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泾源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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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归儒书院”读孔孟(2)

人口状况当时,化平县全县共有两个区,其中第一区有19甲1987户11266人,第二区有17甲1652户10353人。合计4保36甲3549户21619人。

民族状况“民族调查表”记载,全县回民3566户,占总户数的99.22%;汉族28户,占总户数的0.78%。两者合计,全县共3594户,比上表所列的总户数多45户(人口密度为28.08人/平方公里)。

工业、手工业生产状况“化平县工业调查表”中只有如下一行文字说明:“查化平偏域僻壤,地瘠民贫,内无出产,外货销少,以故无工厂及资本,多寡无从填报。理合注明。”而在另—页“工业物调查表”中列有产品三项,应当算为家庭手工业产品。

调查表里有“制造户”的数据,所谓“制造户”显然并非完全是脱离农业的专职手工业户。所谓“职工”也仍然以务农为主,并不是非农业人口。即使不考虑这三类“职工”中的兼职事实,三类职工合计也不过127人,其中女职工仅29人,仅占总人口数的0.58%。在原调查表中,回族和汉族的“职业”项内,都填写为“急农重商,不务工艺”。急农而不务工艺,确是事实。而所谓“重商”,在商品生产极其微弱的社会环境中,显然是不可能的。

值得注意的是,原调查表中将耕犁列入“木类”,而且每件单价五角。显然这不是指铁犁头,可见当时全县还没有任何铁器作坊,原调查表中也没有关于铁器的任何记载。

不过在另一页“货物调查表”中,除了麻鞋、竹筐、耕犁3项列入“制造物”栏内,还在“天然物”栏内列有清油一项。榨油业应当纳入手工业类一并计算。当时全县年产清油2万斤(全县人口平均每人全年仅产0.925斤),每斤价二角五分,总产值五千余元。

农业生产状况民国化平县“田赋和土壤物宜调查表”中记载:全县应征田赋的排地68588.46亩(人均3.17亩)。全部耕地中,可种小麦、豌豆、大豆、荞麦、大麦,一年一熟,每亩年产三斗(约合90斤)。

1921年化平县生产小麦10万斗,莜麦3.8万斗,荞麦4万斗,豌豆1.7万斗,大豆0.5万斗。以上合计产粮20万斗,全县平均每人年产粮9.25斗。

全县合计年产粮价值68.05万元,平均每人年产粮食价值31.48元。在另一页调查表中,各项粮食价格都比上列价格略低些。若按那一价格计算,则全县当年粮食总产值降为66.28万元。每人平均年产值降为30.66元。

原调查表记载,所有上述粮食都销售于本县,即无丝毫盈余可言。在人均年产粮9.25斗的情况下,在封建地主和官僚军阀的残酷压榨下,究竟能有多少人,在多大程度上达到粮食自给呢?这还是就理想年景而言的,若遇到常见的早灾,不知更有多少人从半饥半饱中转向饥饿和死亡。

畜牧业生产状况畜牧业在旧时代的宁夏山区自然占重要地位,但化平县的畜牧业状况如何呢?归纳原调查表中的有关资料,得知1921年化平县牲畜存栏数和价格如下:

牛500头、驴30头(每头价格均为20元),马100匹、骡70匹(每匹价格均为40元),驼700匹(无价)。合计大牲畜1400头(匹),人均仅0.065头。

关于羊的养殖情况,原调查表记载全县畜养2200只(每只价3元),并有文字说明:“查化平各乡村,畜羊者合计四十余家。每家仅三、四十只,或四、五十只不等。该表数目栏内所填之二千二百只,系按四十余家通盘合算。”化平全县3549户,而畜羊户仅有40余户,仅占总户数的1.12%,占绝大多数的农民和牧民贫困户,竟连羊也饲养不起。

原调查表仅记载每年繁殖羊约1500只,而其余的,骆驼“因系运输之驼,所产者寥寥无几”。至于“牛、马二畜,均系耕牛、负马,曩无成群归牧,蘖生者未便列载”。总之,大牲畜繁殖数不会多,也没有留下统计数。

除繁殖羊只外,狩猎和畜牧产品主要是各种皮张。每年猎获狐和狼各“数只或十数只不等”,均“系由猎户猎获,销售其皮。昔年尚多,近来缺乏”。当年每张狐皮和狼皮的价格分别为14元和8元。又年产羊皮1000张(每张价2元),牛皮7000余斤(每斤价0.20元)。还有麝香,也是“前十年尚多,近来网获者寥寥”,年产约10个(每个价12元)。

以上狐、狼、羊、牛的皮张和麝香以及当年繁殖的羊只价格合计8420元。这就是1921年化平县畜牧狩猎业的全部产值。

林业和副业生产状况民国化平县调查表记载,全县仅有良天峡和窟窿峡两个“公有”林区,面积分别为60平方公里和40平方公里,生长杨树和桦树。表中注明:这两个林区都是“其中无大木,只可供人樵采。然间有可作椽用者。近起亦极缺乏”。

