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历代政权与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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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伊斯兰教政策(9)

(四)《世界日报》及《公民报》事件。1936年3月30日,《公民报》刊载了侮辱穆斯林妇女及伊斯兰教长的哈密风俗新闻《新疆缠回妇女婚嫁风俗特写》一则。《时言报》随即转载,引起在京穆斯林的不满,经交涉并严斥后,两报即行更正道歉。但4月5日的《世界日报》晚报及6日的《公民报》又将该稿以《哈密出美女》为题重载,遂被认为故意挑衅,从而引起穆斯林公愤。一部分回民在天桥清真寺聚会后,将两报社先后捣毁,后经军警弹压陆续散去。事后,王梦扬、金吉堂等回民代表被警署传讯,又被押送中级法院,经审讯后取保释放。次日9时,5000余回民在牛街礼拜寺召开大会准备去冀察政务委员会请愿。请愿队伍到达大栅栏时,北京市政府派人传达市长意见,要求中止游行,并保证圆满答复回民提出的各项条件。领队人商议后将队伍拉到天安门前开会,连同围观者近万人。牛街礼拜寺仍聚集着3000多回民,市长秦德纯请出北平新闻记者公会的9名代表来牛街调停,双方商妥:(1)由市政府重申民族平等、宗教自由的命令。(2)《公民报》损失严重已不能复刊,《世界日报》勒令停刊三日,复刊时要在报端公开向全体穆斯林郑重道歉。(3)《世界日报》文艺版主编左笑鸿撤职。(4)两报损失不予赔偿,回民代表也不再传讯。由于此事影响扩大,政府当局不得不出面斡旋平息,由两报自行用大字在要闻栏内更正道歉三日,并在《世界日报》《晨报》上披露此事经过。北平当局还保证:(1)由市政府根据已颁布的法令,严禁侮辱回民。(2)由北平市新闻记者公会自动约束同业,绝不再刊登侮辱伊斯兰教的文字,并就此事向各清真寺道歉。不久,为了庆祝胜利,维持并改善汉、回民众间的传统和睦关系,中国回教俱进会与北平回民公会决定召开回、汉联欢大会,预制油香分送群众。会场设在牛街西北公学,出席者有北平各界代表及回族群众数千人,包括北平市市长秦德纯及社会局局长雷嗣尚等(北京牛街北京:北京出版社,1990)。1936年7月“北平市回民各团体临时联合会”将事件经过、处理办法、善后措施、各地穆斯林声援情况及一些重要发言内容汇辑整理成册,一一加以小标题,并配上照片,以《北平教案始末记》为题名刊印散发,全书约15000余字(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92)。

(五)《西北论衡》等侮辱回教文字案。抗战期间,1941年左右,西安《西北论衡》杂志所登白云着《西北回教问题》,与“潮社”出版翻译的《亚洲内幕》及西安翊华书局所出版的《盘山逃兵火暨荒年秧歌》“均有侮辱回教”文字,西安回民为此组织护教大会进行抗争(侮教案又叠出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1,3(6))。

(六)《北平新报》事件,又称“九·一六教案”。1947年9月16日,《北平新报》在二版“文艺栏目”刊登一篇不署名文章《猪》,诋毁伊斯兰教“敬猪为亲”,引起北京穆斯林的极大愤慨,当即组织“为北平新报事件护教大会”进行斗争,掀起各种形式的抗议活动。次日,北平数千回民进行示威游行,沿途高呼口号,提出惩凶除恶等9项要求。但北平一些报刊无视广大穆斯林的强烈要求,于9月18日同时刊出“报业公会”支持北平新报的文章。国民党中央社“新闻报道”也以“系误解教义发生误会”予以偏袒,更引起穆斯林的不满,遂要求面见市长进行控诉。在各地穆斯林的有力声援下,北平新报登报检讨,并派负责人到北平回协道歉。市政府就此重申尊重宗教,严禁侮蔑的命令,市长亦发表谈话,对穆斯林表示“极致抚慰”之意(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93)。同年11月24日,南京国民政府政务院又通令严禁侮蔑宗教,指出“回教传入中国,历时已久,早为我国主要宗教之一,自应尊重其习惯,不得任意侮蔑”。

