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视野下的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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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古今语言钩沉(9)

三、整体性和模糊性

思维是人类的共性,由于文化和人种的差异,思维还带有民族属性。汉语是在“天人合一”的思维文化的土壤里发展和演化的,这种哲学观念表现在语言形式上就是主客体的密不可分,结构的整体组合。汉语词义系统和结构系统都形成了整体贯通的规律,不同的词与词之间,总是以某种特定的意义作为组合的枢纽,在更大范围内构成整体联系。这种整体特征体现在词的结构系统中,就是汉语结构形式讲究完整性和时序性。古汉语特殊述宾关系就是在各个组件的融会贯通的整体联系中表达意义的。

(19)故扁鹊不能肉白骨,微、箕不能存亡国也。(《盐铁论·非鞅》)

(20)刺史颜证奇之。(《童区寄传》)

(21)群臣知上欲王卢绾。(《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22)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庄子·秋水》)

“肉白骨”“奇之”“王卢绾”“大天地”“小毫末”等结构中,述语和宾语间没有任何符号介体,它们是紧紧结合在一起的,形成了整合意象。这个“象”指在特殊述宾关系中述语和宾语的紧密结合构出了整体图像。如果把“肉”“白骨”作为个体,它们只表达了单纯的概念,把它们组合成“肉白骨”的特殊形式,就形成了透视出生命信息的图像,给人一种立体感受。这个图像,按“变体(述语)+主体(宾语)”特殊结构形成。假若把这种特殊结构形式按常规还原成“主体+变体”的一般形式,需要加入介体,也就失去了这种特殊结构形式的整体图像,丧失了特殊表达效果。在这个“像”中,渗入了行为主体的主观意愿和心理感悟,这就是勾勒出图像的“意”。在古汉语特殊述宾关系中,“意”指的就是使动、意动、处动和为动等意义。“意”和“象”是整体组合,直接贯通的,表现出了语言形式的整体美、简约美、灵巧美。

汉文化比较注重对整体形象的把握。这样,个别现象就显得模糊了。这种模糊性在语言里有多种表现形式,诸如词性的灵活多变,句子界限的不稳固,等等。同时,也给句式判定造成了视觉障碍。

(23)令尹子瑕聘于秦,拜夫人也。(《左传·昭公十九年》)

(24)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左传·宣公十四年》)

(25)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左传·宣公二年》)

(26)非有大恶,争杯酒,不足引他过以诛也。(《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拜夫人”“鄙我”“食士”“争杯酒”等在结构认定上容易造成歧义。一是把它们的特殊述宾关系很容易认定为表示支配与被支配的一般述宾关系。这种结构,在一般和特殊之间并没有形式标志,形成模糊集合,需要用整体和辨证思维去甄别。虽然这种特殊形式容易造成认定上的误区,但这种形式抓住了表达主要信息的成分,省去了载负次要信息的部分,呈现出结构整合、形式灵巧、内涵丰富的特点。这种表达效果,是一般句式难以达到的。二是词性的模糊性。让不及物动词、名词、形容词等转换一般功能带上了宾语,使这些词介于原性和活性之间,难怪人们往往把这种语言现象看作词类活用。笔者并不赞同把这种现象简单地看作词类活用。这类词在出现了特殊功能后,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本性。它们带上了平常不多见的特殊功能,模糊了词性界限,但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去追究它们活用为这类词或那类词,应该从述语和宾语的总体关系中去把握这种词的原性。述语的特殊性,不仅模糊了实词与实词的界限,也模糊了实词与虚词的界限,呈现出类中有异,类外有同,类与类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此或彼,亦彼亦此的模糊状态。模糊并不等于含混。含混是语言信息不充分或无秩序而导致的不清晰状态,模糊则是对象类属边界不清晰或程度不确定状态。模糊作为汉语的一个重要属性,不仅没有损害语言的交际功能,而且为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古汉语特殊述宾关系,因为其形式的无标志,词的功能的不固定,内部关系的不显露大大增加了语言的灵活性、柔韧性和内在张力,使人们在辩证的体验和感悟中充分体味汉语的表达魅力。

