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独立学院发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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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百花齐放:独立学院模式多样化(5)

(二)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即公立高校中某一校区或二级学院改制为按民办机制运行、收取教育成本费、自我滚动发展、相对独立的二级办学独立学院。

例如,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于1999年开始规划,并于2000年又以新机制、未花国家财政性投入的一分钱,在距离校本部3.3公里处的龙泉驿区红河镇新建占地近1000亩的东校区,以各种新的合作途径形成一个“二级学院独联体”。这样就出现了采用新的筹资机制,以多种渠道多方筹集经费,总投资7亿元(其中四川师范大学自筹0.9亿元),未花国家财政性投入,以与多方合作的形式新建了包括四个按新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一个“大一基础部”的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这种办学新机制既体现了各学院的独特性,又体现了各学院的群体性。这种主要以新机制二级学院群体组成的大学新校区是办学体制改革的一种大胆实践与尝试。这种运作新模式不仅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办学效益;而且可以在教学、管理上形成互补与互动。现在这些二级学院都有了新的发展,有的转设为民办学院,有的完全独立为独立学院。

(三)兼并改制

兼并改制型是一种将有一定办学实力的学校与重点大学或实力更强的大学合并后,通过改制而设立的独立学院。

如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由原浙江船舶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合并后改制而成,独立学院就设在原浙江船舶学校校区内。学院成立董事会,重大事宜由董事会决策。之江学院经费来源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原船舶学校中专部招生的国家下拨经费600万元;二是浙江工业大学向国家贷款1.5亿元作为校园改造发展基金;三是学生学费。学院的管理机构和领导班子相对独立,任课教师由浙江工业大学聘任。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也是这种模式,是由湖南师范大学合并了原湖南省教育学院后,利用原湖南省教育学院的校园、校舍等硬件设施成立独立学院,聘任专业教师,进行普通本科教育教学。

改制模式是普通高校扩大规模、提升自身实力的一条捷径。相比较其他模式而言,更显优势和活力,具有更加广阔的前景。诸如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成功的实施转制,不仅盘活了原有的教育资源,而且使得原有的教育资源经过重组而得到较大的提升,更由于其有独立的校区和一定的师资及无形资产,只需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就会获得较快发展。改制带来了经费筹措的新机制,改变了单纯依靠政府教育投入的格局,扩大了办学自主权,提高了教育质量,有效改善了学校管理机制,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但是,在国有资产流失,高校运行机制转换等问题上,不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制度政策上都还存在着一些不明确、不规范的问题,有待于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探索。

四、其他模式

(一)中外合作模式

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中,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十分迅速,规模逐步扩大,层次逐渐提高,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共有800多个,遍及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外合作办学正逐渐成为我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种新形式,成为更多、更快地培养“入世”后急需的各类人才的新途径。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大多是挂靠于公立大学的二级学院。这些学院以中外合作的新机制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探索。它的最大优势在于实现了东、西方教育与文化文明的相互吸收与融合,适应了教育全球化趋势,这是其他办学模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它是由我国大学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的二级学院,双方共同承担教学、管理工作,通过引进国外大学的优秀教师、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在素质、知识和能力诸方面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培养外向型高级专门人才,可以采用这种模式。如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东华大学拉萨尔国际设计学院,还有宁波诺丁汉大学分校。

我国高等教育与世界一流的高校相比还相去甚远,目前距离真正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代世界正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人力、资金、知识、信息、技术等跨国界的流动,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这种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如果没有全球教育观,将永远无法改变自身落后局面。加快教育的全面开放,推进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特别是有计划、有选择、有目的地引进部分国际名校到我国办学,零距离学习借鉴世界先进管理模式与经验,构筑起中国与世界的教育之桥,这是顺应新世纪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时代要求,也是促进我国高教发展、加快国内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步伐的有效途径。

高校吸引外资创办新型独立学院,有利于加快中国高等教育的开放性办学进程,有利于加速独立学院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二)境内外合作模式

境内外合作模式,即由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出资设立的独立学院。如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福建音乐学院原是菲律宾华侨音乐家、作曲家蔡继馄教授创办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民办学校,后经教育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附属于华侨大学的民办二级学院,可实施本科学历教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民办学校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单列招生,毕业后由学院颁发“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学历证书。复旦大学太平洋学院就是由香港知名企业和台湾光华集团的投资。

这种办学模式一方面能激发海外华人华侨教育报国的热情,实现他们的教育理念。在境外法人和个人尚不能在我国独资举办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的现行政策下,帮助他们完成投资高教的愿望。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宽了投资渠道,有效地吸收境外资本投资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

(三)公立高校单独举办模式

公立大学采取向银行贷款的形式先把学院建立起来,然后利用学费收入逐年向银行还贷,这种类型的学院数量比较多,如温州医学院的仁济学院等。

公立高校独家举办模式还有一种是独立学院形式上有合作方,但其合作方往往是由母体学院独家创办的公司,这一类型的独立学院可以称为公立高校单独举办的独立学院。如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是在原四川师范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良的师资、管理、设备资源重新组建的独立学院。采用这类办学模式的绝大多数是学校知名不高或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的学校。这类独立学院的“投资方”通常是本校的校办企业,或者是与举办学校有着紧密经济关系的公司。

这种办学模式中主办学校对独立学院具有相对完整的操控权,便于母体学校对独立学院的领导,具有决策高效、管理集中、资源利用便捷的优势。在办学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上可以充分利用内在的资源优势。但是,由于这种模式与学校本部有着复杂的内在关系,缺乏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明显存在经费紧张,产权模糊等问题。容易导致国有教育资产的流失,存在“校中校”或变相的收费“双轨制”等弊端,且难以形成真正的独立法人地位。

总之,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的产物,它的发展与完善将使我国的高等教育迈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试办独立学院是高校办学机制创新与模式改革上的一项重大突破。独立学院的进一步发展既可快速推动高层次、优质普通高等教育资源的迅速扩大,从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层次、质量和投入诸方面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