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阿里·沙里亚蒂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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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结语(4)

从沙里亚蒂思想特征看伊斯兰革命

20世纪70年代末爆发的伊朗伊斯兰革命是20世纪——“革命的世纪”的最后一场革命,也是20世纪世界史上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伊斯兰革命的成功和影响,不仅使冷战后期的国际政治版图更加复杂化,深刻地改变了美国在中东地区的利益格局,而且是世界范围内的“政治伊斯兰主义”或者说“伊斯兰复兴主义”在20世纪发展到顶峰的路标性事件。中外学术界对于这场影响深远的革命原因的探讨、分析和总结至今从未停止过。在西方,对伊斯兰革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伊斯兰革命爆发的原因上,而在伊斯兰革命的性质问题上,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这次革命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利用“世俗化”和“现代化”遭到挫折的机会,以“回归宗教价值”和“建立政教合一的社会秩序”为目标的一场神权政治革命。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以“霍梅尼主义”为指导的伊斯兰革命是保守的宗教势力和传统势力,在其利益被巴列维王朝的世俗化和现代化政策损害后的一种政教合一的神权政治“回归”和“倒退”。但是,历史过程本身要远比理论概括和总结要生动得多,复杂得多。当我们细心地检索伊斯兰革命前的历史细节,尤其是历史事件背后的思想层面时,就会发现,不仅“霍梅尼主义”有着复杂的现代内容——现代的共和主义、第三世界主义、民族主义与回归传统伊斯兰社会理想——“乌玛”的混合,而且,革命前的社会思潮中,有着完全不同于回归伊斯兰传统社会的、无神论的世俗主义,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自由民族主义、游击战争思想,甚至“毛主义”、格瓦拉主义等。这些“主义”在革命前都有各自的忠实追随者。也就是说,各种思潮在革命爆发前都有相应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土壤,因此,至少不是像一些西方学者那样简单地把伊斯兰革命定性为“反现代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运动”几句话就可以涵盖的。把伊斯兰革命放在第三世界在走向现代的整体大背景下,或许能更清楚地看清这场革命的性质:在一个文化上与西方文化背景迥异的、在现代化浪潮冲击和压力下被迫走上现代化的落后国家,面对国内众多的社会矛盾、问题和不满,必然有一部分能够代表这个社会大部分成员意志的精英分子,打着民族主义和复兴民族文化的旗帜,走民粹主义路线,以追求现代化为预设目标,进而掀起一场政治和社会资源再调整和再组合的剧烈社会运动。这个模式包含的要素是“文化背景特殊”、“被迫的现代化”、“民族主义和复兴民族文化”、“社会矛盾和社会不满”、“民粹主义路线”、“知识分子精英阶层”、“追求现代化”和“剧烈社会运动”。伊斯兰革命恰恰都具备了这些要素,换句话说,伊朗伊斯兰革命是20世纪第三世界众多“革命”事件中一次“普通”的“革命”而已,与其他众多的第三世界革命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只是这次革命表面上披着宗教外衣而已。如果一定要从性质上加以界定,那么可以说,伊斯兰革命是伊朗走向现代化的漫长道路上的一次新社会运动,这次运动的初衷是反对君主专制统治和反对外部势力控制,只是在伊斯兰革命后的权力大洗牌中(以1980年6月伊斯兰共和国第一任总统巴尼·萨德尔沦为政治反对派和6个月之后“穆加黑丁”组织被查封之前这段时期,权力斗争最为残酷),伊斯兰主义势力趁势而把革命引向“回归伊斯兰”的道路。

沙里亚蒂作为伊斯兰革命公认的理论家,其理论具有明显的所谓第三世界理论家的理论特征,它所包含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色彩以及以建立社会平等、实现社会公正和政治民主的现代主义倾向,在相当程度上一度被后来的伊斯兰革命所实践;沙里亚蒂的伊斯兰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恰恰反映了他的理想和伊斯兰革命实践之间的差异。

