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运动运动竞赛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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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运动竞赛简介(2)

《体育之研究》一文还针对当时人们参加体育运动的若干思想障碍,深刻论述了身体与精神、体强与体弱、锻炼与养护、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之间的辩证关系,得出了身心可以并完、强弱并非一成不变、锻炼是主导及锻炼要靠主观自觉等精辟结论。

《体育之研究》在有关体育的一系列问题上,有破有立,提出了深刻见解,很有说服力,不失为一篇比较杰出的体育理论文献,它代表了当时的先进体育思想及主张。

在这一时期,代表进步体育思想和主张的还有恽代英的《学校体育之研究》,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的一些随感录及徐一冰等人的文章。

辛亥革命以后,在前期学校和省、市运动会普遍举行的基础上,由几个省、市联合举办的大区运动会也相继出现,最为有名的是华北运动会。

华北地区是旧中国开展近代体育较早、水平较高的地区,华北运动会就是在华北地区,特别是京、津一带广泛举办运动会的基础上产生的。

早在1912年,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就组织了一个有清华学校、协和书院和燕京大学参加的体育联合会。1912年,该会在北京田径运动会之后又联络了北京高师和汇文书院,组成“北京体育竞进会”,1913年,该会筹办了首届华北运动会。1914年,又进一步邀集了天津、唐山、保定和邢台等地的学校,举行了第2届华北运动会。运动会期间,在北京体育竞进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华北联合运动会”(1929年更名为“华北体育联合会”),通过了会章,并决定以后每年在华北各地轮流举行一次运动会。到1934年为止,华北运动会共举行了18届。

华北运动会的竞赛项目,第1届仅有男子田径。从第2届起,增加了男子篮球、足球、排球、棒球和网球5项。以上项目一直保持到第10届而无增减。第8届(1924年)起,将球类项目分出去并单独举行了华北球类运动会;第14届(1929年)起新增了女子田径、篮球、排球项目;第15届(1931年)改以省、市、区为参加单位,范围扩大到西北和东北各省;第17届(1933年)增加游泳为竞赛项目;第18届(1934年)将体操列为表演项目。

华北运动会的历史较长,涉及范围很广(华北、东北和西北),运动项目比较接近于当时的国际比赛项目,它对促进中国北方地区体育运动的发展曾经起了一定的作用。

华中运动会是在“华中体育联合会”的筹组下,于1923年开始举行的。参加单位有湖南、湖北、江西、安徽4省,1923年至1936年间,共举行了6届。运动项目的发展情况是:

第1届仅有男子田径、篮球、排球;从第2届(1924年)起,增加了男子游泳、足球、网球;从第3届(1925年)起增加棒球一项;从第4届(1930年)起开始有了女子田径、篮球、排球和网球;从第5届(1934年)起,又增加了女子游泳和垒球。此外,每届均有武术和体操表演。历届华中运动会,以湖南成绩较优。但总的来说,运动成绩不如华北运动会。

在竞赛活动日益频繁的形式下,开始举行了比较正式的全国运动会。同时,我国开始参加正式的国际体育比赛。

1914年5月,在北京举行了第2届“全运会”,这届运动会的组织者是北京体育竞进会,实际负责人是北京青年会干事、美国人侯格兰德。本届分全国为东、西、南、北4部,每部为一个参加单位,竞赛项目比上届增加了队球(排球)、棒球两项,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较第1届还少。

第3届旧“全运会”于1924年5月在武昌举行。参加比赛的有华东、华北、华南、华中4区的运动员及华侨运动员共360余人。比赛结果是,华北获得总分第一。这届运动会的特点:一是外国人控制竞赛事宜的局面开始改变,部分工作及裁判职务已由中国人接替;二是女子开始参加表演(球类、武术、器械操);三是田径赛的丈量由码制、英尺制一律改为米制。这些变化,对国内其他竞赛活动是有较大影响的。

中国运动队第一次参加的较大型正式国际竞赛,是远东运动会。

由于体育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学校体育的发展,在这10年间,运动竞赛日渐频繁,运动成绩达到了近代中国的最高水准。

