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娟芹
百里奚是秦穆公时重要谋臣。孟明视则是当时重要将帅,穆公时秦国几次大的战役,如崤之战、彭衙之役、王官之役都由孟明视带兵作战,尽管打了几次败仗,穆公却一如既往地重用他,孟明视还帮助穆公增修国政,使晋国甚惧秦国。二人为穆公的霸业均作出了不可小视的贡献。然而,关于二人之生平事迹,史籍记载却多抵牾之处。因此,有必要仔细辨别两人之生平事迹,以有助于对穆公霸业的深入探究。
百里奚生平事迹见于《左传》《国语》《孟子》《庄子》《管子》《韩非子》《吕氏春秋》《淮南子》《史记》《韩诗外传》和《说苑》等。各本所载不一,甚至互相抵牾,造成对百里奚生平事迹有许多含混不清的说法。史籍中又有百里孟明视者,他与百里奚到底有没有关系,诸家说法颇不一致。大略有三说:一是百里奚与孟明视为两人,且为父子关系。这是古今大多数学者的看法,这一说法源于《史记》《公羊传》与《穀梁传》的记载。二是百里奚与孟明视为两人,具体关系不明,《左传》中的记载即反映这一观点。三是百里奚与孟明视为一人。马非百先生力主此说,但他又将孟明视与百里孟明视看作两人,认为《左传》所载鲁僖公三十二年偷袭郑国被王孙满讥之“轻而无礼”的将帅是百里孟明视,非孟明视,“盖僖公十三年之百里即百里奚,而僖公三十二年之百里孟明视,虽亦姓百里,然两人相去前后几及二十年,固无怪其性格之不能一致也”。
综观史籍中关于两人生平之记载,相抵牾之处有如下几点。
第一,《史记·秦本纪》:“晋献公灭虞、虢,虏虞君与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马赂于虞故也。既虏百里傒,以为秦缪公夫人媵于秦。百里傒亡秦走宛,楚鄙人执之。”后穆公以五羊皮赎之(百里奚因之亦被称为五羖大夫)。而《史记·商君列传》载赵良语:“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既然百里奚是闻穆公贤而“愿望见”,为何又要“亡秦走宛”?
第二,《史记·商君列传》赵良语又曰:“(百里奚)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一救荆国之祸。”而《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载:“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左传》中明确记载东伐郑者为孟明视,非百里奚,与《左传》类似的记载还见于《史记·秦本纪》。《公羊传》又载:“夏,四月,辛巳……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依《公羊传》,百里奚为反战派,曾和蹇叔一起劝谏穆公勿伐郑,非主战派。
第三,《史记·秦本纪》载百里奚曾为秦穆公夫人媵于秦。秦穆公夫人为秦穆姬,即晋献公之女、晋公子申生之姊。《史记·晋世家》亦曰:“其冬,晋灭虢,虢公丑奔周。还,袭灭虞,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而《左传·僖公五年》却曰:“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左传》媵者只有井伯,无百里奚,《秦本纪》只有百里奚,没有井伯,《晋世家》两人兼有。
第四,百里奚流亡路线,依《史记·秦本纪》当是:虞、晋(晋灭虞后被虏)、秦(媵于秦)、宛(亡秦走宛)、秦(被赎之秦)。《吕氏春秋·慎人篇》曰:“百里奚之未遇时也,亡虢而虏晋,饭牛于秦,传鬻以五羊之皮。公孙枝得而说之,献诸缪公。”路线却是由虢被虏于晋。
第五,秦伐郑之前,《史记·秦本纪》载“缪公问蹇叔、百里傒”,“行日,百里傒、蹇叔二人哭之”。《公羊传》与《穀梁传》同。而《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吕氏春秋·悔过》记哭师者仅蹇叔一人。《左传》崤之战后穆公悔过时也说“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僖公三十三年亦载,“晋原轸曰:‘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穆公和原轸都未提及百里奚。
第六,《史记·秦本纪》有“使百里傒子孟明视、蹇叔子西乞术及白乙丙将兵”之记载。《公羊传》与《穀梁传》同。《国语·晋语二》载,晋献公卒后,晋求救于秦,秦穆公就派谁吊夷吾与重耳一事“乃召大夫子明及公孙枝”问之,韦昭注:“子明,秦大夫百里孟明视也。”此事发生在秦穆公九年。据《史记》载,百里奚是穆公五年入秦,前后只隔4年,其时百里奚尚健在,穆公对百里奚并没有不信任的表现,为何国家大事不与为政之父商讨,反而问其子?又崤之战后,秦大夫请杀孟明,穆公曰:“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称孟明视为夫子,也不似称年轻人的口吻。这些记载都与孟明视为百里奚之子、年纪尚轻不符。
上述分歧主要集中于《史记》《左传》《国语》之间,《公羊传》与《穀梁传》基本从《史记》。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两人关系,我们先将两人生平事迹作一番梳理。
