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伊斯兰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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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近代伊斯兰经济思想(3)

他以现代主义解释《古兰经》,目的是要从中找到与现代科学观念相当的内容。他认为,伊斯兰教与科学是一致的,科学像宗教一样揭示了自然的奥秘。他赞成达尔文的人类起源和进化论学说,当然他的依据是宗教和《古兰经》的经文。他在《古兰经》中找到了“生存斗争”的解释,还把其中提取的魔鬼看成是微生物。他也以这种现代主义的态度、方法、立场来阐述《古兰经》中涉及经济问题的具体内容。例如对《古兰经》(黄牛章)中几节有关经济问题的经文的解释,便体现出他的现代主义经济观:把第261节“为主道而施舍财产的人……”中的“主道”解释为“各种公益事业”,把第3节“……并分舍我所给予他们的”中的“分舍”解释为“救济穷苦人或穆斯林公益事业而不得用于宴请宾客或沽名钓誉”,把第219节“……你说:你施舍剩余的吧”中的“剩余”解释为“经中仅指出剩余部分,没有明确规定种类、数量和质量,是为了让不同时代和不同的人根据具体情况去处理。施舍不同于天课,是自愿的行为。一个百万人的民族,若能将剩余的钱财献给公益事业,一定会强于一个千万人的民族,而人们不愿为公益事业献出一点剩余的钱财”。在这里,他强调了伊斯兰经典经济规定的灵活性与时代性,给传统的经济教义注入了近代的解释与精神。

他还进一步强调了掌握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欧洲先进的基础是教育体制的先进和科学技术的发达,首要任务是竭尽全力传播这些科学技术知识。他指出,如果用伊斯兰宗教精神武装起来的穆斯林掌握了现代科学,他们就完全能同西方人抗衡。基于上述考虑,他大胆改革爱资哈尔大学的教育制度及僵化的教学方法,增添数学、几何、工程、历史等现代课程。与中国近代社会历史比较,类似于中国洋务运动的“中体西用”说,阿布杜的上述看法可称之为“伊体西用”说。

阿布杜还指责苏非派的宿命论和脱离尘世的主张,提倡穆斯林应作为劳动者生活在社会之中,同人们一道从事劳动和建设。

三、塔赫塔维的经济思想

法阿维·拉菲·塔赫塔维(Tahtawi,1801~1873)是近代埃及着名的伊斯兰学者之一,也是埃及最早系统地介绍西方民主主义思想的着名思想家和教育家。塔赫塔维的经济观主要体现在:(1)精神与物质互不否定,物质是道德的产品。他认为既要维护伊斯兰教的尊严,又要吸收欧洲文明。应把真主的启示与人的因素结合起来,物质上学习欧洲文明,精神上保留真主的绝对信仰,二者互不否定。他认为,社会文明有两个基点:道德的和物质的。其中道德的文明比物质的文明更重要,从长远看,后者往往是前者的产品。他精神与物质关系的看法同伊斯兰经典经济观在本质上是相一致的,是他的经济观的基点。(2)社会发展带来幸福。他倡导创新,将创新与人类的幸福相联系。在他有关巴黎的书中,认为法国人不循规蹈矩,每个人的愿望总是比他们的祖先更进一步,每个掌握一门手艺的人都想发明以前没有的东西或者进一步发展已经被发明了的东西,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带给人们更多的幸福。但他进一步指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并不意味着必须带来幸福。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幸福有三个基础:第一,人在主观上要具备宗教性格和人类道德;第二,社会经济生活日益繁荣;第三,人类的生存环境已得到改善。当这三个基础同时具备时,社会发展才必须带来幸福。这是他的精神与物质关系论在他的社会发展与幸福观中更进一步阐述。(3)对伊斯兰教法的现代主义阐释。塔赫塔维曾提出一个着名论断:伊斯兰教法和现代欧洲人依据的法律在本质上没有更多的区别,这个论断暗示伊斯兰教法可以按现代的需求重新作出解释,当然这种解释的前提是不违背《古兰经》。按照这一思路,并根据他的社会发展观,认为伊斯兰教法中许多有关社会经济法律条规的阐述应符合现实的社会发展与进步趋势。(4)大力倡导学习欧洲先进技术,改变穆斯林世界的落后局面。在他的思想中,欧洲代表科学技术上的进步,并对欧洲交通的革新感到十分振奋,还对运河的开通、铁路的铺设、通信设施的变革令赞叹不已。

