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朝政权对陕甘回民起义的“剿抚并施”
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年),清政府有意偏袒汉民,制造回汉矛盾,“凡争讼斗殴,无论曲直皆抑压回民”。发生回汉械斗后,清政府又往往采取“助汉杀回”的措施,公开诬蔑回民:“回系匪,宜剿灭,汉系团,宜协同官兵剿回。”(东阿居士秦难见闻记马霄石西北回族革命简史上海:东方出版社,1951:104)支持、怂恿地方汉族团练肆意残杀回民。同治元年(1862年)陕西回民起义前夕,关中各地的地主武装团练,就是在清政府和团练大臣张芾的支持下,以“剿回”“灭回”为号召的。据记载,当时“自潼关以西,凡来往回民,非铡即杀,无得免者”(东阿居士秦难见闻记马霄石西北回族革命简史上海:东方出版社,1951:93-94)。这次起义先由各州零星的冲突逐渐发展,回民在同州、渭南及“二华”一带激烈的斗争,既是打击地主团练,其实矛头已指向清朝统治,表明起义大旗已经举起。同治元年四月二十四日(1862年5月22日),太平军攻入渭南的那天,在渭南、大荔交界一带回民聚居的村庄,也与华州、华阴一带回民同时发动了起义。所以一些史料中写道,“回逆通贼破城”,“渭南回匪勾引发逆,戕官陷城”。
起义军首先围攻大荔,接着华州、华阴、耀州、长安、蓝田、咸阳等地也都爆发了起义,并自西向东迅速蔓延和扩展。渭河南北燃遍了起义烈火,参加的回民达20万人。为了统一行动,在起义之初还组成了以任武、赫明堂、白彦虎等为首领的十八大营。各处回民军除打团练外,纷纷以主要力量围攻城池。到8月,西安近城各处团练均被击溃,省城三面被围。
受到震撼的清朝政府,于8月间派钦差大臣胜保统带12000名清军(实有六七千名)入陕清剿。但其所部骄恣腐败,不堪回民军一击,朝廷根据陕西官绅纠参,将胜保革职拿问,后“赐令自尽”。同年11月,另派作战凶狠的荆州将军多隆阿统带27营(13000余人)清兵入陕,大肆屠杀回民,连续攻陷羌白镇、王阁村等处堡寨。1863年10月,临潼、三原、泾阳、凤翔等地也被多隆阿攻占。陕西回民反清军的活动和太平军、捻军及滇川农民军蓝大顺部的活动有密切关系,1862年因这几支队伍的入陕,回民在渭河南北揭起反清旗帜。1864年正月,太平军捻军因回救天京,大队离开陕西。三月,蓝大顺在周至失败,队伍溃散。多隆阿虽在周至被川滇农民军打死,但陕西的形势已开始逆转。天京失陷后,清军又抽出更多的兵力开赴陕西。1867年,清廷指令陕甘总督兼钦差大臣左宗棠把镇压过太平军的清兵调入陕西,通过各个击破的战略,他于1868年6月基本消灭了陕西境内的捻军,迫使陕西回民军于次年四月全部向甘肃转移,陕西战事告一段落。陕西回民起义后,甘肃、新疆各地的回民也纷起响应,并在甘肃形成4个反清斗争中心。其一是以金积堡为中心、马化龙为领导的,包括宁夏和陇东地区的反清根据地;其二是以河州为中心,马占鳌为领导的根据地;其三是以西宁为中心,先是以马文义、后以马桂源与马本源领导的根据地;其四是在肃州一带地方,以马文禄为领导的根据地。当时,在新疆方面也爆发了回族与维吾尔族人民的联合反清斗争。
清朝统治者在经过鸦片战争后,开始与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勾结,不但得到列强供应的洋枪洋炮,还可以举借洋款,联合列强共同镇压国内人民的反抗。在太平天国革命被镇压后,清廷就抽调用洋枪洋炮武装起来的清兵,全力以赴开往甘肃镇压回民起义。担任“剿回”主帅的左宗棠是淮军实力派人物,他一方面坚决主张“剿灭”起义军,但另一方面并不像以前的军政大臣那样光考虑军事角度,而是更注重从政治角度来看待平定回民起义,决意从根本上解决“西事”,“不争一时战胜之利”。接手之初就确定“进退兼筹善后”,故此屡屡使用欺骗招降的“收抚”政策。