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伊斯兰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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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现代伊斯兰经济思想(11)

这一时期还有一些代表人物和着作应该给予关注:纳奇维(Syed Nawab Haider Naqvi)于1977年在《伊斯兰研究》(Islamic Stud-ies,巴基斯坦)杂志上发表了《伊斯兰经济体系:基本的问题》一文。1978年在《发展研究杂志》第1期(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Vol.1.No.1,1978)上发表了《伊斯兰经济学的伦理基础》一文,阐述了他对伊斯兰伦理经济理论的基本认识。在此基础上他继续进行深入研究,1981年公开出版了《伦理学和经济学:一个伊斯兰的结合》一书,引起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奠定了他的伊斯兰经济学家地位。这部着作建构了一个基于“团结、均衡、自由、责任”四项原理基础之上的分析框架,从中获得了伊斯兰经济体系的轮廓,并区别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福利经济,界定了伊斯兰公共政策目的,阐述了丰富的政策手段,还论述了伊斯兰金融问题。此书成为伊斯兰经济学的代表作品。

1980年巴基斯坦“伊斯兰理论委员会”发表的两份关于在经济生活中消除利息问题的报告值得高度重视。一份113页的《银行家和经济学家专门小组关于从经济中消除利息的报告》综合性地探讨了在现实生活中从巴基斯坦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制度中消除利息的步骤和阶段,也制定了从政府行为、活动中消除利息的计划。另一份127页的《伊斯兰理论委员会关于从经济中消除利息的报告》是经过乌里玛、经济学家、银行家共商并共同认可的,它策划了无息银行的实践安排,探讨了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财政银行消除利息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对巴基斯坦国家多种法律的修改意见。这两份报告对于巴基斯坦社会经济的伊斯兰化起了重要作用。

3.第三阶段——1986年以后

这一阶段,伊斯兰经济学的研究向着更加社会科学化的方向迈进,数理经济学方法的运用是一个明显的标志。乔德霍瑞·马苏杜勒·阿拉姆的《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贡献》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此书分4部分12个专题。第一部分论述了原则,概述了伊斯兰社会科学的一般性质,在此基础上构拟了伊斯兰经济学的理论定义、原则和方法。第二部分更深入地在微观经济学领域建构伊斯兰经济学的原则:伊斯兰的消费需求理论、商企效率理论、商企金融理论、资源分配理论、利润分享模式、商企微观决策理论、社会福利理论等。第三部分进一步在伊斯兰宏观经济学领域进行了逻辑性扩展,包括伊斯兰的投资理论、消费理论和伊斯兰经济秩序中的宏观经济关系。第四部分总结、探讨了作为理性经济理论的伊斯兰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问题,力图将微观经济理论和宏观经济理论相结合,以促进伦理经济领域中总平衡的实现。这个伦理经济的领域是由消费倾向、生产倾向所构成。在伊斯兰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的论述中,他运用数理经济分析方法来支持他的论点。使他的论述显得更为严密、精确,更具科学性和更有说服力。

作者认为,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一个优先考虑领域似乎是伊斯兰福利经济学。应认真深入地探讨投资和消费两者之间选择的标准,这两者之间应从个人和社会相统一的观点、立场出发,基于伊斯兰整体价值系统的原则之上。这两者之间的选择标准,必须关系到两种利益类型,即纯经济利益和涉及纯伊斯兰信仰现实因素的伊斯兰消费和投资行为方面的利益,最终增加纯经济利益,将会要求伊斯兰经济的总均衡系统持续、定量发展,赋予社会福利功能精确的形态,这个功能然后必须被明确、被经验证明、被伊斯兰国家的政策所构建。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即在一个总均衡分析之内对总系统内所有的经济代理商以及他们之间相互行为的分析。作者也力求将伊斯兰的价值同纯经济利益相统一。这是这一时期伊斯兰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特点和趋向。

作者在导论中,提出了界定伊斯兰经济学理论的定义性方法:按照一个整体的伊斯兰价值系统,运用全部的历史经验和理论研究,分析人类和社会的需要去总结出来。说明作者的价值观是坚定地站在伊斯兰价值观的立场上。但作者的心态是十分开放的,他放眼世界,吸收全人类一切有益的理论、经验和研究成果。也说明他的现实感很强,他研究的着眼点是“人类社会的需要”。作者力图将伊斯兰、全人类的优秀文化、现实社会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出了新一代伊斯兰经济学者的心态与意识的现代性和研究方法的现代化。

