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边缘、族群与国家:清末西北回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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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回民起义中的团练、汉民问题(7)

流民并非流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是亡命之徒,反而拖家带口,牵挂累累,起于无路可走的境况,虽以某地为活动中心,但因人数众多,不得不四出流窜就食,官府也往往较为同情。但有的汉民武装人数既少,据险为巢,劫掠官民,破坏地方安定,又不与官府合作,属于典型的地方土匪。如阶州(武都)的绺匪,“据险为巢,当逆回扰白马关时,即乘间出掠,”清军收复地方,绺匪必遭整肃。同治十年(1871)四月,周开锡、阶州知州洪惟善率副将彭德沅等往剿,尽平其巢。⑥金县人丁建善(又名保住),“以烧香煽诱皋、金、靖及中卫四县民,称为香客。至是党与已数千人。据靖远三角城之朝阳寺为窟穴。制旗枪,造礮械,藉讨逆回为名,抢劫粮运。”⑦这支以宗教行事的汉民集团,既没有官方合法身份,又抢劫官军粮运,卒为陕甘总督杨岳斌剿灭。当时,中卫、盐茶厅、固原一带不时有出没无常的游匪,甘南之徽县、两当、西和、礼县等地也有伏匿之匪伺劫粮运,“然统计不过数起,人马多者实不过数百,少仅数十而已。倏隐倏见,如蝱虱着体,殊费爬搔,然固无能为害。”①

流民土匪武装由于“完全脱离地方社会、没有地方利益可以保护、没有约束、没有公众支持、没有前途……”②为了求生存,便往往和回民军联合行动。除前文提及的董福祥等部与回民军的联合外,还有土匪张幅满部,据称“连结回逆,招纳叛勇,实为鄜、延大患。”③土匪陈海春部“与溃勇陈一本、沈惟清,纠合逃勇饥民,句结回逆,滋扰宜洛间。”④这都是同治七年(1868)左右的事情。另有山丹县属南山内东沟地方有王开国父子“勾结回匪,科敛乡民”,后于同治十年九月间被清军攻杀。⑤土匪与回民军的联合是分散的和临时的,不可能达到战略性的高度。抛开族群性的因素,这是匪、回各自组织上严重的分散性决定的。

在面对国家机器时,“回逆”、“汉匪”、“溃勇”的求生存、掳掠、战斗的情形实在没有多少差别。各方基于掠夺而合作,也会因此而翻脸成仇。回军杨曾三等部与甘匪有和约,各不相伤。但七年七月,甘匪得粮,旋为回军所劫,甘匪大队追击回军于横山境油房头,“杀回数千人,擒回酋杨曾三、甘州马,斩之,民大称快。”⑥而在官方和清军的角度,他们都一样是统治秩序的破坏者。清军进剿时,动辄杀毙数千,缴获军械牲畜无算,“贼巢”一律平毁。这无论对回军汉匪,都是一样的。⑦

进剿陕甘的官军为了减轻作战压力,“遇有成股土匪,每以翎顶优之,示笼络而安反侧。”各支土匪则乘机寻求官方合法身份,借以扩大活动范围和夺取更多粮饷,“若辈则纠聚党伙,亡立营名,自刻木印,私制旗帜,居然以统领、营官自命,征粮民间,借肆剽掠。无业之民,趋之若(骛)[鹜]。”由此,各支武装“似兵非兵,似勇非勇,似匪非匪,似团非团,泯泯棼棼,徒为民害。”①

在整个大的时空背景下,流民土匪是晚清时代帝国衰变的产物。在西北环境下,则与回汉族群冲突、回民起义相始终。左宗棠谓:“自陕回倡乱,甘回继之,环、庆、平凉人民,自相团结,以与回斗,败丧之馀,流为盗贼,情实可原。”②“以天理人情言之,此辈初本朝廷赤子,弄兵潢池,断无抗拒之理;以事势言之,此辈因御回力竭,无家可归,迫而为匪,较回逆之阻兵安忍穷蹙来归,其罪犹有可恕。”③左宗棠督办陕甘军务后,欲解决回民问题,不得不首先解决各地的流民武装。他对流民武装产生的原因有比较客观的认识,部署的策略也比较有效。他的奏折说“臣拟简其桀黠者,束以营制,余皆劝令归农,各安生业,毋相侵暴。”④各支流民土匪“现闻臣军度陇,有赴各军投效者,有请助战者。”⑤同治七年(1868),最早扈彰一支投降,刘典委刑部额外主事周瑞松将之安置于延安府;到八年(1869)初,大多数汉民武装都已受抚,左宗棠的奏折明言,“榆、延、绥两郡一州,积年巨寇,经刘松山此次痛剿,实已震慑兵威,或稽颡输诚,或向风迎附,皆恳请免予骈诛,就地安插。”⑥

