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伊斯兰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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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中世纪伊斯兰经济思想(6)

重商的价值取向与社会思潮仍然成为阿拔斯帝国社会经济思潮的一个重要特点。阿拔斯帝国繁荣的商业经济实践便是最有力的证明。这方面的论述已很多,这里不再详论。

第三节 一些伊斯兰教派的经济思想

因政治、经济等原因衍生众多教派,是所有宗教的普遍现象。伊斯兰教在穆罕默德逝世后相继形成了逊尼派、什叶派、哈瓦立及派、穆阿台及勒派、麦尔吉阿派、苏非派等教派,这些教派又衍生出诸多派别,如什叶派分为30个支派,哈瓦立及派分为20个支派,穆阿台及勒派分为13个支派,麦尔吉阿派分为7个支派,苏非派又分为众多的教团。宏观来看,这些教派同属于伊斯兰教,基本的主张是大体相同的。微观来看,不同的教派其主张不尽相同。从经济思想的视角来看,《古兰经》与《圣训经》中包括有丰富的经济规定、命诫、原则与思想,伊斯兰教诸教派大都尊奉这些原则与思想,除了苏非派所体现的经济价值观同原教旨义有所不同以外,大部分教派在经济思想方面没有大的创新,因为这些教派的学说基础大都不在经济方面,如什叶派的基础是伊玛目学说,穆阿台及勒派的基础是五项原则,麦尔吉阿派的基础是确定信仰的意义。然而仔细审视,也还有一些经济思想的内容可挖掘。

一、穆阿台及勒派的经济思想

倭马亚王朝后期,阶级矛盾激化,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日益复杂,东、西方各种宗教思想对伊斯兰教的渗透和冲击愈加强烈,使伊斯兰教在意识形态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迫使神学家们对伊斯兰神学中的一些基本原则进行深入研究,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在争鸣中,主张自由意志论的部分学者开始运用翻译运动所引进的希腊、罗马逻辑推理和哲学论证方法,把它作为辩论的工具,使神学研究走上了哲理化的道路,这就是从8世纪起登上经院哲学舞台的穆阿台及勒派。穆阿台及勒派的基本主张是五大原则:“只有同时主张真主独一、真主公正、许诺与威胁、中间地位、令善禁恶这五大原则的人,才有资格称为穆尔太齐赖”。其立派基础主要是在宗教哲学范围。“真主公正”、“令善禁恶”这两大原则中包含着坚守伊斯兰经典经济原则的内容。有些论述中包括了一些经济思想。如穆阿台及勒派在美与丑的理论中,认为“公正、诚实、勇敢、慷慨,本身就带有一种内在的性质,使之成为美好的,也使我们判定它是美好的;而一切恶行,如不义、欺骗、胆怯、吝啬,本身就带有一种内在的性质,使之成为丑恶的,也使我们判定它是丑恶的”。它将审美价值观与道德价值观相结合,其中公正、诚实、慷慨、不义欺骗、吝啬的概念中也包括了经济事务、经济生活的内容。又如,穆阿台及勒派的代表人物奈扎姆曾这样说:“黄金是吝啬的,因为它在吝啬者那里多于在慷慨者手中。”他本人便是一位慷慨者,一次,君主赠他许多钱,他除自己留下糊口之资外,把剩下的钱都捐给了慈善事业。人们谈到这件事,他总是说:“钱有权要求我把它发掘出来,并使用在需要之处。我也有权要求钱保护我免受损害,维护我的体面。它只有经我允许才能这样作。你们难道没有看到那些有钱的人是那么操劳不息,终日不得安宁,而他们的钱却有减无增吗?这些有钱人,一边是关怀他们的君主,一边是诽谤他们的权贵;一边是有能力的竞争者,一边是要求分家的子女。他们的钱财使君主分神,使竞争嫉妒,使敌人怀恨在心,使权贵责备,使孩子们厌倦。知足者常乐。”他从人生观、价值观的角度来宣扬伊斯兰教的“施济”思想。在这段论述中他还提出了自己的消费价值观:“谁不追求世俗快乐,谁就不担惊受怕;谁满足于粗茶淡饭,谁就得到应分的权利。”这种消费价值观同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基本一致:主张人类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反对过多的物质享受,彭励将剩余的财产施济于贫穷者。还如艾布·穆萨,被称作“穆阿台及勒派的修道士”,在他去世前,曾嘱咐不得将遗产分给后人,而应散发给穷人。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做?”答:“我之所有并不属于我个人,而是属于穷人。这些钱财背叛了穷人,转到我手里,使我一生收益。”艾布·穆萨尔的作法,虽同伊斯兰继承法不尽相同,但其施济贫穷的作法却符合伊斯兰的福利精神。

