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回族史(修订本)
19105500000065

第65章 明代回族(20)

八年正月,各部起义军在荥阳大会师,队伍空前壮大。“老回回、曹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及迎祥、献忠共十三家七十二营,议拒敌”,“乃议革里眼、左金王当川、湖兵,横天王、混十万当陕兵,曹操、过天星扼河上,迎祥、献忠及自成等略东方,老回回、九条龙往来策应。陕兵锐,益以射塌天、改世王”(《明史》卷三〇九,《流贼传》。)二月,马守应与张献忠率部“西走商州,复至秦川”。洪承畴闻讯,急忙于四月间率部返秦,并檄曹文诏自楚。以兵来会。五月五日,“老回回等直薄西安,连营五十里拒官兵”(《平寇志》卷一、卷二。)当敌人合围上来时,则及时转移,转战武功、扶风、郿县等地,然后重返终南山。六月,高迎祥、李自成率部下终南山,袭击富平、宁州。老回回、张献忠、蝎子块、过天星亦先后率部袭击西安、平凉、凤翔诸郡。洪承畴遣将往援,遭到老回回等义军迎头痛击,毙其总兵曹文诏(兵败自刎)、副总兵艾万年等及明军六千人。老回回和张献忠又率部突袭朱阳关,明守将朱来臣被杀,守军溃散。

马守应等在关中大捷后,不久又率部东出潼关,连下洛阳、颍州、光州、风阳、潜山、太和、宿州、巢州等城,“扰豫楚,南突江淮”(《平寇志》卷一、卷二。)十月十五日,马守应义军计取陕州城。十一月又南下攻南阳、邓州等城。此时,朝廷赐兵部左侍郎象昇尚方剑,令其专制中原。他调集大量兵力,围剿起义军,起义军又暂处于艰苦奋战时期。

九年正月,“老回回自东路谋归郏(陕)”(《平寇志》卷一、卷二。)二月,马守应起义军聚于豫西灵宝、渑池、永宁、卢氏等地,不时出击敌人。三月,明将左良玉率军来攻,马守应义军在陕州作战失利。五月,马守应率部西进陕南商洛大岭,从湖广西进的混十万部也不久到达。两军与前来追剿的秦翼明部明军交战,再次失利。此时,高迎祥、李自成率部进攻南阳、裕州,遭到象昇等的截击,精锐丧失殆尽。七月,高迎祥在陕西周至被陕西巡抚孙传庭捉获,送京遭害。于是,起义军共推李自成为“闯王”,继续坚持斗争。而在豫、楚一带的马守应也被当地义军推为“盟主”。

九年八月庚辰,马守应率部围攻开封,焚其西关。九月秋,马守应在郧、襄稍事休整后,率部退据鄂东蕲、黄间。此时起义军粮饷充裕,士气高昂,遂联合曹操、闯塌天等义军,合众二十万,“沿江而下,六合、怀宁、望江、江浦所在告警,烽火及仪真,南都为震”(《平寇志》卷一、卷二。)之后,又挥师北上,攻入河南,并进围安庆。此后年余,马守应等部起义军均活动于楚、豫、皖三省的交界区域,成为中原地区抗击官军的主要力量。

崇祯十一年(1638年)六月,各路起义军齐聚川西。李自成部在梓潼遭官军伏击,损失惨重,仅余百余人,入楚依献忠,不允。“自成独骑驴(数)日行六百里,走商洛。至淅川老回回营,卧病数月。老回回授以数百人”,乃得重振旗鼓。

李自成惨败后,紧接着革里眼、射塌天等也受挫,起义军士气有所降落,部分首领也开始动摇。十月间,曹操等九营向官军乞抚。此后将近一年,马守应联合革里眼、左金王南营四股义军,转战楚、皖、豫间,并曾于崇祯十二年十月间北上,袭击安庆、桐城等地。次年九月间,曾逼近明皇族的老巢--凤阳,使朝廷十分震惊。

然而,在明军云集之际,马守应也开始动摇,有“乞抚”之举。据史料记载:“十二月丁未朔……楚、豫、皖兵大集,回、革惧而乞抚。杨卓然入二贼营议,安插于潜山、霍、太间”(《平寇志》卷三。)这或许是缓兵之计。因从后来不久又连续出击明军的事实来看,很有这种可能。

从崇祯十四年下半年开始,整个形势朝着有利于起义军的方向发展。六月间,马守应联合革里眼、曹操、张献忠,合众围攻应山。九月间,张献忠兵败,乃投马守应营,东进霍山“隘险自保”。此时,闯王联合曹操,攻陷叶县,杀知县张我翼和守将刘国能。后移师北上,攻陷泌阳,“尽获秦师士兵,势益盛”(《平寇志》卷三、卷四。)马守应、张献忠等自霍山北上与之会合,各路起义军会师河南,众愈百万,盛况空前,河南大部府县闻风款服。

