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家族企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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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中国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5)

(3)要充分注意企业制度变迁的国别条件差异性。从世界范围看,虽然现代企业制度存在共性,但社会经济制度、科技水平、文化背景和传统习惯的不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家族企业的制度变迁走上不同的路径,并各具特点。即使同为发达国家,不同国家的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演变的路径与结果也不相同。

演变的过程不仅受一般经济规律的支配,也要受到具体的历史、地理、制度和伦理规范的约束。因为任何制度变迁都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要受到其他相关制度(如文化传统、社会法律环境)的影响,如果一项新的制度安排与这些制度相矛盾,新制度就难以推行。应该说,引入职业经理人的确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问题是,要保证职业经理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从而将委托-代理风险降至最低,显然需要社会上有一个足够庞大的职业经理人阶层以保持竞争压力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我国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一方面,有大量优质的人才储备;另一方面,这些优秀人才选择职业经理岗位的又相对较少。

动力缺乏的直接原因在于职业经理岗位的进入、退出机制不畅,与雇主谈判地位不对等,个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缺乏有效保障等。这些问题,却不是仅凭企业主和职业经理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政府提供法律、仲裁等公共产品,从制度层面上予以消解。正因为如此,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要根据各个国家自身不同的特点,尤其要重视一个社会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习惯等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作用。也就是说,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可能完全照搬别人的模式,在引进制度的同时必须对其进行本土化,通过制度创新摸索出一套与自身国家体制、文化传统、国民意识和特定环境相融合的企业制度,这是建立起来的企业治理模式得以有效运作的最重要保证。

(4)要重视家族传统文化作为社会组织资源的作用。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家族企业而言,恰好是扬长避短、扬长补短,吸收现代公司制度优点的粘合剂和切入点。几乎所有成功的家族企业,都有着自己曲折辉煌的创业史和奋斗之路,总结创业者经验,发扬创业者精神,并使之成为企业独有的一种文化,进而制度化,这对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借鉴国外经验,中国家族企业治理也应重视企业文化制度建设,不要认为文化是软的、无关紧要的。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中,要注意做好三点:一是要把文化建设与企业的治理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不要为文化而文化;二是要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处理好家族控制与职业经理人、企业员工的关系,立足于调动全体员工特别是高层员工的积极性;三是要立足于建立一个开放系统,既要发挥“家”文化的长处,更要克服“家”文化的缺陷,注重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

(5)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制度供给作用。从以上三种典型模式的治理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的身影。这给我们一个印象,即便是强调自由竞争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也会干预到企业这个微观层次。但问题是,政府到底应给予什么样的干预?事实上,从前文对三种典型模式的治理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首先,所谓政府干预,一般并不是有明确指向地去扶持企业,而是要尽力做到消除企业发展的障碍;其次,即便是在政府与企业结合最为紧密的日本,政府行为也都必须要保证企业能自主经营,市场规律能发挥作用,而不能以行政手段干预直接插手企业经营,破坏市场机制;第三,政府干预行为的制度设计、机构设置或政策制定,通常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基础,也即政府干预行为基本是以法制化手段为主。归根结底,市场经济的终极法则是竞争,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最主要作用就是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保护各经济主体积极参与竞争的动力。因此,在家族企业治理的过程中,除了家族企业自身的努力外,政府的外部制度支持也必不可少。政府应在减少外部制度的不确定性、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应该不断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场,为企业治理结构变迁提供保障。

三、中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分析

(一)中国家族企业治理现状

目前,我国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普遍没有实现分离,企业与家族合一,企业的主要控制权掌握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管理高度地集权化。这种治理模式有它的优势,同时也存在明显的缺陷。

1.内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家族内部产权不清晰。就总体上说,我国家族企业的产权是比较明确的,特别是家族企业同外部的关系一般是清楚的,这是家族企业的一大优势,也是家族企业能快速增长的原因之一。但是现实中的家族企业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清。家族企业在创业之初,企业发展急需资金和人力,吸引家族成员进入企业是大多数家族的共同做法。但很少或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家族企业在创业之初,通过签署初始合约的形式对家族成员之间具体的产权进行明确界定,这也为以后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不清埋下了隐患。其次,家族企业与外界相关产权主体关系不清。

有些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获得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各种政策支持,往往挂靠国有或集体单位,由此就会产生一些产权关系不清的问题,如果企业要进行产权界定,就将失去各种政策优惠。不论是家族成员之间还是家族企业与外界之间的产权不清问题,都将导致产权纠纷,不仅会增加企业运作的交易费用,也将会影响到企业今后的生存和持续发展。第三,流量产权虚设。在由两个以上出资人所组成的家族企业中,其原有资本是清晰的,但由于这些出资人同时也是经营者,其职位、能力、贡献均有所不同,而在企业增量收入的分割上只考虑原有资本金的比例,很少考虑人力资本的作用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

