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朝境内的穆斯林
金朝与大食、波斯等伊斯兰国家的交往史无记载。但与喀喇汗王朝之间有贸易往来,并有喀喇汗朝穆斯林在金朝境内定居。《金史》卷一二一《粘割韩奴传》载:大定中(1161~1189年),回纥移习览三人至西南招讨司贸易,自言:“本国回纥邹括番部,所居城名骨斯讹鲁朵,俗无兵器,以田为业,所获十分之一输官。耆老相传,先时契丹至不能拒,因臣之。契丹所居屯营,乘马行自旦至日中始周匝。近岁契丹使其女婿阿本斯领兵五万北攻叶不辇等部族,不克而还,至今相攻未已。”诏曰:“此人非隶朝廷番部,不需发遣,可于咸平府旧有回纥人中安置,毋令失所。”
这是一段十分珍贵的史料,它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中国史料中第一次提到伊斯兰,即文中之“移习览”。在此之前,唐人杜环在《经行纪》中称伊斯兰教为“大食法”;在此之后,南宋赵汝适《诸蕃志》中称“大食教法”,而“移习览”则直接从阿拉伯语Islam译为汉文,更为确切了。第二,文中之“回纥移习览三人”自言“居城名骨斯讹鲁朵”,当可确指为居住在西辽境内的穆斯林商人,他们专程“至西南招讨司贸易”,可证金与西辽至少存在着民间贸易。第三,这些穆斯林是唐时西迁回鹘的后裔,在喀喇汗朝时,“俗无兵器,以田为业,所获十分之一输官”,这是汉文史料中对喀喇汗朝社会经济、赋税状况的重要记载。第四,金世宗诏曰:“此人非隶朝廷番部,不需发遣,可于咸平府旧有回纥人中安置,毋令失所。”证明西辽境内的回纥穆斯林不属金朝所辖,金将他们安置于咸平府(治今辽宁开原)。而咸平地区旧已有回纥人,不知此类原有回纥人是先朝留下之回纥,还是金朝时入境的回纥;也不知是喀喇汗朝穆斯林回纥,还是高昌佛教徒回纥。但是,不论是何种回纥,此三位回纥穆斯林已在金境内东北地区定居,自然成为东北地区最早的回族先民了。
金朝的手工业产品通过穆斯林商人源源不断地运入中亚各国。耶律楚材随成吉思汗西征后撰成《西游录》,其中写道:又西濒大河有班城者颇富盛。又西有抟城者亦壮丽。城中多漆器,皆长安题识。
大河即阿母河,班城即巴里黑(今阿富汗巴尔黑),抟城即《西游记》中之团八剌,今地无考,当在班城之西不远处。“城中多漆器,皆长安题识”,可证长安出产的漆器远销至此。长安,金京兆府治所,今陕西西安。
金朝境内穆斯林甚多。刘祁《归潜志》卷六载,南渡之初有名将郭阿里,俗号“郭三相公”,其军号“黄鹤袖”,作战骁勇,人莫能敌。“阿里”之名当为阿拉伯人之名。该书同卷又载,金将牙虎带宴请诸将并妻,“有一将妻言素不食猪肉”。可见金将中亦有娶穆斯林女为妻者。
二、两宋与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交往
(一)两宋与大食、波斯的往来
两宋时期,宋朝与大食之间的交往相当密切。早在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即派使臣出使大食,以示和好之意。“僧行勤游西域,因赐其王书,以招怀之”(《宋史》卷四九〇,《大食传》。)。行勤游历西域,向大食等国表示宋廷希望交往的意愿,从而揭开了东西方交往新的一页。不过,这一时期,阿拉伯帝国已经衰落,各属国自立为政。“其国部属各异名,故有勿巡、有陁婆离、有俞卢和地、有麻罗拔等国,然皆冠以大食”(《宋史》卷四九〇,《大食传》。)。“大食者,诸国之总名也。有国千余所,知名者特数国耳”(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三。)。赵汝适《诸蕃志》载:麻罗抹、施曷、奴发、哑四包闲、罗施美、木俱兰、伽力吉、毗喏耶、伊禄、白达、思莲、白莲、积吉、甘眉、蒲花罗、层拔、弼琶罗、勿拔、瓮篱、记施、麻嘉、弼斯罗、吉瓷尼、勿斯离,皆其属国也。(赵汝适:《诸蕃志》卷上,《大食国》。)
宋代文献资料中的这些记载,反映了当时的大食只是阿拉伯诸国的总称。