十五年三月七日,马守应等南营五股义军步骑万人东趋寿州,攻陷舒城、六安。五月十三日,各部义军在颍州外围中伏,死千人。之后数个月,马守应与革里眼、左金王、曹操、李自成等联合行动,转战皖、豫、楚各地,分别袭击或攻陷过信阳、麻城、芜湖、桐城、安庆、上蔡、汝宁、确山、唐县、襄阳、夷陵、宜城、荆门等城。“时贼势大,襄、洛之民,牛酒迎贼”。“闯贼令老回回据夷陵,犯澧、常”(《平寇志》卷三、卷四。)

崇祯十六年正月初一,闯王李白成陷承天(今湖北钟祥),众义军共推他为“盟主”,号“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马守应亦奉其号令。二月初一,闯王分兵为四:“老回回守承天,曹操守襄阳,革里眼往黄州,而自将其一屯荆门”(《平寇志》卷五、六。)马守应被封为“永靖营英武将军”(《国榷》卷九九。)

从三月份开始,起义军内部发生矛盾,刀枪相见,一些首领被闯王杀害。三月十日,闯王杀死革里眼(原名贺一龙)、左金王(原名蔺养成),尽有其众,自称“顺王”。不久,张献忠攻下黄州,自称“西王”。四月一日,闯王遣数千骑突入曹营,将曹操杀死。此时马守应驻军澧州,闻讯“惧甚”。闯王见他和张献忠关系密切,“每忧其改从献”,欲“调其兵回襄阳”,“屡征不至”(《平寇志》卷五、六。)于是,闯王“拘其眷属于襄”,令其进攻常德等城。九月间,又令马守应移驻夷陵、荆州。张献忠遣使渡江与马守应修好。十月,闯王移师西进,攻入关中,占领西安,又转战延安、宁夏等地。“闯既入关,献益纵横荆、岳间”(《平寇志》卷六;《国榷》卷九九。)

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初一,李自成称王于西安,号“大顺”。二月六日,马守应自荆州移驻襄阳。此后的情况就不清楚了。据《记事略》载,张献忠“夥并贼首老回回,兼有其众。”康熙朝《荆州府志》卷四十载:“甲申之春……所谓老回回者,当车之臂,亦饱于雀(按:指张献忠)腹矣!”当然仅据这些史料来断定马守应为自己的盟友张献忠所杀害,论据尚欠充分(智夫成:《关于明末农民领袖“老回回”之死》,载《河南师大学报》,1984年,第1期。)

纵观马守应在明末农民起义中的上述战斗历程,我们认为他有以下两点值得特别一书:一是注意回、汉民族的团结和起义队伍内部的团结。他起义初期,所部义军当以回族农民为主,随着战斗的广泛开展,特别是后期多在汉族据多的江淮地区活动,起义队伍中汉族农民的成分日益增多,他能团结部属,对敌展开英勇斗争。在整个战斗历程中,他先后同王嘉胤、王自用、高迎祥、张献忠、贺一龙、罗汝才、贺锦等农民起义领袖密切合作,并肩战斗,互相支援,患难与共,从未发生马守应对友军搞不团结的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崇祯十一年(1638年)六月,李自成在川西梓潼遭到明军伏击,损失惨重,仅剩下百余人,来到河南淅川马守应营地。马守应热情地接待了他,让他静养休息半年多,然后拨给他部分人马,使其得以重振旗鼓。到了后期,起义军各部间发生互相残杀事件,马守应顾全大局,主动维护起义队伍的团结,从未挑起事端。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各路义军联合,李自成被共推为“盟主”,称“顺王”。到了三月间,即发生“内讧”,“顺王”先后杀掉革里眼(贺一龙)、左金王(蔺养成)和曹操(罗汝才),“尽有其众”。马守应在澧州闻此骤变,既难过又伤心,也为自己的生命而担心。当李自成“拘其眷属于襄”,并数次召他去见面,他没有去。尽管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他也没有挑起事端。

