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运动运动竞赛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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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中外大型运动竞赛简介(3)

中国运动员做好了参加墨尔本奥运会的准备,队伍已经离开北京,在广州整装待发。但是由于国际奥委会不顾中国奥委会的一再抗议,在第16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文件上,不断出现“北京中国”、“福摩萨中国”的字样,早期到达墨尔本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副团长黄中向组织委员会提出抗议无效。于是,中国奥委会庄严声明,在国际奥委会和第16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改正错误前,中国运动员不能参加这届奥运会。不久,中国奥委会正式宣布不参加第16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示抗议。

布伦戴奇极力为他在国际体育组织中蓄意制造“两个中国”辩解。1958年1月28日,他在给国际奥委会中国委员董守义的一封信中竟说:“台湾存在一个单独的政府”,“台湾,它过去最后属于日本的一部分,而不是属于中国的”,“台湾本地人既不是中国人,也不是日本人”等。这些奇谈怪论,当然不是缺乏历史知识和政治上的无知,而是为分裂中国的神圣领土制造借口。

董守义针对布伦戴奇的谬论,在给他的复信中严正指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这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历史事实。诚然,在1895-1945年间,中国台湾地区确曾一度被日本帝国主义所强占,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台湾地区重新归还了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的800余万人口中,有90%以上是中国大陆迁移去的汉族人民,他们迁移到台湾地区,比你们的祖先迁移到美洲大陆不知要早多少世纪。此外,台湾还有约20余万高山族同胞,这就是住在台湾的少数民族,他们和中国的其他少数民族一样,都是中国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你根据台湾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就断言‘台湾本地人不是中国人’,那么,我们岂不是更有理由根据美洲原来居住着印第安人这一事实,而断言现在住在美国的人不是美国人吗?”

在国际奥委会少数人妄图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治局面的同时,一部分国际单项运动联合会也紧步国际奥委会后尘,故伎重演。1958年6月至8月,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有关体育组织退出了这些联合会。与此同时,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委员董守义写信给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布伦戴奇,在谴责了国际奥委会中的少数人制造“两个中国”后,宣布拒绝与布伦戴奇合作。在国际奥委会及其国际体育组织改正他们的错误以前,中国体育组织宣布同它们中断一切关系。中国奥委会和董守义的声明,代表了中国人民、中国体育组织和中国运动员的坚定立场。

历史的车轮又恢复了它正常的运转。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72年2月,中美联合公报在上海发表,揭开了中美关系史上新的一页;同年9月,中日两国恢复邦交外交上获得的重大成就,国际关系的改善,为我国进一步开展对外体育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国际体育界许多主持正义的人士,在联合国恢复我国合法席位后,纷纷提出应当恢复占世界人口1/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体育组织中的合法席位。首先是亚洲体育界的朋友仗义执言,于1973年11月在德黑兰举行的亚运会联合理事会特别会议上,以压倒多数通过决定,确认我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亚运会联合会会员。亚运会联合会正确解决我国代表权后,在国际体育界中引起了连锁反应:1974年5月,国际击剑联合会代表大会接纳中国击剑协会为会员;同年5月、7月和8月,国际举重联合会、国际篮球联合会和国际摔跤协会等机构相继作出了恢复我国合法席位的决定。

1978年国际影响较大的国际田径联合会解决了我国的会籍问题,接着国际体操联合会也恢复了我国合法席位,剩下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国际奥委会如何抉择了。

国际奥委会经过20多年的发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担任主席的是爱尔兰人基拉宁勋爵,这是一位颇孚众望的国际知名人士。1937年抗日战争初期,他当记者时曾来我国进行战地采访。他和国际奥委会中的多数会员认为,应当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中席位问题,应当恢复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之间中断了20多年的关系。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当然还是台湾问题。无论是按照国际公认的原则,还是按照奥林匹克宪章,在一个国际体育组织中只能有一个中国,而绝不能有“两个中国”,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原则立场的正确性和正义性,成为商谈的基础。国际奥委会主席基拉宁和副主席萨马兰奇等先后于1977年9月和1978年4月访问了中国,通过会谈加深了对中国立场的理解。

1979年1月1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号召全国人民,包括台湾当局在内努力实现中国的统一大业,殷切期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这一重大决策,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我国体育组织也向国际奥委会等国际体育组织提出了合情合理的建议。1979年3月,中国奥委会代表宋中、何振梁等应邀参加了国际奥委会执委会议,在会上表示愿意同台湾体育界代表就台湾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比赛问题进行具体的商谈,提出“如果他们不愿前来北京,我们也可以前往台北或其他地方同他们进行商谈”。这个发言引起了国际奥委会执委们的极大兴趣。会上,基拉宁指出两个事实:其一是,1954年国际奥委会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时的名称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这就是说,她是继承了过去的会籍;其二是,在国际奥委会档案中确实查不到任何国际奥委会会议承认台湾“奥委会”的记录。这说明,1954年把台湾塞进国际奥委会是非法的,是少数人背着国际奥委会私下干的,这使国际奥委会的执委们了解了一些真相。

1979年4月,国际奥委会在乌拉圭蒙得维的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中国奥委会代表何振梁就委员们提出的——为什么说国际奥委会中国代表权的情况是不正常的;为什么国际奥委会承认台湾是违反宪章的;香港有权参加国际奥委会而台湾为什么不能参加,以及要求中国奥委会的代表对台湾体育组织的管辖问题作出解释等问题,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回答。同年6月,国际奥委会在波多黎各举行执委会,再次讨论中国奥委会代表权问题,提出了初步建议。同年11月26日,国际奥委会在洛桑宣布,经过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表决,以62票赞成,17票反对,两票弃权,通过了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此前于10月在名古屋作出的承认中国奥委会为全国性奥委会的决定。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大会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国旗。同时,为了照顾台湾的现实情况,仍将台北的奥委会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机构,以“中国台北奥委会”名称保留在国际奥委会内,但必须使用有别于迄今使用的歌曲、旗帜和会徽。至此,国际奥委会同我国的关系才得到了解决。

