分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要结合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总结推广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摆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通盘考虑、整体推进,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用发展的思路谋划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用发展的理念解决影响稳定的各种问题。

发展创新“枫桥经验”,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就要坚持以民为本,依靠群众。“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通过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化解消极因素,解决社会矛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群众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扬。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顺应广大群众日益增强的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和要求,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造浓厚的民主政治氛围,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更好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使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措施为广大群众所理解、所拥护、所参与。

发展“枫桥经验”,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就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

“枫桥经验”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以完善的制度为保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我们要按照省委提出的“稳定抓机制”的要求,在完善制度、注重长效上下工夫。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灵活多样的群防群治网络。继续坚持以“四前”工作机制为核心,全面推广“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和领导干部下访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全面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参与式”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模式:台州温岭“民主恳谈会”

当代西方参与式民主理论认为,对政治的参与能够强化人们的政治责任感,培养人们对公共问题的关注,有助于形成积极的、对政治事务有更敏锐兴趣的公民。公民只有不断地、直接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个人的自由和发展才能充分实现。应将民主领域从对选举的定期参与扩大到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决策的参与。随着整个社会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借助先进的信息传播工具了解各种各样重大问题的机会大大增加,公民意识也大大增强,这些都使得公民直接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成为可能。

浙江台州温岭市的乡村民众在长期的中国式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逐渐探索、改进民主建设形式,走出了一条实质性保障民众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的新路,为中国式参与民主法治理论的形成提供了例证。

1.“民主恳谈会”的起源

温岭市的民主恳谈活动开始于1999年,当时是以“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的形式进行组织的。1999年6月,浙江省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活动,台州市、温岭市两级市委选取松门镇作为试点。当时,浙江省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即农民的集中性教育已经连续搞了12年,虽然不同时期的教育内容有所不同,但教育方式都是一样——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发动,然后给群众上课,这种教育方式群众已深为厌烦,教育成效微乎其微。在松门镇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试点工作的工作组成员在讨论方案时就想:如何找到一个比较好的途径、一种新的方式来开展这种群众已经反感的教育呢?后来就采用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这种形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的创意就在于变“干部对群众的说教”为“干部与群众的对话”,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两者共同商讨、共同解决。论坛的具体形式为:镇里提前五天在每一个村以及镇里的闹市区等处张贴公告,告知群众何时、何地召开何种主题的论坛,请群众自愿参加。论坛召开时,镇里的主要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如财税、工商等负责人坐在台上,群众坐在台下,就他们关心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干部解答。那时的主题一般比较宽泛,如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等,这就是民主恳谈会的雏形。

松门镇第一次“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召开后,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群众热烈拥护这种形式。在温岭市委的号召下,向松门镇学习的活动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在全市全面铺开。如灵山镇的“便民服务台”、泽国镇的“便民直通车”,还有“村官承诺制”、“民情恳谈”等等,虽然名称各式各样,但本质上都跟松门镇的一样,即搞干群对话,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了统一组织,进一步规范这种民主的形式,不断推广、深化,温岭市委宣传部决定采用“民主恳谈”这个名称在全市统一开展,该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可以看出,“民主恳谈会”实际是从原来的工作模式出发不断总结经验、积累发展而来的,它是温岭市委宣传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找到的一种新的形式和载体。后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民主恳谈会开始深化,转到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