旧“全运会”从1910到1948年共举行了7届,而在1927-1937年的10年,就举行了3届。旧中国运动竞赛最高纪录很多是在这3届创下的。

1930年4月,第4届旧“全运会”在杭州举行,由浙江省当局筹办。辟杭州梅东高桥军营操场为会场,规定以省、市、特区及华侨团体为参加单位,实到82个(包括日本神户华侨队),男女运动员共1630人。

第5届旧“全运会”于1933年10月在南京举行,参加单位实到30个(包括菲律宾及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华侨队),运动员共2248人(男子1542人,女子706人)。

第6届旧“全运会”于1935年10月在上海举行。参加单位共38个(其中有爪哇、马来亚华侨队),运动员共2700余人,参加单位和运动员均破历届纪录。这一时期,华北运动会继续举行;同时,华中、华南、西北等地区和一些省市也举行过几次运动会,主要都是为选拔参加“全运会”的代表而召开的,其内容与“全运会”大致相同。这种运动会多在春、秋季举行。

第7届旧“全运会”,于1948年5月5日在上海举行,它与上届间隔时间长达13年之久。当时解放战争进入全面进攻阶段,国民政府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为粉饰太平,国民政府召开了第7届“全国运动会”,也是旧中国最后一届“全国运动会”。参加单位有58个,运动员人数计2700人左右。男子竞赛项目有田径、游泳、举重、拳击、足球、篮球、网球、排球、垒球、乒乓球(单打)10个项目。女子竞赛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网球、排球、垒球、乒乓球(单打)7个项目。此外,列入男女表演赛的还有14个项目。由于竞赛组织工作混乱,裁判员人数少水平低,致使许多球类项目接近决赛时,往往由于裁判员不能适应比赛要求,比赛无法继续进行,最后不得不采取多队并列冠军的妥协办法,如男子足球是上海、香港、陆军、警察4队并列冠军,女子排球由上海、香港、湖南三队并列冠军。

以上几届旧“全运会”,都是由国民政府筹办的。这些运动会在规模、运动项目和部分运动成绩上,逐步有所发展和提高。

近代中国的体育,就时代而言,民国时期较之清末进步很大,国民政府时期比北洋军阀时期亦有明显进步;就地区而言,先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继而向内地和边远地区发展;就项目而言,先体操而后田径、球类等;就部门而言,先军队、教会学校进而普通学校,又由学校而社会。尽管缓慢,但总是在发展着的。但是,由于旧中国政治腐败、经济落后诸原因,所以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近代中国体育的水平是相当低的,有时停滞不前,特别是在战时状态下,国统区和沦陷区的近代体育甚至出现倒退现象。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体育,才真正预示着中国体育发展的未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西方之间的“冷战”和随之而来的所谓对话时代,都使国际竞技成为不同制度、不同历史背景的国家争强竞胜的特殊战场,成为激励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

体育与外交争斗、国内政治生活的关系从来没有像战后几十年中那样密切。对那些尚未最终实现统一的国家,如中国,奥运会代表权的问题常常成为国内乃至国际体育关系的热点。

1.2.3现代体育竞赛

现代体育竞赛越来越被全世界人民所关注,体育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体育管理体制的不断合理化;发展中国家体育的崛起;大众体育的娱乐化、终身化趋势;妇女体育的突飞猛进。特别是我国体育正处于迅猛发展时期,2004年雅典奥运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举行,它带动了各行各业的高速发展。

1.3运动竞赛学及其类型

1.3.1运动竞赛学

运动竞赛学所研究的对象是各个运动竞赛活动过程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共性规律,运动竞赛学阐明了有关运动竞赛活动过程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应用性。要从本质上区分运动竞赛与运动训练研究对象的边界,运动竞赛学的研究内容是运用了多学科的原理、方法,对运动竞赛的实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随着运动竞赛实践和有关学科的发展,这就为运动竞赛学进一步深入探索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目前由于对运动竞赛过程全面、系统论述尚处刚起步阶段,国内较为有影响的专着有:刘建和等着的《运动竞赛学》(四川教育出版社,1990)和国家体育总局编写组编写的《运动竞赛学》(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4)。

