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运动运动竞赛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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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外大型运动竞赛简介(4)

1954年,在菲律宾马尼拉举办第2届亚洲运动会时,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中的少数敌视新中国的反华分子,紧步国际奥委会主席布伦戴奇未经过任何讨论就把中国台湾这个地方体育组织偷偷地列入国际奥运会所承认的各国奥委会名单之中的后尘,竟向台湾体育组织发出“邀请”,该体育组织趁机挤进了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从此,我国未同亚洲运动会发生任何联系。

1971年,国际体育界的许多正义人士,在联合国恢复我国合法席位以后,纷纷要求在国际体育组织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组织的合法席位。亚洲体育界的朋友,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理所当然应是亚洲运动会联合会的会员,亚洲运动会没有近10亿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是名不副实的。

1973年9月18日,亚洲运动会联合会执委会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会议是由该联合会主席伊朗的古拉姆·礼萨·巴列维亲王主持的。伊朗代表在会上提出了关于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中应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代表中国的提案。提案指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不能充分代表亚洲”,提案“建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应在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中代表中国”。会议在激烈辩论之后,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该联合会主席、秘书长,伊朗、日本、巴基斯坦的执委),1票弃权(以色列执委),通过了这条提案,确认我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该联合会会员,台湾的体育组织被驱逐出该联合会。

1973年11月15日16日,亚洲运动会联合会理事会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举行了特别会议。会议在16日以38票赞成(伊朗、日本、巴基斯坦、阿富汗、巴林、缅甸、印度、科威特,马来西亚、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新加坡等),13票反对(印度尼西亚等),5票弃权(韩国和以色列等),批准了这个联合会的执委会在1973年9月通过的关于确认我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该联合会会员,驱逐台湾体育组织的决议。

这次特别会议是在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主席、伊朗的古拉姆·礼萨·巴列维亲王主持下进行的。他在发言中表示了伊朗对中国人民的支持。他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体育组织才能在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代表中国。许多会员组织的代表也在会上发言指出,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中的中国席位,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议经过激烈的辩论,最后以压倒多数批准了确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合法席位和驱逐台湾体育组织的决议。

1954年以来,台湾体育组织在亚洲运动会联合会非法窃据中国席位的不合理现象终于被纠正过来。这是亚洲人民团结斗争的胜利,它又一次反映出世界各国人民要求同中国人民友好的愿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1974年9月,第7届亚洲运动会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举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派代表团参加比赛,并声明欢迎台湾运动员到北京参加选拔赛,以使他们能够同全国其他省市运动员一道参加这届亚运会。但如同已往几次一样,这一呼吁没有得到响应。由385人组成的中国体育代表团首次参加了亚运会。自第7届亚运会起,台湾体育组织连续4届没有参加亚运会。亚洲有些单项体育联合会仿效国际奥委会的办法,先后接纳了台湾的体育组织。这样,在亚洲的不少单项比赛中,海峡两岸的中华体育健儿开始同场竞技。如1986年在第11届亚洲女子篮球锦标赛上,我国女篮荣获冠军,中国台北女篮获得第三名,海峡两岸女儿双获代表亚洲参加同年8月在莫斯科举行的世界女篮锦标赛的资格。海峡两岸儿女在体育竞技场上的角逐,标志着祖国要统一,人民要团结的这一不可改变的历史大趋势。

1982年亚洲运动会联合会改称为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

1986年9月25日,在汉城(首尔)举行的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上,中国台北奥委会的代表表示,他的奥委会愿意按照国际奥委会关于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名称、旗、徽、歌的决议办,并向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递交了书面保证。因此,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主席艾哈迈德·萨巴赫(科威特)说,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完全是按照国际奥委会接纳中国台北奥委会为会员的原则接纳其为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会员的,同意台湾以“中国台北”的名称加入该组织。对此,中国奥委会表示欢迎。这为4年以后台北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11届亚运会提供了可能性。

2.2.3历届亚洲运动会概况

亚洲运动会是由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主办的。

亚洲运动会每4年举行一次,与奥运会相间举行,每次不超过16天。从1951年第1届起,至1994年共举行了12届。亚运会的项目大都为奥运会项目,但不像奥运会有严格规定。比赛项目除一些广泛开展的如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等必须列入外,东道主国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运动技术水平适当增减。如第3届亚洲运动会在日本举办时,日本增加了自己水平较高的乒乓球、排球、网球等;第4届在印尼举办时,印尼增加了本国擅长的羽毛球;第9届亚运会的东道主印度则将击剑、地滚球取消,增加马术、高尔夫球、手球、赛艇4项;第10届亚运会的东道主——韩国,为了实现“超日赶中”,尝做“亚洲第一”的滋味,将它占优势的跆拳道、柔道、保龄球3个大项列入竞赛项目,并在原有的几个大项中增加了若干小项。同第9届亚运会相比,第10届共增加小项73个。

