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人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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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历程及凸显的人权问题(2)

在西欧城市蓬勃发展时期,社会主义者体察到广大工人群众的疾苦,观察到新的城市生活打破了以往宁静的乡村生活状态,大批破产农民被驱赶入大城市,成为产业大军的主力。同时城市由于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聚集了大量的人口,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疫病大肆流行,造成无法控制的人间灾难,城乡生活方式与阶级利益出现尖锐对立。马克思、恩格斯对工人阶级的现实生活予以深切的同情,对工人阶级的未来出路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思考,认为人类的未来在于消除“三大差别”,即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消除城乡差别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对未来社会城乡差别的消失前景也作了论证:“根据共产主义原理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地发挥他们各方面的才能,而同时各个不同的阶级就必然消失。因此,根据共产主义原理组织起来的社会一方面不允许阶级继续存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的建立本身便给消灭阶级差别提供了条件。”“由此可见,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也将消失。从事农业和工业劳动的将是同样的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单从物质方面的原因看,这已经是共产主义联合体的必要条件了。”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消除城乡差别的重要主张是“城乡融合”。他们针对当时工业化初期工业分布不均衡的弊病指出:“只有按照一个统一的大的计划协调地配置自己的生产力的社会,才能使工业在全国分布得最适合于它自身的发展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保持或发展。”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恩格斯提出了城乡融合的观点:“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必需,同样它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必需。只有通过城乡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目前城市中病弱的大众把粪便用于促进植物的生长,而不是任其引起疾病。”恩格斯强调,未来社会废除私有制后,“通过消除旧的社会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全体社会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显而易见,恩格斯提出城乡融合的观点,就是要结束城乡的对立与隔绝、城市的集中与乡村分散的二元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消灭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的条件提出的应对城市化弊病的措施具有科学性。但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对实现城乡融合的道路的选择上却出现了失误。毛泽东曾于1958年提出“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他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他在谈到几十年以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过”。1958年11月10日,毛泽东在《对〈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修改和信件》中写道:“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即机械化和电气化)。”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上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心思想是要在农村也搞工业。基于这种理念,我国城市化过程出现了不小的挫折。纵观世界城市化历史,工业的出现与繁荣是跟经济资源在城市的集中分不开的,只有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密集的城市空间才能实现规模化效益。在广阔的农村地区办工业生产、运输成本都高,是缺乏比较收益的。

应该说,世界的城市化进程可以明显地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资源不断向城市集中的阶段,这时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城市飞速发展。二是资源由中心城市不断向周边小城镇和农村扩散的阶段,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农村生活日益城市化。这是由于城市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物质精神财富,城市的土地、水源、交通、环境资源日益紧张,同时城市及其周边的道路交通网逐步完善,信息高速公路逐步延伸到偏远乡村,人们居住在农村地区并没有明显的生活与工作上的不便。到了这个时候,整个社会的生活方式都城市化了,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消失。我们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消除城乡差异不是靠在农村大兴工业,而是要靠把农民城市化为市民;不是让城市居民生活农村化,而是让农村居民生活城市化;实现城乡融合不是靠行政指挥,而是靠工业化、信息化。

三、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几个阶段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市化经历了一个十分曲折的过程,并表现出与他国迥异的发展路径,大体可以分为六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1949-1957年:城市化起步和人口自由迁移阶段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城市化水平仅为10.6%,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随着国民经济秩序的逐步恢复,自1952年起,国家的经济建设逐步进入正轨化,由此也进入了一个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时期。自1953年起,国家启动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从农村招收了大批职工,工业化的启动推动了城市化的发展。国家计划组织的城市工业的超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由此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工业移民来填补工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尤其是作为“三北”内地和边疆等新工业重点建设和发展地区,迁入了大量外来人口。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显化为劳动力迁移提供了条件。最直接的农村劳动力的增加来自于土地改革之后的地主阶层以及农村妇女。为了找到出路,这些剩余劳动力要么拓宽农村就业渠道,要么流入城市。

这一时期,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从1949年到1957年,城市人口从5765万增加到9949万,年平均增幅达到7%以上,城镇人口的比重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1957年的15.4%。当然,城镇人口的一部分来自城镇内部的机械增长,当时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平均高达3%,但这在城镇人口增长中只占44%,仍有56%的增长是由农村人口的迁入取得的。从城镇数量来看,1948年大陆共有58个设市城市,之后新增保定等设市城市达到82个。同时,取消了解放前的北安、延吉、陕坝、武昌4个建制市。到1949年底,全国大陆建制市由解放前的58个增加到158个,建制镇达到2000多个。到1952年底,建制市达到159个,到1957年进一步增至176个。这一时期建制镇也有所增加,到1957年达到3596个。