它们分别对运动竞赛学的研究对象给予了论述,并用一定的语词对其进行了描述:“运动竞赛学,是以运动竞赛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揭示运动竞赛活动的特点和规律。”

(刘建和等)

“研究运动竞赛如何促进运动训练的发展,同时概括和总结运动竞赛的客观规律,研究运动竞赛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总结和论述运动竞赛的组织方式、应用及科学安排、管理的手段与措施。”(国家体育总局编写组)

要想研究运动竞赛学,必须要了解什么是运动竞赛,且要认识到运动竞赛也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运动竞赛是围绕体育比赛所进行的一切活动的总称,它包括体育比赛的政策法规、体育比赛硬件(场馆、器材、设施、环境等)和软件(即参与者教练、运动员、裁判医务人员等)的管理布置等。狭义的运动竞赛就是体育比赛,即在各运动项目裁判员主持下,依据各运动项目统一的规则,组织实施的运动员个体或运动队之间的以争取优胜为目的的竞技较量的总称。

而运动竞赛学是在概括和总结运动竞赛实践的基础上,运用其他有关学科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研究和阐明运动竞赛活动过程的普遍规律及运动竞赛方法的应用学科。

1.3.2我国运动竞赛学发展的现状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人们已经关注到运动竞赛训练的安排所产生的影响,直到1964年前苏联马特维夫首先提出了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发展应紧紧围绕竞赛来安排训练,按着专项运动成绩的需要有序、分阶段地来发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使当时运动训练理论的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那时并未将运动竞赛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去研究,而是将运动竞赛仍作为运动训练过程的一部分去进行观察。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一些基础和应用学科研究的深入和取得的研究成果,国内外的学者根据竞技体育发展和训练实践的需要建立了较为系统的运动训练学理论,为科学地进行训练、提高成绩奠定了充实的理论基础。在这些理论专着中,尤其是我国学者首先提出了竞技体育是由运动训练与运动竞赛两个部分组成,但仍不失将运动竞赛看作是运动训练过程的一部分,并未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期,随着竞技体育的社会化、职业化、商业化的发展,国内外运动竞赛的次数在增加,尤其我国竞赛随着计划经济的转变,使得原有支撑竞赛活动的理论及运动训练学的相关理论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同时在竞赛活动中暴露的一些新问题,迫使人们去寻找对竞赛活动这一独特的理论支点,将运动竞赛其内在的规定性去重新审视,力图揭示其客观存在规律与方法。我国学者刘建和等首次将运动竞赛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探讨其内在的规律性,为运动竞赛理论体系的形成开创了先河,并于20世纪90年代出版了我国第一本较有影响的《运动竞赛学》专着,在这本专着中分别回答了3个问题:第一,人类为什么需要运动竞赛?第二,怎样才能在运动竞赛中获胜?第三,如何合理、有效地组织竞赛?尽管对运动竞赛学研究的内容尚不全面和系统,但毕竟是开创性的。1994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一些教师和专家在讲义的基础上出版了《运动竞赛学》,该着作的内容无论是对运动竞赛学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是在应用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由于没有对运动竞赛学理论系统的研究,研究的内容仍显散乱。

21世纪初,体育进入千家万户,运动竞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各种有关竞赛的论着也陆续问世,其中较有影响的有:程嘉炎的《球类运动竞赛法》、汪玮琳的《运动竞赛学》、王蒲的《运动竞赛方法与研究》。尽管运动竞赛的理论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对其进行了探讨,但多数都对某一专项的局部研究得比较深,而对运动竞赛这门学科及其理论体系的建立还不够完善,由于各个竞赛项目发展的不均衡性还有待于对其进行进一步总结、归纳、升华,尤其是一些定义还不规范,特别是这门学科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学时分配等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基本的任务是肯定的,那就是使学生了解有关运动竞赛的基本原理及方法,掌握必需的运动竞赛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以适应将来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