1980年,我国第一次派队出席了在美国普莱西德湖举行的第13届冬季奥运会。男女运动员共28人,参加了滑冰、滑雪和现代冬季两项等18个单项的比赛。

1981年10月,国际奥委会第84次会议,我国何振梁被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89年又被选为国际奥委会副主席,是享此殊荣的第一个亚洲人。

1984年2月,我国参加了在南斯拉夫的萨拉热窝举行的第14届冬季奥运会。同年7月,我国派出了以李梦华为团长的由353人组成的庞大体育代表团,前往洛杉矶参加第2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我国体育健儿,经过顽强拼搏,荣获15枚金牌、8枚银牌、9枚铜牌,实现了我国在奥运史上“0”的突破。金牌总数列美国、罗马尼亚、联邦德国之后,居第4位,举世为之瞩目。从此之后,第24届汉城奥运会、第25届巴塞罗那奥运会、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27届悉尼奥运会我国都派出了强大的阵容参加,并且一届比一届的成绩要好。最可喜的是,2004年在希腊雅典举行的第28届奥运会,我国派出了407名运动员参加,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二的好成绩。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我国选手共获51枚金牌、21枚银牌、28枚铜牌,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一的好成绩。

2.2亚洲运动会

2.2.1亚洲运动会的发展过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在亚洲有两个综合性运动会:一个是“远东运动会”,另一个是“西亚运动会”。所以,亚洲运动会的前身是远东运动会和西亚运动会。远东运动会自1913年起至1934年,共举办了10次。起初每两年举行一次,1927年后改为每4年一次,与奥林匹克运动会交叉进行。参加远东运动会的国家主要有中国、菲律宾、日本、印度、越南,其组织名称为“远东体育协会”,原名“远东奥林匹克运动会”,成立于1912年。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棒球、自行车等。1934年第10届后,因日本坚持把它制造的傀儡政权“满洲国”拉入远东运动会,我国人民和体育工作者为抗议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的侵略,退出了远东体育协会,协会无形解体,远东运动会也随之停办。西亚运动会曾于1934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了第1届,有印度、阿富汗、锡兰、巴基斯坦4国参加。第2届原定于1938年在巴基斯坦举行,后因时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国际局势紧张而停办。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人民希望保持和平友谊、团结安定的社会环境。体育作为一种文化媒介,在国际交往中可以起到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作用。为此,人们开始寻找时机,想使这两个体育组织合二为一,使之成为代表全亚洲的运动会。发起者是印度的田径联合会主席桑迪。1947年初,亚洲关系会议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召开。国际奥委会印度委员桑迪提出组织一个亚洲运动会联合会的建议,得到与会代表们的普遍支持和赞同。1948年7月29日,在伦敦举行的第14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印度桑迪邀请中国、韩国、菲律宾、新加坡、缅甸、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伊拉克、黎巴嫩、锡兰(斯里兰卡)、叙利亚等13个国家代表举行了会议,讨论组织亚洲体育联合会的问题,并确定1949年2月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第1届亚洲运动会。1949年,印度再次邀请了一些亚洲国家体育组织的代表去新德里开会,除菲律宾、缅甸体育组织派了代表外,其他国家均由使馆代表出席。会上决定成立“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当场签名入会的有阿富汗、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和菲律宾。在这期间,日本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没能被伦敦奥运会接待,也没能从亚洲运动会联合会那里得到招呼;然而作为第一次亚运会的承办国印度,没想到要取消战前的体育强国日本,故也向日本发了邀请书,这遭到菲律宾的强烈反对;其他一些国家也因太平洋战争深受其害,绝不允许日本参加亚洲运动会。然而这时,由于占领过日本的联合国军总司令部的民间情报局的帮助,以及印度的热心,才从侧面说服了菲律宾,使日本于1950年7月成为亚洲运动会联合会的成员,被获准参加第1届亚运会。由于印度国内原因,第1届亚运会未能如期举行,一直推迟到1951年3月才在新德里举行。

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基本上是仿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为正式的亚洲地区体育机构,但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在组织上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并无从属关系。

亚洲运动会联合会的任务是:按期举办亚洲运动会和亚洲冬季运动会(首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于1986年3月在日本札幌举行);发扬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理想,鼓励和引导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业余体育运动的发展。

凡是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全国体育组织,均可参加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并成为会员。要求入会的国家和地区奥林匹克委员会或体育组织必须向主席提出申请,主席在进行审查后,提交执委会通过。

亚洲运动会联合会,还吸收亚洲各单项体育联合会为会员。按章程,后者必须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会员。

亚洲运动会联合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和执委会(最高执行机构)。

每一会员组织有权委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联合会理事会。理事会每年开会一次。理事会每4年在亚洲运动会期间举行的会议上,应从代表中选出执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名誉秘书兼司库1人和其他委员组成,任期4年。主席和名誉秘书兼司库应是同一国籍,一般均为下届亚洲运动会的主办国。按照章程规定,若在任期中除负责人员以外的委员中发生缺额,理事会应在下届特别会议或例会上选出委员,在剩余的任期内填补空缺。

2.2.2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与我国的关系

1951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第1届亚洲运动会时,曾邀请新中国体育组织参加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和第1届亚洲运动会。我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派代表团参加了首届亚洲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