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入世与战略应策
19108100000014

第14章 WTO产生的历史过程

1995年1月1日正式产生的世界贸易组织,是在1948年1月1日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它是历经了整整47个春秋的产物,是世界贸易自由化和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产物,现就WTO产生的历史过程作一分析。

一、流产的世贸与临时的关贸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鉴于贸易保护主义对世界经济造成的灾难,不少西方经济学家按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自由贸易,一些国家的政府也主张实行更开放的自由贸易政策。例如美国当时的国务卿霍尔就认为自由贸易将带来世界经济的繁荣和国际和平,同时以美国为代表的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主张建立世界相对自由的经济体系,从金融、投资、贸易三个方面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1944年7月在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倡导下,由美国、英国等44个国家在美国的新罕布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国际会议,这次会议正式建立了以稳定国际金融为目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促进开发和发展为目的的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在会上美国就设想建立世界贸易与关税的专门组织。布雷顿森林会议之后,美国于1944年11月提出计划,缔结一个减少国际贸易限制的多边公约,这一公约称为“扩大世界贸易与就业方案”,该方案包括了有关国际贸易的所有规定,包括削减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取消数量限制和外汇管制等原则,还就关税、优惠、数量限制、补贴、国有贸易企业等作了规定,该方案还确定要成立一个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 zation)。

1946年2月美国拟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通过,并将草案印发世界各国。1946年10月在伦敦召开国际贸易与旅游事业会议,有19个国家参加,共同组织了国际贸易组织筹委会。筹委会先后于1946年和1947年分别在伦敦、纽约召开会议,修改了草案,并起草了一项关税与贸易协定纲要。1947年4月到10月筹委会在日内瓦召开会议,23个国家在谈判的基础上签订了一百多项双边减让协议。把这些双边协议与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修改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有关商业政策的部分加以合并,就形成了取名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47年10月30日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这个总协定,1948年1月1日关贸总协定正式生效。

1947年11月,56个国家的代表到古巴首都哈瓦那召开联合国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本想签署日内瓦国际贸易宪章,正式成立国际贸易组织,而会上各个国家因利益发生争议,经过四个月的讨论,收到602份修正案,经过各方妥协,1948年3月24日53个国家签署了“哈瓦那宪章生效提案”,这个宪章却在美国引起强烈反对,保守的共和党坚持贸易保护主义,极力反对宪章,拖延了3年美国国会未予批准,杜鲁门政府决定不再将哈瓦那宪章提交国会讨论,国际贸易组织就这样中途流产此后,关贸总协定一直作为世界贸易的临时组织。

二、关贸的局限性呼唤世贸的诞生

1948年1月1日生效的关贸总协定在世界贸易组织未成立前实际上起着世界贸易组织的部分作用,成为世界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世界贸易谈判的论坛,在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中起了巨大作用。

关贸总协定主持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使缔约国之间关税和非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关贸总协定不仅在关税减让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在消除非关税壁垒,拓展世界贸易内容方面也发挥了重大作用,它有力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到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时世界贸易额已达43700亿美元,关贸总协定还有力地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它在解决贸易争端中形成了一套国际贸易政策体系,成为长久性影响国际贸易的有效规则。

关贸总协定由于它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由于它的临时性特征,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先天不足和多种缺陷,它还不是一个权威性的正式国际贸易组织,其缺陷主要表现为:

一是关贸总协定是临时性协议,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所以它在国际组织中级别和层次较低,没有自己的组织基础,因而它的权威性较弱,在裁决世界一些贸易争端时有时表现得软弱无力。

二是关贸总协定的一些规定强调“临时适用”总协定,就使一些国家用国内立法抵制关贸总协定的贸易规则,使一些国家的国内贸易立法偏离关贸总协定规定的义务。

三是关贸总协定最初只规定管辖货物贸易,没有涉及到贸易活动的多样化。在货物贸易方面还排除了农产品、纺织品、服装贸易的约束条款,对于世界服务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技术贸易的发展、国际资本的急剧流动等,关贸总协定都未予涉及,在后来的“回合”中不得不提到议事日程,反映了关贸总协定还不适应国际贸易环境的新变化和世界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四是关贸总协定解决争端机制采取完全协商一致的规则,即如果一个缔约方不同意,仲裁结果就不能通过,这就削弱了关贸总协定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

