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回回商人由于地位特殊,加之政府采取重商政策,许多人因此发财致富。如伊本·白图泰在华所见穆斯林商人多为巨商,其中有泉州巨商舍赖奋丁·梯卜雷则、干江(江西建昌或浙江江山)巨商格瓦门丁·休达、杭州巨商欧斯曼·伊本·安法尼的子孙等。许多城市中聚居着回回商人,如前述中统四年(1263年)时中都就有回回户近三千户,“于内多是富商大贾”;“杭州荐桥侧首,有高楼八间,俗谓八间楼,皆富实回回所居。”(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七,《嘲回回》。)许多回回商人在当地置产业定居,兴建清真寺,举办慈善事业。也有许多回回商人以海外珠宝奇货,攫取暴利,或进奉博取信任,甚至以巨大的经济实力,谋得一官半职。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有回回商人忽不木思、三十年有回回商人马合谋沙献大珠,索价达数万锭(《元史》卷十七,《世祖纪》十四。);大德年间,回回富商以红剌一块,重一两三钱,得钞十四万锭。此宝石“嵌于帽顶之上,累朝每于正旦与圣节大宴则服用之”(杨瑀:《山居新话》。);大德七年(1303年)有回回商人“进奉”押忽大珠,“其价六十万锭”(《元史》卷一七〇,《尚文传》。);至大元年(1308年)泉州大商人合只铁即剌“进异木沉檀”(《元史》卷二二,《武宗纪》一。),泉州大商马合马丹的“进珍异及宝带、西域马”,因其进献有功,加之拥有大舟,深知漕事,其兄江浙行省左丞沙不丁于至大三年为他请得“遥授右丞、海外诸蕃宣慰使、都元帅、领海道运粮都漕运万户事”不小的官职(《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二。)。
升官发财的回回商人在元代全部回回商人中毕竟还是少数。多数回回商人只是小本经营,马祖常在《石田先生文集》卷四《河湟书事》二首之一中,描述了波斯采玉商人东来途中艰辛的情景,可知一般珠玉商人为生活奔忙,也是十分苦楚的:
波斯老贾度流沙,夜听驼铃识路赊;
采玉河边青石子,收来东国易桑麻。
在边远地区从事贸易的回回商人,条件更加艰苦。亦集乃路(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地处边陲,是草原丝绸之路纳怜道驿路上的重要枢纽,也是通过大戈壁进入蒙古腹地之前的供给基地。元时这里有不少回回商人在此经营,黑城出土文书中有两件涉及到回回商人北去蒙古腹地经商,一件为《失林婚书案文卷》,有“北迤西做买卖,回回客人脱黑尔恩养身……将失林过房与脱黑帖木做义女,收有脱黑帖木……并物货,回还到岭北地面与往回回地面”之句(李逸友编着:《黑城出土文书》,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65页。);另一件公文中有“亦集乃路总管府判官乞里马沙今年月内差令捏合伯等前去达达地面行营盘处做买卖”(李逸友编着:《黑城出土文书》,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99页。),乞里马沙也有可能是回回人。由此可见,回回商人在沟通大漠南北物资交流、维护草原丝绸之路畅通方面作出了多大的贡献。
(四)回回商人与“斡脱”钱
蒙古国建立后,拥有巨额财富的蒙古王公贵族委托回回商人代放高利贷,从中收取高额息银,这种发放高利贷活动称之为“斡脱”。所谓“斡脱”是突厥语Ortaq的音译,原意为共同、联合、伙伴,穆斯林商人结成商帮,长途贩运,彼此有一种联络组织,自称“斡脱”,蒙古人也用此名称呼他们。穆斯林商人运行的钱债称为斡脱钱,其钱本来自王公贵族和政府,故又称斡脱官钱。元人徐元瑞说:“斡脱,谓转运官钱,散本求利之名也”,“见赍圣旨、令旨,随处做买卖之人。”(徐元瑞:《幼习吏学指南》。)
