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以人为本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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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思想政治教育篇(24)

2.发挥学校勤工助学信息中心的作用。通过对同学的采访,我们发现虽然绝大多数学生是通过中介介绍和校园海报寻找兼职,但是面对高额的中介费和虚假信息,多数学生更希望通过安全免费的途径得到兼职。这就需要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积极发挥作用。其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建立兼职网络信息平台,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兼职信息,使学校的勤工助学信息中心不仅局限在为贫困生提供兼职岗位上;二要与某些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定期举办专场兼职招聘会,增加大学生与单位零距离接触的机会。例如广州许多大学利用“广交会”为在校大学生创造兼职机会;三要积极开辟能提供长期、稳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基地和实体。勤工助学要摆脱零敲碎打的局面,形成一定规模,必须建立自己的基地,建立自己的经济实体。这种基地和实体可以是校内生产型、自助型的,也可以是校内外合作型的。应从等待市场需求,变为主动向市场提供服务,达到容纳学生数量大、渠道畅通、岗位稳定的规模效应,以保障大学生勤工助学可持续发展;四要争取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岗位。勤工助学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学生从中获取报酬,更重要的是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得到提高。这就需要加强与人才市场、劳动部门的定点联合,尽量把学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结合,使得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可以理论与实际结合,学以致用,为以后的学习、工作作准备。

(三)大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很多事例表明,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几乎都与大学生自身缺乏自我保护有关,很多大学生不知道怎么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无法辨别用人单位信息的真伪,以及在出现不安全因素和发生事故后不知道怎么办。这一系列的问题都说明:预防和解决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遭遇侵权的问题,最行之有效、也是最重要的方法就是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一要自觉培养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首先必须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对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熟悉和运用。再者,要培养证据意识。大学生在外兼职期间最有效保护自己权益的途径就是与用人单位或个人签订书面合同,即使没有合同也要签订协议等书面证据,切忌口头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就能以这些书面协议为证据,追讨损失,要知道维权、懂得维权、善于维权。

二是对中介机构的合法性要有清楚的认识,对用人单位保持警惕。一方面,兼职的大学生应该了解聘方的实际情况,比如工作内容和性质是否合法,工作条件如何,是否合适自己,要有知己知彼、防患于未然的心态。另一方面,兼职期间应该主动与用人单位或用工个人签订协议或合同。

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是其身心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折射。我们还应该看到,兼职是大学生从学校过渡到社会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对他们人格的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是否受到公平的对待、是否接受诚信的熏陶,直接影响着他们将来是成为社会秩序的建造者还是践踏者。但由于大学生兼职市场的混乱,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欠缺等问题,导致在兼职过程中他们的权益屡屡遭受侵害。因此,完善各种保障制度,使大学生的兼职活动步入正常、有序的轨道,维护大学生兼职期间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个人利益,更是社会进步、文明的重要体现。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高职高专就业工作

谷俪

摘要:近年来,由于高校毕业生数量增多和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做好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我们应从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入手,集国家、社会、学校、学生之力,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确保其顺利就业。

关键词:就业科学发展观金融危机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全民教育素质逐步提升,“知识精英”逐渐褪变为“知识工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从2003~2008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分别是212万、280万、338万、4l3万、495万和559万。然尔,同期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却并不能令人满意,2003~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分别为70%、73%、72.6%、71.2%和70.9%。2008年,在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实现了稳中有升,但就业缺口仍然巨大。2009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600万人,达到611万人。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高校学生数量的增加伴随着是就业率的下降,就业空间存在巨大缺口,这就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集政府、学校、个人之力,以人为本,全方位、多渠道的做好就业工作。

第一,充分利用政策的支持,为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按照十七大提出的“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的要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从2002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到2003年西部计划、2005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再到2006年的“三支一扶”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一种中国式的就业锻炼与学习机会,给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为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创造了良性互动、和谐社会环境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还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业保障体系,规范、健全劳动力市场,协调产业结构,这些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二,高职高专院校应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拓展多种就业渠道,力促毕业生就业。一是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的专业,减少招生数量;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重点放在学生动手能力这个基点上,以能力为本。二要抓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高校应将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而不仅仅局限于临近毕业的同学。思维、意识、观念的形成绝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正确引导、规划的过程。重点要加强对大学生就业观理念的指导,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就业竞争。三要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推动整个大学生就业工作起着关键作用。这就要求对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吸收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信息学等专长的老师。四要以就业为导向,加快高校的教育与教学改革。学校通过调整自身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变过去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培养模式,开设具有专业特点,实践性强的课程,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关注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三,高职高专毕业生应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客观认识和评价自我。一要转变就业观念。应从实际出发,抛弃“社会精英”的情结,逐步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职业选择策略,可以到中小城市、中小企业、乡村等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到基层去,到西部去。二要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就业主动权。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生个人的素质、能力、专长和团队精神将是主导毕业生择业的重要因素。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体制下的规律,大学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过硬的本领,才能在就业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谋取自己理想的职位。三要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实力解决就业问题。大学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找准商机,发挥一技之长,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道路,在解决自己就业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