二是马守应很有谋略,很讲究战略战术,屡出奇兵,击败敌军。同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领袖一样,他从整体上采取运动战,掌握斗争主动权,忽而从北到南,忽而又从东到西,转战各地,飘忽不定,不断打击敌人,消灭敌人。他攻下敌人城池很多,但从不守“死城”,总是“流而不居”。敌人“兵多则窜,少则迎敌”,“官兵未至,旋即奔逸”。“官兵搜山清野,则突出郊关;及列阵平原,又负险深箐”,造成“贼主我客”的局面(《平寇志》卷三。)使得明军疲于奔命,常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地步。马守应很注意计谋,常常以智斗敌,出奇制胜。他们“每伪称官兵,绐陷山寨”(《平寇志》卷三。)崇祯十五年(1635年)十月十五日,马守应让部众打扮成明军传令兵模样,来到河南陕州,当换马之际,大队义军突然攻入南关,很快把州城攻陷。马守应也很重视战前对敌情的侦察。崇祯十二年(1639年)十月,转战湖广,他“多购麻、黄、蕲水人为间谍,或为医卜星相,或缁衣黄冠,或卖械乞食,分布江、皖诸境,以觇虚实”(《平寇志》卷三。),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所以常常是“百战不殆”。

马守应从崇祯初年在陕北率领当地贫苦回民起义反明,后转战陕、甘、晋、豫、皖、鄂、湘、川各省,驰骋于西北高原、中原大地和江淮之滨,给了明朝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明皇朝的覆亡,有着他重要的一份力量。他是一位杰出的农民起义领袖,回族历史上一个敢于拿起枪杆子向封建统治宣战的民族英雄。

第五节回族社会经济状况

一、农牧业

从历史上来看,回回人是在元代大规模屯田的过程中开始务农的。到了明代,务农活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农牧业经济逐渐成为回回经济和社会的坚实基础和主体。

早在明初,统治者为了迅速医治战争创伤,巩固自身既得利益,实行了“休养生息”的政策,从而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全面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洪武元年(1368年)春正月,天下府州县官来朝,朱元璋谕:“天下始定,民财力俱困,要在休养安息,惟廉者能约己而利人,勉之。”(《明史》卷二,《太祖纪》。)以此要求各级官吏爱抚百姓,节制私欲,发展农业生产。他本人更是深切明白“农为国本,百需皆其出”的道理(《明太祖实录》卷四二。)因此在建国伊始就采取了诸如释放奴婢、限制民人为僧、鼓励垦荒、推广经济作物的种植、兴修水利等项政策,来推动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而对少数民族特别是蒙、回两族的农牧业生产活动,也给予了优惠政策。他说:“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诸人,向因兵革连年,供给久困弊政,自归附之后,各安生理,趋时耕作,所有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有司常加存恤。”(《明太祖实录》卷三五。)

朱元璋以后,明廷的这种优惠政策仍保持了下来。如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曾颁令规定,凡西域入附人等“原有全家优免之例……今后除初回勇士请照例全免,其替役一二辈者,止优免户下三丁,着为令。从之”(《明孝宗实录》卷二八。)这说明明廷以免除赋役来优待入附回回等族的政策,已经实行了很久,至孝宗时虽有所改变,但仍相当优惠。据史料分析,明廷优惠入附回回人的办法除了免除赋役外,更重要的是给入附的回回人划拨农田草场,发放籽种牛具,安排房屋居室,以此鼓励他们从事农牧业生产。所有这些,对明代回回参与屯垦事业、发展农牧业生产都是非常有利的。

明初即实行了屯田政策。洪武六年(1373年),“遣邓愈、汤和诸将屯陕西、彰德、汝宁、北平、永平,徙山西真定民屯凤阳……天下卫所州县军民皆事屯辟矣”(《明史》卷七七,《食货一》。)这说明屯田是分为军屯和民屯的。

军屯是明代回族农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西北、西南是回回军屯的重点地区。《甘宁青史略》云:“甲寅七年(1374年)春正月,遣将屯田西北。”(《甘宁青史略》卷十三。)当时的做法是:屯军三分守城,七分耕作,每人授田50亩,拨给耕牛、籽种,教树植,减免租赋,使西北田野不断得到开发。

例如西北陕西关中地区,据洪武二十年九月八日“陕西都司言:西安府临潼等县屯卒所输税粮多于民赋,而又与民均科杂役,未免烦困。上是其言,命自今屯卒率五丁选一,编成队伍,以时屯种,税粮与民田等,杂役复之;冬月则练习武艺”(《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五。)青海河湟地区的军事屯垦开始于洪武十年(1377年)。据记载,“陕西都指挥使司言:庄浪卫旧军4千,后增新军4千,地狭人众,难以屯驻。乞将新军1千人调往碾北守御,1千人西宁修城,暇则俱令屯种,止以旧军守御庄浪,诏从之”(《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五。)洪武、永乐时期,这里的屯耕经济发展很快。宁夏屯田也颇具规模。洪武六年四月初一日,“太仆寺丞梁仙帖木儿言:黄河迤北宁夏所辖境内……相去八百里,土田膏沃,舟辑通行,宜命重将镇之,俾招集流亡,务农屯田,什一取税,兼行中盐之法,可使军民足食。从之”(《明太祖实录》卷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