2.1958-1960年:城市化过快推进和人口过度迁移阶段

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和“大跃进”经济发展战略的强制推行,使得城市工业生产迅速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激剧增长,由此诱发了人口迁移高度活跃,并形成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声势浩大的一场人口迁移浪潮。“大跃进”导致了农业劳动力大量减少,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二、三产业劳动力迅速增加。仅1958年,第一产业劳动力比例陡降20多个百分点,降至58.2%的水平,第二、三产业劳动力分别上升了17和6个百分点。从1958年起,人民公社运动快速推进,各地盲目推行公共食堂,“放开肚皮吃饭”。1958年1月的南宁会议之后,中央正式提出了将农业合作社合并为大社的主张,这为人民公社化打开了大门。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减少、比例下降。对农村形势的盲目乐观,加之人民公社缺乏激励机制,导致农业的严峻形势迅速体现出来。

这一时期,中国城市化发展呈现过快增长态势。全国城镇人口从1957年的9949万人迅速上升到1960年的13073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从15.39%猛升到19.75%。与此同时,城市数量也有所增加,三年间新设城市33座。这种由“大跃进”式国民经济建设所导致的快速城市化,超越了当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工业化的推进脱离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加之缺乏合理的激励制度安排,人民公社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最终导致经济发展超越了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支撑能力。

3.1961-1965年:城市化调整和人口返迁阶段

对经济形势的过高估计、对农业生产的忽视以及人民公社的“理想化”制度安排最终酿成了1958-1960年的灾难性后果。到了1961年,中国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大规模调整,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工业实行关停并转,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中国进入一个大量城镇人口返迁和城市化调整的历史时期。从1961年起,中央决定城市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特别是1958年以来从农村招收的职工,凡是能够回到农村的都动员回农村支援农业生产。从1962年起,国家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城镇青年下乡,主要是插队和到国营农场。从1962-1966年,全国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累计有129万人。

人民公社的制度安排也进行了调整,实行三级所有,以队为基础。明确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恢复了农民的自留地,允许农民从事纺织、编织、缝纫等家庭手工业,允许农民饲养猪、牛、羊、鸡、鸭等,还可养大牲口,农民还可以从事采集、渔猎、养蚕、养蜂等副业生产,这实际上确认了农民和农户作为微观经营主体的地位,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作为对前一时期过度城市化的纠正,这一时期经历了一次非正常的逆城市化过程。1960年到1964年,由城市返迁农村的职工人数达2000万左右,城市人口净减少3788万人,城市化率也从1960年的19.75%下降到1963年的16.84%。在随后的1964-1965年,由于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城镇化开始呈现回升态势,到1965年底全国城镇人口缓慢增加到13045万,城镇化水平也恢复到18%左右。城市化的停滞还表现在用政策手段对城镇人口的压缩和减少市镇的数量。由于城市户口附属有包括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供应、医疗、养老、教育、就业等多种权益,为了减少供给压力,国家开始通过提高设市设镇标准而大量精简城市人口。建制镇常住人口标准由过去的2000人提高到3000人,一部分新设市恢复到县级建制,而一部分地级市则降级为县级市,建制市由1961年的208座减少到1964年的169座,建制镇从4429个减少到2877个。

4.1966-1977年:城市化停滞和人口迁移受阻阶段

从1966年起,“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使中国进入十年的动荡时期,但经济仍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三五”和“四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6.9%和5.5%,钢铁、原油、原煤等主要产品的产量大幅度增长。一些大建设、大工程、大项目也都是在这期间完成的,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是,经济和重工业的发展并未带来城市就业机会的同步增长,这一时期在严格的户籍制度约束下,城市化进入停滞时期。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中国在三线地区开展了一场以备战为中心,以军工为主体的经济建设运动,三线建设是这一时期我国基本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核心内容。这种“临战姿态”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中期才有所转变。1973年用于沿海地区和三线地区的投资比重已大体持平,1974-1975年用于沿海地区的投资则大大超过三线地区。这一时期片面强调“山、散、洞”的方针,并未形成城市人口和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减缓城市人口以及由此带来的福利供给压力,国家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从1967年起上山下乡运动规模不断扩大,到1969年达到最高潮。从1967年到1976年间,全国参与“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干部下放改造估计达1500万人,成为一次特殊的政治性人口迁移。这一时期,国民经济开始出现的全面好转并未带动城镇化的发展,随着“文革”和“三线建设”的推行,这一时期全国大约有3000多万城镇青年学生、干部和知识分子到农村去劳动和安家落户。而且以备战为目的的“三线”建设使得基建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与原有城镇相脱节,从而导致城镇建设大大滞后,许多小城镇日益衰败,城镇发展明显萎缩。1976年城镇人口为16341万人,10年间城镇人口仅增加了3296万人,这主要来自城镇人口的机械增长,城市化率始终徘徊在18%以下,从1965年的17.98%下降到1976年的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