他写诗赞美蒸汽机,认为这些新奇的变化都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全人类必须和平地走到一起来。在他看来,埃及的改革已刻不容缓,必须吸取和借鉴现代欧洲的科学技术以改革落后局面。

(5)力主改革开放。提出埃及改革的方法是打开国门,鼓励外国人在埃及居住并教会他们在此生活。为此他运用了古埃及的历史类推法来证明其改革方法的可行性。在近代,他能有如此远见卓识,超出了同时代其他人。(6)统治者在发展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他认为,统治者应该有完全、直接的关于国家的知识,并且要鼓励贸易和农业。但他具有轻视生产劳动者的观念,如他把社会中的人分为四个阶层:最高统治者、乌里玛、士兵及从事经济生产的人,并把从事生产的人作为最低的等级。

除阿富汗尼、阿布杜和塔赫塔维以外,还有一些近代主义思潮的着名代表人物,如印度次大陆伊斯兰近代主义的创始人赛义德·阿赫默德和本世纪初印巴次大陆伊斯兰近代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穆罕默德·伊克巴尔在思想文化方面都有巨大的影响。同阿富汗尼、阿布杜一样,他们的成就主要体现在倡导理性、科学,主办现代教育等思想文化建设方面,经济的主张较少。他们的着作中所体现出的经济思想也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倡导科学,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其二,用科学的精神来阐述伊斯兰经典,当然包括经典中有关经济的命诫与法律。如阿赫默德认为,印度穆斯林贫困落后、社会地位低下,完全是因为他们愚昧无知、因循守旧、不求进取造成的,而改变困境的出路在于发展科学、教育事业,拜先进的西方为师,培养新一代穆斯林知识精英,肩负起社会改革的使命。他主张用思辨主义和自然主义的观点来解释伊斯兰教教义,主张用现代主义观点来解释伊斯兰教法。

第三节 近代伊斯兰经济制度的重大变革

18世纪后,伊斯兰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的所有领域,都受到西方资本主义的冲击与影响。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于对外战争的不断失败,奥斯曼帝国被迫接连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面临着被瓜分的严重威胁。穆斯林世界均面临着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深刻危机。在严峻的民族危亡面前,穆斯林世界已具有近代理念和近代化认同的社会上层及其知识分子,要求变法改制,救亡图存,自上而下地掀起了近代主义的改良运动。伊斯兰教法(包括伊斯兰经济法)的改革,自然成为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

改良运动还有另一深刻的背景和原因:资本主义经济与贸易在穆斯林世界得到了一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资本主义化的地主和商人阶层,他们成为改良运动的阶级基础。当然,相比较而言,救亡图存压到一切,救亡的思潮是改良运动的思想基础。在救亡的思潮中,主张改革经济法律与制度以图振兴经济从而达到图强的思想具有代表性,这也能够被穆斯林世界的当权者们所接受:既能够充实国家力量,又不危及他们的统治基础(专制集权政治体制)。

西方经济思想、经济法律、经济制度的影响也是这场经济制度改良运动的思想渊源,推动了近代伊斯兰经济制度的改革。在伊斯兰传统文化背景下推行西方近代化经济模式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具有突破与创新意义。这些改革也因此在伊斯兰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一、奥斯曼帝国的经济改革

奥斯曼帝国距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较近,所以,当西方资本主义兴起时,它首当其冲,成为西方资本主义蚕食的对象,也成为较早受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制度影响的国度之一。面对它自身衰落的现实、西方资本主义咄咄逼人的攻势,变法图强是它必然的选择。这似乎是一条普遍的规律,无论从中国近代历史来看还是世界各国历史来看大体如此。

(一)麦哈迈德二世的改革

奥斯曼帝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问题始终是它最重要的经济问题。人口和土地是国家的基本资源,统治当局对于这两个基本资源心中无数的话,就很难制定出客观、合理的发展规划或改革方案。多年来由于帝国中央政权权威减弱及管理混乱,缺乏人口和土地数字的详细资料。1831年,素丹下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口普查和土地测量工作,这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获得的数据与实际情况难免有一定差距)不仅为制定征兵、抽税政策提供了依据,而且促进了对军事采邑制度的废除和传统瓦克夫制度的改革。从伊斯兰国家发展史看,注重人口普查和土地测量的先例也曾有过,所以,尽管此次普查从经济思想的角度来看并没有创新的意义,但放在近代奥斯曼帝国经济改革的全过程来考察,从人口普查和土地测量开始来启动这场近代化的改革,体现出奥斯曼统治者经济改革思想的一个特点:理性规划,寻找突破点,逐步展开。