另一位代表人物素玛迈能言善辩,也十分强调应慷慨施济贫穷者。一天,素玛迈见艾布·阿塔希亚在吟诗:“钱的主人不得超脱,钱便成为他的主人”。素玛迈便问他:“你根据什么作此判断?”他说:根据使者说的下面这段话:“用你的钱买吃的,会吃光;买穿的,会穿破;用来施舍,也会用完。”素玛迈说:“你相信这是使者说的吗?这是真的吗?”他说:“是的。”素玛迈说:“那你为什么在家里藏着二十七个白得尔(钱币,相当于一万银币),而不用它来买吃的喝的,不用来施舍,也不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呢?”他说:“艾布·迈阿尼啊!你所说的都是对的。但我担心人们穷困时会需要的。”素玛迈说:“你的情况既然如此,又靠什么来帮助穷人呢?你是个吝啬鬼、守财奴,对自己都这么小气,除了节日,平时从不买肉。”用锐利的语言,揭穿真吝啬、假慷慨者的伪善面孔,宣扬施济贫穷的精神。

在具体的消费项目上,穆阿台及勒派的学者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查希兹有一篇文章描写了当时的各种饮料。文章阐述了准许饮色酒,禁止饮白酒的种种理由。由此文可知,尽管他赞成准许饮色酒,但并没有亲自尝试过。查希兹假借提问者之口说出色酒的特点,并用文学笔调对色酒的性质及其对身体和心灵的影响进行细致人微的描述。他还猛烈地驳斥了麦地那的教法学家关于禁饮色酒的意见而支持了伊拉克人的观点。他说:“也许有人会说:使者的城市和迁居之所的居民对于合法、非法、椰枣酒、白酒以及使者没有明白允许或禁止的其他东西能一目了然,他们一致认为应禁饮能够醉人的色酒,因为它和白酒一样。对此,我愿说:一个地方的显赫名声不能决定何为合法,何为非法。合法与非法应以《古兰经》、一致认可的圣训、健全的理智和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他还谴责麦地那居民,他们甚至把拿空水袋的人也抓来拷打一番,“因为他们声称水袋是盛酒的器具,按照这种逻辑,该受处罚的是那些持刀剑或拥有剧毒的人,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杀人的凶器”。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查希兹写道:“麦地那人只是普通的人,并不是天使,他们说的话并非都是真理。”查希兹曾坦率地表示过:健全的理智是立法的基础之一,根据理智立法不同于根据法学家的着作进行类比的立法方式。这种对具体经济问题理性思辩的分析方法显然是受古代希腊、罗马理性思辩思想的影响,在伊斯兰经典中是看不到的。

总体来看,穆阿台及勒派经济主张的思辩色彩浓厚。它立足于伦理经济思想与福利经济思想的立场上,特别强调公平、公正和施济贫穷,通过理性思辩、论辩的方式弘扬了伊斯兰的公平、施济贫穷的思想与精神。