使臣作为官方的代表,入宋朝贡,除去希望政治上与宋朝结好外,更主要的还是带有通商、贸易的经济目的。奉命出使宋朝的阿拉伯人,其身份既有权贵、官员,也有商人,史籍中或记“蕃客”,或记“舶主”。这些身为使臣的商人,自然离不开经商,这也是大食诸国国主之所以多派商人充当使臣的一个原因。宋朝官府对大食、波斯诸国使臣是十分欢迎的,往往给予他们极高的礼遇和赏赐、优待。《宋会要辑稿·国朝会要》载:真宗咸平元年(998年)八月诏曰:“敕大食国王先差三麻杰托舶主陁离于广州买钟,除纳外少钱千三百余贯事,卿抚驭一方,恭勤万里,泛海常修于职贡,倾心远慕于声明。所市洪钟,虽亏估价,以卿素推忠恳,宜示优恩。特免追收,用隆眷注。所欠钟钱已降敕命蠲免,故兹示谕。”
又三年,“舶主陁婆离遣使穆吉鼻来贡。吉鼻还,赐陁婆离诏书,并器服、鞍马。”咸平六年,“又遣使婆罗钦三摩尼等来贡方物。摩尼等对于崇政殿,持珍珠以进。自云:‘离国日,诚惠得瞻威颜。即献此,乞不给回赐。’真宗不欲违其意,俟其还,优加恩赍”。景德元年(1004年),“又遣使来。时与三佛齐、蒲端国使并在京师。会上元观灯,皆赐钱,纵其宴饮”。“四年,又遣使同占城使来,优加馆饩之礼,许遍至苑囿、寺观游览。”(《宋史》卷四九,《大食传》。)以上所录仅是诸多来华的阿拉伯使臣中的几位,足见其所受礼遇之高。然而不仅如此,更有备受关照者,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大食蕃客截沙蒲黎以金钱、银钱各千文来贡,且求朝拜天颜,诏入内侍省,引对崇政殿,优给其值,遣之”。又天禧元年(1017年),宋真宗“诏大食国蕃客麻思利等回示物色,免缘路商税之半”(《宋会要辑稿·国朝会要》。)。
尽管在众多的阿拉伯诸国的使臣中,像截沙蒲黎与麻思利等人,能入宫面见中国皇帝和减免一半商税的,为数不多,但他们确实普遍得到宋朝官府极好的照顾,并享有一定的特权。在入朝进奉的阿拉伯使臣中,有相当多的人被授予宋朝官职,受到丰厚的赏赐。这些使臣自踏上宋朝疆土,便受到种种的保护。徽宗于政和六年(1116年)下诏,规定:今后蕃夷入贡,并选差承务郎以上清疆官押伴,依程行,无故不得过一日。因而乞取置买以自盗论,抑勒阻节入贡人者,徒二年,仍令所在州军觉察。先是大食国进奉,差广州司户曹事蔡蒙休押伴,在路住滞,强买人使香药,不还价钱,有旨,蒙休先次勒倚,令提刑司置司推勘,具案闻奏,故有是诏。(《宋会要辑稿·续国朝会要》。)
押伴官员的设置,是对来华的阿拉伯诸国使臣采取的一项保护性措施,以避免和防止沿途出现滞留使臣,强买使臣入贡物品等事情的发生。如果发生抢劫使臣物品的事件,宋朝有十分严厉的处置办法。《宋会要辑稿·中兴会要》载:绍兴四年(1134年),广南东路提刑司言:大食国进奉使人蒲亚里将进贡回赐到钱置大银六百锭及金银器物匹帛,被贼数十人持刃上船,共死蕃牧四人,损伤亚里,尽数劫夺金银等前去,已帖广州火急捕捉外,乞施行诏当职巡尉先次特降一官。开具职位、姓名,申枢密院。其盗贼令安抚提刑司督责捕盗,官限一月,须管收获,如限满不获,仰逐司具名闻奏,重行黜责。
即使这类事件不是发生在宋朝的区域内,宋廷仍给予蒙受损失的阿拉伯使者以抚恤。“初大食遣乌师点等赍宝贝、象牙、乳香等入贡。舟至占城,为贼所夺,诉于福建路市舶,上令以理遣回。”(《宋会要辑稿·蕃夷四》。)
正是由于宋廷对阿拉伯、波斯诸国使臣所采取的诸多招抚、礼遇、优待及保护的措施,不断扩大了宋朝与这一地区诸国的交往,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和了解,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阿拉伯、波斯地区的商旅前来中国经商,以至定居。
(二)两宋与喀喇汗朝的关系
宋朝与喀喇汗朝虽然并不接壤,但关系却异常密切。
庞特勤率回鹘十五部西迁后,仍然与中原王朝保持着密切联系。喀喇汗朝兼并于阗回鹘后,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向北宋派出使团,《宋史·于阗传》载:其国黑汉王遣回鹘罗斯温等以方物来贡。斯温跪奏曰:“臣万里来朝,获见天日,愿圣人万岁,与远人作主。”上询以在路几时,去此几里。对曰:“涉道一年,昼行暮息,不知里数。昔日道路尝有剽掠,今自瓜、沙抵于阆,道路清谧,行旅如流。愿遣使安抚远俗。”上曰:“路远命使,益以劳费尔国。今降诏书,汝即赍往,亦与命使无异也。”
