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秦帝国的野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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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战国:赌棍登场的年代(2)

公元前638年,宋襄公带兵去打郑国,他的大军和郑国的救兵楚军在泓水相遇。宋军的数量小于楚军,处于劣势,但是宋军占据了河边的有利地形,当楚人还没渡完河的时候,宋军已经列阵完毕了。这时,大司马建议襄公说:“他们人多我们兵少,对阵起来我军获胜的希望不大,不如趁现在楚军还没有完全渡过泓水,我们发动截击,完全有可能扭转劣势。”但宋襄公不听,他觉得截击还在渡河的对手是不道德的,于是就命令全军不得出击。等到楚军渡过泓水,正在慌忙列阵的时候,大司马又建议说:“我们趁敌人还没有列阵完毕,掩杀过去,还有希望获胜。”宋襄公又拒绝了,说:“要等敌人列阵完毕,我军才能出战。”楚军排列完毕后,严阵以待,宋襄公这时候才下令对楚军发动全线进攻。他自己亲自驾着兵车,车上飘扬着“尊王攘夷”的大旗,杀向楚国的中军。一场大战下来,宋军一败涂地,宋襄公精锐的中军全军覆没,他本人也在乱军中被砍伤了屁股,那个狼狈啊!

在泓水之战中,宋襄公恪守的就是所谓“贵族式的战争”。估计当时,中原诸侯国之间的战争都是这样,有很多原则和规矩。

韩非子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力气。”中世,指的是春秋时期。那个时代,诸侯各国虽然明争暗斗,但却没有揭掉最后一层遮羞布,大伙儿都还有所忌惮。因为你蔑视周室天子的罪名一旦成立,其他诸侯就会抓住你的小辫子不放。在这种情况下,各路诸侯玩的是“计谋”,但不敢耍大牌,摆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面孔来。

所以,春秋时期尽管也老是打打杀杀的,但还是能够勉强维持“礼制”。可是到了韩非子所说的“当今”,也就是战国时期,一切都发生改变了。战国,战国,正是因“战”而成“国”。各路诸侯纷纷扯掉了最后一块遮羞布,露出了赤裸裸的真面孔,开始了明目张胆的角逐和杀戮。这个时候,诚信退出了历史舞台,功利开始成为各国之间的游戏规则。你不讲诚信,你唯利是图,不但不会遭到谩骂和诋毁,人家还会说你有本事。

在这样一个时代,贵族式的战争肯定没有前途。于是,车战逐渐被骑兵和步兵代替了。而战争形式的改变,又加剧了战争的野蛮和残酷。“斩首六万”,“斩首七千”,遍布在《史记》和《资治通鉴》的字里行间,道出了这段特殊历史时期的腥风血雨。孟子这样评价这个时期:“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国以战,杀人盈国。”(《孟子·离娄上》)在这个时候,谁如果还迂腐地去讲道义,谁如果还傻乎乎地遵循古代的旧制,那他的命运就只有一个——被淘汰出局。

如韩非子所说,这个时候大家伙儿拿来较劲的不再是计谋,而是实力,拼的是力气,而不是嘴皮子。春秋时期,要攻打一个诸侯国还需要一个借口,到了战国时期,连借口都不需要找了,直接打你就是了,因为我不打你,你早晚也要打我。

战争是人类最直接、最残酷的争斗形式了。当其他的一切手段都不能达到目的时,最后只能诉诸武力了。对国家而言,它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最后一种手段,它用拳头说话,用流血的方式来强迫失败者彻底臣服。战争的结局,用“生”与“死”、“存”与“亡”这种最惨痛的代价和最极端的选择来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一旦你在战争中失败,那你必须接受“死”与“亡”的现实,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改正错误的机会。所以,国家领导人、战争决策者,对战争问题不能有丝毫马虎,必须认真对待。正如《孙子兵法》所说:“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在这样一个时代,一直被中原诸夏各诸侯国称为蛮夷的秦、楚两国,却可以大显身手了。这两个脱胎于少数民族的国家,本来就是靠战争发家的,本身也没有什么文化。只有战争是他们的看家本领。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春秋时代,秦、楚被中原诸夏手中的文化大棒打压得抬不起头来,害得他们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本性装深沉。而现在,时来运转了,不用再管什么文化不文化了,仁义道德也不讲了,靠拳头说话的日子到了。在这个需要人变成流氓的时代,野蛮反而成了优点和优势。而对中原诸侯来说,这种转变反而有些不自然了。以前“五讲四美”惯了,守规矩守多了,现在要他们抛弃仁义,丢掉文化,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实在很难做到。而这,已经注定了中原诸侯灭亡的命运。

