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独立学院的发展与运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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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路径创新理论教学(4)

所谓变换,是指同一类教学内容或同一种课程,不同的教师可以分别运用不同的方法去讲授,即一种教学方法可以用另一种方法去替代。

(二)独立学院教学方法的优化

从性质上说,独立学院理论教学的教学方法与其他高校的教学方法是一致的,但由于教育目的和教育对象的特点,独立学院在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独立学院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处于本科教育的层次。不同于普通专科教育和职业教育,独立学院在传播知识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承担着知识创新,特别是应用型知识创新的责任。独立学院作为地方性高校,与普通公办本科院校一样,都是推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力量源泉。根据这一定位,独立学院的理论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播,同时也应处在技术快速发展的最前沿,独立学院理论教学的方法需要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探索和被创造,这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独立学院的要求。反映在理论教学方法上,就是要使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相适应,并成为传播和掌握相关新的教学内容的有效手段。因此,独立学院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探索性。

由于发展历史较短,目前,我国独立学院的理论教学方法还没有形成独自的系统。在独立学院理论教学实践中,还普遍存在着一味移植母体高校教学方法的做法,这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所以探索理论教学方法成了独立学院创新理论教学的当务之急。由于教学活动涉及教师、学生、知识等三方的互动,因此,优化独立学院的理论教学方法可以从学生、教师、知识等三个维度分别进行阐述。

从学生维度,独立学院理论教学方法的优化要有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独立学院的学生在记忆、思维等认知心理方面具有特殊性,他们的学习动机具有复合性、职业性的特征,学习兴趣具有广泛性和实用性的特征,但是学习意志不够坚定、自制力不强。所以,独立学院创新理论教学方法可以从独立学院学生的学习特征出发,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任务与问题为核心,强调学生参与教学并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目前在独立学院的实际教学活动中,还存在着“三重三轻”的现象:重知识的灌输,轻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重教师中心,轻学生主体性作用的发挥;重教师这种教育资源,轻学生这种教育资源。

教师的作用重在引导、指导、点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学会学习的转变。“自主学习”即自觉自愿地学习。让学生形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关键的一个问题是要教他们“会学”。“学会”与“会学”是两种不同的学习方式。“‘学会’是维持学习或称适应性学习,它的功能在于获得已有的知识、经验,以提高解决当前已经发生的问题的能力。‘会学’是创新性学习,它的功能在于通过学习提高一个人发现、吸收新知识、新信息和提出新问题的能力,以迎接和处理未来社会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因此,独立学院的理论教学方法优化要充分考虑独立学院学生群体的特征,注重自主性学习方式,指导他们学会学习。

从教师维度,独立学院理论教学方法的优化要有助于推动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强调师生间的互动,教师与学生在教学中的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教师由居高临下的权威转向“平等中的首席”,由教学的控制者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多年来,在高校教学中大多数教师普遍采用的是千篇一律的逻辑演绎教学方法,教师按照教学内容的排序,从概括到具体,事无巨细,层层分解讲授给学生。这种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因而带有明显的缺陷。“教”与“学”是有机的统一体,教师的“教”中有学生的“学”,学生的“学”中有教师的“教”。作为教师,除了强调师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还要通过一定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大学生的学习是一种互相协助、解决问题的活动。它总是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发生的,通过师生、生生的交流与互动,可以激发兴趣、开放智慧、增强能力,共同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从而达成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从理论知识维度,独立学院理论教学方法优化要有助于推动教学重心由传授知识向能力培养转移。对于独立学院多数学生来说,他们的学习与他们自己的职业或者职业意向有关,他们在渴求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更希望自己能在创新方法和实践解决能力方面有所提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大学课堂里不可能教给学生终身受用的知识,能力培养在大学教育里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大学理论教学方法创新一个基本取向就是要重视大学生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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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宁波理工教〔2007〕83号,2007年4月4日)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院决定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性精品课程,以此带动和引领全院课程的建设与发展,促进教学水平持续提高。为规范管理,确保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有计划、有目标、分期分批地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点带面,逐步从单门课程建设发展扩大到系列课程建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充分交流与共享,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内容

1.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在课程建设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定位与特色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课程教学水平。

2.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5.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6.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性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7.注重教学效果。精品课程应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质量评价中应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评审方式

1.申报范围:为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2.申报时间: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为3月中旬至4月底,具体日期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3.申报条件:申报课程必须是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在教学成果、教材建设、教学立项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卓有建树,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教学研究成果突出。

4.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申报表可到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能够证明课程质量的材料(包括师资队伍状况、教案、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课程教学研究和改革情况、教学成果等)。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教务处;(2)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确定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建议名单;(3)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建议名单,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并予公布。

四、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运行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为两年。对确定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项目,学院给予一定额度的建设经费,分期拨付。先拨总经费的40%,二期30%在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其余的30%。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材、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等方面的建设。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在规定的建设期内,必须严格按照精品课程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任务。学院将建立精品课程建设平台,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要在建设期内实现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课程资源上网,并做好维护和升级工作。

3.学院将定期组织人员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项目进展好、成效显着的,学院将加大扶持力度;对建设迟缓、建设效果不明显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项目,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并取消下一轮的申报资格。

4.建设期满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五、院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1.院级精品课程每两年评选一次,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质量优秀者可授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2.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学院将继续拨付专项经费用于精品课程的进一步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根据教育部对国家精品课程的支持经费的使用要求,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专款专用。

3.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学院每年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如质量明显下降或发生教学事故,则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并终止经费资助。

4.对被评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在晋升和聘岗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学院根据国家、省、宁波市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在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