《左传》载百里奚事迹只有秦穆公十三年(前647年)一次。《国语》未记百里奚事。《史记》四次:穆公五年(前655年),赎之并授之国政;穆公九年(前651年),将兵送夷吾回国;穆公十二年(前648年),晋饥,穆公与之谈论援晋之事;穆公三十二年(前628年),偷袭郑国前,穆公问诸百里奚,《史记》中最早与最晚之事前后相隔27年之久。
《左传》记孟明视事三次:第一次是崤之战前被召出征以及战败被俘、返国,见秦穆公三十二年、三十三年(前627年)、三十四年(前626年);第二次是三十五年(前625年)彭衙之役;第三次是穆公三十五年“增修国政,重施于民”。《国语》孟明视记二次,秦穆公九年的崤之战和穆公三十三年询问派谁吊晋国二公子。《史记》载三次,穆公三十二年崤之役,三十四年彭衙之役,三十六年(前624年)王官之役。
《史记·秦本纪》载,秦穆公五年授百里奚国政,“当是时,百里傒年已七十余”。《孟子·万章上》也载:“宫之奇谏,百里奚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秦本纪》中百里奚还自述其经历,“臣常游困于齐而乞食于人,蹇叔收臣。臣因而欲事齐君无知,蹇叔止臣,臣得脱齐难,遂之周。周王子颓好牛,臣以养牛干之。及颓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诛。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诚私利禄爵,且留。再用其言,得脱;一不用,及虞君难:是以知其贤”。他坎坷艰难的经历,尤其是长期辗转奔波于东方诸国之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东方国家政事颇为了解,这对极欲向东扩张的穆公来说,无疑是难得的人才,因此其时百里奚70余岁可信。到穆公三十二年,百里奚已达百岁,这时他已经不在人世了。试想,假若这时百里奚还活着,为什么穆公十三年以后的十八年中未见有记载,而到三十二年《史记》中才重新出现?因此,当从《左传》说法,即偷袭郑国时穆公咨询与哭师的只有蹇叔,并没有百里奚。同样的理由,马非百将百里奚与孟明视视为同一人也不确切,百岁老人即使活着,也决不可能领兵作战。百里奚、孟明视应为两人。
百里奚、孟明视是否父子关系,史料缺乏,无从考知,但是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史记》“父子说”在没有其他新的材料予以推翻时,目前轻易否定也不合适。
下面就上述史籍相抵牾之处作一解释。
《史记·商君列传》一段,是商鞅在询问赵良他与百里奚孰贤时赵良的回答。战国士人为打动人主,言论本有夸饰甚至虚构的特点,赵良的话与《秦本纪》矛盾,我们自然是首先应该相信《秦本纪》。
李斯在《谏逐客书》中云:“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百里奚辗转数国,李斯单单提到宛(宛属楚国),百里奚有可能去过宛。又媵于秦者当从《左传》,只有井伯,无百里奚。《吕氏春秋·慎人篇》《战国策·秦策五》《庄子·庚桑楚》《说苑·臣术》《说苑·善说》俱言鬻百里奚以五羊皮一事,《孟子·告子下》也云:“百里奚举于市。”百里奚也被时人称作五羖大夫。五羊皮一事可信。这样,百里奚的活动路线就应该是:虞(百里奚为虞人)、晋(虞灭于晋后入晋)、宛(亡走宛)、秦(五羊皮赎之秦)。至于《吕氏春秋·慎人篇》载百里奚“亡虢而虏晋”,当是虞、虢同时为晋所灭,造成了误载。
百里奚和孟明视是穆公时期两个重要人才。百里奚代表元老派,参与决策穆公时的国家大事。孟明视属于少壮派,作为将帅数次带兵作战,增修国政。从两人流传至今的辞令看,都体现了卓越的政治才能,不凡的政治见识。
百里奚事迹在后代广为流传。《乐府诗集·琴歌》中的《百里奚妻》,据传为百里奚富贵后他的妻子所作,明代薛虞畿《春秋别典》卷三、清代陈厚耀《春秋战国异辞》卷二十二对这首诗歌也有载录,逯钦立先生《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先秦诗卷二》收录。诗歌如下:
百里奚,五羊皮。忆别时,烹伏雌。炊扊扅,今日富贵忘我为?
百里奚,初娶我时五羊皮,临当别时烹乳鸡,今适富贵忘我为?
百里奚,百里奚,母已死,葬南溪。坟以瓦,覆以柴。舂黄藜,搤伏鸡。西入秦,五羊皮。今日富贵捐我为。
《乐府诗集》引应卲《风俗通》曰:“百里奚为秦相,堂上乐作,所赁浣妇自言知音,因援琴抚弦而歌。问之,乃其故妻,还为夫妇也,亦谓之扊扅。”
《风俗通》谓本诗作者为百里奚妻,对此前人早已提出疑义。元代刘玉汝《诗赞绪》曰:“秦人劲悍而染戎俗,故轻室家而寡情义……《扊扅》之歌见《风俗通》。百里奚为相,所赁澣妇能歌而不识其为妻,事奇而理不通,恐歌则有之,事未必然也。”刘氏所言有理,但此歌能流传自东汉,则诗歌内容大致不误。
诗歌中所述事件确实与百里奚生平有一些相合之处,如西入秦、五羊皮等,本诗取材于百里奚当无疑义,应是民间艺人据百里奚生平而作,可见百里奚故事到汉代还为人所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