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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纳家户回族(2)

油香、馓子、盖碗茶,是纳家户回族日常生活和各类重大节日、婚丧嫁娶中的重要饮食。油香的色泽黄亮、酥软醇香、美味可口。制作非常讲究,先将面团发酵后用干面粉加食用碱,调和鸡蛋或清油(植物油),调拌适中,分揉成小面团,手擀为大小一样、薄厚均匀的圆饼状,用刀在中间划一至二道小缝隙,然后放入滚开的油锅中,把握好火候,待炸到表面呈金黄色时出锅。炸油香时,要请长辈或有经验之人掌锅,不允许边炸边吃;吃的时候要掰开,不允许直接咬着吃。还有一种烫面油香,面用开水烫后,调成糊状摊在锅里,很薄,吃时整个折叠,醮上熟蜂蜜,味道极佳。

馓子是当地回民待客、过节的传统风味食品,做工复杂。和面时,要加适当的花椒、红糖、葱皮等熬成的水。先用手将面团搓成均匀如筷子粗细的长条,待下锅时,两头来回对折,折成许多股后,套在两只长竹木筷上平放入油中。炸出后,呈环形栅状,样式美观,色泽鲜艳,入口酥脆,味道纯美,堪称佳品。这种食品从宋朝就已经出现,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麻花是中国各地传统的风味食品,但回族麻花别具特色。它制作精细,程序较馓子简单,把面搓成绳状后,合在一起缠绕两个来回即可下锅。大小形式多样,色鲜味美。

樱米酥是纳家户独有的传统食品。它是在每年夏季,太阳蒸发量最大的时候,把糯米煮成大半熟,将煮过的糯米放在专制的木模具里脱成圆饼,晒干成半成品存放起来。过节时,把干糯米饼拿出来用滚油锅过油,晾凉以后,便做成酥脆可口的樱米饼。

其他油炸食品,如花花子、羊盘肠、油圈圈、油果子等,都是当地回族人的风味小吃。花花子状如花朵,故名之,有草叶形、菱角形、花朵形等形状。油圈圈主要用荞面制作,宁夏川区均常见。

纳家户的回民和全国很多地方的回民一样,有喝茶的习惯,尤其是回族老人,对饮茶有着特别的嗜好,讲究清淡,讲究养生和健身,注重饮茶的消食、提神和养颜功能,形成了独特的饮茶习惯和饮茶方法。除了冲泡茶这种其他民族普遍流行的喝茶方式外,最能体现纳家户回族特点的饮茶习惯就是喝盖碗茶。喝盖碗茶有一定的讲究,喝时不能取下茶碗上面的盖子,也不能用嘴吹漂在上面的茶叶,而是用碗盖刮几下,“一刮甜,二刮香,三刮茶卤变清汤”。如果客人当着主人面揭开茶碗盖,捞出茶中的红枣入口时,主人就明白了,这是客人已经喝好了茶,并要告辞的意思。

纳家户回族正宗的筵席是“十大碗”。一般在举办婚丧嫁娶、宗教节日及家庭纪念活动时,都用十大碗招待众多的客人及亲属。十大碗以鸡肉、羊肉、牛肉、土豆、江米、百合、水果、牛肚等原料为主。其主要的技术是提前煮好肉坯,然后调味,选料精,加工细。纳家户现代的十大碗按顺序分别为烩牛肉、夹板、酥肉、肴菜、肚丝、百合、蜜饯土豆、江米丸子、江米饭,味道先咸后甜。纳家户村回族的清真菜风格独具,清香鲜美,久食不厌,不仅为广大穆斯林所珍爱,非穆斯林各族人民也喜吃乐尝。

清真菜与伊斯兰教的关系十分密切。伊斯兰教把家畜和其他动物分为可食和禁食两类。反刍的、食草的兽类,吃谷子的禽类能吃,比如牛、羊、驼、鹿、兔、鸡、鹅、鸭、鸠、鸽以及水中的鱼、虾等。相反,食肉的、不反刍的凶猛兽类,食肉、性情凶暴的禽类不能吃,比如驴、骡、狗、虎、豹、狼、鹰、鹞、猪等。

