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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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附录三(1)

海原的文学艺术

一、文学创作

早在20世纪50年代,县文化馆就创办了油印的《海原文学》周刊。翟承恩、马汉义等老一辈作者以此为园地,创作了一大批文学作品,他们的诗歌、小说、报告文学、散文等作品多次在区内外刊物上发表。南台是老一辈作家的代表,他在当代中国文坛上创造了五个“第一”。70年代末,尚在固原师专上学的刘华、王漫曦、张青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成为海原承上启下的文学创作者。从80年代开始,海原的文学创作队伍迅速扩大,人才层出不穷。先后涌现出了一支以石舒清为代表,以李成福、左侧统、邢连平、冯雄、梦也、白草、张明公、马天堂、杨柏林、牛国元、王鸿九、马风义、杨志云、朱德平、李铭丞、李进兴、彦妮、撒雨为成员的文学创作队伍,作品频频亮相于区内外各种报刊。他们的作品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1997年5月,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文联举办的全区纪念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55周年座谈会在海原县召开,并在《朔方》杂志为海原籍作家出了专辑。因此被媒体称为“海原作家群”。“海原作家群”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西海固作家群”的骨干力量。

翟承恩先后创作了小说《撑天的手》、儿童文学《森林警察》、报告文学《亲人》、剧本《作案板》、散文《莲叶何田田》、诗歌《山河变全靠党领导》等,并在国家级、省级等各类文学期刊上发表作品约百万字。

南台是个不断创造“第一”却总对自己不满意的作家。争创“第一”,是每一个作家的企望,许多作家做不到,但南台做到了。第一个“第一”是他获宁夏第五届长篇小说一等奖的《一朝县令》创造的。按他自己的话说,是意外地收获了一个惊喜——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长篇喜剧小说。第二个“第一”,是他获得宁夏第七届长篇小说一等奖的《只好当官》创造的。该小说被称为“中国当代第一部不署名的小说”。第三个“第一”是说,他是中国2000多年小说史上第一个为文坛提供了3部喜剧长篇小说的作家。第四个“第一”是说,他是中国小说史上第一个以“段子”形式写长篇小说的作家。第五个“第一”是说,他的长篇小说《只好当官》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挑战“茅盾文学奖”的图书。

石舒清,回族,鲁迅文学奖获得者,是宁夏文联的专业作家,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副主席,区作家协会主席。

自1989年发表文学作品以来,石舒清已相继在《十月》《人民文学》《中国作家》《上海文学》《青年文学》《朔方》《回族文学》等刊物发表小说、散文百余万字。已出版中短篇小说3部。其中短片小说《清水里的刀子》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红花绿叶》获第六届宁夏文艺评奖一等奖。1997年获首届宁夏青年文艺奖。与人合作的长篇电视连续剧《苦泉纪事》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左侧统,回族,20世纪80年代开始创作,在《民族文学》《民族艺林》《朔方》《新疆回族文学》《六盘山》等刊物上发表小说、诗歌、评论160余篇,近100万字,还出版散文集《骨箫》。

王漫曦创作的文学作品有《长子的愤怒》《包红指甲的女人》《租借生命》《黄海小岛》《我浪须弥山》《三遇集》等。电影剧本有《公家人》《同心》等。2012年出版长篇小说《尕西姆·马和福》。

冯雄先后在《人民文学》《十月》《诗刊》《诗歌报》《绿风》《雨花》《朔方》等刊物发表诗歌、散文400余首(篇)。散文诗《秋颂》获全国散文诗大赛“校园诗星”奖,《远山》获宁夏40大庆电视剧本评奖三等奖,《孙三赶集》获宁夏电视小品大赛一等奖。诗歌《青草谣》入选《2000年度诗歌精选》,《大荒,一九九五》获第六届宁夏文艺评奖三等奖。作品多次在宁夏文艺作品评奖中获奖。

梦也先后在《诗刊》《星星》《诗选刊》《十月》《中国作家》《青年文学》等刊物发表诗歌、散文、小说约30万字。主要作品有《羊的月亮》《弃婴》《平原上空的月亮》《秋天的秘密心脏》《大自然咏书》等,作品集有《阻厉河谷的风》《感动着我的世界》《神秘与童话》等。