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激烈批判,是沙里亚蒂理论中反复出现的一个主题,他把反殖民主义和反帝国主义的国际斗争与伊斯兰社会进步和革命联系在一起,把维护民族文化的独立性看成是伊斯兰改革和复兴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他看来,西方的殖民主义对东方世界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奴役必然导致东方文化的破坏和消灭。他认为,历史上,西方列强为了维持和巩固对伊斯兰世界的殖民统治地位,总是蓄意歪曲和破坏伊斯兰文化,尤其是伊斯兰教。他对西方殖民主义对第三世界,尤其是伊斯兰世界的经济掠夺、政治统治、文化渗透和破坏,以及伊斯兰社会的内部社会黑暗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尤其对西方殖民主义对伊斯兰世界和伊朗的文化渗透和破坏表示深刻的担心。他从反殖民主义作家法农那里接受了殖民地人民必须“回到自己”、“回归文化之根”才能彻底防止殖民地文化被破坏,才能有效地反对殖民主义文化入侵的批判基调,从马克思那里获得了批判资本主义的思想武器,从维护民族独立、探索适合伊斯兰世界的独特道路“第三条道路”运动中受到启发和鼓舞,提出了自己的“中间道路”理论。他提醒人们,新殖民主义者通过给第三世界培养人才的方式,通过彻底同化的方式使这些所谓“西方化的”知识分子成为西方利益的先锋队,通过消除殖民地的宗教和文化方式,来实现对被殖民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的征服,成为他们的附庸国。他还号召人们警惕西方殖民者以“工业化”的方式,辅以“启蒙”、“现代性”、“进步”这些观念,使全世界都变成西方一样的“进步”的“同化”运动,使殖民地完全丧失自己的文化和宗教认同。伊朗在军事、经济上依附于西方,使宗教界和世俗知识分子在这个问题上找到共同语言。贾勒尔·艾哈迈德、沙里亚蒂和后来成为伊朗最高领袖的哈梅内伊三人间的握手对伊斯兰革命,乃至后伊斯兰革命的历史进程而言,实在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义。宗教界和世俗界有着共同的敌人——西方殖民主义(特别是美国)和伊朗代理人巴列维国王,他们有共同的文化焦虑——西方的文化会对伊斯兰和伊朗民族文化从根本上破坏。与法农、塞西尔、恩克鲁玛这些第三世界反殖民主义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一样,沙里亚蒂和艾哈迈德都主张探索一条介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以伊斯兰文化和本土价值观为“文化之根”的中间发展道路,主张在维护国家独立和尊严、消除外国势力前提下,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现代化。他们对资本主义和西方的批判和“中间道路”的探索,不仅与当时伊斯兰世界的“第三条道路”运动遥相呼应,而且也是摆脱美国在伊朗的压倒性影响和恢复民族文化的价值和尊严的民族主义愿望的政治抗争,代表着绝大部分伊朗人民的心声。伊斯兰革命后不久,霍梅尼就喊出了震惊世界的“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的口号,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消除西方的影响。如果要探究一下这些革命口号和实践的思想根源,沙里亚蒂的文章、演讲便是伊斯兰共和国的“去西方化”政策的一个重要来源。换句话说,沙里亚蒂对殖民主义的批判和反西方立场在伊斯兰革命后变成了现实。

沙里亚蒂对社会平等、公正以及民主的呼唤在伊斯兰革命后也一度变成了现实,不幸的是,为时仅两年不到,之后便是一个“一个领袖、一个思想和一个伊斯兰”专制政治传统的回归。伊斯兰革命洪流中,聚集了所有政治倾向的革命者,从世俗主义者到伊斯兰主义者,从自由民主主义者到马克思主义者,都在伊斯兰的口号下站到了一起。然而,随着巴列维国王的出逃,也就是说共同的敌人被打倒,曾经被革命激情掩盖下的政治和思想分歧逐渐浮出水面。尽管如此,从霍梅尼自法国归来的1979年2月到1981年2月曾经为伊斯兰革命做出最大牺牲的政治组织“穆加黑丁”被霍梅尼宣布为“非法组织”,进而逃亡伊拉克这近两年时间中,沙里亚蒂和以他为“精神导师”的“穆加黑丁”不仅享受了最大程度的胜利风光,而且,他们的社会公平、正义和实现民主的愿望也得到了部分实现。1979年1月初,“穆加黑丁”各地代表在德黑兰召开会议,会议上通过了《我们对时局的十八条最低期望》(以下简称《十八条》),对未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外交等提出全面、系统的构想。《十八条》是伊斯兰革命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文献,代表着左翼政治的成熟程度,具有典型性。它表明:

1.伊朗左翼经过几十年的政治考验和理论探索,已经拥有相当成熟的指导思想和政治主张,它的提出,强化了伊斯兰革命反帝、反殖和反专制的社会主义革命色彩,与50年代、60年代的第三世界革命具有很大的一致性。

