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大舆情(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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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舆情报告(3)

在什邡事件中,什邡官方曾三次表态——从停止施工到停止项目建设再到今后不再建设钼铜项目,三次表态,一次比一次更进一步,最终切合了市民要求,实现了此次群体事件危机的解决。

江苏启东事件

2012年7月25日,启东市民在网上发布消息称,日本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会污染当地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启东市百姓对此项目建设强烈反对,并自发组织向政府请愿。7月26日,启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建新在启东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一段题为《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的视频,视频中讲道,“南通大型达标水排海基础设施工程,正在进一步深入论证评估,暂停排海管道建设工程”。7月28日,启东市民为阻止准备建设的“南通大型达标水排海基础设施工程”在市政府门前抗议,场面一度失控,政府机关被冲击,有官员被扒掉衣服羞辱,有车辆和电脑被砸。当天,南通市(启东是南通下辖县级市)政府发布消息称,永久取消启东市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的项目。28日,示威游行发生后,有网友传言“打死了一个17岁高中生”,启东市公安局快速与市区各大医院及120急救中心紧急联系,证实传闻系谣言。29日,启东市公安局对散布谣言的孙某予以10天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的处罚。2013年1月30日,启东事件16名参与者分别被以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案起诉。2月6日,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13名被告因自首或主动认罪悔过,法院依法对他们分别做出1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判决。一审宣判后,除一人外,其余1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启东群体事件从萌发到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发生,整个过程启东市官方及南通市官方做出三次相对及时有效的回应,使得事件在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基本得以平息,民意得到有效的尊重,启东市官方在事件中表现出的理性应对也得到了认可。

湖南永州唐慧事件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事件,唐慧的女儿乐乐(化名)在三个月内被逼卖淫100余次。其间还多次遭受毒打。

母亲唐慧想方设法救出了女儿并报案。2006年10月,此案进入法律程序,先后历经两次重申、四次判决。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秦星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但事情并未就此平息。受害人母亲唐慧因不满在案件审理阶段,永州公安局有民警为被告人秦星制造了“立功情节”、以期令其得到“免死”判决,连续向多部门投诉,8月2日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处以劳教一年半。此事经其代理律师在互联网上发布后,舆论哗然。网上民怨沸腾,正如当年邓玉娇被网民称为“烈女”,唐慧则被称为“史上最悲情的母亲”。8月4日,新浪认证微博“永州市公安局”就此事发布回应,由于发布后又删除引发舆论强烈反弹。

8月5日晚,《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唐慧相关消息,一天内转发超过10万次。人民网官方微博6日零点28分发出评论,质疑劳教决定。

8月6日,湖南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8月7日,各重点新闻网站持续关注事件动态,达到第一个舆论高峰。8月10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复议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同时,就唐慧反映的关于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湖南籍网民陈杰人认为,唐慧案是“民间和官员的共同胜利”。

唐慧案暂告一段落,但舆论和各界对劳教制度的拷问并未了结。重获自由后,唐慧不屈不挠地表示:不认可撤销劳教的理由。她的上访维权,究竟是否“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新华社“中国网事”对此事件评论道:

母女团圆的结果留给我们还有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问号指向的是屡屡引起巨大争议的“维稳式”劳教。2013年1月7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13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进入2013年,唐慧案有了新进展。1月,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提起行政诉讼。4月30日,被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她道歉并赔偿。7月2日,该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月15日,二审公开宣判,唐慧胜诉,并获得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国家赔偿)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但唐慧要求永州劳教委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对此法院称永州劳教委已经进行了口头当面道歉,因此不再要求其做出书面道歉。

三起舆情事件带来的思考

上述三起事件虽然都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以平息,但作为近年来维护稳定工作中三个极具典型的案例,其背后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仍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深入剖析。

我国发展进入“环境敏感期”,但地方政府对环保舆情的处理仍然处于被动局面

针对什邡事件和启东事件,《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由环保引发的群体冲突时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项目通过了环评,甚至是国家或省里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这表明,中国社会发展正进入一个特殊的“环境敏感期”。环境利益冲突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成为发展转型的一种折射。什邡事件和启东事件不过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风波的最新标本:从2007年厦门海沧PX化工项目风波、2008年台州居民抗议大石化项目风波、2011年大连福佳PX项目风波,到近年来广州、北京、上海等地居民抗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类似事件可谓屡见不鲜。

因担心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而引发的居民与政府间的冲突,在发达国家也较为常见,被称作“邻避现象”。政府部门在规划和建设中有社会和环境影响的公共设施时,往往受到选址周边居民的反对,产生了“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抵制。《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对中国而言,“发展中”的现实国情,注定不能完全避免粗放的增长方式,“转型中”的经济现状也难以完全做到“零污染”,环境保护的现实水平跟不上公众的预期速度,兼之一些地方项目引进透明度不够、公共决策罔顾民意,容易引发公众的“污染猜想”,从而衍生出“环境恐慌”。故而,消除“环境恐慌”,应该将公众的环保新期待作为执政为民的新变量,不仅要追求项目的经济价值,更应考虑其环境价值和社会风险。如果大型项目、公共设施的好处和收益是社会共享,风险与成本却主要由设施周边的少数居民承担,那么,任谁也“不愿建在我家后院”。正因此,对于那些经过环评认定、仍有一定生态风险的项目设施,既需要权威人士及时普及相关知识、回应公众关切、避免风险放大,更需理解公众的正常心理、合理诉求,对受影响的居民及时实行合理补偿。

