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万叶集》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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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山上忆良与中国文学(3)

这时候,文姬则:

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号泣手抚摩,当发复回疑。

被带到匈即的不仅是文姬一人。因而羡慕文姬的除了两个儿子以外,还有他们:

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

马为立踟蹰,车为不转辙。

于是:

观者皆歔欷,行路亦呜咽。

这样的《悲愤诗》打动着人们的心弦,广为人知是理所当然的。重复地说,这个并不具有个别性质的词语,被采录到《日本书纪》之中(虽然“观”变成了“见”)的理由,也正是赖于《悲愤诗》享有盛名。

这样,如里认为《日本书纪》的范本是这篇文姬传的话,那么就应当说《日本书纪》的笔者已超越了单纯的润饰文字,而是抱着积极的意图来引用的。也就是说《列女传》在写到文姬嫁给董祀后,接着说:

祀为屯田都尉,犯法当死,文姬诣曹操请之。

文姬因为丈夫犯罪而到曹操那里去。那时曹操家中公卿名士、远方使者正济济一堂:

文姬进,蓬首徒行,叩头请罪,音辞清辩,旨甚酸哀。

文说“众皆为改容”。这里更重要的是,文姬的丈夫现正被问罪,文姬是为了请求赦免他的罪过而到那里去的。曹操对文姬说:

诚实相矜,然文状已去,奈何!

文姬听到以后,便说:

明公厩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而不济垂死之命乎!

曹操听了这句话,“乃追原祀罪”,不仅赦免了董祀之罪,而且“时旦寒,赐以头巾、履袜”。将这一段与前面的“蓬首徒行”放在一起来看,文姬似乎也是“被发徒跣”,表达文字不同,但可以同样看待。

这么看来,文姬在丈夫处在犯罪当杀的危机时刻,头发蓬乱,不着履袜,到曹操那儿求情,请示赦罪。这种情形便被重叠在山边皇女身上。山边皇女不仅是教养很高可与文姬相比的女性,而且《日本书纪》执笔者把文姬叠合在山边身上的意图,正在于他认为大津皇子与董祀同样应当赦罪。丈夫面临死罪,妻子用《悲愤诗》中的一句来描写,那么亲近蔡琰故事的古代人,会忘掉由于蔡琰而丈夫得以赦免的故事之类,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当然是作者与读者极其自然的无意识的默契。

我以为“观者皆歔欷”比起“坐者皆歔欷”作为出处更为妥当的理由就在这里。由于把《列女传》看成引用的原典,就可以看出执笔者的主张。

我认为这种理应赦罪的心情与大津作有临刑诗是一个系统。关于大津皇子,《万叶集》(卷三,416)有《大津皇子被死时磐余池陂流涕御作歌一首》,《怀风藻》里有《临终一绝》。这些虽是人所共知的,但为什么大津皇子会有这些临刑汉诗与和歌呢?尽管除此别无他例。

我曾经几次在文章中谈到,临终的诗几乎都是临刑诗。这样来考虑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对于政治思想上立场不为所容而遭受刑戮的人来说,最后有必要申述自己的主义,诗歌是为此而采用的体裁,这是因为诗便是言志的。

这种看法也传到日本,在悲愤之中受刑的人便咏唱起临终的和歌。更好的一个例子是有间皇子了。然而,诗是言志的,和歌却是抒情的,所以内容上就发生了变化。有间皇子的和歌(卷二,141)、大津皇子和歌,由于这一点,都没有采用言志的形式,应该说是自然的事。不过,相反,不是受刑者却制作的临终和歌,那位中国文学通的一首和歌,确有临刑诗的言志味道,这真是富于启发性的。

士命本空虚堪传万代名未立唯此最惋惜山上忆良

(卷六,978)

这是与地道的临刑述志诗一脉相承的。

与此相比,大津和歌是日本式的,而不是言志的。《怀风藻》中的那一首,属于中国临刑诗的一个方面——伤感地咏叹死亡的类型。多有使人感到与上面谈到的弘农王、唐姬的临刑诗同调的倾向。