虎头蛇尾的变法

身背文化的重负,东方的诸侯不仅不能顺理成章地完成向军事国家的转变,而且在内部体制改革方面也是虎头蛇尾,放不开手脚。

在战国时代,兴起的一个时髦的词就是“变法”。用今天特流行的一个词来说,就是改革。而变法也好,改革也罢,都是对一个国家内部的利益和资源进行重新分配,来顺应战国这一特殊时代的要求。战国时代,战争成为了国家第一要务,那在分配利益的时候,就必然要求大家伙儿拿军功来论功行赏,而不能再因为你是领导的小舅子就给你特别的好处。按照钱穆老先生的说法,以前贵族是战士,现在战士要成为贵族。那些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兵哥哥,那些为国家的强大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理应分配到更多的利益、财富和政治地位。而那些庸庸碌碌、无所作为的王室子弟,就不能再靠血缘关系坐享其成了。另一方面,在管理体制上,中央政府也要直接有效地控制地方,以便能够随时组织和调配战争所需要的兵力和财物。这就要求破除分封制,取消地方领导人在自己领地内的军政大权,同时推行郡县制,派公务员去管理地方,把所有的权力全部收归中央。

中原诸侯国当中,首先进行变法的是魏国。当时在位的魏文侯是一位罕见的贤明君主,他为了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重用李悝、吴起等人率先进行变法。李悝的变法内容,主要是改革政治制度,不让贵族们世世代代无功受禄;同时,建立公务员制度,根据功劳和能力选拔官吏。吴起的变法,主要是改革军事制度。吴起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军事家,在他看来,兵不在多而在于如何治理。他还首创了士兵达标考试:凡是能身着全副甲胄,拿着12石的弓弩(12石指弩的拉力,一石大约30公斤),背负50枝箭,持戈佩剑,携带三日口粮,在半天内跑完一百里的,就可入选为“武卒”,免除他全家的徭赋和田宅租税,而且还对“武卒”进行严格训练,使他们成为魏国的精锐王牌军。吴起治军,主张刑罚赏赐应该严明,他认为如果法令不明、赏罚不信,即使有百万大军也没有什么用。

魏文侯实行的这一系列政治、军事制度改革,使魏国得以继承以前晋国的威势,在战国初期一度称霸,成为了阻挠秦国东进的主要力量。当时,魏国的实力远在商鞅变法之前的秦国之上,在和秦国的几次交手过招中,都把秦国打得落花流水,满地找牙。可惜的是,当时的魏国在战略上出现了失误,并没有乘胜穷追猛打,一举揍死秦国,而是倾全国之力在中原谋求霸业,给了秦国喘息的机会。

魏国的变法虽然取得了暂时的成功,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在国内没有政治基础和民众基础,领导者个人因素在变法中占了很大比重,难以逃脱人亡政息、虎头蛇尾的命运。魏文侯去世后,魏武侯继位,受到本国贵族的挑拨,吴起、犀首等屡建奇功的良将先后受到魏主猜忌,一个南逃到楚国,一个西奔入秦国。这样的倒霉事还没个完,公叔痤临死前向魏惠王举荐商鞅,但惠王不以为然,商鞅只能去了秦国,结果开创了最成功的变法改革;孙膑向魏王献兵书反而被挖了膝盖骨;范雎出使齐国有功,不仅没有受到嘉奖,反而遭到陷害下狱,差一点惨死。这一系列的失误固然与魏主昏庸无能脱不开干系,但是魏国强大的贵族势力的百般阻挠、屡加破坏则是最主要的原因。

吴起逃离魏国后,投奔了楚国。当时的楚悼王也是个眼光独到的猎头,吴起一到楚国就被任命为国相。吴起也是好样的,他严明法令,撤去了不急需的官吏,废掉了比较疏远的贵族,把节省下的钱粮用以供养战士。对外,他也是纵横捭阖,南平百越,北并陈蔡,有效遏制住了韩、赵、魏的扩张势头;同时,也向西征伐秦国,屡屡得手。一时间,楚国又恢复了当年的雄风,得瑟了起来。

但和在魏国一样,吴起的变法侵害了楚国贵族的利益。悼王在世时,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但是公元前381年悼王过世后,他们就纠结在一起,反叛作乱,联合起来攻击吴起。吴起这样一个外国专家,没有党羽,没有靠山,无处可躲,最后只能跑到灵堂,趴在楚悼王的尸体上,想要绑架一个死人。但追杀吴起的士兵毫无忌惮,还是射杀了吴起,但箭也射到了悼王的身上。悼王下葬后,楚肃王即位,就派令尹(楚国的最高军政官员)把射刺吴起而同时射刺中悼王尸体的人全部抓来,统统杀光。因为他们对先王不敬。据统计,因射刺吴起而被诛灭的公室宗族有七十多家。吴起是伟大的改革家,到死了,他还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楚肃王铲除旧势力提供了借口。如果没有这个借口和机会,一个刚刚继位的毛头孩子凭什么拿这些旧臣宿将开刀?