斡脱钱的经营始自成吉思汗时代,到太宗窝阔台时愈益发展。当时出使到蒙古国的南宋彭大雅在《黑鞑事略》中写道:其贾贩,则自鞑鞑主以至伪诸王、伪太子、伪公主等皆付回回以银,或贷之于民而衍其息,一锭之本辗转十年后,其息一千二十四锭;或市百货而懋迁;或托夜偷而责偿于民。
这种年息达百分之百的高利贷,时人称为“羊羔息”。这种羊羔息推出后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借贷斡脱钱的平民百姓乃至官府均深受其害。王恽说:自乙未(1235年)版籍后,政烦赋重,急于星火,以民萧条,猝不易办。有司贷贾胡钱代输,积累倍,称谓之羊羔利。岁月稍集,验籍来征,民至卖田业,鬻妻子,有不能给者。(王恽:《史公(天泽)家传》,《秋涧集》卷四八。)
太宗十年至十一年(1238~1239年),真定路遭蝗旱之灾,官府借贷斡脱钱以完贡赋,积银至万三千余锭,无力偿还(王恽:《史公(天泽)家传》,《秋涧集》卷四八。)。十二年,大名行省长官王珍言于太宗曰:“大名困于赋调,贷借西域贾人银八十铤,及逋粮五万斛,若复征之,民无生者矣。”(《元史》卷一五二,《王珍传》。)这年,由于耶律楚材、史天泽等官员屡陈斡脱的祸害,政府不得不下令实行以官银偿还、行一本一利制,并禁止羊羔息的推行:以官民贷回鹘金偿官者岁加倍,名羊羔息,其害为甚,诏以官物代还,凡七万六千锭。仍命凡假贷岁久,惟子本相侔而止,着为令。(《元史》卷二,《太宗纪》。)
但这次下令后并没有制止斡脱钱的盛行。宪宗二年(1252年)时,正式任命孛阑合剌孙专掌斡脱,可见斡脱活动进一步合法化、官营化了。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由于斡脱高利贷是官府、皇室、诸王后妃收入的重要来源,斡脱活动虽时有限制或禁止,但实际上却有所发展,经营权限和范围有所扩大。至元四年(1267年)设诸位斡脱总管府;九年设斡脱所;二十年设斡脱总管府。元世祖结束以往斡脱商对诸领主的多元从属,置于中央政府管辖之下,禁止以本投下以外的西域人充斡脱,这是元朝建立后斡脱官商制的重要变化((日)爱宕松男:《斡脱钱及其背景》,《东洋史研究》32卷1期,1973年。)。元朝政府一度还规定“民间贷钱取息之法,以三分为率。”(《元史》卷十二,《世祖纪》九。)又曾一度废罢过斡脱所。但终元之世,斡脱商人始终是很活跃的。
从事斡脱高利贷商业的商人称为斡脱户,是元代诸色户计中的一种,他们享受的待遇与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神职人员大体相同,可以免去杂泛差役,同时也享受各种特权。由于斡脱商人的活动是与诸王贵族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诸王贵族常常为他们提供玺书、牌子,使他们像使臣一样使用驿站铺马,他们恃势欺压河道、仓廪的管理人员,甚至假公济私,夹带私人资金,营运牟利,大发横财。政府为保护斡脱商人的利益,帮助他们追索所贷斡脱钱。成宗在位时,曾于元贞元年(1295年)二月“诏贷斡脱钱而逃隐者罪之,仍以其钱赏首告者。”(《元史》卷十八,《成宗纪》一。)对于地方官府或军队借斡脱钱者,则“止偿其本”(《元史》卷二〇,《成宗纪》三:大德四年(1300年)正月,“命和林戍借斡脱钱者止偿其本。”),不使斡脱商人吃亏。斡脱商人违法乱纪的行为屡有发生,至元十一年(1274年)北京行省平章政事廉希宪曾处理了一起斡脱商人索偿息钱事件:王(指廉希宪——引者)至北京(今辽宁宁城西北),问民所苦。皆曰:“西域人自称驸马,营于城外,系富家,诬其祖父尝贷子钱,执之使偿,无所于诉。”旦日,持牒告王,王即遣吏逮驸马者。其人怒,乘马而来,直入省堂,径坐榻上。王令曳下,跪而诘之曰:“制无私狱,汝何人,敢尔系民?”其械系之,哀祷请命。国王亦为之言,稍宽之,使待对,一夕,拔营遁去。(元明善:《平章政事廉文正王神道碑》,《元文类》卷六五。)
这段史料典型说明了西域斡脱商人与诸王贵族的勾结,恃势欺压平民,并激起民愤的情景。
虽然这种斡脱高利贷是回回商人生财的重要手段,但却是违背伊斯兰教宗旨的。因为伊斯兰教禁止以钱生利。由此可见,当时的回回商人世俗化的倾向是十分严重的。