在“海原作家群”中,白草主要从事当代文字批评与研究,作品先后在《文艺报》《中华读书报》《花月方》《春风》《莽原》《黄河文字》等报刊发表。李成福先后在《宁夏日报》《固原日报》《宁夏政协报》《朔方》《六盘山》《宁夏文学》等报刊发表散文、小说百余篇,约20万字。王鸿九创作的作品《谈花儿修辞》《奇婚配》及小说《女乡老》等在《宁夏民间文学》《新疆回族文学》等报刊发表,其中《奇婚配》获宁夏新编故事一等奖。彦妮1992年发表处女作,先后在《青年作家》《朔方》等报纸、杂志发表小说、散文100余篇,20余万字。撒雨先后在《朔方》《回族文学》《六盘山》《宁夏日报》《沙坡头》等报刊发表小说、散文约5万字,主要作品有《凡尘小记》《乡村的一桩婚事》《泥土的羔羊》《去一座山看一本书》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海原作家群”中,有3位农民作家,他们是翟承恩、王鸿九、彦妮。他们的作品在区内外各级文学刊物发表,引起文学界的关注。

二、戏剧表演

海原县民族文工团自成立后,在演出传统剧目的基础上,创作并演出了大量讴歌现实生活和社会的现代剧、小品、民族风情剧等。

1996年12月,张正国表演的秦腔《红灯记》选段在首届全区“广夏杯”群众专业技能大赛中获优秀奖。1999年,王宗华创作的小戏《划线》在固原地区文学艺术创作参赛中获得二等奖;同年,海原县文化中心演出的小品《救救孩子》获固原地区首届群众文化专业岗位技能大赛三等奖。2001年8月,张明公创作的小品《黑阴山》获宁夏电力第三届文艺演出优秀创作奖。2005年,张明公创作的话剧《王瑞生》获中卫市广场文化创作演出优秀剧目奖。

宁夏戏剧家协会会员、文工团三级演员张明公创作成绩突出。他创作的大型风情喜剧《娃们的婚事》获自治区创作剧本文学二等奖、固原地区创作特别奖,并由《民族艺林》刊登。四集电视剧《法官李金瑞》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投资拍摄。小品《上当》《家务事》《深山情》《话费》先后分别在自治区首届“宁夏杯”群众文化专业技能大赛、全区法院系统“迎回归”文艺汇演、全区电业系统职工文艺汇演、固原地区电信系统文艺汇演中获奖。表演唱《山窝窝的歌》《四姐妹粮店》《大山里的铁法官》《夫妻进城》《海波遍山乡》分别在全区商业系统文艺汇演、全区企业文艺调演、全区电信系统职工文艺汇演中获奖。张明公在花儿歌舞剧的创作上引人瞩目,《花儿故乡》《大山的女儿》《回乡婚礼》多次在区内外演出,获得好评。

三、音乐舞蹈

随着“节日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各类文化活动的繁荣,海原县的音乐舞蹈创作内容和题材不断丰富。创作和编排的音乐舞蹈作品在区内外演出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993年,文化馆李成科作曲、郭淑莲编导的表演唱《姐妹赶集》获自治区“群星杯”创作二等奖。1996年,文化馆群文创作室参加自治区第一届岗位技能大赛,舞蹈《九九女儿红》获创作银奖。1999年,文化中心黑富宏作词、王宗华作曲,文化馆郭淑莲编导的歌舞《欢庆》在自治区第二届群文岗位技能大赛中获创作表演金奖;民族文工团张明公作词、王宗华作曲,程彩星编导的舞蹈《抓羊绒》获表演银奖;张明公创意、文化馆张志刚作曲、马奕编导的舞蹈《盼》获区、地创作优秀奖、二等奖。2002年,县文工团创编的大型民族歌舞《春涌六盘》等节目参加固原撤地设市暨第三届“民族团结杯”文艺汇演,荣获最佳导演奖1个,最佳创作奖2个。2003年,县文化馆张志刚辅导、张晓晓等演奏的管乐合奏《爱我中华,党歌联奏》、张国文演奏的长笛独奏《牧童短笛》分别获第三届全区“三小”(小歌手、小乐手、小舞蹈演员)比赛铜奖;同时,海原女中老师田华编导的群舞《麦燕上学》和潘雅编导的《喜庆》分别获全区“三小”比赛的银奖和铜奖。2006年,县文工团在中卫市第一届人大、政协三次会议进行了专场演出,演出节目主要有《宁夏,我可爱的家乡》《感天动地零五年》《龙之舞》等。2008年,由李成科辅导、赵晨独奏的《牧民的一天》获宋庆龄基金会第十二届“全国少儿电子琴大奖赛”暨宁夏分赛区乙组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