至同治七年底,按《平定关陇纪略》的记述,“当是时土匪已节次乞抚,残捻亦屡经诛戮。独回逆恃其人众,尚稽天诛。”⑦对于汉匪较之回军更易受到官府朝廷的招宥,此情此景不由引起起义回民的感慨:“回也反来汉也反,为什么兴汉灭回不一般?”①

第六节起义回民控制下的汉民

一、回民军中的汉民

回民军中有汉民的情况以往早有研究。对于其原因,学者的结论在起义史观下,往往趋于同一。即多认为汉民是为了起义才投身回民军的。在此史观下,有的研究认为起义回民与(参加)起义的汉民双方的合作达到了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其中较为合理的分析认为,“汉民参加起义的只是局部地区的现象。在斗争最为激烈和起义的重要地区没有或很少有汉民参加。如关中东部和中部、西宁府、河西各州县基本上没有汉民参加,在平凉府、宁夏府、河州、狄道州等处汉民参加的很少。……参加起义的汉民在作战中从未起过重要作用。……这次起义长达十二年之久,只是在起义的后期才有当地汉民参加回民军的。……在各处回民发动起义时,基本上都没有当地汉民参加……参加起义的汉民不仅数量少,不足以说明是一次‘联合’。”②本书的分析认为,汉民参加回民起义的事例固然不少,但有的情况下,回民军中的汉民并不是“参加”起义的,而是有着被强迫的成分在内。

据史料记载,有些汉民自愿投入回军、参加起义,原因完全在于官府的无能,“目击百姓被杀,置之不理,于是无衣无食之难民,大失所望,往投回巢代为劫掠营生,以度朝夕者,殆难以数计。”咸阳迤西及周至、户县一带,“竟有豺虎不食之汉民,因官军毫无所恃,纳款回逆,愿投身为回民,输赋税者数十村”。③渭南南沙村村民在回军来袭时未能逃脱,于是“都作了回回的百姓了”,但这一经历使南沙人感到尴尬,“因此南沙人至今讳言回回事变。”①另如户县牛东村贾七,“素行不轨,幸逃法网,独建议降贼,括其村资财妇女以献,贼至则为之供张,果免屠戮。贾七既得志,益昌言天方授回,降回则身家保,田庐安,耕稼不废,富贵可冀。环牛东数十村为其所惑,皆降贼。”这些汉村与回民军实际上形成了一定的同盟关系。当贾七被官员诱杀后,乡勇攻此数十村,而回民军则报之以救村围城之举。②

在掠夺财富的诱惑下,汉民主动参加回军的也所在多有。据载,“逆回狡诈异常,屡以重金购买奸细”。③华州有“汉奸”给回军“引路”占领高塘镇,焚掠一空。④回民进攻三原,“汉民从逆者尤为凶悍”,⑤攻凤翔,有汉民挖煤工替回民军“偷挖地道”。⑥宝鸡贾村塬的陷落,也是汉民“伪作畜贩混入,”里应外合。⑦

有的回军纪律严格,不行滥杀,对投诚汉民予以保护,也吸引了大量汉民,并且成为回军作战的有力臂助。如西安的孙玉宝,“带人数万,在城西南一带扎驻,行军有法,号令严明、顺者秋毫无犯,逆者寸草不留。长、户两县之附近百数十村,又选人之丁壮为兰顶勇,以备战,遇仗辄先登,所至多胜,而降服之人民畏如雷霆,爱如父母,呼为元帅而不敢名。”⑧

汉民虽自愿投入回军,但受到一定的防范。礼泉县寨里村村民投降回军,但村大人众,回军恐生事变,于一日挑选精壮者叚生秀、张板娃等数十人,“绐之曰:往大寨村关帝庙拆木作燃薪。至则悉扃庙内,复按名唤出,一一骈戮之。”被杀者相传有32人之多。⑨

在陕西作战阶段,凤翔、泾阳回民军中有大量川勇①,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同治二年(1863)七月二十四日,回民军攻塌凤翔城西垛口,被守军击退,并被擒五名。据载,“回逆头队,皆系裹胁汉人,并有川勇五百名,为贼奋勇,许以城破重酬等语。”②城中团勇、兵丁“半属里党姻娅,不但此营挂名彼寨,且有朝在营而暮赴贼者,兵贼竟不能分也。”③同治元年五月,泾阳因清洗城内回民,回军领袖杨文治、毕大才等率众报复攻城,据载当时“有张鹏超、牟太平者带川勇200名,奉委来援,驻扎西城,”但这支川勇却与回民军互相联络,“因受贿通贼,县令请移东角,仍旧暗与贼通。”到十二月,由于回民军以金帛诱守城川勇,遂引发内变,泾阳城陷,绅民男妇死者7万余。④正是植根于乡野之中的汉民农耕社会的宗族、地域传统和缺乏更高一级的认同与领导导致这类外省汉勇对没有乡里之谊的陕西汉民缺乏同族认同,这与回民的情况是决然不同的。毕竟,他们只是中国汉民弱大族群下的川人亚族群而已。

