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国内外经验对未来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启示
在总结国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基础上,总结出几点启示供加快发展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参考与借鉴。
(1)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形成循环意识和农业循环积极发展理念
农业循环经济形成循环意识要大力、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及其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大作用,促使全社会在发展观上体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在价值观上将自然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生产观上尽量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在消费观上倡导绿色消费,尽快形成和树立循环意识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等原则运用到农业产业升级的具体实践中,逐步实现农业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良性循环。
(2)选择发展模式,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我国农民群众素有精耕细作的良好传统,在生产实践中创造出不少资源循环利用的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如南方的“猪—沼—果(菜)”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模式、中部平原地区的“粮饲—猪—沼—肥”模式、西北地区的“五配套”模式、大城市郊区的都市型生态循环模式等。这些模式技术成熟,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农业自然资源禀赋和农业生产力水平差异很大,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应坚持多元化,不能强求一律。各地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生产传统、农民的可接受程度等因素,确定自己的发展模式,切忌搞“一刀切”。
(3)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政策,调节和影响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措施。通过建立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支持补贴制度,设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基金或风险基金等,加大财政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投入。尽快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支持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为争取早日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可先在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技术上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努力探索金融系统支持,参与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办法,如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提供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企业或农户发展循环农业。要积极研究建立政策性循环农业保险制度,成立政府监管下的政策性保险机构,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和公众行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构建经济激励机制。针对目前资源循环利用不足和化肥施用强度过高的情况,构建适宜的经济激励机制,提高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一是鼓励个人或者企业利用相关的技术等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频率,比如对于进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企业或者个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奖金鼓励。二是对超标施用化肥或者农药等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征收相关费用或税收,从而达到防止过度使用的目的,减少系统内的物质投入,诱导农民发展循环经济。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农业循环经济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农业循环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建立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农业循环经济服务网络机构。应根据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健全农业循环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循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减少投产的盲目性并获得良好的效益。
(4)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资源减量投入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因此必须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长期滥施和偏施化肥、农药的现象,以及地膜回收不力和用水浪费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在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和消费目的下,减少和优化物质投入量。可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的方法合理配置化肥农药施用比例,提高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以及有机肥料的使用比例,严格控制化肥和高毒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的有效系数。也可发展喷灌、地膜下灌溉等新的技术方法,改变农业生产用水的方式,节约农业用水,避免不科学的灌溉方式,减少残留农药达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目的。另外也利于减轻土壤盐溃化现象的发生,有效地保障资源环境安全(Lambert A.J.D.,2002)。
面对资源缺少和环境恶化的形势,政府应鼓励发展节约型农业、生态农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发展有机农业;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巩固成果;启动沙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搞好江河湖海的水污染治理。
(5)加强科技投入、科技研发与推广
资源的循环利用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而资源的循环利用主要依赖于技术的进步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因此,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应关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投入,尤其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和农业高新技术,促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并根据食物链中能量与物质运动的规律,增加物质和能量循环的层次和环节,合理地设计农业生产方式,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借鉴和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农村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达到降低农业能耗指数的目的。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要组织科研力量,对事关全局的农业循环经济组合技术、工程技术、经济技术和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等技术领域进行重点攻关,争取有所突破。要搞好循环农业技术的推广,如循环农业立体种植与有机物多层次利用、种养加生态良性循环组合、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农村新能源与再生能源开发、农村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利用、农村生活污水与畜禽场粪便污水净化处理、农地改造与农村土壤污染修复、生物防治、草场大面积生态退化修复技术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制定技术标准,对高能耗,污染重,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强制性淘汰,对循环农业的污染排放应严格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对农产品实行质量认证和安全标识。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引进国外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健全法律法规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制定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形式约束政府、企业行为,将对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循环型社会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因此在全面贯彻有关农业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各参与主体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形成强制的行为约束,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马其芳、黄贤金、彭补拙等,2005)。
应该在借鉴发达国家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启动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工作,为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议在广泛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各地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早日研究制定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政府、生产者、消费者的责、权、利关系,依法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的原则,搞好对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在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之前,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地方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