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代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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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理学开始盛行的封建王朝《宋、元)(10)

凡人习交合之时,常以鼻多内气,微吐气,自然益矣。交会毕羔热,是得气也。以葛蒲末三分、白粱粉傅摩令燥,既使强盛,又湿疮不生也。

凡欲施泻者,当闭,张目,闭气,握固,两手左右上下,缩鼻取气,又缩下部,及吸腹小僵脊替,急以左手中两指抑屏臀穴,长吐气,并琢齿千遍,则精上补脑,使人长生。若精妄出则损神也。

夫学生之夫,必夷心养神,服食活病,使脑宫填满,玄精不倾,然后可以存神,服霞呼吸二景耳。若数行交接,漏泄施泻者,则气秽身亡,精灵枯竭,虽复玄挺玉策金书太极者,将亦不可解于非生乎!在昔先师常诫于斯事云:学生之人,一接则倾一年药势,二接则倾二年药势,过三年以往则所倾之药都亡于身矣。是以真仙之士,常慎于此,以为生生之大忌。

总之,周守忠对前人的房中着作有所汇集,有所取舍,起到了总结和集大成的作用。

六、《三元延寿参赞书》

《三元延寿参赞书》由元代李鹏飞编撰。李鹏飞,池州(今安徽贵池县)人,幼时,生母不为摘母所容,乃改嫁朱氏。

李鹏飞及长,感人生之痛苦,誓学医以济人。后来他行医几年,到处奔波,访寻生母,在这过程中,搜集了不少医学资料,编撰成书,《三元延寿参赞书》是他的传世之作。

《三元延寿参赞书》本是一部养生着作,全书五卷,卷一为“天元之寿”,卷二为“地元之寿”,卷三为“人元之寿”,卷四为“神仙救世却老还童真诀”,卷五为“神仙警世阴阳延寿、υ人”1川已。

此书之所以名为“三元“有一个来历:李鹏飞曾经两次遇到一个道人,道人向他提出“三元之说”,道士说“人之寿,天元六十,地元六十,人元六十,共一百八十岁,不知戒慎,则日加损焉。精气不固,则天元之寿减焉;谋为过当,则地元之寿减焉;饮食不节,则人元之寿减矣。”道人之说与黄帝、岐伯、老庄、孔孟无异,且赠以二图,李鹏飞归采诸书集而成编,至元辛卵(公元1291年)录梓作序,时年七十。

《三元延寿参赞书》第一卷较系统地论述了房室生活,包括行房的原则、方法和禁忌等。这本书辑录了元代以前的房中着作,第一卷共收医论九篇,除其中一篇“婴儿所忌“属儿科外,其他八篇都是房中养生专论。这八篇的重点是:

1.“欲不可绝”

这一篇主要论述夫妻性生活的重要性:

黄帝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又曰:

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

圣人不绝和合之道,但贵于闭密以守天真也。

以上论述的大意是说,阴阳相合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如果两者不和谐、不平衡,就会生病。如果两者不和谐、不平衡,就好像有春无秋、有冬无夏一样。保持房室生活的和谐、适度,就能保持人体的阴阳平衡和健康。

2.“欲不可平”

主要论述性交过早的害处,如说“书云,男破阳太早则伤其精气,女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又说“书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

3.“欲不可纵”

本篇详细地陈述了纵欲的危害。它引用了彭祖的话说:

“上士异床,中士异被,服药千裹,不如独卧”,提倡男女分床、分被而卧,不要终日缠绵。又引彭祖的话说“美色妖丽,娇妾盈房,以致虚损之祸,知此可以长生。”还引《阴符经》说:

“淫声美色,破骨之斧锯也。世之人若不能秉烛以照幽情,持慧剑以割爱欲,则流浪生死之海,害生于恩也。”

本篇还引述了历代有关文献,详尽具体地阐述了纵欲的危害,诸如真元耗散,髓脑枯竭,肾虚阳瘦,耳聋目盲,肌肉消瘦,齿发摇落等,其严重后果是“疾病随生,死亡随至”。

4“欲不可强”

本篇着重指出不可强力人房,即不顾体质条件而勉强行房,不自量力,有害无益;强服壮阳药以助力,对身体也有危害。该篇写道:

《素问》曰:因而强力,肾气乃伤,高骨乃坏。注云:

强力入房也。强力入房则精耗,精耗则肾伤,肾伤则髓气内枯,腰痛不能俯仰……书云:阳凄不能快欲,强服丹石以助阳,肾水枯竭,心火如焚,五脏干燥,消渴立至。

近讷曰:少水不能减盛火,或为疮痛。

5.“欲有所忌”