第1届亚运会于1951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参加比赛的有11个国家和地区,比赛项目有6个。

第2届亚运会于1954年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参加比赛的有18个国家和地区,比赛项目有8个。

这次的亚洲运动会离新德里的亚运会只有3年,与原定第1届大会的间隔时间少了1年。这是坚持了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原定的“亚运会在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中间一年召开,每4年举行一次大会”的原则,这条原则一直坚持到现在。参加比赛的国家和地区也比上届增加了7个,项目增加了两项。第3届亚运会于1958年在日本东京举行。这是战后日本最早承办的国际性大型运动会,同时也是争取6年后在东京承办第18届奥运会的条件。参加比赛的国家除上届18个国家和地区外,又增加了两个,即伊朗和尼泊尔,共有20个国家和地区,比赛项目有13项。

第4届亚运会于1962年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印度尼西亚的大会组委会拒绝发给亚洲运动会联合会成员中国台湾和以色列入境签证,于是引起国际奥委会的干涉,声明“不支持大会”。国际田联也警告:“不承认大会的田径纪录。”国际举重联合会也强硬地阻止大会的举重比赛,并提出:“若要某国硬要参加比赛,将取消其参加东京奥运会的资格。”

国际游泳联合会也发出类似的警告。尽管如此,仍有1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比赛,比赛项目有13项。此外,还进行了射箭表演赛。

第5届亚运会于1966年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有18个国家和地区参加比赛,比赛项目共14项。

第6届亚运会原定在韩国举行,后因资金困难,于1970年改在泰国曼谷举行。

1974年9月在伊朗德黑兰举行的第7届亚运会上,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将中国台湾驱逐了出去,取而代之的是拥有十亿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再度出现在国际体坛。

对此,国际舆论界称它“是第一次真正的亚洲运动会”,认为“亚运会到第7届成为名副其实的了”。

我国在参加第7届亚运会时,还不是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和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的成员国。根据这两个联盟的规则:“非成员国禁止参加比赛。”由于当时我国在外交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故这两个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联合会,也在大会前修改并制定特别许可规则,使所谓的限制措施实际成了允许中国参加比赛的条文。

这次亚运会除中国外,新加入的国家还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老挝、科威特、伊拉克、巴林6个国家,参加比赛的国家和地区多达25个。我国派出269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获33枚金牌,居第3位。女运动员李亚敏在女子标准手枪25米60发比赛中,以555环的成绩打破世界纪录。

1978年,第8届亚运会一开始决定的举办地是新加坡,后因资金困难不能承办,又改在了伊斯兰堡举行,而伊斯兰堡又因同样的理由不能承办,一时使举办地完全悬在空中。泰国为挽救亚运会的危机,以要求亚洲运动会联合会资助大会250万美元为条件,接受了第3次承办亚运会的任务。因此,曼谷是迄今举办亚运会次数最多的城市。

在第8届亚运会,我国运动员获得51枚金牌,居第2位。日本在亚运会上的霸主地位,第一次受到来自中国的冲击。

第9届亚运会于1982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日本从这次大会起又增加了高尔夫球、赛艇、马术、手球等运动项目,在所有21项竞技项目中,全部报满了名额,组成了432人的代表团,这在日本参加亚运会历史上是空前的。我国派出了444人的体育代表团参加角逐,一举夺取61枚金牌。获得的金牌总数超过日本4枚,居各队之首。这个成绩结束了日本在亚运会上的称霸史。这是中国体育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次重大突破和转折,实现了“冲出亚洲,走向世界”战略目标的第一步。

第10届亚运会于1986年在汉城举行。有27个国家和地区的运动员参加了25个项目的激烈角逐。其规模之大、项目之多、水平之高都是以往历届亚运会无法比拟的。我国派出了以袁伟民为团长的515人体育代表团(其中运动员385人)参加了25项中的20项比赛(未参加马术、曲棍球、保龄球、拳击和跆拳道,这5项共有40枚金牌)。我国运动员在先失去40枚金牌的不利条件下,荣获94枚金牌,保持了亚洲第一的领先地位,韩国凭借东道主天时、地利、人和的特殊条件,夺走金牌93枚,居第二。

第11届亚运动会于1990年在北京举行。参加国家之多、组织水平之高都是史无前例的,我国运动员获183枚金牌,取得金牌总数“三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