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民族团结进步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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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我国为继承、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采取了哪些重大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有:

第一,加强文化设施、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实施了两馆一站建设工程、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等,大大改善了民族地区文化设施状况。到“十一五”期末,民族地区将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为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专业人才,国家在高等院校开设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美术、音乐舞蹈等专业。在全国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内,建有中高等艺术学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通过这些举措,为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第二,积极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国家开展少数民族遗产普查工作,有计划地实施了一系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重大工程。目前,民族地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366处,布达拉宫等被联合国公布为世界文化遗产。国务院公布的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28项中,少数民族项目有367项。

第三,积极推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国家设立重大文化项目,如中国艺术节、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骏马奖、孔雀奖、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扶持发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推出了大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各级政府利用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有效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四,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国家先后帮助十余个少数民族创制和改进文字。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政治和社会各领域的使用。

第五,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活动。国家在组织重大文化交流和开展对外文化宣传活动时,重视安排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项目,支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团体走出国门,到世界各地进行交流,展示我国不同民族文化的风采。

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在保护、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上的力度,提出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好少数民族的文化瑰宝。事实表明,正是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少数民族文化得到尊重、保护、传承、创新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没有被同化、被削弱,更没有灭绝,而是在继承发展中焕发出璀璨夺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