本篇详细地论述了在哪些情况下应禁忌房事,如在饱食、醉酒与在强忍大小便之时,在恼怒、惊吓等情绪不稳定之时,疲倦的情况下,女子月经未尽,疾病未愈时,等等。如果忽视这些房事禁忌,轻则影响身体健康,重则危及生命。该篇引《三国志》所载的一件事说“子献病已搓,华伦视脉曰:

尚虚,未复,勿为劳事,色复即死,当舌出数寸。其妻从百里外省之,止宿交接,三日病发,一如信言。可畏哉!”这就是一个疾病未愈就行房而送命的例子。

6.“欲有所避”

本篇主要从外界气候、地理环境方面谈房事禁忌,例如:

孙真人曰:天寒与大热,且莫贪色欲。书云:凡大风、大雨、大雾、雷电霹雳……皆所不可……若此时受胎,非止百倍损于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不寿。

这些论述和历代这方面的房中理论观点是一致的7“嗣续有方”

本篇论述了男女性交而不怀孕的原因,是着重从体质条件上分析的。它认为男子“劳伤过度”、“精气伤败”是造成不孕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在往往把不孕的责任归于女子的封建社会里是难能可贵的:

书云:丈夫劳伤过度,肾经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时,皆令无子。近讷曰:此精气伤败。

本篇又认为妇女过于劳损,伤了气血,或有些妇科疾病没有治愈,也会影响受孕:

书云:女人劳伤气血,或月候惩期,或赤白带下,到阴阳之气不和,又将理失宜,饮食不节,承风取冷,风冷之气乘其经血,结于子藏,皆令无子。

8.“任妹所忌”

本篇对怀胎、胎教和娃振期间应如何节制房事等作了论述。例如讲在娃振期间要节制性欲,否则对胎儿不利:

演山翁云:成胎后父母不能禁欲,已为不可,又有临产行淫,致其子头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又如在讲到胎教时说:

大公胎教云:母常居静室,多听美言,讲论诗书,陈说礼乐,不听恶言,不视恶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寿敦厚,忠孝两全。

这些论述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什么“忠孝两全”等等,则带有封建的糟柏了。

七、苏轼的节欲思想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诗、词、文、书法都佳,为北宋时代的文坛魁首。他不但在文学上有很高的造诣,而且对医学和养生也颇有研究。后人所辑《苏沈良方》和《东坡养生集》都反映了他在这些方面的成就。

他在杭州通判任上时写过一篇《记张公规论去欲》,文曰:

大守杨君素、通判张公规邀余游安国寺。坐中论调气养生之事。余曰:“皆不足道,难在去欲。”张云“苏子卿喝雪咦毡,蹈背出血,无一语少屈,可谓了死生之际矣。然不免为胡妇生子,穷居海上,而况洞房绪疏之下乎!乃知此事不易消除。”众客皆大笑。余爱其语有理,故为录之。

上文说,苏武在北海牧羊十八年,嚼雪吞毡,艰苦已极,还是与胡妇生子,说明他还是有性生活,可见性是人的一种本能。

他在《记故人病》中,指出了纵欲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他曾以此劝告一个少年,但这少年却说,自己是好色而不怕死的。苏东坡对此十分感慨,认为“今世之为高者,皆少年之徒也”,就是说那些纵情淫乐的达官贵人都和这个少年一样。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一鼓后,故人有得风疾者,急往视之,已不能言矣。死生阴阳之争,其苦有甚于刀锯木索者。余知其不可救,嘿为析死而已。呜呼哀哉,此复何罪乎!酒色之娱而已。古人云“甘嗜毒,乐戏猛兽之爪牙。”岂虚言哉!明日见一少年,以此戒之。少年笑曰“甚矣,子之言陋也。色固吾之所好,而死生疾痛非吾之所怖也。”余曰“有行乞于道惺而号曰:遗我一孟饭。吾今以千角斗之粟报子,则市人皆掩。笑之。有千制之粟,而无一孟之饭,不可以欺小儿,怖生于爱,子能不怖死,生而犹好色,其可以欺我哉!”今世之为高者,皆少年之徒也。戒生定,定生惠,此不刊之语也。如有不从戒、定生者,皆妄也,如惠而实痴也,如觉而实梦也。

悲夫!