古今称谓词分化的社会意义

人与人之间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必然会使用一些词语彼此称呼。这种称谓词的使用能够反映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人们的身份、地位、职业和心理因素等。相比之下,古汉语中称谓词比现代汉语更丰富一些,这跟讲究繁冗礼节的古代社会现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传统称谓词是在传统宗法制度、伦理观念的土壤里滋生的。“朝廷之礼,贵不让贱,所以明尊卑也;乡党之礼,长不让幼。所以明有年也。”(《白虎通义·礼乐篇》)古汉语中司空见惯的尊称和贱称就是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在称谓词的使用上,古人遵循“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的基本原则。称人时一定要看品级、地位、尊卑、贵贱、辈分、长幼等。对方如果在这些方面高于自己,称呼对方一定要用尊称。对方如果在这些方面低于自己,称呼对方可以用一般称谓甚至贬称。当然,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强调人与人间的和睦,这也是产生尊称和谦称的人文前提。

古汉语中尊称、谦称、贬称比较纷繁,是古代人文社会的一份语言信息图,透过这些称谓词,我们从中能够管窥到古代社会人际交往的基本理念。

先看古代的尊称。这是一种恭敬、尊重的称谓,用于对称。

对皇帝的尊称:陛下万岁圣上皇上天子君

对辈分、年龄高于自己者的尊称:君公父老丈人老先先生先辈前辈长者师父翁长大人

对职务高于自己者的尊称:将军麾下执事足下

再看古代的谦称。这是一种谦虚、恭下的称谓,用于自称。

皇帝专用的谦称:寡人不谷孤

一般人的谦称:仆愚鄙人不才不不敏老拙

有一定职务的下级的谦称:臣卑职微臣下官卑吏

年龄、辈分低者的谦称:赋妾妾

贬称则是有意贬低的一种称谓,多用于他称。

男人对别人称自己的妻子:拙荆山荆内人贱内

用于其他人:竖子逆贼

上面这些表示尊称、谦称、贬称的词,在上古汉语、中古汉语和近古汉语中都广泛运用,有些甚至流传于现代汉语中。如此丰富的称谓词,是汉语的特点,其实也是汉文化的特点。封建社会等第观念,使各种称谓打上了等第色彩。就连谦称这种表示恭下的称谓,也无不打上等级观念的烙印。如“孤、寡人、不谷”等谦称只有皇帝才能使用,如果别人用了,就有犯上作乱之嫌。

“孤、不谷、寡人”虽然只被皇帝专用,从字面上看,其实十分谦卑。古代国君虽然贵为天子,但在祭天、告庙、问疾、朝贺、谢罪、请降、外交等具体情况下,必须遵守常礼,自称时,一般应该是谦称。在这种情况下,王侯常以“孤、寡人、不谷”自称。

关于古汉语中这些尊称、谦称、贬称词的归类,语言学界并不统一,有的归类为谦称名词、尊称名词,有的归为第一人称谦称代词、第二人称谦称代词。但在现代汉语中,这些词出现了分化,一部分分化为代词,一部分继续保持名词属性。

古汉语中的谦称词,在现代汉语中大多被第一人称代词“我”替代,但不能据译文而把它们说成第一人称代词。现代汉语中很少用表谦名词,只在晚辈对长辈,学生对教师,在书信中,才用一些诸如“晚辈、学生、不肖之子”之类的谦称词。现代汉语中表示谦意,一般用谦称副词。古汉语中的尊称词,有一部分在现代汉语中被新的尊称词替代。

从古今汉语称谓词的分化中,我们发现,总的发展趋势是单一化和弱化。现代汉语中,称谓词大大减少了。称谓的简化倾向,是现代社会交际的需要。作为交际工具的语言对其符号系统有经济化的要求,只要能满足交际需要,就要淘汰复杂多余的符号。这种简化,也大大促进了称谓词的规范化。但是,我们也不可忽视另外一种现象,就是随着社会交际的需要,新的称谓词不断出现。