在出版这部着作时,作者是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开普布瑞屯大学的经济学副教授。同瓦克·汗一样属于中青年一代伊斯兰经济学家,伊斯兰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根基深厚,对西方经济理论有深入的研究。很明显,西方现代经济理论对他有着重要影响。他毫不掩饰自己这部着作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这部书打算完成作为社会经济学一个方面的伊斯兰经济学的系统论述,满足这方面的需要,并且因此拓宽了主流经济学(指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派,即受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影响发展起来的现代西方经济学派——笔者注)的方法学。这部书因此包括了一系列的章节和论题,诸如原则、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跋,用一种整体的方法,在着名的主流经济学框架之内传达伊斯兰经济学理论。这种方法运用在每一个章节中体现为:严肃的分析、交叉的讨论,几何和数学的方法,并且扩展这种方法到要素的分析之中,这种分析可以是纯经济性质和社会经济性质。说明作者的伊斯兰经济学研究方法也借鉴了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概念、框架。但作者同时指出了作为现代西方经济学主流的学派都无法解决“周期性的不良衰退”等现代经济问题,“社会经济学家已着手建构一种新的经济学理论。这种新的理论将既依赖于纯经济的因素也依赖于非经济的因素,例如,哲学、宗教、价值判断。其结果将会制定出一种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社会经济学家认为这种政策将会更积极地引导人类向着‘美好社会’迈进”,由此,作者认为,伊斯兰经济学正是可以替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经济学理论,伊斯兰经济学不仅适合穆斯林社会,对其它社会也具有普遍意义:“从性质上和实际上看,伊斯兰经济制度的目的、功能、设想、原则是具有普遍性的。”

1992年乔德霍瑞博士又出版了一部新着作《伊斯兰政治经济的原则:一个方法论的探讨》。这部着作的主要目的是显示他所提出的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切实可行,人们从中看到乔德霍瑞对于他反对的运用演绎推理的新经典方法的归附。当抽象的理论远离市场运行的具体条件时,他坚持用一种详尽阐述的方法即运用宏观经济学的标准工具去检验多样性均衡的存在,或者去证明一种理想。对于乔德霍瑞来说,竞争—合作利益均享体系会保持竞争(非垄断性的)和合作,在会扰乱“伦理经济的体系”市场的内部运作似乎不存在任何强制的力量。

乔德霍瑞的伊斯兰经济学研究在国际学术界有了一定的反响。如美国有关中东研究信息的杂志《中东研究简报》(MESA Bul-letin)1993年27期刊载德尼逊(Denison)大学索拉伯·彼哈达德(Sohrab Behdad)博士的文章,专题评述了乔德霍瑞的伊斯兰经济学观点,对乔博士的观点、方法提出了质疑。现摘引几段:

“乔德霍瑞的伊斯兰经济秩序是一种对资本主义体系的修正。在这种秩序中生产是被竞争-合作企业所组织。这些合作的工作基于工人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均衡(mudarabah)基础之上,按照乔德霍瑞的主张,那样将没有任何剩余价值(按照李嘉图或者马克思的说法)。用乔德霍瑞的话来说,便是一种杰出的伦理经济体系。它的确是。”

“在乔德霍瑞修正的资本主义中,社会宏观协调的水平在沙里亚光明指引下得到保障。社会政策会被由乌里玛、教育工作者、政府、雇主、劳动者、社区成员和其他方面的人们所组成的分散的、等级制的委员会体系来系统地提出。这种多层的民主评议体系基于变化的社会经济和政策之上系统地阐述最终的社会福利标准。”

“乔德霍瑞或任何人的伊斯兰经济体系的切实可行必须体现两个基本的水平:第一,它在全社会中的生存活力如何?市场行为同乔德霍瑞所提出的方案是一致的吗?如果它能够被社会奇迹所建立的话,市场发展的动态无论如何也会否定这种思想体系的。他大概会声辨,如果有一个完美协调的伊斯兰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完全富有伊斯兰的伦理价值,那么这个体系将会运转。在如此的一个乌托邦中,我们不需要拉格朗日的或者哈密顿的方程式以证明任何事情。第二,这个经济秩序的本质特征同伊斯兰的法理学如何协调一致的呢?没有详细地阐述那个问题,事情也是清楚的。在所提出的委员会中,当其他人达成游戏规则的定义时,乌里玛将不会以此规则、定义作为他们认识和决策的出发点。在伊斯兰的法理中也确立了这类规则,对于它们同乔德霍瑞的工业民主模式的和谐共处,我不像乔德霍瑞那样乐观。”