在攻打金积堡时,清军使用过“就抚”的花招,实际上仍然杀害了马化龙和其忠实部下,并用血腥的屠杀结束了金积堡的抵抗。对河州起义军,清军也采取了“收抚”马占鳌的办法,使起义力量受到很大削弱。《春冰室野乘》一书曾对左宗棠在镇压陕甘回民起义时经常使用的招抚策略进行了评价:“左文襄勘定西陲,功名与曾、李埒。然实有未尽满人意者。其奏疏铺排战功,半属子虚。所以奏廓清之绩者,纯恃招降以集事耳。肃州之役,一败涂地,几不能军,幸虏酋无远志,涎降人待遇之优,排众议而就抚,关内赖以奏肃清。”(春冰室野乘//白寿彝,编回民起义(第4册)上海:神州国光出版社,1952:319)虽然语多贬意,但毕竟说明了一个事实。
金积堡回民起义领袖马化龙是清朝统治者实行招抚的重要对象,虽然他出于斗争策略的考虑和清政府就“招抚”问题打过交道,但从来没有真正“请降”。他领导的起义从一开始就带有防御性和自卫性,并不想推翻清朝政治统治。但面对清军残杀回民的行径,他坚定不移地保护回民,并领导起义军屡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清军,打死了左宗棠最得力的将领刘松山,表现了英勇顽强的斗争精神。后来由于金积堡长期被围,起义军民处境极端困难,基本上失去作战能力,为了使数以万计的回民同胞免遭屠戮,他才挺身而出前往敌营“乞抚”,遂被清将刘锦棠“凌迟处死”,为民族捐躯,其家属300余口也同时死难。可见左宗棠的所谓招抚,纯粹是利用穆斯林上层以达到扑灭回民起义的陷阱。河州反清根据地的马占鳌本是一位有知识、有韬略的回民领袖,但在左宗棠的“剿抚并施”策略面前,他借口使起义军民免遭更大牺牲而乘胜投降,让西宁、河西回民起义军失去掩护,使陕甘回民起义受到严重损害。更可悲的是,他于归降后又协助清军攻打回民起义军,并将转战到河州的一些回民起义军头领缉捕后送交清朝统治者。清政府和左宗棠实施的“以回制回”,“剿抚并施”的策略,通过回民中的一些不坚定分子产生了分化瓦解作用,加速了起义的失败。
陕甘回民起义从1862年5月在关中东部爆发,到1873年11月肃州陷落,前后共历时12年之多。它削弱了清朝的统治力量,动摇了其在西北的统治。为了镇压这次起义,清政府总共使用军费银超过1亿两。经过残酷的焚烧屠杀,回民起义后的西北显得格外荒凉。原来陕西“汉七回三”,甘肃“汉三回七”,而镇压后陕甘“汉回人民空亡大半”,陇东一带“兵燹之后,人物凋残。”(平定关陇纪略白寿彝,编回民起义(第4册)上海:神州国光出版社,1952:196,44)陕西东部渭南一带原有回民“共三十七万余口”,后被屠洗及遣送一空。
为了加强对穆斯林的防范和镇压措施,左宗棠提出的处理起义“善后要政”中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徙戎”,即强迫大批陕甘回民离开故土,强迁于新的荒僻地区,“督令安心耕种”,并酌给种子、农具、耕畜和口粮。此外,还配合颁发有关管理宗教及回民社会的一些限制性措施。左宗棠的这种举措比起清朝官员中提出的“杀尽”回民或强制回民汉化的偏激主张更为策略和现实。从本质上看,左宗棠是想通过精心编织一套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网罗将陕甘穆斯林束缚起来,平时便于控制,战时容易击破,借以求取清朝统治的“数十百年之安”,因此其“徙戎”政策充满了对回民的歧视和压制。试看其决策要点:(1)新的回民聚居点要选在“人迹断绝”的偏远地区,远离城市、要冲并不当大道,即回民所说的“三边二稍”地区(山边、河边、湖滩边和沟稍、渠稍);(2)被迁回民不能“并聚一处”,而必须分散隔离,不得“私迁”“合居”或“私返原籍”;(3)在回村实行联甲制度,设置十家长、百家长,取代阿訇“钤束”回民,借以“散回目之势,而以其权归之官”;(4)严禁回民私藏枪炮军火,特别是不准回民有往来各地的自由,去附近城市探亲、买物者,须得百家长允准和领取“号签”,去省内远府州县(西路及关外均不许去),须得地方官允准并领取“路票”,违者严办;(5)在回民中“复其古教”,禁绝新教,对老教要求建清真寺“例所不禁”,但规定“高不得过二丈四尺,宽不得逾十丈”,“墙厚不得过二尺五寸”,以防用作军事目的(王天奖也谈左宗棠对陕甘回军的镇压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85,(6))。
