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入世与战略应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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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中国“入世”的缘起及进程(1)

由于历史的原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创始缔约方之一的中国与GATT中断联系长达30多年。1986年7月,中国提出恢复GATT,席位的申请,开始了长达10年的复关谈判,一直持续到1995年11月。1995年1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取代了GATT,从1995年11月开始,中国“复关”谈判转为加入WTO谈判。

一、中国是GATT的创始缔约方

1947年4月至10月,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参加了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第二次筹备委员会会议。在会议期间,中国与美、英、法、荷等18个国家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达成了关税减让双边协议,并参与了GATT条款的工作。同年10月3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GATT,还签署了附有123个双边关税减让协议的最后协议书。1948年1月1日,GATT开始临时生效。同年3月,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在哈瓦那又签署了联合国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的最后文件,从而成为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之一。4月21日,按照《临时适用议定书》第3条和第4条第2款的规定,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作为最后文件签字国之一签署了该议定书。5月21日,中国成为GATT创始缔约方之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GATT的关系及复关申请的提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由于国际形势不利和国内政策的取向以及缺乏对GATT的了解,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初不可能及时恢复GATT的席位。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的第2758号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GATT按照在政治上服从联合国决议的原则,于1971年11月终止了台湾的“观察员”地位。不久,中国于1971年5月成为联合国贸发会议和GATT下属机构国际贸易中心成员。之后,中国逐步与GATT恢复了联系(1980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代表,出席了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第一次在多边国际经济舞台上亮相,其历史性意义不容低估。1982年1l月,中国第一次派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了GATT第38届缔约国大会。1984年11月,作为观察员,中国获准出席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会议。此后,中国每年都列席GATT缔约国大会。1985年4月,中国成为GATT发展中国家非正式磋商小组的成员。

1986年1月10日,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先生应邀访问中国。中国政府正式表示,为适应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中国希望恢复在GATT中的缔约国席位。1986年7月1日,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常驻代表团代表钱嘉东大使向GATT总干事邓克尔提交了中国政府关于恢复中国在GATT中席位的申请。该申请照会表示,中国政府决定申请恢复它在GATT中的席位。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税有助于扩大它同缔约各方的经济和贸易联系,中国作为一个缔约国参加GATT工作将有助于促进GATT目标的实现。对于中国政府的复关申请,GATT秘书处于1986年7月14日以6017号文件转发给GATT的各缔约方。同月15日,GATT理事会例会议程上临时增加了“中国的缔约方地位”一项。中国的“复关”申请得到巴基斯坦、前南斯拉夫、古巴等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也得到了美、欧共体、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欢迎。从此中国与GATT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三、中国“复关”/“入世”的缘由

中国“复关”/“入世”的主要缘由有:

1.扩大对外贸易。随着改革和对外开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迅速增加,其中与GATT缔约方的贸易额约占总额的90%。由于中国不是GATT,缔约方,在国际贸易中不能获得作为GATT缔约方可享受的一些权利,不能得到美国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复关”可使中国受益于GATT的多边贸易体制,获得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公正、公平与稳定的对外贸易环境。

2.促进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完善与深化,加速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形成。首先,将加速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完成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经济结构转变,同时在转型中完成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嬗变,使尚处于雏形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趋于完善。其次,加入WTO也将有利于我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消除地方贸易保护主义。再次,有利于政企分开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形成。按国际规则,政企关系必须明确,政府不能代行企业职能,企业也不能代行政府职能,从而彻底改变政企不分的现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同时,它还有助于我们借鉴其他国家先进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3.全面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和贸易规则的制定。1980年中国先后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的席位。通过这两个组织获得了一些中、长期优惠贷款和技术援助,这对促进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在协调国际经济政策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与GATT有密切的联系,加之获得的贷款大都与贸易有关,为了全面参与国际经济事务,中国很自然地考虑加入GATT。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恢复GATT席位,中国可获得参与制定世界经济和贸易政策与规则的权力,实现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参政议政”的目标。

4.有利于加强中国在双边谈判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更好地维护经贸权益,有效地解决贸易争端。西方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使中国的出口产品受到来自许多GATT缔约方的不公正对待。如欧共体对中国许多产品有单方面的数量限制。中国的一些出口产品常常被进口国征收高于其他国家的反倾销税。中国不能利用GATT有效地解决贸易争端,对方也因中国不是GATT缔约方而不受GATT的法规约束,因而在双边谈判中经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在当今世界各国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借助GATT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可以加强中国的谈判地位,有利于中方同贸易伙伴磋商和解决贸易争端,维护中国的经贸权益。

5.有助于及时了解世界经贸的情报资料,为制定外贸政策提供依据。GATT拥有世界经济贸易的全面信息资料,如缔约方的贸易政策、贸易法规、双边贸易协定、贸易统计资料等,这是中国了解和收集国际经贸消息和资料的重要渠道。通过GATT及时了解和掌握缔约方的贸易政策新动向,为制定和调整外贸政策提供依据。

四、中国从“复关

中国于1986年7月10日提出恢复GATT缔约方地位的申请,从此开始了长达10年的“复关”谈判,一直持续到1995年11月。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取代了GATT,从1995年11月开始,中国“复关”谈判转为加入WTO谈判。从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末,中国开始了长达15年之久的“马拉松”式的艰难的历程,其间中国以真诚的态度和实实存在的行动为“复关”/“入世”进行了艰苦地努力。我们曾满怀希望,却几度落空,但“有志者事竟成”,终于在1999年11月15日,中美达成了双边协议,这表明中国为加入WTO扫清了最大的障碍,WTO的大门正向我们打开。回顾十几年风雨历程,艰辛和喜悦历历在目。

1.1986年7月~1988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提出“复关”申请,GATT成立中国问题工作组。

1986年1月10日,在GATT总干事邓克尔访华期间,中国政府首次公开提出希望恢复中国在GATT中的缔约方地位。

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钱嘉东大使照会总干事邓克尔,正式提出要求恢复中国在GATT中的缔约国地位。

1987年2月13日,钱嘉东大使致函邓克尔,并递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总协定秘书处于1987年2月18日将该件转发到各缔约国。3月,总协定理事会主席三次主持非正式磋商,邀请主要缔约国和中国代表参加,就中国恢复问题的工作组一事达成一致,正式宣布成立中国问题工作组。

1987年6月19日,GATT“中国缔约国地位工作组”成立,瑞士大使吉拉德担任主席。工作组的职责为:审议中国外贸制度,起草关于中国“复关”的议定书,提供进行谈判的场所。9月,GATT向我国提交各缔约方对我外贸制度提出的329个书面问题。11月,中国向GATT秘书处提交了《中国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工作组就“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所提问题答复》。

2.1988年2月~1989年6月,我国与主要缔约方进行双边磋商,“复关”谈判进展顺利。

从1988年2月开始,我国与主要缔约方进行了十几次双边磋商,并就中国“复关”的一些核心问题基本达成了谅解,而且中国问题工作组连续召开了7次会议,一也已基本结束了对中国外贸制度的答疑和综合评估工作,中国“复关”议定书框架草案基本就绪。当时普遍认为1989年底结束谈判基本形成共识,中国“复关”指日可待。

1988年2月~9月,中国问题工作组召开了各缔约方参加的4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就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外贸体制改革、关税制度改革等进行了4次口头答疑,并向各缔约方代表团发出了关税减让谈判邀请。至此,中国问题工作组已完成了对中国外贸制度的审议,为转入下一步的评估和议定书的起草等实质性谈判奠定了基础。中国的“复关”和参加多边贸易谈判两项工作也同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