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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腐朽没落的封建王朝(7)

女子既然成为某个男子的私有财产,那么男子从维护自身对私有财产占有的权利出发,也从保证自己的女子确实是出自自己的血统出发,对属于自己的女子就不许其他男子染指一一以后又发展到不仅对女子占有以后不许其他男子染指,而且对所占有的女子在占有前也不能让别人染指过,这就是说,要求所占有的女子必须是处女,否则,不仅影响自己的尊严(吃了剩菜,用了旧货),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对生出的子女是否出自自己的血统也有威胁。因此,在原始社会未期、从群婚与杂交向一夫一妻制过渡时所出现的“杀首子“之风(见本书第二章第三节),已意味着对非处女的配偶的否定。这样,在男子占有女子的问题上就出现了“所有权”和“优先使用权”。男子对于女子,二者权利都要享有,即要享有处女。

如果不能有“所有权”,那么也要享有“优先使用权”,例如封建地主借助权势,要享有农民妻子的“初夜权”就是如此。再如,雏妓第一次破身(被称为“开苞”、“点红蜡烛”等等),嫖客要付贵许多倍的钱,但仍乐此不疲,也就是为攫取“优先使用权“而获得心理满足。

我国古代重视处女贞操、嗜好处女的思想在《周易》中已有所表现。据王玉德、姚传钧、曾磊光分析,“处女贞”的思想在六十四卦中已不时地表现出来,例如《周易·渐卦》:“三(下良上翼)渐:女归吉,利贞。”这一卦,下卦“良”是止,上卦“臭”是顺,是渐进的意思,意思是当女子出嫁时,必须符合婚嫁的礼仪,循序渐进,不可在婚前有任何不正当的男女行为,否则就不吉利。这一卦,由“六二“到“九五“各交得都得正,象征出嫁的女子品德纯正,就会吉祥;但这一纯正,必须在婚嫁之前就坚持,才会吉利。

《周易》其他的一些卦如《归妹卦》也有“处女贞“思想的表露。但是,虽然《周易》中已间接地、不太清晰地提出了这个思想,并未引起社会的充分重视,这是因为当时社会处于长期的动乱之中,人。锐减,亟需繁殖人,所以人们都十分重视生育、子嗣,而对少女的贞操还不十分讲究。到秦、汉以后,开始崇尚女子贞节,对女子婚前守贞的要求和处女嗜好的心理一步步强化,当时,社会上有种流行观念,就是认为童身是最洁净的,即所谓“吾爱童子身,莲花不染尘”。在六朝性学书籍《玉房秘诀》中也说“夫男子欲得大益者……当御童女。”但到了宋代、尤其是明清之际,由于女子讲贞节之风大盛,中国人对女子的童贞就产生了近于病态的偏好。

当时,封建统治者养姆纳妾都要求是处女,即使在民间,男子择偶时,是否处女也成为首要条件。所谓“水不庆清,女不厌洁“成为那个时代的一种普遍心态。据文献记载,我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裸体检查的事,到明代已成时俗,这种检查的目的主要察视是否处女。官方负责这项工作的,如本章第一节所述,是稳婆,民间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去办理。

关于处女嗜好以及这方面的一些矛盾与纠纷,在一些文人所写的押词和反映社会风尚或性问题的小说中多有表露。

例如在元人陶宗仪的《辍耕录》卷二十八里就有一段故事描写初夜元红的情景,说一人娶妻元元,袁可潜赠之(如梦令》云“今夜盛排宴席,准拟寻芳一遍。春去己多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自绢。”

《醒世姻缘传》中有这样一段情节:有个叫魏三封的人娶程大姐为妻,初夜不见红,就毒打拷问,然后押送她回娘家:

……开了街门,只见程大姐蓬头燥脑,穿着一条红裤,穿了一件青布衫,带上系了那块鸡冠血染的白绢,反绑了手。魏三封自己拿了根棍子,一步一下,打送到她门前,把她赔的两个柜,一张抽头桌,一个衣架、盆架之类,几件粗细衣裳,都堆放在大门,魏三封在门前跳越着,无般不识样的毒骂。

当程大姐的母亲孙氏出来与魏三封吵闹,被魏三封拳打脚踢,而看热闹的人将他们拉开后,还纷纷指责挨打的孙氏,说道:

你原不该把闺女这么等的。她庙里猪头一一是有主的,你不流水的认不是,还挺着脖子合人理哩!

这魏大哥是正头香主,指望着娶过媳妇去侍奉婆婆,生儿种女,当家理纪,不知那等的指望。及至见了这门破茬,但得已,肯送了来么?你还长三丈,阔八尺,照着他!