(2)产权结构过于单一性和封闭性。我国家族企业的所有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手中,其整体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集团,呈现明显的封闭性特征。家族企业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开放股权结构,为保证控股比例,它们排斥社会资本的参与。股权结构的一元化和封闭化,使得企业在当今资本社会化、利益多元化的时代,难以建立公众的价值认同,外界也难以有效监督和约束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资信等级,限制了企业的融资及其资本运营。这种高度单一和封闭的产权,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企业初期发展的需要,甚至是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这种制度安排方式却无法实现现代产权制度中存在的诸多外部经济效应,如规模经济、管理分工等。这种单一性和封闭性的产权,在家族企业创业初期可能会促进企业的发展,但这种产权制度的安排在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如家族成员对企业的干涉、企业不能真正获得独立等问题,从而限制和制约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3)治理结构虚化。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为核心。虽然很多大型家族企业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等组织和相应的制度,逐渐向规范的现代公司制靠拢,但家族控制特征仍很突出。一是董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的来源具有封闭性和家族化的特征。二是企业决策以企业业主个人决策为主。虽然存在董事会、股东会、经理办公会,但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重要决策仍是以企业家个人决策方式为主,家族企业的企业主大权独揽,董事会决策功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最终导致决策透明度低,缺乏良好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如果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将很难被有效地纠正过来。

(4)职业经理人制度不规范。在传统家族企业中,持股家族的家族成员基本上把持了企业的高层职位,外来经理人员只处在中下层管理岗位上。而且研究表明,家族企业主一般有“四随”的特征,即随意、随性、随机、随时。随意体现为企业主决策和处理事情随意;随性是指企业处理问题的方法不是流程化,而是随企业主的性情使然,企业的运营风格明显打上了企业主的个人性格特征;随机是指企业决策和工作大多没有计划,随机处理;随时是指企业主随时可以改变决策和计划,企业运作毫无章法和定性。“四随”往往导致对外来经理的授权不规范,使得外来经理的职权、信息与职位不对称,很难独立地做出决策。另一方面,家族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也不足。由于企业规模小,更由于持股家族认为没有必要实行股份的非家族化,因此不可能对外来经理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外来经理也几乎没有机会晋升到由家族成员把持的企业高层管理岗位上,因而不可能通过职位升迁、自我价值的实现来达到激励的目的,致使家族企业中合格的中层经理呈现出一种“流出性失衡”状态。

(5)家族权力交接不畅。家族企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核心人物,也就是精神领袖。这个权威是由其辈分及德才所决定的,并且与企业的领导核心相统一。旧的家族权威一旦终结,如果不及时填补这个真空,那么众多子侄就有可能由于瓜分财产而引起争斗或分裂,昔日的企业王国便很容易分崩离析。因而家族企业最高权力的交接问题至关重要。权力交接不畅是造成家族企业经营不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2.外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产品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中国的产品市场基本上不存在任何的竞争,导致中国大部分的企业没有市场竞争意识,失去了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动力和压力。随着改革开放和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原本被企业忽视的产品市场竞争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但由于没有任何经验,加上经济体制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所以目前中国的产品市场竞争机制仍然很不健全。一是由于体制的原因,仍然存在很多垄断行业,这些垄断行业对家族企业来说,由于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根本无法涉足;二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猖獗,使得国内产品市场竞争极端混乱和不合理,严重阻碍了竞争机制的形成,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向外扩张;三是由于大量的投机商利用法律不健全或政策的漏洞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对中国家族企业的产品市场也形成了很大的冲击。

(2)企业融资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越完善,家族企业就越有可能突破家族主义的资本“瓶颈”,融合家族外的社会资本,治理模式才有可能走向开放。中小型家族企业为什么难以长大,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重要“瓶颈”。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查显示,2003年中国民营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中82.4%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者是自我积累,商业银行融资仅占6.7%,其他占10.9%,这严重阻碍了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另一项调查表明,81.6%被访私营业主认为向银行借贷困难,其中33.8%将原因归结为“手续繁琐”,46.5%将原因归结为“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太严”,12.7%将原因归结为“贷款成本太高”。所以更多家族企业偏好于内源融资,无论是开办私营企业时的实收资本,还是2003年底的所有者权益,企业主所占份额比例都是70%(全国工商联,2005)。转轨期中国家族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股权融资极为有限,致使企业股权集中为某一家族所拥有,但封闭的资本结构从根本上不利于引进并留住职业经理人。

(3)缺少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包括职业经理人的评估市场、职业经理人的自由流动市场、职业经理人的声誉机制、职业经理人的惩罚机制。经理人市场完善程度直接决定职业经理人的进入程度,也决定了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具体选择。全国工商联(2005)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在回答“对职业经理式管理运作的看法”这一问题时,认为“职业经理人市场没有完全建立”占样本总数的52.17%,认为“职业经理人市场运作不规范”占样本总数的23.91%,认为“没有办法查询他们以往的个人信用”占样本总数的36.96%。整体来看,家族企业无法进行社会融智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截至目前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没有形成一套完善有效的针对职业经理人阶层的评测和选择机制,这种外在市场的不完善和不成熟无疑增加了家族企业在进行社会融智过程中的选择成本。二是社会信任的缺失和普遍存在于中国职业经理阶层的道德风险和信任危机问题,是中国家族企业同社会人力资本难以顺利结合的另一重要障碍。三是家族企业因其一贯的家族式管理模式而无法迅速形成针对职业经理人的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成为制约职业经理人顺利进入家族企业从事管理,特别是从事高层管理的根本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