五是关贸总协定有许多所谓例外条款,公开允许一些国家利用经济保障和其他各种经济、政治理由实行进口配额、出口补贴和其他贸易壁垒,给各种越轨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六是关贸总协定由于其规则的局限性和解决贸易争端机制的滞后性,就使得它在主持谈判中效率低下,许多问题经久不能解决,每次“回合”的时间越来越长,第八轮“回合”竟拖延了8年时间,在这期间,世界贸易战愈打愈烈。

鉴于关贸总协定的上述缺陷,1947年中经常有一些国家提出建立新的贸易组织以代替关贸总协定。远在1956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就极力主张成立一个国际性的贸易合作组织,由于国会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实力强大,美国参与贸易合作组织的建议未能实现。

三、“乌拉圭回合”与世贸组织的建立

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形成是“乌拉圭回合”的一项重要成果。1986年9月“乌拉圭回合”开始时,列出了15项谈判议题,当初没有提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议题,然而“乌拉圭回合”不仅谈判货物贸易,而以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投资、环境等许多新议题,这就使人们感到1948年临时使用的关贸总协定难以协调多边贸易所取得的成果,有必要在关贸总协定和“乌拉圭回合”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国际贸易组织。

1990年初欧共体轮值主席国意大利提出了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倡议,同年7月9日欧共体12个成员国向“乌拉圭回合”谈判小组正式提出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提案,同年4月加拿大也非正式地提出建立一个国际性的贸易体制机构,5月17日瑞士向“乌拉圭回合”谈判小组提出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方案,10月18日美国也向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小组提出了提案,迫于西方大国的压力,1990年12月“乌拉圭回合”布鲁塞尔部长会议正式作出决定,责成体制职能小组负责多边贸易组织协议谈判一体制职能小组经过1年的谈判于1991年12月形成了一份《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议》草案,1992年正式形成了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协议草案。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前,成立了目前的多边贸易组织协议,同时根据美国的建议把多边贸易组织改名为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关贸总协定部长会议上获得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及各附件协议、部长宣言与决定,共同构成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的一揽子成果,被参加方无保留地接受,104个参加方政府签署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1995年1月l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同时确认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和关贸总协定共存1年,从1996年开始世界贸易组织独立承担全球贸易谈判和仲裁的角色。

虽然,关贸在世界贸易中发挥了47年作用,实际上起着临时性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但关贸与世贸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其主要差别表现为:

1.关贸总协定是“临时适用”的协定,不是一个正式国际组织,没有经过成员国议会的批准。而世贸组织是常设性、永久性的国际组织。世贸是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正式批准生效的国际组织,世贸组织成员都经一议会依法批准,具有强有力的法律基础。

2.关贸总协定只管辖部分货物贸易,而世贸组织则管辖贸易的各个方面。40年代末生效的关贸总协定只管辖货物贸易,而对货物贸易中的农产品、纺织品、服装贸易先后脱离其管辖。世界贸易组织不仅管所有货物贸易,而且把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加强贸易与环境保护政策的对话都纳入管辖范围。

3.关贸缔约方对关贸的协议以守则方式予以约束,可接受,也可不接受,而世贸成员则对承担的义务必须一律遵守。世贸组织成员不分大小,以“一揽子”方式接受世贸组织的一切协定、协议,不允许提出保留,表明世贸组织成员承担义务的统一性。

4.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体制比关贸总协定完善,其裁定具有权威性,是不能反对的。一国参加贸易组织由于得到各国的立法部门批准,所以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与参加国的国内立法处于平等地位,各成员国必须遵守世贸组织作出的裁定。世贸组织对争端解决程序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使解决争端的效率大大提高。世贸组织作出的裁决,只有全部世贸成员作出一致反对的决议才算裁决无效,否则就认为是“完全一致”通过裁决。而关贸总协定作出的裁决只要有一个缔约国不同意,就认为达不到“完全协商一致”的规定,就不能作出裁决,这就严重影响解决贸易争端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