鲁迅先生曾通过1932年北新书局侮教案观察到一个重要问题,并在给友人许寿裳信中指出:“此次南来时,适与护教团代表同车,见送者数百人,气势甚盛,然则此事似尚未了,每当历代势衰,回教徒必有动作,史实如此,原因甚深,现今仅其发端,窃疑将来必有更巨于此者也。”(致许寿裳//鲁迅全集·书信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12:128)后来的事实说明各族穆斯林的反侮教斗争只是他们反对民族压迫和专制统治的一个方面,为了获得真正的民族平等和信仰自由,中国各族穆斯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争取翻身解放的英勇斗争。

第四节民国时期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

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都宣称“尊重各民族之宗教信仰”,对伊斯兰教与穆斯林事务,虽然加以利用、限制与控制、同化,但为了巩固自己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笼络各族穆斯林上层,也必须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对伊斯兰教的存在与穆斯林的风俗习惯表示认可与维护。因此,与清代相比,中国伊斯兰教在新的时代氛围与社会环境中,又有了一定的扩展。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即伊斯兰教宗教事务的发展与穆斯林新文化运动的兴起。

一、中国伊斯兰教宗教事务的发展

民国时期伊斯兰教宗教事务的发展,通过《古兰经》的汉译、对《圣训》与穆罕默德事迹的研究、朝觐规模的扩大与组织工作的完善、清真寺的修建及新教派的形成等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一)《古兰经》的汉译和维译

对穆斯林来说,教读、背诵和缮写《古兰经》被认为是宗教善行。但长期以来,许多伊斯兰学者认为《古兰经》经义深奥,译成非阿拉伯文不能表达原意,也不能显示其修辞和宣读效果。但也有学者认为,既然伊斯兰教的使命是针对全世界的,就可以译成各族穆斯林都能够理解的文字,以便让更多的人诵读。民国初年,随着各族穆斯林宗教生活的活跃,以及当时社会对人类传统文化的探索与比较渐成时尚,对国内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与风俗的研究也使越来越多的人感兴趣。当时佛教、道教典籍都很容易查阅,基督教的《圣经》也早已译成多种汉文译本,1906年在上海还出版了新旧约合一的《圣经》,唯《古兰经》全貌还未为一般中国人所了解,因此翻译汉文全译本《古兰经》遂成为社会需求。1924年牛街清真书报社印行了李廷相加以注释疏引的《天经译解》,但仅包括《古兰经》的第1章及第2章的前五节。为了满足中国穆斯林直接阅读了解伊斯兰教最高经典的长期愿望,自20年代后期开始,一批回族和汉族学者先后推出了多部《古兰经》汉译全书。全部《古兰经》的汉译本最早由非穆斯林的铁铮完成,1927年他根据坂本健一的日译本译出《可兰经》(北平中华印刷局出版)。1931年姬觉弥等根据英、日译本转译成文言体的《汉译古兰经》(上海爱俪园广仓学窘出版)。由于这两种译本都是参照日、英译本译成汉文,且译者属于教外人士,故一般不被穆斯林重视。由我国穆斯林翻译的第一部汉文通译本,是王静斋从阿拉伯语直译的文言体《古兰经译解》(1932年北平回教俱进会出版)。以后,他又于1942年用伊斯兰教经堂语石印了60部《古兰经译解(未定草)》(宁夏石印出版),1946年又由上海永祥印书馆出版了王静斋的白话文《古兰经译解》,因其浅显易懂,又有注释和附说,而在中国穆斯林中有很大影响。此外,1943年刘锦标在北京出版了白话文本《可兰经汉译附传》,1947年杨仲明阿訇在北京出版了文言体《古兰经大义》。此外,自40年代开始从埃及留学归来的马坚就利用闲暇翻译白话文《古兰经》,经过10年沧桑,于1949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印行了其翻译的附有简注的《古兰经》(上册)即8卷本,约13万字。

在新疆,《古兰经》也被译成多种维吾尔文选译本和通译本流行。1910年,玉素甫大毛拉在塔城肉孜阿訇的倡议和支持下,对《古兰经》用维吾尔文进行选译和注释,名曰《古兰经译注》,民国年间在新疆印行传播。