这就是魏国和楚国的变法。由于有了英明国君的强力支持,变法得以推进;可是,领导人一死或者失势,改革和变法的成果马上就流产了。这就是“人治”的弊端和软肋——人亡政息。当初秦穆公一升天,秦国的对外政策立马改弦易辙,也是因为“人治”。秦国在秦穆公死后一蹶不振,原因就在于此。而中原诸侯国,在由封建国家向军事国家转变的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由“德治”过渡到“人治”。

可这还没完,“人治”还需要向“法治”转化。德治-人治-法治,这是管理国家的成本越来越低的过程。可惜,中原诸侯国,直到灭亡的那一刻,都没有完成这种转变。

说到底,这还是因为中原诸侯国内部的阻力太大。他们都是从封建国家脱胎而来的,尽管各国都对贵族阶层进行了有意识的打压,但是,他们的势力还是很顽固很强大。他们有的是庙堂上的卿大夫,有的是集军政财大权于一身的地方封君,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自己的爵位遭到剥夺,这些人当然会拼了老命来挣扎和反抗。而且,各国根本不敢彻底消灭公室贵族,因为当权者对血缘关系还没有彻底丧失信心,毕竟是自家人最值得信任。这种对贵族阶层又爱又恨的态度,导致了各国的变法和改革总是反反复复,虎头蛇尾,曲折不断。

那么反过来我们又要问,秦国的变法为什么能成功呢?也许,中原诸侯国变法不能成功的原因,也正是秦国变法成功的原因。我们后面会说到,商鞅在秦国搞了十年变法,最大的成绩就是给秦国留下了一套完善的集权制度。虽然秦孝公和商鞅先后死去,但这套制度却被后来的历代君王所采纳和继承。秦国没有形成一个贵族阶层,在建国伊始就没有信赖过公室贵族,没有给过他们权力。这是商鞅变法成功的关键,也是商鞅变法的成果能够在秦国巩固下来的根本。正当中原诸侯国从“德治”向“人治”转变的时候,秦国已经开始考虑如何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了。秦国自始至终就没有过“德治”,根本就不需要完成这个转变。也就是说,他又快了半拍。

但是,无论是中原诸侯国,还是秦国,都没有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宗法礼乐文化和集权制度到底应该怎么样结合。这个问题,中原诸侯国解决不了,所以他们一直在封建和集权之间徘徊,一方面想要改革,另一方面又不愿意破除以血缘关系为根基的宗法礼乐文化。秦国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野蛮的底色让他毫无顾忌地打破了血缘,强硬地推行集权制度,使得大秦帝国迅速强大起来;但同时,他也因此而失去了立国的灵魂——宗法文化。没有了宗法文化,集权制度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迟早会轰然坍塌。秦始皇焚书坑儒,只是治标,而没有办法治本。

最终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后来的汉武帝和董仲舒。他们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使得统一的国家最终有了统一的精神支柱,这样,集权制度才能勉强地嫁接在了以血缘关系为根基的儒家文化上。但是,这种嫁接仍然是两张皮,总是不断地发生碰撞,积蓄冲突,酝酿矛盾,最终只能通过改朝换代的方式来加以缓解,直到清朝末年辛亥革命的那一声枪响。

杀害妻子的人才

由于历史和文化的重负,中原诸夏各诸侯国在用人政策上也面临着太多的尴尬。

我们在上面提到,秦国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能够大胆起用异姓专家,任人唯贤。像百里奚、孟明视、蹇叔、由余等人,都不是秦国的本地人,更不属于王室公族,只不过是因为有了点才华和本领,就受到了秦穆公的提拔重用。

到了战国时代,秦国的用人政策更加宽松了,加大了吸引外国专家的力度。可以这样说,那些为秦国的强大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物,几乎都不是秦国人。关于此,我们可以列出一串长长的名单:吕不韦、商鞅是卫国人,韩非子是韩国人,李斯、甘罗是楚国人,蒙骜、蒙恬父子是齐国人,范睢、张仪是魏国人……总之,只要你有才,不管你出身如何卑微,不管你来自哪里,秦国都是大大地欢迎。这些人在当时的秦国被称为“客卿”,既是臣子,又是客人,自始至终都没有遭到排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