在对人口和土地数量心中有数以后,便首先向封建土地制度开刀。封建性的军事采邑制度虽然自16世纪末叶已呈现瓦解势头,帝国也曾进行过改革,但封建采邑仍然存在。1831年,素丹下令废除军事采邑制,实行包税制,从此消除了封建土地残余,加强了中央集权。从理论上讲,包税制可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税收来源,但在实施中因缺乏精密的管理制度和有力的监督机制,造成了一些漏洞和弊端,国家没能获得理想的收入,而包税人为了攫取最大的利润,注重短期效益,对租耕土地的农民残酷剥削,加剧了社会矛盾。虽然改革的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从经济思想上看,毕竟是对封建土地制度发起了进攻,否定了军事采邑制,向着统一集中的土地与税收制度迈进了一步。当然,必须同时指出,包税制的思想同统一、普遍、平等、稳定的土地赋税思想还有一定差距。

瓦克夫制度作为伊斯兰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宗经济制度,在奥斯曼帝国也已根深蒂固。伊斯兰教法规定,留作瓦克夫的土地、产业只能用于宗教慈善事业,实际上它逐渐变成了各清真寺的宗教公产。随着时间的推移,清真寺的土地不断增加,加之管理上的分散性,一方面影响了土地、产业的利用效益,另一方面其收益往往被瓦克夫监管人及宗教长老占有。鉴于这些弊端,素丹下令成立宗教基金部,将公益瓦克夫由国家统一管理,结束过去的无政府状态,将收入款项集中使用,除用于必要的宗教设施修缮和宗教人士薪水外,剩余部分调配到其他部门使用。素丹的这一举措在整个穆斯林世界开创了先例,具有创新的意义。它不仅从经济上为素丹的改革带来了一定的好处,同时也削弱了宗教人士的势力,加强了中央对宗教部门的控制。

麦哈迈德二世的经济改革从经济思想上来看有两个特点:其一,注重国家对经济的集中管理,增强国家调配经济利益与经济资源的能力。其二,改革集中在传统的经济领域,近代化的特征还不十分明显。可见当时的奥斯曼统治阶层受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影响还不太大。但从整体上来说,毕竟是开了帝国经济改革、否定封建土地制度、削弱传统宗经济力量的先河。

(二)素丹阿布杜勒·麦吉德时代的改革

1839年,麦哈迈德二世病故,改革的重担由其子阿布杜勒·麦吉德继承。新素丹的改革由以拉希德帕夏为代表的新兴知识分子辅佐,他们受到西方文化影响,接受了一些西方近代思想,认为帝国的生存需要欧洲式的法律,并寄希望于欧洲大国,主要是英、法两国的帮助来挽救国家的衰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为了向欧洲表示帝国的改革诚意,1839年11月3日,以素丹的名义公布了由拉希德与大臣们共同拟定的《御园敕令》,开始了奥斯曼历史上被称作“坦齐马特”(tanzimat,整顿改革之意)的改革时代。它实际上是前段改革的继续和深入发展。敕令涉及到经济制度的改革:保障全体臣民财产的不可侵犯权,废除包税制,实行正规的税收制度。

1840年,为规范商业活动和处理商业纠纷,帝国政府按照法国商法制定了一套新商法,首次废除了伊斯兰教关于放债取利的禁令,确认了商业利息的地位。由于穆斯林法学家认为该法有损于沙里亚法,未予通过。但10年后这部商法正式颁布,新法规涉及到的有关合伙人、破产、汇票等事项,均移植自法国商法,在传统的伊斯兰商法中找不到任何依据。新商法被允许在各商业法庭中应用,以此承认帝国可以有一个独立于乌里玛之外的法律及司法系统,借以处理不在沙里亚法范围以内的各项事务。这是一个里程碑性的变化,标志着一部分经济活动同宗教法制相分离。

按照西方的发展经验,奥斯曼统治者将工业化视为国家振兴的主要途径。在素丹阿布杜勒·麦吉德的鼓励和直接倡议下,政府先后投资建立了150多个工厂,植入西方的工业模式,但由于经营、管理及政策环境差等原因,大部分工厂处于亏损状态,这项工业化运动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