2.在霍梅尼“教法学家统治”思想(又译“宗教监护政治”、“教法学家监护”、“毛拉治国”等)的大框架中,《十八条》将其进一步具体化,它所提出的一系列主张,在伊斯兰革命后部分得到实现。新生的伊斯兰政府颁布了伊斯兰国家社会主义(Islamic State Socialism)政策,对官僚私人企业、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实行国有化,没收王室资产、解决失业和住房问题,向农民提供无息贷款,提供社会最低保障,所有土地归还农民,政治上宪法确立了“永久的三权分立”,保证享有政治机会、选举和新闻自由等,在外交上废除与帝国主义国家的所有双边条约,加入联合国中的不结盟国家行列等。沙里亚蒂对西方的态度以及对社会公正和平等的诉求在伊斯兰革命后一度变成现实,也被一些西方学者所确认。

然而,西方的“革命学”研究告诉我们,革命过程充满着多种不确定性,但是,革命的最终结局则存在某种内在的规定性,也就是说,一旦革命的最后目的——旧政权被推翻——达到之后必有一场残酷的权力斗争,斗争中获胜的一方,为了实现社会稳定和秩序,就会重新启用革命前的政治模式,旧政权性质会在新政权中逐渐得以恢复。不幸的是,伊斯兰革命恰恰应验了这一“内在的规定性”。自“穆加黑丁”沦为伊斯兰共和国的最大政治反对派,以霍梅尼为核心的伊斯兰主义势力在政治权力分配格局中站稳了脚跟之后,接着便是霍梅尼“教法学家统治”政治理念全面付诸实践之时,巴列维时代的“世俗化”在“去西方化”的名义下迅速被“伊斯兰化”,从政治领域到文化领域,从外交到宣传。新宪法规定“伊朗政权的形式是伊斯兰共和国。伊朗的国教是什叶派中的十二伊玛目派的伊斯兰教”,《古兰经》为最高法律,“所有的民法、刑法、财政、经济、行政、文化、防务、政治及其他法律和规章,必须依据伊斯兰的准则,这一原则适用于宪法所有条文以及其他法律”;“伊朗的革命已经成功地体制化了。政府净化(政治组织、军队、司法、教育机构和政府官僚机构)、控制了传媒,对持不同政见的教职人员进行恫吓,从而严厉地限制了反对派。”沙里亚蒂所构想的伊斯兰价值至高无上,应该说,在伊斯兰革命后得到最充分的尊重,然而事实结果是,他曾经猛烈攻击的“制度化的伊斯兰”、“官方的伊斯兰”如今在伊斯兰革命后同样也变成了现实。一个以维护伊斯兰崇高价值为名的“教士专制”制度代替了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名义的“世俗专制”统治,这是沙里亚蒂一再发出的警告,革命后却又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他想借助一次革命涤荡伊斯兰中“落后”、“保守的”宗教观念,推倒一个反动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宗教麻痹”的“三位一体”,在废墟上再建一个全新的“理想社会”。历史已反复证明,一个“人间天堂”从来不可能一夜之间建立起来,政治文化的发展和变迁有自身的规律性,仅通过一次呐喊和剧烈的社会政治运动注定是无济于事的,改变不了政治文化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正如拉夫桑贾尼说的“《古兰经》建不了大坝”一样,革命运动本身并不必然带来社会进步和政治民主。作为伊斯兰革命的理论家,沙里亚蒂最大的贡献是借助其天赋口才和从西方思想中借鉴的充满活力的“战斗性”词汇,把伊斯兰变成了“革命性的伊斯兰意识形态”,又用这一意识形态成功地动员了伊斯兰革命的主力军——青年知识分子和他们的“穆加黑丁”组织加入到推翻专制、压迫和腐败化身的巴列维王朝的革命大军中,并在一段时期内被付诸实践。至于这场革命的最终结局——霍梅尼统治下的“政教合一”、“伊斯兰价值高于一切”的政治实践向传统政治价值观的转变和回归,我们有把握地说,那不是沙里亚蒂所构想的理想“乌玛”社会,更不是他所理解的“人民的伊斯兰”国家。当今,伊朗官方对沙里亚蒂的态度,事实上也说明了沙里亚蒂的政治思想难为官方所容,也反映了沙里亚蒂的思想与伊斯兰革命实践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