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教子方法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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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教子基本方法谈(3)

家长言教不可少导之以行走正道——家长言教法

家长言教法,即家长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子女明辨是非和善恶,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教子方法。它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运用口头语言来进行说服教育,如,谈话和讨论等;二是运用书面语言来进行说服教育,如写信、写心得、写文章和立家法、家规等。家长言教对于教育子女具有特殊作用,是家庭教育中最基本、最常见的方法,也是引导孩子走向正道的不可缺少的方法。

一、家长言教的特殊作用

近年来,在家庭教育中,人们尤为重视家长身教的作用,认为身教重于言教,有人甚至提出“家长的艺术是一两的身教胜过一吨的言教”。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家长言教的作用。家长言教具有其他教育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一)行为习惯的导向作用

我们的孩子大多处于少年儿童时期,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正在逐步养成,但还没有完全养成,其行为习惯往往处于不自觉和被动状态,在实践中常常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时断时续。这时,如果家长能通过言教告诉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其行为习惯养成就有了正确导向,因而也就减少了盲目性,增加了主动性。如,在卫生习惯上,为什么要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呢?在学习习惯上,为什么要集中精力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呢?在道德习惯上,为什么从小就要孝敬父母呢?这些道理都是需要家长通过生动活泼的言教来加以解决的。古人讲,知之深,爱之切,行之坚。孩子们只有懂得了为什么的道理,其行为习惯养成才能更加自觉和坚决。

(二)是非曲直的明辨作用

我们的孩子大多处于少年儿童时期,对于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是非曲直似懂非懂,缺乏明辨能力。如,在路上捡到的东西是自己带回家,还是交还失主或交公?在乘公共汽车时,是自己争着抢座位,还是主动把座位让给父母或其他老人?在游戏中是自己争抢玩具、独占玩具,还是谦让,主动把玩具让给其他小朋友玩?等等。这时孩子由于年龄小,认识水平低,是非曲直不辨,看问题容易出现片面性,甚至偏激。如果家长能采用言教及时告诉孩子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什么行为是正确的,应该去做;什么行为是错误的,不应该去做。孩子就会逐步增强是非曲直的辨别能力,采取正确的行为。

(三)思想道德的灌输作用

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教育子女如何做人。我们的孩子大多处于少年儿童时期,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熟,思想道德品质也不可能生来具有或自发产生出来。因而,家长从孩子小时起,就要通过言教有目的有意识地给他们灌输一些诸如“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友爱互助,礼貌待人”、“与人为善,诚实守信”等科学的思想道德观念,并逐步转化成为孩子的内心信念,为其一生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家长,实施这种灌输是非常必要的,实际效果也是非常好的。这是任何其他教育所不可替代的。

二、为何有些家长言教的效果不够理想

在教育子女过程中,有些家长常常抱怨:“我们对孩子可没少教育,嘴都磨破了,可孩子就是听不进去,效果不够理想。”原因何在?究其原因,确实是多方面的。除了社会教育环境、家庭教育环境、家长自身素质和身教原因之外,仅就家长言教方法而言,以下几点不能不说是造成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的重要原因。

(一)用“数子十过”来代替讲清道理,导致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不少家长喜欢采用数落孩子若干过错的方法来教育孩子,似乎孩子这也不对,那也不行;不是“没出息”,“你太笨了”;就是“你太糟了”;“太不争气了”。同样的过错,不知重复数落多少遍,唠唠叨叨地没个完。在这些家长看来,好像只有这样做,才是对孩子的深切爱和高度负责。这样做的结果恰恰相反,使得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家长越是唠叨,孩子心里越烦,左耳听了右耳忘,甚至与家长对着干。

(二)用“训诫挖苦”来代替以理服人,致使孩子自尊心、自信心和上进心受到严重挫伤

有些家长不是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进行交谈,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而是以家长自居,居高临下,以势压人,动不动就进行“训诫挖苦”,似乎孩子是我生的,说轻说重都是为了他好。家长是天然的绝对真理的代表,孩子就是要无条件地听家长的。而此时的孩子只能盲目地听从接受,不能有丝毫的解释、说明和申辩,更不能有不同意见。这样做的结果,非但达不到预期目的,反而会严重挫伤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和上进心,从而造成他们极大的反感情绪,甚至会逼得孩子走上绝路。

(三)用“空洞说教”来代替以情感人,致使孩子不能在情感上产生共鸣

我们的孩子多处于少年儿童时期,他们喜欢家长采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语言来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但有的家长不顾孩子的年龄特点,用一些空洞干瘪的语言、平庸僵化的说教,给孩子讲一些空话、大话、套话,致使孩子听后昏昏欲睡,茫茫然不知所措,不能在情感上产生共鸣,更谈不上“入耳入恼入心”了。长此下去,只好做家长的你讲你的,做子女的我听我的,听得进就听,听不进就不听,因而导致家长言教效果事倍功半。

三、家长实施言教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增强言教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同样的道理,不同素质和能力的家长进行言教,实际效果截然不同。

言教不仅要求家长具有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而且还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说服教育能力等。家长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增强言教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其实际效果也才能更好。

(二)以平等的身份给孩子讲清道理,使孩子心悦诚服地接受俗话讲:“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家长在进行言教时,既不要居高临下,以势压人,更不要高声斥责,“训诫挖苦”。要耐心地给孩子讲道理,努力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要在孩子的心中留下家长既是严师,又是挚友的良好形象。作为严师,孩子从内心里尊重家长,听从家长的教诲,接受家长所讲的道理,并按照家长的要求去做。

作为挚友,孩子有心里话愿意与家长进行交流,征求家长的意见,并希望得到家长的指导。要注意尊重孩子,耐心听取孩子意见。切不可摆家长的架子,以势压人,更不可强词夺理,恶语伤人。