上述《古兰经》汉文译本和维吾尔文译本的行文与印制都比较严谨,且在翻译风格上各具特色,有的适合宗教人士使用,有的能为一般群众阅读。它们的先后出版与传播,既满足了民国时期各族穆斯林宗教生活的需求,也为20至40年代一度兴起的伊斯兰教历史与文化研究活动提供了重要资料。

(二)对《圣训》与穆罕默德事迹的研究

《圣训》为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阐释《古兰经》文和实践伊斯兰教理的言行录,民国以前《圣训》的片断虽陆续散见于一些伊斯兰汉文着译中,但没有单行本问世。同时,对穆罕默德生平事迹的研究,除清初刘智写下的着名作品《天方至圣实录》外,也再未见有其他着作。

民国时期,上述情况有了明显改变。1923年,李廷相将关于穆罕默德40段训诫的注解本译成汉文,1923年以《圣谕详解》为书名由天津光明书社印行,分上、下两卷,共40篇。据刘章楹所作的序曰:“自有是书,则昔之以不得奉颂圣人之言为憾者,今可得奉颂圣人之言矣。”1926年8月,上海初版印行了《穆罕默德言行录》,正文由29个短篇组成,以专题介绍的方式赞扬了穆罕默德的品格。本书还以《至圣先知言行录》的题名在东南沿海印行流传。1932年,北平清真书报社印行了《穆圣的感应》,收录了23段有关穆罕默德的圣迹故事,为宗教人士讲述“瓦尔滋”(教义)提供了素材。1936年6月,上海伊斯兰回文师范学校编印《至圣穆罕默德事略》一书,由上海市回教会散发。1946年12月,由埃及《光塔月刊》主办人穆罕默德·赖施德原作、马瑞图翻译的《穆罕默德的默示》一书经中华书局初版发行,共21万余字。该书强调穆罕默德领受《古兰经》的独特意义,并逐一驳斥教外人士的怀疑与抨击。1948年阴历正月,由回族着名阿訇马良骏翻译的赞颂穆罕默德的阿拉伯长篇颂诗《穆罕麦斯》,以《清真诗经》的名称在新疆迪化(乌鲁木齐)南门清真陕西大寺印刷出版。该篇正文160段,共800联,分为10章。由于译者将阿拉伯文原文和汉文、“小儿经”(回族用阿拉伯文字母读音拼写汉字的一种拼音方式)并列印刷,因而识汉文和“小儿经”的穆斯林都能“知其义理”,非常适合经堂教育和宗教人士在重大活动中诵念。

(三)朝觐规模的扩大与组织的完善

清朝封建专制政权被推翻后,中国各族穆斯林呼吁民族平等解放的愿望已获得其他各族人民的同情和支持,他们的正当宗教活动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尊重。民国时期,由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参加朝觐的人数明显增多,并且有了较好的组织准备,形成了固定的交通路线和集结地点。过去因为交通工具落后,中国穆斯林往往根据各自情况,从西北、西南循陆路至出海口,或从东南沿海寻便船远航,因而旅途的花费较多,用去的时间也较长。民国以来,随着轮船成为普及的交通工具和定期远洋航班的出现,东西交通已日益变得安全、准时。上海作为一个东方大港,也成为中国沟通南洋和西亚、欧美的海上交通中心。因此,除了大部分新疆穆斯林仍按传统从巴基斯坦、中亚等地转道阿拉伯海或地中海坐船赴麦加外,中国内地的回族、东乡族、撒拉族等穆斯林朝觐者,都取道上海前往麦加履行朝觐功课。抗战爆发,日军占领东南沿海后,从上海启程的海上朝觐之路被迫中断。1938年和1939年,分别有两批陕甘宁青回民蔑视日本侵略者的封锁政策,怀着圣洁而庄严的心情组织朝觐团穿越青藏高原-印度前去朝觐。他们那种不畏艰险的英勇气概和对信仰的执着追求,使这两次朝觐成为民国年间穆斯林朝觐史上的一段佳话。抗战胜利后,上海重新成为中国穆斯林朝觐的重要出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