总之,元代回回商人的商业活动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在国内贸易中,他们把国外进口的商品贩运至大都、上都等全国城镇,把南方的粮食输往大都、上都及北方缺粮地区,又不辞劳苦地把中原的物资运销至漠北等边远民族地区,对繁荣经济、促进物资交流有一定的贡献;在对外贸易中,他们对元代市舶司的建立与扩大,市舶制度的完善,招徕海外客商来华贸易,贡献更大。元代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的进一步延伸,交通繁忙畅通,形成“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王礼:《义冢记》,《麟原前集》卷六。)的局面,特别是通向漠北的草原丝绸之路和云南通天方的朝觐之路的开辟,都是与回回人的活动分不开的。但是,有些回回大贾依仗权势和钱物,对平民百姓乃至官府朝廷,进行欺诈勒索,给当时社会上留下了不好的形象;尤其是“斡脱”高利贷的盘剥,成为有元一代官府、皇室和诸王贵族榨取人民膏血的重要手段,也是元代尖锐社会矛盾的根源之一。
第四节文学艺术与科学技术
一、文学
(一)诗词创作
蒙元时期是回回人的聚合阶段,大批来自中亚、西亚的穆斯林到中国定居。这些穆斯林以军士、工匠为主,也有不少科学家、工程专家、商人和传教士。他们在中国生活、发展自己的事业,因而逐渐接受汉文化,大体上从第二、第三代开始,即从元代中期后,用汉文化从事文学艺术创作的回回文人,就像雨后春笋一般,在元代文坛上开始大放光彩。
回回诗人见于记载,留有诗作的作家有高克恭、马九皋、马九霄、萨都剌、辛文房、康里百花、虎伯恭、仉机沙、伯笃鲁丁、哲马鲁丁、别罗沙、乃贤、买闾、伯颜子中、丁野夫、吉雅谟丁等。他们的诗词题材广泛,风格豪放,主题深刻,抒情真挚,为元代诗坛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新风气。
高克恭(1248~1310年),一名士安,字彦敬,号房山,大都(今北京)房山人。曾祖随蒙古军队入中原,祖父乐道、父亨,皆采用汉人姓氏。克恭自幼接受汉文化教育,“于经籍奥义靡不口诵心研,务极源委,识悟弘深。”(邓文原:《故太中二夫刑部尚书高公行状》,《巴西文集》卷一。)可见他的汉文化基础是相当坚实的。其诗今存23首,多半为描写自然景色的田野诗,元代着名诗人柳贯在评论他的诗画关系时写道:“高公彦敬,画入能品,故其诗神超韵胜,如王摩诘在辋川庄,李伯时泊浣口舟中,思与境会,脱口成章,自有一种奇秀之气。”(柳贯:《题赵仲明所藏姚子敏敬高彦敬尚书绝句诗后》,《待制文集》卷十八。)试举《过弋阳》为例:
雷声驱雨转山西,山腹云根似削齐。
日暮牧儿归不得,料应白水涨前溪。
这首诗似同一幅山村雷雨图,暴雨、高山、牧童、溪水,诗境与画境融为一体。
马九皋(1267~约1350年),又名马昂夫、薛超吾、薛昂夫。他成名很早,31岁时即有《薛昂夫诗集》问世,以后又有诗集刊行,当时文坛名家赵孟、王德渊、刘将孙等为之序。赵孟云:“嗟夫!吾观昂夫之诗,信乎学问之可以变化气质也。昂夫西戎贵种,服旗裘,食湩酩,居逐水草,驰骋猎射,饱肉勇决,其风俗固然也。而昂夫乃事笔砚,读书属文,学为儒生。发而为诗乐府,皆激越慷慨,流丽闲婉,或累世为儒者有所不及,斯亦奇矣!……吾读昂夫之诗,知学问之变化气质,为不诬矣!”(赵孟:《薛昂夫诗集叙》,《松雪斋文集》卷六。)赵孟在这里讲了“学问之变化气质”的道理,九皋出身于西域名门之家,但因“乃事笔砚,读书属文”,气质亦随之变化,竟与汉儒无异。刘将孙论他的诗时,赞扬他的诗“超然尘埃混浊之外”,达到新的境界,如同陶渊明之“冲寂”,韦应物之“简素”,韩昌黎之“奇畅”,欧阳修之“清远”,苏轼、黄庭坚之“神变”。九皋之诗今仅存四首,见其格调、素养,确有唐人风韵。其弟九霄亦有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