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师的观念更新是推行导师制工作的前提
俗话说:“知是行之始。”这里的“知”,意即观念或认识。一般而言,人的行动受观念或认识的支配、控制或调节,有什么样的观念就可能引起与之相应的行为。只有新的观念指导,才可能引起新的改革行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行同样受到人们不同观念的影响。不言而喻,在我国普通高校推行本科生导师制,首当其冲的是从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与转变着手,虽然于改革而言这其实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并不轻松的话题。凡亲身参加过教育改革的实践者或是对教育实践有比较清晰的认识的人都不会否认,在专业发展过程中,要改变教师的行为和观念异常艰难。即使在教学中引进‘良策’,但由于教师常常不能“从实践中去理解设计背后的理念,导致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和条件”,结果“环境一变,或是新计划一完结,教师又再面临困境而不知所措,或是故态复萌”[73]。事实证明,不少教师习惯于自己固守旧有的“安全”或“舒适地带”,对改革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挑战或潜在“威胁”心存顾虑、担忧或恐惧。本科生导师制作为我国普通高校全面推行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全新的、重大而有益的尝试,同样需要导师观念的与时俱进,需要导师对导师制工作有积极而深刻的认识,需要导师在内在观念上的自觉而积极的改变。
一般来说,教师的教育理念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学生观、教学观、课程观等。在一定意义上,教师教育理念的确立是教师工作的前提、先导和指南,是教师工作的灵魂。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求导师做有思想的教育者,确立起立足于导师工作的新理念:第一,大学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方法而不是重在传授专业知识;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学习,而且要注重对学生的学术训练;以学为主、“学”“研”并重,是大学教学足以有别于普通中小学教学的重要特质;“导学与导研相结合”,是新时期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适时之需、发展之需;思考大学如何实现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理想目标,是每一位教师的当然之责。第二,树立导师的“向导”意识、“教练”意识,导师工作的关键和着力点应放在“导”的层面,导“学”、导“研”、导“成人”。第三,教育教学场域是教师和学生“共在”的公共场域,导师工作是导师在与学生的平等对话、彼此沟通、共同探究和相互切磋的互动共享中进行的,要给学生以充分的自主权,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思考或探究,真正领会“大学是学者的社团”、“大学是科学探究的中心”的现代大学意蕴。第四,导师工作的使命不仅在于研习学问而且要教化人格,“成人”是导师工作的终极目标和最终归宿。通过导师的指导、引导或启导,激励、启发学生去“思”、去“想”学习的问题,去体悟教育世界中“人”的价值生命的问题,去感悟人生的意义和教育成人的真谛,把学生引上正当的、积极健康的人生之路,成就“高层次”、“高增值”的健全发展的人。不仅促进人的发展,更要规范、引导人的发展,这是导师工作价值承当的应有之义,也是导师制工作的根本宿命和最终旨归。
(二)导师的角色转变是确保导师制工作成效的关键
应当看到,在世界各国的学校教育改革中,人们对“教师与学校改革”这一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程度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教育者的教师的角色、地位的转变不仅关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更关涉师生的共同成长。改变传统教育中教师的绝对权威、学生被动适应的境状,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中心议题。推进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不仅要求教师的观念更新,而且要求教师的角色转变。概括而言,本科生导师制旨在通过改善教与学的关系,改变传统大学教学的单向度传授,找寻到适合于学生的教育,确立起使学生在主动的、双向的、探索的、研讨的过程中成为学习主人的新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参与学术对话,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大学教学由“授予”向“引领”的转变,由“教授之术”向“启导之艺”的转变,亦或由“教”向“导”、由“授”向“启”的转变。大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或绝对权威,不再是学生“知识资源”的唯一来源,不再是固滞化了的“先生”,而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帮助者和合作者,在“导”的过程中与学生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流,与学生共同构建“学习共同体”、营建充满对话的学术氛围,引导或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和研究活动,引导或指导学生“成人”,并实现师生之间经验的共享、内心的敞亮、视界的融合。没有导师角色、地位的转变,就无法改善教与学的关系;无法消除传统静态的“师教生学”语境下教师的“高位”意识、“强者”架势及“权威”面孔和学生的“低位”感觉、“弱者”状态及“随从”神情;无从实现教学活动由重“教”向重“学”的转变,由教学生“学会”向教学生“会学”的转变,由“灌输”向“启迪”的转变;更无从求达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从此意义上说,能否实现导师的角色转变,能否改善教与学的关系,是事关导师制工作成效的重要环节。
(三)导师渊深的学识素养与较高研究能力的有机结合是导师制成功的核心
