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乡村物业管理法规体系,构建农村循环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物业化管理是我国农村废弃物处理利用的一种全新的模式管理和运作机制。实施物业化管理不仅有利于发挥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益,而且有利于转变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式,对推进农村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利用,培育和壮大农村环保产业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不仅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又面临着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严峻考验,必须以建立有效的法规为基础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保证规范运行。
9.4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战略途径与保障措施
9.4.1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基本思路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两个基本思路:一是要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二是要以农业循环经济引导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引导资源耗费型农业向资源循环利用型农业转化。具体建议包括:
①切实转变农业经济发展传统理念,在农业生产中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各级政府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农业生产的指导思想要进一步强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道路。
②打造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框架。以“四个方面”为主线,形成循环经济框架,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原料,加工企业要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企业的比较效益;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曲格平,2002)。
③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④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滴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
9.4.2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战略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全面推动节约型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农业产业与农村消费的可持续发展与整体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遵循“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环境优美”的思路,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以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农业产业化过程的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农村生活清洁消费为切入点,推动农业生产技术范式和组织方式的变革,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实行节约化利用,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农业投入利用效率为切入点,从节水、节地、节能、节肥、节药、节劳等方面赋予传统型农业新的成本节约理念,提高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资源化利用。除传统的沼气利用外,尤其要探索生物质能、微生物资源、畜禽粪便最经济利用的新思路,进行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开发。
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条,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是广大农村地区经济持续增长的源泉。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关键切入点。
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利用能源,减少外部能量输入,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清洁化”消费,同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推动农业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9.4.3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保障措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前应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研究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深入了解我国的农业资源和农村环境状况,以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转化和农村社区“清洁化”建设为重点,明确未来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确定不同地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和重点方向,提出相关配套措施,争取国家财政支持。要在科学分析和全面调研基础上,制定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总结适宜不同类型地区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技术,按照自然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条件,考虑各地区农业生产结构和生产方式,优先在农业高度集约地区、生态脆弱地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南水北调东中线沿线等地区制定节地、节水、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启动农业循环经济建设。
(2)加强政府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对政府来说责无旁贷,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起这一艰巨的任务。因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由政府出面组织生态经济领域专家对循环经济如何与农业发展实践结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结合实践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出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干部考核指标,杜绝仅把经济增长的GDP作为唯一考核标准的现象。
(3)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农业经济布局
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农业发展,根据各个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农业结构特点,合理调整我国农业的区域布局,建构区域循环农业体系。开展农业的专业化生产与区域布局,建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所要求的适度经营规模和产业聚集,为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与产业化开发提供“原材料”基地。推动农村小城镇建设,为生活垃圾处理,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供良好的基础。
(4)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设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十一五”期间,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建立以国家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与产业链整合、农村社区“清洁化”建设、生物质能的综合开发、微生物资源的循环利用等方面在全国建设若干个示范工程,探索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和不同区域类型的农业资源利用新方式,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基层和农村社会的日常生活。
(5)加强制度创新,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建立农业循环经济的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农业循环经济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应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呼应,亟待建立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近期应尽快启动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前期工作,从税收、金融保障、财政补偿等方面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提出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朱鹏颐,2006)。尽快制定并颁布农业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制定乡村环境清洁标准和农业清洁生产标准,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农村社会依法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6)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围绕促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与相关国家开展人员互访、交流研讨等活动,学习借鉴国外循环农业的发展经验。积极开展相关项目与技术研发国际合作,引进国际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循环农业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加强对国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经验、做法跟踪比较研究,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完善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资、金融、价格、财税和收费政策,改进发展模式。加大对国外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核心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力度,加快研发符合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7)加大宣传教育,树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有全新的认识。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不断通过实践把农业循环经济思想和模式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去;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能够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要普及推广各类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技术,重点利用广播、卫星电视、网络、光盘等现代媒体与技术,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形式,对广大技术人员、农民示范户,开展更实际、更便捷、更有效地培训。切实做到“政策措施落实到村,技术要领普及到户”,把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农村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地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