书中描写孙氏和程大姐生活作风都不好,但纵然如此,魏三封也不该那样残忍地折磨她,羞辱她,这十足地反映出封建时代的男子极端自私的贞节观。魏三封的所作所为不但不受人们的责备,反而博得大家的同情和赞赏,可见这时这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这种社会风气的熏染下,夫死守节、拼死保节的事就层出不穷了。

古人由于重视女子的贞节,也十分重视对方是否处女,探索一种检验处女的技术,从而出现了一种“守宫砂”。早如马王堆三号汉基出土的吊书《养生方》中就有记载:

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即与男子戏,即不明。

晋代张华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养生方》几乎完全一样:

撕踢或名堪蜓。以器养之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治捣万样,点女人支体,终年不灭。唯房室事则灭。故号守宫。

这就是说,把蝴踢用丹砂喂养,然后把它捣烂,这就成为一种红色颜料,把它点在女子手臂上,就终年不褪。如果她与男人性交了,这红色就会褪掉,所以蝴踢又名守宫。这样,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无“守宫砂”,就可以断定她是否是处女了。当然,如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对这种做法是很值得怀疑的。

对于现代中国人来说,对“守宫砂“已经不熟悉了。而贞节观、贞操观以及“见红”等等,对后世影响很大,直到今日。

以“见红“来检验处女,这种做法极不科学。清人采荷子《虫鸣漫录》说:有十二三岁幼女,一日服破裆裤,偶骑锄柄,颠簸为戏,少顷即去。一老翁见锄柄有鲜血缕缕,知为落红,检而藏之,未以告人。数年后,女嫁婿,交合而无元红,疑不贞,翁出锄柄告之,乃释然。这个因戏耍而导致处女膜破裂的姑娘实在太幸运了,如果没有遇到老翁这一有心人(遇到这种人是很不容易的),她将一辈子含冤莫白了。

但是,要求女子“见红”等等,即使在现代中国社会中仍有流行。对女子贞操问题的看法至今也很不一致,其实这个问题值得分析:从维护人的自尊自爱来说,从提倡性爱行为的严肃、忠贞来说,这种观念不元可取之处;但从男女不平等来看,从冤枉女子、迫害女子、失贞(不论什么原因)就一棍子打死来看,这种观念又是需要批判与破除了。

封建时代的妇女在严酷的性禁锢和性压迫下,还有一种性宣泄的方法就是运用性具以自慰,这也就是假阳具。为了得到人工上的性快感,有些女子在六朝时代已懂得制造与使用与阴茎相似的代用物,例如用薄象牙或长麻袋装面粉扎成阴茎状。在性禁锢越是严酷的时代,女子和男子接触的机会越少,性苦闷越剧,则这类物品被用得越多,在宫中有所流行,在民间也大量流行。

可是,现在很难发现古书上对这种物品的详细介绍,只是在明代性小说《绣榻野史》中有过记载:

(仪行父)又拿出一个东西,有四五寸长,与阳物无异,叫做“广东膀”,递与荷花,说道“我与你主母干事,你未免有些难过,此物聊可解渴。”荷花接过来道“这东西怎样弄法”仪行父道“用热水泡泡它就硬了。”

小说又插写荷花在仪行父的“指导”下,如何使用它以发泄性欲,这实际上是现代所称的“自慰行为”。荷兰学者高罗佩,也就是那本着名的《中国古代房内考》的作者,把那些长约四五寸的假阴茎称为“缅铃”,有人考证这是一个错误。这是因为,缅甸有种淫鸟,据说其精可助房中术,如果它有些精淋在石上,取之,以铜裹之如铃,才谓之“缅铃”。云南也有“缅铃”,如龙眼般大,如有热气,则会自己郁动不停。还有一种说法是,云南有一处叫“鹊不停”的树,长得奇形怪状,普通的鸟不敢停于此树,惟有一种叫鸦的鸟,不仅栖于此树上,而且在树上交合,精溢于树上,用生瘤,当地有人断瘤制成丸,一近人肌肤便辄自跳跃,置于阴部则跳跃加剧,相传闺房密用。

至于那些假阴茎则是与“缅铃“不同的东西,它叫“藤津伪器”,古又名“触器”,民间又称“角先生”。用时先置于热水中浸之使硬,长约六寸,下端有孔,穿以线带,带缚在脚跟上,然后仰卧,双手抱膝,系带之腿微微翘起,足跟当阴,把假阴茎尽纳下阴中,疾徐伸缩,全在自己控制。

姚灵犀的《思元邪小记》中还有这样一段记载:子宫保温器系韧皮所制,长六寸许,有棱有茎,绝类男阳,其下有大圆球如外肾,球底有螺旋铜塞,器内中空,注以热水,则全体温暖,本以疗治子宫寒冷、不能受孕之病,乃用者不察,多以代“藤津伪具”。

