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民族团结进步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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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四个维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最初来自党中央指导处理宁夏伊斯兰教派内部械斗时提出的“要高举两面旗帜”,即高举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随后在2004年党中央指导班禅转世工作中,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李瑞环提出了宗教界必须遵循的“四个维护”基本行为准则——“应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绝不允许违反国家法律,损害人民利益,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四个维护”是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政治要求,其目的是确保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不致损坏、动摇。

近年来,在一些人借宗教问题引发的事端中,往往是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加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则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实践证明,鲜明地高举“四个维护”的旗帜,就比较容易教育和争取大多数群众,孤立和打击少数坏人;比较容易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个维护”也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行为准则。如果背离了这个准则,宗教就会被引入歧途,失去应有的地位,也就根本谈不上“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