因而,就和歌而言,必须将“和风化”即日本风格化纳入视野来加以考虑。汉诗与和歌别是一物,大津皇子留下了临刑诗与和歌很可说明当时的人们是怎样看待他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他是一位有着理应倾述的志向,却遗憾地被权利夺去生命的青年。这样,他的尸体一定要移葬到二上山去,化为含恨的幽灵,与有间皇子、长屋王等成为一个系统的人,也就可以理解了。他们都不是犯了罪而被杀的,而是由于当时的权力而陷于死地的,是本不该受刑的。

尽管已经作了临刑诗,但要想表明他此时已是别无所想,那么是通过对妻子的描写,也可以表达他的看法。《日本书纪》的执笔者引用蔡琰传,表达的是与他制作临刑诗一样的心情。

另外,如果还要补充一句的话,那就是留在《万叶集》里的和歌不是今天所讲的创作歌,特别是初期万叶里与额田王有关的和歌,采用有间皇子、大津皇子等戏剧性一生为题材的和歌,是依靠集团性流传而传至今日的。即便同样挂着作者的名字,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他们咏唱的,有的则是以他们的作品为核心改作的,也有的完全是他人所作。我把这些作品称为故事歌,我想把它们叫做额田故事、有间故事,当成歌故事来看待。我们这里讨论的大津皇子情形完全相同。这个故事是如何制作的?我是想把参加到制作集团人们的意愿和提供者的心情,作为眼下的问题来对待。

(四)

通过以上的探讨,可以看出《日本书纪》无名述作者在运用典故的方法中,是将大津皇子与刘濞相比,反映出应当赦免大津罪过的主张,虽然述作者埋没于无名之中,但他们在被分派书写文章任务的时候,以自己的教养为武器明确地发表了自己的政治见解。引用古典的行为,便是使隐含这种意图的文字注入寓意。

《日本书纪》笔者的立场,用和歌史上的说法,则相当于“时人”的立场。在和歌中,以“时人”来设定作为第三者的报告着的立场,用以叙述所发生的事件。关于大津皇子(包括大伯皇女、石川郎女、草壁皇子)等人的描述就是如此。如《万叶集》中简直将大伯皇女和大津皇子姐弟俩说成是恋人关系(卷二,105-106),应该是“时人”借情歌口吻叙述而成。至于大津皇子的临刑歌,也应该有“时人”参与的影子。而且,通过这首临刑歌,我们可以看出,“时人”对大津事件自有主张,同时它也赢得世人的共鸣。

因而我们指出《古事记》、《日本书纪》、《万叶集》里中国典籍的出处,便意味着挖掘出其中隐藏的别有的主张,必须理解别有的文字作为暗喻作用于表面文字的方式。由此意义而言,它构成文学论的重要的一个部分。

众所周知,中国书籍中多用典故。他们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方法,《文心雕龙》把它称为“事类”(第三十八)。这一篇开头便是说:“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当然,接下去,刘勰采取一种温故知新的态度,举出许多例子来理解现实,并说:“是以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众美辐辏,表里发挥。”他的关心主要集中在修辞方面。

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应该重视在将典故作为暗喻来运用这一点上,由于作者所引典故不同,其表现方法也大有不同,这一点至关重要。即使是本文开头所举描绘壬申之乱时引用《光武纪》,也不能只发现类似的地方便心安理得。毋宁说,出典的指出仅是工作的开始。所引《光武纪》部分,正是描写王莽包围光武帝(刘秀)军队的场面,《日本书纪》用在描写大友皇子方面,一般的看法,是把王莽当作反叛者的,《日本书纪》的执笔者这样引用,不能不认为是将天武一方正统化,而说明大友政权的王莽性质。

但是现实中是王莽掌握着篡夺来的王权,称得上继承汉室血统的不过是景帝来算第五世孙刘秀,现在正对“新”政权起兵造反。如果不以血统为轴心,则刘秀便并非正统化。或许对这个问题柿本人麻吕有所考虑吧。相反,柿本人麻吕却在大海人皇子方面描写用它。因此,指出人麻吕在和歌中引用《光武纪》,只能认为或是他有将王莽正当化而对刘秀进行批判;或是把王莽作为篡夺者,并认为大海人皇子也是相同立场,进而认定近江朝具有正统性。连周围的这些思想全部包含进来,这才是引用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