当时宋朝以“路远”“劳费”为辞,没有派使团回访。向宋朝派遣使团的很可能是于阗统治者卡迪尔汗玉素甫·本·哈桑,他“是一位雄才大略、很有作为的可汗”(魏良弢:《喀喇汗王朝史稿》,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5页。)。
嘉佑八年(1063年)八月,喀喇汗王朝托格尔喀喇汗马赫默德·本·玉素甫(1056~1074/1075年在位)也派使团赴宋,《宋史·于阗传》载:
(于阗)遣使罗斯温献方物。十一月,以其国王为特进、归忠保顺鳞黑汉王。罗斯温言,其王乞赐此号也。于阗谓金翅鸟为“鳞”“黑韩”盖可汗之讹也。
《宋史》中所述“鳞黑汉王”即“托格鲁尔喀喇汗”,“鳞”意为“金翅鸟”,“托格鲁尔”意为“鹫”,意思相同(同上书。第145页。)。这段史料,其实只是承认托格鲁尔喀喇汗的地位而已,并无宗主国与附庸国的关系。
喀喇汗朝为了发展与宋朝的友好关系,还重新捡起旧时与唐朝的舅甥关系。《宋史·于阗传》载元丰四年(1081年)事:(于阗)遣部领阿辛上表称:“于阗国偻有福力量知文法黑汗王,书与东方日出处大世界田地汉家阿舅大官家”。大略云路远倾心相向……
回鹘汗国时因助唐平安史之乱有功,故世尚公主。“故回鹘世称中朝为舅,中朝每赐答诏亦曰外甥,五代之后皆因之。”(《宋史》卷四九〇,《回鹘传》。)现重叙历史上的姻好,更有利于两朝关系的发展。宋朝对喀喇汗朝使团礼宠优渥,宋哲宗于元佑二年(1087年)正月十二日下诏:“于阗黑汗王贡方物,回赐外,余不以有无进奉悉加赐钱三十万。”二月十四日又诏:“回赐外,更加元丰八年例赐金带、锦袍、袭衣、器币。”同年八月十六日,又专门下诏“修立回赐于阗国信分物法”(《宋会要辑稿·蕃夷四》。)。这种对喀喇汗朝的特别优待,充分说明了关系密切的程度。
宋朝与喀喇汗朝关系的发展,与两朝同受西夏威胁有莫大关系。西夏势力的扩张,不仅对宋朝是严重的威胁,由于西夏臣服甘州、沙州回鹘也构成了对于阗黑汗王的威胁。从宋神宗朝起,北宋不断发起对西夏的攻势,哲宗时再次发起攻势。因此,绍圣四年(1097年)二月于阗黑汗王进攻对西夏占领下的甘、沙、肃三州,可以视为与北宋在战略上的配合。
与喀喇汗朝的贸易也发展顺利。尽管两朝相隔遥远,旅途中又有西夏的干扰,喀喇汗朝的使臣、进奉使及商人还是不畏艰险,源源不断地进入宋朝贸易。他们带来的商品主要是当地的手工业产品和来自西亚、印度,甚至茀菻等地的物产,其中尤以乳香为大宗。如熙宁五年(1072年)一次运入乳香达31000余斤,价值44000余贯,官库减价3000贯全部纳进。其他物品有珠玉、珊瑚、翡翠、象牙、木香、琥珀、花蕊布、硇砂、龙盐、西锦、白玉带、玉辔马、腽肭脐、金星石、水银、安息香、鸡舌香、独峰橐驼、胡黄连、药物等,以及驴、马等大牲畜。宋朝对喀喇汗朝商队采取保护和优惠政策,使商队有利可图。即使途中货物被西夏掠去,却常常能得到宋朝的“优恤”。他们从宋朝运走的货物主要有茶叶、丝织品、衣服、银器和银币等。
(三)两宋与其他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交往
阿拉伯哈里发帝国的强大,使其不断向外扩张,其西则向非洲拓展。除北非外,撒哈拉沙漠以南,黑非洲东部沿海地区先后伊斯兰化;其东波斯先被征服,实现伊斯兰化,随后中亚突厥各族从9世纪以后至12世纪也实现伊斯兰化;今阿富汗及巴基斯坦、克什米尔和印度北部若干地区伊斯兰教也广为传播。
自唐以来,阿拉伯、波斯与中国之间的海上贸易蓬勃开展,阿拉伯、波斯商船沿印度西海岸经孟加拉湾,穿越马六甲海峡,进入南海,北上至中国。商船沿途停靠,贮存货物,交换商品,增加给养,经过几个世纪后,许多海舶经过的国家和地区,伊斯兰教也得到传播。
在唐代的史籍已屡见“昆仑奴”“祗奴”等名称,《旧唐书·南蛮传》云:“林邑以南,卷发黑身,通号昆仑。”林邑即占城、真腊一带,今之越南南方、柬埔寨,林邑以南即指南洋各国,当地马来人肤黑发卷,显然是被阿拉伯、波斯人掠而为奴带入中国的。但当时这些地区未必已伊斯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