在明代,“藤津伪具”不仅广泛流行,而且出现了双面的,供两个女性同时使用,即运用于同性性行为,这种双面“藤津伪具”在当时的一些春宫画册中也常见到。一个双面的“藤津伪具”前端和阴茎相似,底部了差不多大小,一个女子将底部插入自己的阴道,再用两条流苏圈在腰间固定,使用时将前端插入另一个女子阴道,模仿男女性交动作而不断运动。

以上这些性具,流行于宫女、女尼、节妇之间,就不仅反映出生理需要,而且有了社会意义。今人研究它,不是为猎奇,不是为宣传推广,而是从中了解女子所受的性禁锢和性压迫,在这种禁锢与压迫下的呻吟,以及所采取的一些没有办法的办法。这种做法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性要求,又可保存“名节”,这就是当时在女子中此物颇为流行的原因。

当然,古代尤其是明代的男子也有不少人使用性具,如《金瓶梅》中描述西门庆就用了不下10种之多,但这是在男女性交时用的,和女子使用有很不同的含义了。

五、对性幸福的执着追求

明人凌蒙初在《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四《任君用,咨乐深闺,杨太尉戏宫馆客》中说“纵有家法极严的铜壁铁墙,提铃喝号,防得一个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们的身,禁不住他们的心。”既然如此,就会有宣泄,有追求,有反抗。

在明王朝近300年的时间里,对女子的节烈如此倡导,对思想的钳制如此严酷,婚姻的不自由自然比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性与爱是人类追求的天性,在封建的宗法思想和宗法制度的压迫之下,许多人仍然十分执着地追求性爱,像从石缝中钻出的小草那样顽强地挣扎着,反抗着,斗争着,留下了许多缔丽的梦想,留下了许多动人的诗文,也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张红桥和林鸿可算是一对“有情人终成眷恋属”的例子。

张红桥是个才女,以“欲得才如李太白才“为选择夫君的标准,这在当时是十分大胆的做法,但一时文士纷纷以诗应征,闽中才子林鸿以以下这首诗赢得了她的青睐,成为当时文坛的一则佳话:

桂殿焚香酒半醒,露华如水点银屏。

含情欲诉心中事,羞见牵牛织女星。

他们终成眷属以后,十分幸福。但后来林鸿游金陵,张思念成疾竟卒。张写过这样一首思念林鸿的诗:

一南一北似飘莲,妾意君心恨不同。

他日归来亦无益,夜台应少系书鸿。

还有个丘生名谦之,在赴东粤任所的途中,结识了江夏名妓呼文如,两情结缮,最后冲破了封建礼教的网罗,喜成眷属。呼文如初遇丘生时有一首寄情诗,同是丝(思),蛛丝、蚕丝各具特征,构思很新颖:

郎马无凭似嬉蛛,也有游丝在路途。

侬心好似春蚕茧,镇日牵丝不出庐。

明朝还流传了许多民歌、时调,多以白话或方言写成,在民间传吟很广,这些民歌、时调十之八九都是情歌,反映出当时的少男少女们对爱情和幸福的追求与向往,和那种“节烈”形成鲜明的对照,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例如以下这首山歌就十分娓娓动人:

不写新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接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这般心事有谁知!

还有一首明代民歌把怀春的心情也描写得十分鲜明生动:

隔花阴,远远望见个人来到。穿的衣,行的步,委实苗条,与冤家模样儿生得一般俏;巴不能到跟前,忙使衫袖儿招。粉脸儿通红,羞也,羞也,姐姐,你把人儿错认了!

在下面这几首民歌里男女之间相互恋爱的感情是多么炽烈,这决不是什么“女规”、“女训”、“闺范“所能限制的了:

约郎约到月上时,那亨月上子山头弗见渠。咦弗如奴处山低月上得早,咦弗知郎处山高月上得迟。

月儿月儿真个令人爱,碧团团,光咬咬,直照见我的心怀。当面看,背后望,清辉彻夜长长在。愁只愁云半掩,恨只恨雨还来,想只想缺有圆时,虑只虑晴(情)难买。

傻俊角,我的哥!和块黄泥捏咱两个。捏一个儿你,捏一个儿我,捏的来一似活托;捏的来同床上歇卧。

将泥人儿摔碎,着水儿重和过,再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哥哥身上也有妹妹,妹妹身上也有哥哥。

可是,当时的封建礼教、严酷的思想禁锢是不容男女如此自由地追求爱情和幸福的,重重的阻力、束缚、打击和迫害在等待着他们,可是,有些男女是决心为爱情斗争到底的,例如这首民歌就表现了他们对礼教束缚的蔑视:郎有心,姐有心,罗怕人多屋又深。

人多那有十只眼,屋多那有千重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