(三)采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语言进行言教,使孩子心甘情愿地乐于接受如孩子在幼年时期,家长可以采用讲故事、讲寓言、讲典故等生动有趣的方式对孩子讲道理,进行教育。孩子长大了,知识面宽了,懂事了,家长还可以采用写家信、指导读书、研究问题等形式对孩子进行教育等。如,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谈采用临终教子的形式,对儿子说:“予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勿忘吾所欲论著矣”,嘱咐司马迁继承父志,完成其所欲论著的愿望。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和军事家诸葛亮,则以《诫子书》的形式,教育儿子诸葛瞻“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中国历史上一代清官包拯为教育子孙后代,立下了《包拯家训》:“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脏滥者,不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而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元帅则以戒子诗的形式,对子女提出了严格要求:“汝是无产者,勤俭是吾宗”,“勿学纨绔儿,变成白痴聋”。可见,言教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四)用“奖子一长”代替“数子十过”来进行教育对于孩子的长处、优点,要抓住苗头,及时进行表扬,讲清为什么这样做是对的,鼓励孩子今后坚持下去。如,对于孩子认真独立完成家庭作业,把在路上捡到的东西主动交给老师,在游戏中能够谦让,把玩具让给其他小朋友玩等,家长都要及时对孩子进行表扬。对于孩子的过错,也要进行善意的批评教育,但不能唠唠叨叨地讲个没完,更不能用“训诫挖苦”的方法代替以理服人。

(五)有目的有准备地进行教育,使孩子对家长所讲道理“入耳入恼入心”

家长在进行言教之前,切忌事先无准备,想到哪里说到哪里,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也不清楚。这样的言教在实践中没有不失败的。因此,谈话前务必要目的明确,解决问题具体,并要有充分准备。要解决什么问题,讲什么道理,如何讲道理,选取什么事例,最终达到什么目的等,都要进行事先准备。另外,谈话语言要简明、精炼、深刻,重点突出,要使孩子在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

(六)将说服教育与行为训练紧密结合起来,使孩子在实践中加以体验家长一方面要告诉孩子为什么这样做;另一方面还要告诉他们具体怎么做,并指导其在实践中加以体验。只有这样,才能使言教具体落实到孩子的行为习惯中,防止言教中出现的那种“天桥的把式——只说不练”现象。

家长身教重言教此时无声胜有声——家长身教法

家长身教法,即家长运用自身优秀思想品质和模范行动做榜样来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教子方法。

一、家长身教的特殊作用

家长身教是家长教子最基本、最常见的方法,是家长教子的根本方法,也是高超的家庭教育艺术。家长身教对于教育子女具有其他教子方法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一)思想道德的潜移默化作用

家长身上的优秀思想品质和模范行动是其自身素质的具体体现,是通过其日常言谈举止表现出来的。孩子,尤其是处于婴幼儿期和童年期的孩子,与家长经常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形影不离。可以说,家长是他们接触最多的人,是最亲近的人,也是最可信赖的人,其优秀思想品质和模范行动会通过其言谈举止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可信度和感染力。俗话讲,孩子是家长的影子。正如宋代思想家张载所讲的:

“勿谓小儿无记性,所历事皆能不忘。”其言谈举止本身就是孩子的无言教科书。报刊上曾刊登过一则消息:江苏省连云港市一位72岁的“老母亲大字不识,四子女全是高职”。大儿子是高级工程师;二儿子是一位化工专家;女儿从事党校教育工作;小儿子在上海交大读博士。(周莹等.《老母亲大字不识,四子女全是高职》,《北京晚报》2003年4月26日)究其原因,并非这位老母亲智商有多高,能如何成功地指导孩子学习,而是她在言谈举止中所体现出的自立自强和艰苦奋斗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们,激励着儿女们奋发图强学习成才。这就是身教所特有的一种作用。

(二)行为习惯的调整矫正作用

孩子的行为习惯养成,包括生活习惯养成、学习习惯养成、道德习惯养成和思维习惯养成等,都不是生来具有的,而是在后天实践中养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孩子从小就具有模仿的天性。他们的说话靠模仿,行为习惯靠模仿,吃饭穿衣靠模仿,读书写字靠模仿,衣着姿势靠模仿,甚至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也在模仿,模仿使孩子学会学习、善于学习。而行为习惯模仿和养成的第一任老师,身边的榜样就是孩子的家长。在年幼孩子的心灵中,家长的行为习惯是绝对规范正确的,是孩子模仿的最直接对象,也是调整矫正自己不规范、不正确行为习惯的标杆和样板。家长怎么做,孩子就跟着怎么学。家长的行为习惯就如同一面镜子,促使孩子经常对照自己、检查自己,调整和矫正自己的行为习惯。而孩子年幼时养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往往会影响他们今后的一生。古人所讲的“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讲的正是这个道理。

(三)成才立业的激励鞭策作用

孩子能否从小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长大成才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往往是与家长不断发挥激励鞭策作用分不开的。这里的激励鞭策作用,不仅体现在言教上,而且还体现在身教上。实践证明,每一位成才立业子女的背后,都有其家长的激励鞭策在起作用。南宋抗金名将、“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岳飞,他的成才立业也是与岳母以“刺字”来激励鞭策儿子为国建功立业分不开的。朱德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军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卓越领导人。1944年4月5日,他在《回忆我的母亲》一文中,是这样讲述自己的母亲的:

“我应该感谢母亲,她教给我生产的知识和革命的意志,鼓励我以后走上革命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我一天比一天更加认识:只有这种知识,这种意志,才是世界上最可宝贵的财产。”

二、身教与言教是密不可分的

诚然,身教与言教各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身教重于言教。但是,它们都是家长教子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也都是家长教子中不可缺少的方法。两者是互为依存,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