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积极性越来越高,但政府决策民主化机制仍然缺位

虽然国家早已明确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但在实际中远远没有落实。以环评为例,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容易受到项目规划影响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他们的意见应该能左右决策。但实际工作中,公众参与往往流于形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曹明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他曾经被邀请观察环评公众参与的环节,的确流于形式的情况相当普遍。更多的仅仅把公众参与当作一种程序,对决策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为法律要求听证,所以也就仅仅听证一下。即使有强烈的反对意见,该通过的还是通过了。

什邡市计划投资100多亿元的钼铜项目,被称为国家汶川大地震灾区产业发展振兴重大支撑性项目、四川“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也是经国家环保部按照新标准同意开工的项目。能够为当地带来40亿元的利税和3000个就业岗位,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超过400亿元。这一项目之所以得不到当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决策过程缺乏民意支撑是重要原因。

启东事件也不例外。据《财经》杂志报道,自江苏王子制纸落户南通不久,就有启东市民通过网络表达质疑声,异议郁积已近八年。之后,他们结成类似“抗污志愿者”的松散团队,开始以“抗议日本王子制纸排污启东”为诉求的线下宣传。

在项目选址落实近两年后,2005年1月,启东市“两会”期间,周志新、顾邦祥等数十位启东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对南通市达标工业废水排海工程的议案》和《关于坚决制止日本王子纸业污水东排的议案》。这两份议案一度被列入当年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但后来被搁置。

2009年2月,南通环源获得江苏省发改委立项批文,排海工程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与此同时,来自民间的抗议逐渐升温。同年10月22日,数位关注排海工程的启东民众代表前往江苏省发改委、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厅等部门索要江苏王子制纸排污的环评书,结果被拒。

2010年2月8日,三名启东市民(包括两名养殖专业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江苏省发改委,要求判令对方于2009年2月做出的立项批文违法,同时判令撤销此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该文件仅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不具对外的法律效力为由,未予受理。同年10月3日,因十几名反对者“擅自闯入王子制纸厂区,取走尾水样本”,江苏王子制纸向政府去函表示担忧。

在民众的抵制下,排海工程虽不断延期,但依然逐步推进。在尝试正常官方渠道无效后,民间抵抗重新复苏。此后,部分“抗污志愿者”在启东市政府门前,举牌抗议排海工程的实施;另外,两名“抗污志愿者”向启东市公安局递交游行申请书,号召反对排海工程的市民,在7月28日、29日、30日早上6时至7时到永安广场集合,申请未获批准。就这样,20多天后的7月28日,发生了市民冲击政府大楼的群体性事件。

信息传播已进入“微”时代,但政府信息公开还远不到位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已有四年多了,但信息公开程度远远难以满足公众需求。特别是环境等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更是难上加难。

以什邡事件为例,什邡市政府直至事态恶化后才贴出一封公开信,称“冷静,是我们幸福的需要”。可正如观察家们批评的,“早干什么去了”?

对于信息不对称的民众一方而言,“公开透明才是幸福的需要”。在项目上马前公示项目利弊,放下身段倾听社区意见,回应民众对环境污染、健康威胁的担忧,面对利益分歧点安排企业、民众、官方进行理性协商……如果不作小圈子决策,程序都是透明的,官民沟通是充分的,民间何至于有这么大的反弹?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曹明德指出,地方环评中信息披露严重不足,遮遮掩掩。应采取引人注目的方式,使得信息发布有效,而不是以隐蔽的方式自欺欺人。要告诉附近的居民,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等,会有哪些环境影响,采取了哪些措施减缓这些影响,让民众心里有数。丑话说在前头,要先把话说开了,大家才好判断。应该采取有效的信息传播方式。在网络时代,政府是有条件这样做的,如果不这样,反受其害的是政府。

民众对恶劣现象的容忍度下降,但政府刚性维稳思维惯性仍难消除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环境、安全、质量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不可容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指出,由于社会进步,中国人对恶劣现象的容忍度已较原来下降。一些原来并不被民众当回事的问题如孕妇遭强制引产,今天引起轩然大波,说明中国人越来越感到这些恶劣现象不能被接受。

在环境领域,从2007年的厦门PX项目事件到2011年的大连PX项目事件,再到什邡事件和启东事件,从民众的情绪来看,最初厦门、大连民众理性、和平的“散步”以示抗议,慢慢地开始升级为什邡的“警民冲突”及启东的市民冲击市政大楼等行为,民众情绪由平缓趋向激进。

在这种情势下,地方还惯用传统的刚性压制思维来应对,就会导致冲突升级或加剧。唐慧被劳教的例子就是典型。有专家指出,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和警方的一种路径依赖,他们觉得只要把某个人控制住了,那么就“稳定了”。以为用强制手段就能维稳,后果则是事与愿违。那么多倾家荡产也要不断上访讨说法的例子足以说明,用类似劳教、动辄使用警力等强制手段来压制,只能是火上浇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