实际上,索拉伯·彼哈达德所提出的批评和疑问是整体伊斯兰经济学界所必须面对的,不仅值得乔德霍瑞认真考虑,也值得整个穆斯林经济学界认真思考。

总之,乔德霍瑞以其方法的进步、立论的新鲜、着作的丰富,在伊斯兰经济学领域占有重要的位置。

1991年,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兹奥丁·阿哈迈德的《伊斯兰、贫困和收入的分配》一书正式出版。兹奥丁博士是一位巴基斯坦的着名伊斯兰经济学家,他曾在哈佛大学读书,精通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伊斯兰经典也颇为熟悉,曾是国际伊斯兰大学国际伊斯兰经济学研究院第一任理事长。他对巴基斯坦的伊斯兰化运动作过积极贡献,曾领导巴基斯坦的经济学家为国家中央银行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经济学家和银行家委员会的召集人,也作为一位伊斯兰理论委员会的活跃成员,他于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早期在发展巴基斯坦的伊斯兰经济过程中扮演了先驱者角色。作为国际伊斯兰大学国际伊斯兰经济学研究院的第一任理事长,对大学生和研究生的伊斯兰经济学教育和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15年中,在伊斯兰经济学的发展中他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的许多论文涉及到伊斯兰银行的诸多方面,为推动伊斯兰银行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的理论贡献。

《伊斯兰、贫困和收入的分配》共有4章。作者对公平的社会经济秩序进行了“伊斯兰的透视”,阐述了消除贫穷的政策框架和财富、收入平等分配的实现问题,分别论述了鼓励生产性的工作、采取一种伊斯兰化方向的增长战略、经营实践规则、机会平等、伊斯兰中的财产权和责任、遗产法、生产要素均享和收入的功能性分配、鼓励为贫困者“乐捐”、财政和金融政策、伊斯兰的社会保障体系等内容,概论了伊斯兰收入分配方法的特点。

作者极强调财富的公平分配,认为公平分配是构成伊斯兰社会公平经济秩序的最重要部分之一。伊斯兰立足于使绝对贫困完全消除,为满足全人类基本生存所需要的经济生活组织化,它并不要求财富和收入的所有不均等完全消除,而是谨慎地反对突出的不平等。要保证实现满足全部的基本需要,伊斯兰宣告社会中富裕者的财富和收人中有贫穷者的“权力”。伊斯兰法律和经济的教义在生产、消费、交换、分配范围内的全部计划是要保证公平分配与财富分配、收入的平等方式。

这部书论述了能够从伊斯兰教义中推演、辨析出的消除贫困和达到一种平等的财富与收入分配政策的主要框架原理。作者指出,伊斯兰鼓励努力工作。它提倡、告诫所有体格健全、强壮的人们通过工作维持他们的生存,除了在危急、绝望的变故之中需要他人帮助外,不要寻求其他人的帮助。除了整体的增长率之外,伊斯兰极大地关注增长类型和增长结构。它设想生产活动首先基于私人企业基础上,但国家应影响、规范私营部分的运行以实现伊斯兰体系的目的。伊斯兰主张增长应有广泛的基础和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增加就业机会。

作者认为,应以伊斯兰教义构建一个综合的商业伦理法典,以寻求消除所有剥削的存在。规范商业实践的主要目的是要预防一些人非法致富并由此抑制财富和收入的不平等。伊斯兰强烈地反对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并强调机会平等。在伊斯兰中财产权伴随着一定的责任。如果这些责任不被承担,国家便能够用社会公正权利进行干预。死亡后的财产分配必须严格地按照伊斯兰的遗产法进行,伊斯兰遗产法是引导两代人之间分散所积累的财富。伊斯兰认为关于生产要素份额和收入的功能上的分配(含有人们收入规模分配的意思)有重要意义。在一个伊斯兰的经济中没有人能够通过获取利息而获得任何收入。伊斯兰教强调劳动者应被保证有一个维护人类尊严的“公平的工资”。国家被期望去干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这些所有者被认为在生产过程中会剥削一个软弱者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