据统计,1921年化平县生产杨树3000余根和桦树2000余根。都“按照五寸大之木估计”,每根单价分别为0.50元和0.70元,销售于平凉、固原。又产松树200余根,“皆系作椽用者,向无大木”,每根价仅0.20元,只销售于本县。竹3000余捆,每捆价格1元,销售于本地和平凉。还生产木炭6万斤,每斤价0.02元,也销售于本地和平凉。

总计以上杨、桦、松、竹和木炭的产值共7140元,即1921年化平县每人平均林业年产值仅0.33元。

至于副业,除了前面已经统计的各项产品之外,将所有原调查表中提到的其余一切产品都归纳进去一起计算,可知1921年化平县各项副业产品的产量如下(括号内注明其单价,单位是元):

蜂蜜700余斤(0.20),鸡10000余只(0.30),鸭2000余只(0.50),鹅200余只(1.00),白菜3万余斤(0.02),萝卜4万余斤(0.02),韭菜10000余斤(0.03),葱10000余斤(0.02),杏500余担(0.50),李200余担(0.30),冬瓜2000余担(0.50),南瓜1500余担(0.60),普通草10万余斤(干草,0.01),蒿4万余斤(0.01),药材秦艽8000余斤(0.08),赤芍6000余斤(0.03),甘草1000余斤(0.09),党参1000余斤(0.20)。

以上产品中,仅药材秦艽和赤芍两种销售于陕西省,其余都只销售于本地。就是销售于外地的这两种药材,也是“近年因亢旱,颇形缺乏”。总计以上十八项产品的产值共10960元,全县人均副业产值仅0.507元。可见当年化平县的副业生产中,根本谈不上什么商品。

此外,在“古物调查表”中,记载有一块左宗棠撰写的“归儒书院碑”,存于“高等小学校”里。我们由此知道,当年化平县有这个小学,但其规模如何,全县的教育和卫生状况如何?原调查表只字不提,事实也可能是一穷二白。

至于人民生活状况,民国调查表中没有记载。我们从中所能见到的,只是数额很大的田赋,合计银2163.353两,其中包括地丁银及其“盈余”“陋规”“串票”和“耗羡”等。这2000多两银子都要直接或间接地摊派到贫苦农民的头上。

如此贫瘠之地,回汉人民仅仅地丁银十项就要负担赋银1220余两,加上苛捐杂税,真是民不聊生。1941年,地方政府县长深感负担过重,县政府曾上报甘肃省民政厅,恳请减轻负担。第二年,甘肃省政府38次会议研究,“不必查勘”,“听任自处”,结果不了了之。

民国《化平县各项调查表》是一幅旧日赤贫的留影,它使我们看到了旧时代化平这个回族聚居县经济极端落后的凄凉景象。

蒿店兵变起风云

革命风涌太白山

历史上的泾源县是一个风起云涌的地方,在当代革命史册里,也记载着可歌可泣的革命故事。

民国初期,陕甘宁军阀及地方武装乘机争夺地盘,壮大势力,土匪武装乘乱而起,四处劫杀,广大回汉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地处西北偏远地区的泾源也曾燃起过革命斗争的烽火。发生在1932年9月的蒿店兵变,是一次惊险曲折的革命斗争,是泾源现代革命史上不可多得的一页。

1932年9月,国民党政府为笼络西安绥靖分署甘肃行署主任邓宝珊,配发其步枪800支、驳壳枪200支和一批弹药。为使这批弹药能从平凉安全运往兰州,邓宝珊派干部补习队260余人从平凉接运。中共陕西省委得此消息后,派省委常委兼陕甘游击队政委李艮(化名愚痴)和周志学去平凉,与中共陇东特委书记刘杰三以及干部补习队的中共地下党负责人李华锋(补习队军士队分队长)、窦文德(支部书记)等接头,筹划夺取武器弹药,装备刘志丹领导的陕北游击队。经共同研究讨论,决定将兵变地点选择在蒿店。李艮任蒿店兵变的总指挥,刘杰三留守平凉策应。10月28日,武器由平凉运出,夜宿蒿店。李艮、周志学等对暴动进行具体部署,定于当晚11时举行暴动,然后分头行动。后因事情被补习队大队长楚则先察觉,遂提前至晚10时行动。李艮、李华锋带领军士队党员和积极分子共34人,携枪45支,出蒿店西门,渡颉河,登上太白山,折向东北方向撤离,留李特生、苏冠英等6名战士掩护。途中,宣布成立陕甘游击队第七支队,李华锋任队长,李艮任政治委员。游击支队沿途书写标语,宣传党的政策。在石家沟口休整时,有的人动摇,离队而去,最后仅剩李艮、李华锋、窦文德、武世英、苏士杰等7人,遂将大部分枪支掩埋,每人带手枪一支,向平凉转移,中共陇东特委将他们和武器迎接到平凉。这支队伍后来转战于彭阳县东南部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