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独立学院的发展与运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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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背景世界高等教育职能与结构的历史演进(3)

社区学院。为了普及高等教育,使本地区希望进大学学习的中学毕业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作为独立教育阶梯之一的初级学院通过各种方式在美国产生。除了原有这些仅限于私立和教会主办的初级学院之外,1901年以后,也有一些州开始举办一些公立的、1947年后被改称为“社区学院”的类似教育机构。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美国高等教育结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形成了研究型大学、综合性的州立大学、文理学院(大部分是私立学院)和社区学院等四种主要高校。从高等教育的精英阶段到普及化阶段,这四类高校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保证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

美国的大众教育和精英教育齐头并进,整个高等教育逐步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的人才培养体系。处于塔尖的是研究型大学,担负起美国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和科研的重任。中间是普通的科研教学型大学,处于塔底的是社区学院,它们主要承担了培养社会大量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重任,并且推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1949年,美国四年制院校的注册人数为221.5万人,两年制社区学院的注册人数为22.9万人,两者比例是9.7:1。

到了1989年,四年制院校的注册人数增加到838.7万人,而两年制院校的注册人数更是快速增加,达到515.1万人,四年制与两年制的注册人数比例为1.6:1(见表1‐1)。由此可见,美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到普及化过程中,高等教育无论是四年制还是两年制,在规模上都有明显的扩大。在结构变迁的趋势中,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心越来越往金字塔的下端移动。这说明,在高等教育普及化过程中,人才培养的类型越来越向应用型集中,高校结构的变迁是对应用型人才的社会需求不断增长的回应。

高等教育结构始终处于一种不断调整和优化的状态。既有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也有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实行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诱致性与强制性在不同的国家各有侧重,英、德以强制性成分居多,美国以诱致性变迁为主,这既受各国政治体制的影响,同时也受高等教育历史、文化的制约。高等教育结构变迁的一般规律是重心的下移,也就是说高等教育不断出现的新型院校,主要是为解决民众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同时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反映。新型院校的任务主要在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不承担或者较少承担科研的重任。

这也告诉我们,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除了挖掘现有高校的办学潜力外,更为重要的路径是新办高校,而且新办高校的办学目标主要应该定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

第三节 我国高等教育职能与结构演进分析

我国高等教育职能与结构的演变历史就总体走向而言,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轨迹是相似的,但也有自己的特殊性,尤其在时间进程上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虽然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也可以追溯到19世纪甚至更早,但在新中国成立以前,高等教育极为落后,其社会职能也难以体现,因此我们的讨论从新中国以后开始。

一、我国高等教育职能演变分析

(一)高等教育职能一元阶段

1.以培养社会建设急需的专业人才为主要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为巩固新政权和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需要大批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工业建设的各类人才。但是,长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我国高等教育,并未培养出大量的高层次人才,“国民党统治二十余年高等学校的工科毕业生只有3.2万人,而且学科很不齐全”。面对这一形势,当时的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强调指出:“人才缺乏,已成为我们各项建设中的一个最困难的问题。”为了配合国家经济建设,政务院确定“文教工作以教育为重点,教育工作以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方针,规划通过发展各类专门院校,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来满足全面建设的需要。

但与此同时,教育被认为是在意识形态领域维护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要“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1968年,毛泽东的“七·二一指示”更是提出,“教育要革命,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教育的政治功能提升到了更高一个层次。

高等教育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反映了高等教育价值观的工具性。

高等教育工具价值观的实质在于高等教育的主要价值是促进人类主体以及高等教育主体之外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其中人和高等教育自身是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工具。着眼于高等教育的工具性而忽视了人的主体性,“过强的功利主义”高等教育,把“育人”变成了“制器”。在院系调整过程中,人文社会学科由于它的“资产阶级性质”而遭到否定,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被停止和取消。

2.科研工作在高校不被重视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在高校之外建立了一批独立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工作在国家科技体系中没有占据应有的位置。但实际上一些高水平院校的科研工作一直在进行着,并且逐步壮大。限于当时社会对高等院校从事科研工作认识上的不足,科研工作在高校中的地位处于教学、生产劳动之后。最明显的是,在1963年以前,国家财政预算科目中没有高校科研经费专门渠道,中国科学院和产业部门的独立研究机构可以从国家的科学支出(即科学事业费)或各部门的科学研究经费中得到科研费,唯独高等院校的事业费中不列“科学研究经费”。

从1963年起,财政部开始通过国家科委转拨给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科学研究经费。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工作从经费等方面开始正式纳入国家渠道。但是,在“文革”以前,高校的主要职能还是教学,科研仍然处于辅助地位。

(二)高等教育职能“接二连三”阶段

1.高等教育科研职能得到明确

教育的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在思想解放的20世纪80年代逐步淡化。

1977年,邓小平提到:“重点大学既是办教育的中心,又是办科研的中心”、“小学、中学、大专学校是培养科学技术人才的重要基础,而大专学校又是科学研究一个重要的方面军”。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教育事业要全面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高等学校实行教学、科学研究与生产劳动三结合。与1961年比较,“科学研究”已经列在“生产劳动”之前。

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束缚,科研与教育体制分离的影响,高教界内外对高校科研问题还存在一些不同认识和主张。1984年前后,我国高教界曾展开过一次大规模的讨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大学是否办成教育和科研两个中心?在高等学校,教学与科研的工作如何排序?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责是:“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这是首次从国家层次上提出了高等教育的新功能,即高等学校既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也要发展科学技术文化,这是高校“两个中心”定位的最好体现。

2.高等教育社会服务职能得到确认

20世纪80年代初,党中央先后发布了科技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分别确立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战略方针。在“面向”和“依靠”方针的指引下,高等院校与企业积极开展了全方位的产学研合作,掀起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产学研结合的高潮。

1980年2月,清华大学技术服务公司成立,这是清华大学成立的第一家科技公司,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校最早创办的科技公司。高校通过创办科技企业,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大潮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