二、什叶派的经济思想

什叶派经济思想的特点是强调伊玛目的财产所有权:“整个大地都属于伊玛木。至高无上的真主说:‘大地确是真主的,他使他意欲的臣仆继承它;优美的结局只归敬畏者。’(7:128)穆圣的后裔乃敬畏真主者,亦即真主使其继承大地的人。一切战利品、海产品、宝藏、矿产、盐场都被均分为五分。至高无上的真主说:‘你们应当知道:你们所获得的战利品,无论是什么,都应当五分之一归真主、使者、至亲、孤儿、赤贫、旅客。’(8:41)五分之一中的一半归伊玛木,因为五分之一分成六份:一份给真主,一份给使者,一份给至亲,一份给孤儿,一份给赤贫,一份给流浪者。给真主、使者、至亲的三份都归伊玛木所有。所以,上述各项财产的十分之一应归伊玛木所有,另外十分之一归圣裔中的孤儿、赤贫和流浪者所有。这样,整个五分之一就都归圣裔所有,其中一半归伊玛木,另一半归圣裔中上述各种人。真主使这五分之一专属圣裔所有,而不包括一般的赤贫和流浪者,是为了以此代替众人的施舍,也是为了真主的体面与尊严,因为他们是使者的亲属,他们不应染上众人的污垢。至于那些不是用武力得到的东西,则是专属真主和使者的,因而独归伊玛木所有,森林、矿藏、海洋、荒野也是属于伊玛木的。如果有人经伊玛木允许在其中劳作,则五分之四归劳作者,五分之一归伊玛木。”伊玛目学说是什叶派的基本主张,维护伊玛目的神圣权威成为什叶派宗教政治主张的核心内容,强调伊玛目的财产所有权正是维护伊玛目神圣权威的最有力的途径之一。

另外,在财产的继承问题上,什叶派和逊尼派的分歧由来已久。什叶派否认抚养原则。一个人死了,留下一个妻子、两个女儿和父母亲,其遗产妻子得1/8,两个女儿共得2/3,父母得1/3。如果把遗产分为24份,以上加起来是27份,妻得其中的3份,两个女儿得16份,父母得8份。这就是抚养原则。据说首先确定这一原则的是欧默尔·本·赫塔布。什叶派反对抚养原则,赞成伊本·阿拔斯的赡养原则,使某些继承遗产者优先于另一些人。具体说,就是使父母、妻子优先于两个女儿。在上例中,妻子可得3/24,父母可得8/24,两个女儿可得余下的13/24,而不是16/24。

十叶派总是优先考虑亲属中女性的遗产继承权。据说曾有人问萨迪格:“遗产应分给亲属中的女性还是男性?”萨迪格说:“应分给女性。由男人继承财产而不考虑女人的作法是蒙昧时代的产物。”如果一个人死了,留下一个女儿和一个孙子,在什叶派看来,其遗产应全部留给女儿,因为女儿比孙子近;而在逊尼派看来,女儿应得一半,作为男性亲属的孙子也应得一半。

在继承权问题上,什叶派认为堂兄弟应优先于叔叔,也许他们是想说明阿里·本·艾比·塔列布在继承使者的权利方面应优先于阿拔斯,因为阿里是使者的堂弟,而阿拔斯是使者的叔叔。在妇女继承权方面,什叶派只让妇女继承钱财,而不让她们继承土地和房屋。

什叶派认为先知们的遗产可以继承,而逊尼派则认为不可继承,其根据是以下圣训:“我们先知不被继承,我们的遗产只用作施舍。”艾布·伯克尔照此办理,拒绝法蒂玛继承使者的遗产,对此,法蒂玛一直不满。什叶派在先知财产继承问题上的观点间接地支持了他们在哈里发王位继承问题上的观点。

总之,什叶派的经济思想同其政治、宗教基本主张紧密结合,强调伊玛目的财产所有权成为什叶派伊玛目学说的组成部分。其财产继承问题也同其政治主张相关联。

三、苏非派的经济价值观

苏非派是伊斯兰教神秘主义派别,是对伊斯兰教信仰赋予隐秘奥义、奉行苦行禁欲功修方式的诸多教团组织的统称。亦称苏非主义。苏非派于7世纪末、8世纪初产生于倭马亚时期的库法和巴士拉等地。它是穆斯林虔诚信仰和宗教热情的产物。早期的苏非派是虔诚的穆斯林以守贫、苦行和禁欲为特征的民间个人宗教修行方式。8世纪后期起,苏非派由苦行禁欲主义逐渐发展为神秘主义,以宗教理论的形式出现。9世纪后期起,遵奉逊尼派教法的苏非派学者将苏非教义与正统派信仰相协调,逐渐使苏非神秘主义发展成正统教义思想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