推行导师制,不仅要有导师对导师制工作积极而深刻的认识,更要有导师渊深的学识修养、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与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需要导师及时地完成知识更新的任务。只有这样,导师工作才有可靠的支撑和基底,才能真正实现既导学又导研,并把学习与研究有机统一在导师工作的过程之中,使学生分享来自导师的智慧和教育的财富,成为人类文明与文化资本的继承者、推进者和新的文明与文化的积极创生者。“其实学生不只是需要信息,而且是需要有意义的信息;不只是需要知识,而且是需要令人信服、能激起信念的知识。他们需要这些知识来帮助他们理解学习和生活的价值。”[91]
本科生导师制是一种类似于小组或个别教学的组织形式,是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学习或研究小组,由学生选定自己的指导教师后,分别在导师的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学习和研究活动。它是一种彰显个性化教学和促成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在一定意义上,导师的学识水平、研究能力是关乎导师工作质量的首要条件,是导师工作的一种恒久的支撑力量;否则,就无从给学生以指导、引导或帮助。导师工作的开展主要的是依藉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伦理结构等在内的教育素质[36]来施行的。要实现导师工作“导学”、“导研”和“导成人”的多维目标,必然要求导师有既专且博的学识功底,有广阔的学术前沿视野,有敏感的教育问题意识和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传统的大学教学强调和关注的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且较多停留在知识的占有和使用的层面。现代大学要走出传统大学的“象牙塔”,实现知识的传承、拓展与创生,就要求大学教学把关注视角和着力点放在知识的生产和创新的层面。要实现这一教学目标,没有教师过硬的学识功底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是难以如愿的。没有学识渊深的导师,不可能指导或引导出才学通达的学生;没有导师较强的研究能力,就难以甚至无以引导学生开展基本的研究活动。同时,导师的学识才智像一部活的教科书,它可以让学生借藉导师的“示范”形象,在切己体察、虚心涵泳中,获得感悟、成就学识、增长才智。就导师的知识结构而言,不能仅仅局限于原理性知识或实践性知识,还要有相对全面的科学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和从事基本研究活动所应具备的知识。在我国大学教学中推行的导师制,某种意义上是针对传统“授受式”的大学教学而提出的。传统大学教学中,大学课堂基本上是教师主宰的“讲堂”,学生较少参与意识和参与机会;很少甚至没有参与基本研究的意识和体验,无从体现或突出“大学特质”和“大学精神”。“我们关注的是从‘教’的角度来考察、探索大学的教学改革及其实施,通过导师的指导和引导,变革传统的大学教学模式、实现教师的角色转换;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让学生边学习边研究、边实践边提高。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和研究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发展学生的基本研究能力。”[74]确保学生在教师的指导或引导下自主能动地、创造性地参与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四)导师的行为改变是导师制成功的显在力量
无论多么先进的理念或思想,仅仅停滞于认识阶段是远远不够的,更无法获致问题的最终解决。只有而且必须通过具体的行动才能得以落到实处,才可能达到理想的目标;并在实践中使认识或思想得到检验、完善和成熟。同理,导师教育理念的转变或更新、新知识的建构、角色的转换和教学策略的改进等,最终都必须而且应该通过导师的行为改变来加以体现和反映。教育意义的实现是通过实践来获得的,教育实践是让教育意义显现的过程、是生成教育智慧的过程。导师工作具有强烈的实践色彩和鲜明的实践指向,它关注导师自身教育实践的复杂性、丰富性、多样性,更关注着受导者的体验及变化,关注导师工作的旨意,必须重“知”而“力”行。在一定意义上,导师的外显行为是导师教育理念、知识学养、情感与价值观、教育教学风格等多方面素质高度个性化的综合体现。导师的行为改变是导师的教学机智或教育智慧的真实体现,是衡量或评价导师工作好坏或成败的重要依据或指标。总括说来,导师的行为改变主要指向导师在工作实践中的一系列教育教学行为的改变,是冲破大学教学高度“规范化”、“程式化”和“整齐划一”的僵死格局的“出格”。这种“出格”主要体现在导师工作的因人而异、因材施“导”上,也体现在彰显导师个性化的教学风格或教学特色的层面。诸如根据学生在教学中发出的暗示信息或通过反思适时地对导师工作计划或安排进行调整,以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提高导师的工作效能;在教育实践中开展行动研究,并确立适当的选题或指导方案;根据具体的情境对教学策略做出灵活的改变或变通;重组教学方法、改变教学风格或工作方式等,形成学生的学术意识、反思意识、批判意识、探究与创造意识;让学生跨越专业的阻隔而达成对通识文化的真正理解;不仅学习专业知识,而且在学术自觉中接受学术训练。从某种角度而言,没有导师的行为改变就无从应对新的变化了的情势,就无法创建导师工作的新格局,也就难以使导师制工作收获预期的改革成效。从此种意义上讲,导师的行为改变是导师教育智慧水平的真实反映,是导师制成功的显在力量。
总之,我国大学的教育教学改革所追求的目标,从过去对体制等外在因素的强调转向对教学等内在因素的关注已是必然之势,教师是改革中最具影响力的力量。应当看到,无论是基于“自发式”的学校改革还是基于“外推式”的教育变革,都应该设法将“自上而下的”或“由外而内的”各种改革计划转变为教师自己的需要,让教师自己去发动、指导和维持,并使他们在此过程中感觉到有能力和信心;让教师对实践进行反思,在反思中改进、提高并不断进步。这对于促进教学实践之有意义的、持续的改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应当指出,实现吸纳各方面积极力量的外在支持,求得改革过程中人的适应性改变都绝非易事。需要调整各自的角色和责任,需要超越各种可能的局限并通过审慎的思考与积极的行动。其中根本的关注视角应该是作为改革发起者、决策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人,尤其是教师的自觉理性、积极主动的内在改变。在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中推进导学与导研相结合的教学改革,不仅要有包括体制等在内的外力支持,更内在地要求导师的“内在改变”,包括观念、知识、行为等因素在内的导师的内在改变将大大裨益于导师教育素质的提升,是确保导师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关键,是导师制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