左宗棠强迫回民大迁徙后,把金积堡一带的陕西回民2万余人移到化平(今宁夏泾源)一带;把固原的陕西回民数千人移到平凉的大岔沟一带;把河州的陕西回民3万余人移至平凉、静宁、会宁和定西一带,把在西宁的陕西回民3万余人移到秦安、清水一带;同时把金积堡一带的原有回民加以分散,迁到好几个地区;又把肃州、甘州、凉州仅余的回民数千人移到兰州、榆中一带。左宗棠的“徙戎”决策造成回民更大程度的分散,使回民的经济文化水准急遽下降,给回族本身和西北社会都带来巨大的后患。
清朝政权基本平定陕甘回民起义后,左宗棠在同治十年(1871年)二月疏请朝廷饬下各省,在全国范围内严禁回回新教,提出“新教绝,而回族安,关陇可保百年无事也”。但清帝恐此举会转生枝节,只允在陕甘禁绝新教,其他各省“可缓办”(平定关陇纪略//白寿彝,编回民起义(第4册)上海:神州国光出版社,1952),清朝政权虽然维护了其伊斯兰教政策的基本精神,没有完全放弃“不易其俗”的规定,但在对伊斯兰教的管制方面,却毫不犹豫地作了加强。最明显的是:云南和陕甘回族人民反清活动失败和遭受镇压的厚重阴影,长期地笼罩着全国穆斯林。其一,回族穆斯林田产被夺,又被强迫迁离原有家园,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打击;其二,清朝政府把地主武装杀人放火和清兵的罪恶行为都栽到穆斯林头上,进行丑化回回的宣传,挑拨回汉民族关系;其三,干预和阻挠了穆斯林文化的发展,在回族内部传习已久的回回医术已不显着,回回天文学几乎没有人再有心过问,高水平的伊斯兰教着译也不再见到。由于社会上存在对回民的歧视,一些穆斯林群众不再让孩子去念汉文书籍,自己埋首于宗教生活来寻求心灵慰藉。
第三节清朝政权打击和卓分裂势力的“安定边疆”治理策略
自清朝于18世纪中叶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新疆以后,逃到境外的和卓后裔得到浩罕封建主的支持,时刻想恢复和卓在新疆的农奴主统治,多次掀起旨在分裂的武装叛乱。和卓后裔的复辟活动,总是利用宗教感情来煽动群众,借口推翻清朝的统治,企图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主政权,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针对和卓后裔的分裂活动,清政府从巩固自身统治出发,给予了坚决的打击,客观上维护了祖国的统一,获得了各族人民的支持。清朝政权在完成天山南北统一后,开始运用政教分离的策略来贯彻其“齐其政而不易其俗”的伊斯兰教政策,对维吾尔族穆斯林中的白山派和黑山派,在态度上“原无分于种类”,只要求政治上的忠诚。但张格尔叛乱发生后,清廷开始改变态度,利用黑山派来牵制白山派,使他们“自生猜嫌”,以维护自己在穆斯林中的统治地位。同时,积极筹修安定新疆穆斯林的民族法规——《回疆则例》,力图通过民族立法来规范在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方式,消弭分裂主义因素,安定西北边疆,巩固大清江山。
一、清朝政权对待白山派与黑山派的基本态度——“齐其政”
在张格尔叛乱发生前后,清政府对白山派与黑山派的具体策略,从“无分于种类”转变为使两者“互相钤制”,但目的都是为了加强政治控制,以贯彻“齐其政”的对伊斯兰教基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