还有一篇《书四戒》,是苏东坡将枚乘《七发》中戒欲之语题为座右铭:

出舆入荤,命曰“服凄之机”;洞房清宫,命曰“寒热之媒”;培齿城眉,命曰“伐性之斧”;甘脆肥浓,命曰“腐肠之药”。此三十二字,吾当书之门窗、几席、绪绅、盘孟,使坐起见之,寝食念之。元丰三年十一月,雪堂书。

苏轼是说到做到的,他从研究养生之事发现色欲之害,就立即将姬妾遣散,只留下一个12岁的朝云作为待妾。前面说过的苏东坡以侍妾春娘换马,体现出他封建士大夫的本质;因节欲、养生而遣散姬妾,虽然也仅是从一己的养生、延寿出发,但还是符合科学道理的。他的观点和金、元时期的朱震亨是一致的,如前所述,朱也反对纳妾,他在其《房中补益论》中,则以人体“阴常不足、阳常有余”的理论,分析御女众多之害,指出纳妾不但伤身体,并且不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也不利于养生。

第六节宗教与性

宗教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千百年来,对人类生活有很大的影响,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性生活,无论是禁欲和纵欲,都能找到一定的宗教渊源。

一、宗教禁欲主义

禁欲主义是宗教生活中的一种十分普遍而且重要的现象。古今中外的各种宗教,除了极少数宗教具有纵欲主义特征以外,几乎都有禁欲主义倾向,一些极端的宗教和教派甚至在教义规定上奉行极其严厉的苦行主义。

宗教禁欲主义主要表现为性的宗教禁忌,即由于宗教原因,在许多情况下,不允许男子接触女子并进行性交。如本书第二章第四节所述,性的禁忌有许多原因,有的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保证生产、战争或其他集体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有的则是由于某种信仰和崇拜。当人们把支配自己生活的异己力量幻想为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或神圣事物,就会对此产生一种敬畏、爱戴或恐惧的宗教感情,不愿也不敢有丝毫站污的表现。父权制氏族社会是人类进人文明之前的原始时代,这时,歧视妇女的观念已经产生,那时,人们认为妇女和性关系在某些特殊的时间和场合出现,意味着不洁净以至污秽,是为神灵所厌恶的,因此,是不允许的。这样,就把性禁忌和宗教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性的宗教禁忌、宗教禁欲主义。

我国学者吕大吉指出,宗教禁忌可分为语言禁忌、作业禁忌、食物禁忌与性禁忌等许多形式,其中食物禁忌与性禁忌所禁制的对象是“饮食”、“男女“这两项“人之大欲”,所以这两大禁忌具有禁欲主义性质,是原始宗教禁忌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于世的。食物禁忌后来演变为各种宗教中的“斋戒制度”,而性禁忌则演变为各种宗教中的“洁身仪式”。当然,由于不同的宗教体系有不同的教义、信条和神学理论,它们对斋戒、洁身之类的禁忌规定的性质和意义有不同的说明。

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和正常的人都会主张去恶从善,宗教当然不例外,而且,宗教还以其特有的神圣权威来强化社会对罪恶的反对态度。问题在于如何认识这罪恶的表现、性质和根源,以及如何清除它。一般说来,较大的宗教或教派多是用精神一一物质、灵魂一一肉体的二元论来解释个人在道德上之所以善或恶的原因,一般都认为灵魂本来是纯净的,物质和肉体才是不洁的、污秽的,道德罪恶是由于肉体的物质的欲求对灵魂的污染,所以物质追求和肉体情欲乃是万恶之源,只有否定物质生活并禁绝情欲,才是灵魂得救之道。

同时,许多宗教都把妇女看成是诱发人的肉体情欲、造成道德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制定出歧视妇女的教义和性禁忌方面的禁律规定,反对男女性生活,并进而反对婚姻和家庭。

在中国的历史上,佛教是第一大宗教,佛教的基本出发点是认为诸行元常,人生极苦。它认为,只要是生命,其整个生活历程总是苦的,即使今世大富大贵,也难免生老病死之苦。因此,佛教要求其信仰者放弃一切尘世生活,把解脱的希望寄托在那超自然的“极乐净土”,从而享受一种“涅架之乐”。佛教对现世幸福是根本否定的,认为众生只能放弃任何享受现世幸福的欲求,在禁制情欲的宗教修行生活中度过苦难的人生。在形形色色的宗教禁忌中,佛教对人的性本能更是严格地予以禁制,这是因为,性本能引起的冲动和欲望,最能引致佛徒们感情上的骚动和烦恼,所以规定其弟子最好抛妻别子,出家修行,修习禅定。佛教认为,凡修习禅定达到阿罗果位者,应已断尽一切烦恼,禁绝性方面的生理欲望,不仅要断绝男女性生活,甚至连梦中遗精、性幻想之类的事情也不许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