从语法功能上看,古汉语中称谓词的意义和功能比较单纯,它在句子中主要做主语、宾语、定语、状语,它一般不受其他词的修饰。现代汉语中,有些称谓词可以受其他词和短语的修饰,出现了特殊句法功能。例如,人称代词本来不受别的词、短语修饰的,五四以来,由于受外国语言的影响,出现了人称代词带上定语的语法现象。这种语法现象在现代汉语中已日趋普通,并以其独特的表现力而越来越被人们接受。称谓词前面加上了修饰成分,打破了传统用法,是古今汉语称谓词功能的一大突破。这是汉语吸收欧美语言的特点来丰富自己,增强自己表达力的结果。现代汉语中称谓词比之古汉语要灵活得多。除了语言因素外,更重要的恐怕是出于社会文化因素。

古今方位词的特殊用法及其文化本源

方位词是表示方向和事物相对位置的词,它基本上属于名词的范畴。古今汉语方位词没有大的差异,主要有“东、西、南、北、上、中、下、内、外、前、后、左、右、间、旁”等。方位词一般很少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往往和其他名词结合,表示时间、方位等。古今汉语方位词在构成上都有这样一些特征:方位词前都可以加上“之”“以”构成前加式结构,如“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东、以西、以里、以外”“之上、之下、之左、之右、之南、之北、之内、之外、之中、之间”等。方位词可以成对并列联用,如“上下、左右、前后、里外、东西、南北、中间”等。方位词可以直接加在名词前后,如古汉语中“上赏、中赏、下赏、上宾、下人、车左、车右”等,以及现代汉语中“上士、中士、下士、上将、中将、上校、中尉、上级、下级、里屋、外屋、上房”等。人们因生产、生活的需要,很早就有了平面方位的概念,继而又获得立体空间的概念。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东、西、南、北、上、中、下等方位词,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体现出古人的方位空间观。关于“东”,《说文》曰:“东,动也,从木。官溥说:从日在木中。”按许慎的说法:“东”是由“日”和“木”组合而成。“日”升到树木的半中腰,表示东方。这种说法未免有点意合。在甲骨文中,“东”像两头扎起来的一个大口袋,它的本义就是代表“东西”(物)。“东”作“东方”讲,是假借之理。因为古时候主人之座在东,宾客之位在西,所以主人称为“东”,如“做东”“东家”等,“东”就获得了方位的概念。这种观念的确立和古人崇尚礼仪的思维文化模式是相一致的。关于“南”,《说文》认为:“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段注》:“南,任也,与东、动也一例。古南、男二字相假借。”《徐笺》:“古音南任相近,古南夷之乐曰任”。看来,“南”之为方位词也属于同音假借之理。关于“西”,《说文》曰:“西,鸟在巢上,象形。日在西方而鸟栖”,故因以为东西之西。“西”的本义就是“栖”。上古根本就没有“栖”字,要表示“栖”的意思时写“西”。至于“西”表示方位,也是假借之理,它和鸟栖的时间有关,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观。关于“北”,《说文》解释为二人相背,这是它的本义。至于用“北”表示方位,同样属于假借之理。北和南是相对立的,古人建屋多南向,则南方为前,北方为后,人们常向南背北,这就产生了北方的概念。这是辨证对立统一观的结晶。“上”和“下”一产生就和方位有关。“上”在甲骨文中是两条线,下面一条弧线表示地面,上面一条短横表示在地面之上,本义就是上面。“下”也由两条线表示,上面的一条弧线表示地平面,下面的一条短横是个指事符号,表示在地面之下,本义就是下面。“上”和“下”方位概念的获得是古人的直观感受。关于“中”,《说文》曰:“中,内也,从口上下通”,本义就是“内”和“里”。关于“左”,《说文》曰:“手相左助也”,本义就是佐助。这个意义后来写作“佐”。关于“右”,《说文》认为是右助。从字形上看,“右”从口从又(手),意即口手共同帮助别人,这个意义后来写作“佑”。“左”和“右”跟人体结构有关。古人以右为尊,以左为辅,从地理上以西为右,“左”和“右”方位概念的产生,也是在这种意义的基础上假借而成的。看来,古人对方位的认识,不是单一的表象,是主从统一观、时空统一观、对立统一观的结晶,是在一定的思维文化模式指导下产生的,因而,方位的内涵不是单一的,而是丰富的。

就语法功能而言,方位词主要用来做主语和宾语,这一点和名词是相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