毋庸置疑,回民军是地道的民族武装,其中之所以有大批汉民,直接原因是战争需要。清军入陕后,装备和战斗力的差距使起义回民不得不裹胁汉民冲锋陷阵,借以减少己方减员。魏丙《琐尾集》载:

此记虽不可尽信,但也可作一定参考。另据资料记载,在作战时,加入回民军的汉民被迫打头阵。《咸京被难述略》谓,“盖逆回掳掠汉民,老弱者杀之,少壮者充为前队,与官兵接仗,胜则死者多官兵,败则死者多汉民,与伊逆回无大损伤”;②另同治元年六月回军围礼泉县城,督乡民挖地道,城中则以柴巻辣椒,以风车扇而薰之。③无辜乡民因此多被杀伤。官书里辄言杀“贼”若干,其中实际并不全是起义回民。有文人即说,多隆阿攻回营,“所歼者回民少,而汉民多。”④

有些被裹胁的汉民被回民军一直带到甘肃境内。据载,“西南则陕回盘踞董志原老巢,号称‘十八营’……汉之被胁从教者,亦羼杂其中。”⑤除了作战外,陕回军中的汉民弱幼者,还要做打扫、跑腿、送信、做饭、放牧等杂役。而这样的自年幼便被掳的汉民,往往自同治元年便随同回民军转战陕甘,到战事平定,有历经十几年的。⑥

陕西回军进入甘肃后,仍然裹胁汉民。同治十年(1871)十月,清军进击西宁,陕回求抚,文献记载:“一起为陕回首逆杨文治之弟杨文彦八十余户,一起为葑台堡回目马应林男妇三千余中,又从教汉民男妇二千余口。已饬尽缴马械,听候安插。”⑦人数是相当多的。

甘肃回军也一样裹胁汉民。同治六年(1867)四、五月间,静宁州的李得仓和盐关营的何士秀“率静宁南八营及盐关营十六万人投诚。……实得九万六千二百余人,其中汉民胁从者三万一千五百余人,遣散回籍。”①汉民人数竟达三分之一。当然,这其中不能排除汉民自愿参加起义的情况,但官书上总是倾向于一律写成“被裹胁”。

在新疆,迪化城附近南山一带居住被胁民众家口约计数万,“均被回逆拘留不能脱身”。②同治九年为回民军攻陷的乌城(乌里雅苏台),其经过实际为回民军持票伪称贸易,随后以500人裹胁汉人、蒙古人千余攻陷。③这个事例里,仅有500人的回军便可“裹胁”总数千余的汉人、蒙古人,确实难以排除“自动参加”的因素,也使得传统的“参加起义”的解说仍然事实上有其生命力。

回民军颇为注意吸收精通文墨的文人或官员,这些人中出身回民的固然成为回民起义的得力助手和领导者,其中出身汉族的也所在多有。如同治二年(1863)十月,灵州回民攻陷宁夏府城,因回民营中多不识丁,以宁夏县知县彭庆彰熟悉例案,荐之马化龙。化龙久闻其名,遂重用之。初则溺身朱墨,继则运筹帷幄,如是者有年。同治十年(1871)五月,清军克服灵、宁,逮彭庆彰,诛之。④另外在孙玉宝军中,相传有户县算命的汉人张大秃子,为其定谋。⑤同治二年正月,穆生花攻下固原城后,有湖南柳某前来投军,生花用为谋主,言听计从。⑥而这位柳师爷据说出身秀才,还是太平军扶王陈得才派来的。在柳师爷的建议下,为了师出有名,穆生花自称“抗清扶明平南王”。⑦

官方和清军注意到回民军中的汉民并加以利诱。官府自找理由,将汉民加入回民军的情况区别对待,“乃有打仗被擒,或中途遭掳”,“或听人哄诱,或窘迫无门”(此针对外来汉民或团勇),或“见贼势猖獗,不得已暂为从贼”(此针对本地汉民),不管怎样,“自今伊始,苟能悔罪输诚,一体省释,概予不究。”①这种策略对削弱反抗清军的回民力量是很有用的。从史料看,回民军中的汉民也乐于在清军作战占优势时,寻找机会投降。②长安鄂县所属各乡七十余处“投贼”的汉民村堡,“今见官兵一到,即行自拔来归,尚属情有可原。”③与起义回民相比,他们显然有较多的选择空间。

二、“随教”的汉民

文献上对于汉民加入甘肃回军,或生活于回军控制之下,较普遍的指称是“随教”、“从教”或“保教”。实际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汉民皈依伊斯兰教,成为穆斯林。二是名为随教,实际并未入教。根据《和政县志》的记载,元年冬初河州回民起义后,汉民除逃徒外地者外,留守本境的“嗣经各回目招出,令仍旧住居。就中有随教,有保教。随教已为回,每百战事,辄作前驱;保教尚为汉,俯首降心,苟全性命。”④显然,“随教”的汉民被认为已经入教变成了回民;而“保教”的汉民显然并未入教,但向起义的回民军纳款输粮,以求生存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