纳家户村的回族饮食禁忌是传统生活习惯,这种传统习惯来源于伊斯兰教。《古兰经》规定,严禁食用自死的动物、动物流出的血、猪和非诵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以及酒。伊斯兰教之所以禁止穆斯林食用这些东西,是出于“重视人的性灵纯洁和身体安全”。动物不宰自死或因疾病,或为衰老,或为中毒,其肉不可食;血液乃动物所需各种养分的输送渠道,往往残存有害物质,不可食;猪形态不佳,不择食物,性情懒惰,是不反刍动物,故不可食。禁食“非诵真主之名屠宰的”动物,是因伊斯兰教起源时多神教徒杀牲畜,必诵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名字。伊斯兰教为了从思想上消除一切形式和意义上的多神崇拜,遂禁止食用诵偶像之名宰的牲畜,要求信徒宰牲时应诵真主的名字,以示区别。

伊斯兰教初期限量饮酒,以不醉为限,后因有人酒醉贻误正事、影响团结,遂宣布为禁物。同时提出,凡逢饥荒或形势所迫、非故意而食禁忌之物,也不算是罪过。而且宣布,凡“大地上一切合法佳美东西”均可食用。《古兰经》对饮食禁忌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后由“圣训”和教法根据此原则作了具体详细的补充规范,如规定食肉类的动物和食草而不反刍的动物以及鼠类等均不可食,凡是与酒一样能麻醉或致毒于人的东西如鸦片、海洛因、可卡因等为禁品,不可食也不可种植、加工或贩卖。

伊斯兰教对饮食的禁忌是每个回族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年深日久,代代相遵。现在伊斯兰教的饮食规范已成为全世界13亿穆斯林的共同习惯。

三、居住民俗

回族的居住习俗深受中国传统居住习俗的影响。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住居与人事、社会和世界息息相通,并且可以合为一体,人事、社会和整个世界可以反映在任何尺度的住居中。“家”(房子)可以代表“夫”,“室”(房间)可以代表“妻”,“家室”之合为“夫妻”。“室人”“内人”的称呼都来源于住居。“高堂”(高高的堂屋)可以代表父母,“廷”(院子)可以代表中央政权。“宇”(屋子的边缘)、“宙”(出入于屋宇),合起来就可以代表整个世界。这种观念与传统社会结构相吻合,从个人而家庭,从家庭而社会,从社会而天下,即所谓“夫妇、父子、君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结构。中国的家庭社会原理都体现于其中。

中国人的宇宙观念也同样体现于住居之中。本来,住居是自然与人类隔绝的界限。西方的建筑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他们注重实体,把建筑本身孤立地来欣赏。神庙、城堡、教堂,都是个体孤立的建筑,用石块把人与自然完全隔开。中国的建筑强调空间,注意和周围自然环境的联系。木构架的抬梁式建筑使这一特色得以充分发挥,通过镂空的窗门和外部自然沟通交流。典型的木构建筑几乎四面都是门窗。中国人通过这种内外的空间交流,可以将宇宙容于一室之内。“窗含吴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山月临窗近,天河入户低”,“云生梁栋间,风出窗户里”,“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幕卷西山雨”,表达的都是这种意志。颐和园里有个匾额是“山色湖光共一楼”,表达了人们通过造一楼而把所有景色尽收其中的愿望。

中国人的人生观也同样体现于建筑之中。住居的窗子、帘子既可以相隔,又可以沟通交流,伸缩自如。隔帘看月、隔水看花是中国式的艺术感受,古典诗词里面大量运用这个意境。与外界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以一种悠然自得的态度去欣赏,这是中国人的审美观,也是中国人的人生观,或者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本身就是一种审美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的另一方面就是“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围观和幸灾乐祸。这种人生观使得人们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为了一个目标完全投身其中,而是在任何时候都进退有余,“穷”“达”自若。只要结一草庐,便可心远地偏,与世隔绝。实际上这种隔绝与隔帘、隔窗一样,并非完全隔绝,而是隔帘看人、隔窗看世,是用欣赏的、与己无关的眼光看待污浊的世界,而不是投入其中去改造。

对称平衡是中国建筑的又一特点,也是中国观念的一大特点。商代的饕餮纹、龙纹等纹样已表现出严格的对称。对称源于对偶,对偶的来源是阴阳观念。从这点出发才能明了为何中国传统建筑的间数为单数(似乎有失对称的原则)。实际上一明两暗的三间,中为阳两旁为阴,是阴阳两性结合的极为对称的形式,因此成为中国传统住居的基本格局。此外的一切格局都是这个基本格局的推衍。后来阴阳观念从民间而成为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故而这种对称布局在宫廷、宗庙建筑上的反映最为严格。

中国老百姓的建房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民间信仰的仪礼过程。建房造屋首先是确定方位看风水。在中国发现的新石器房屋的遗址大多表现出方位观念,并且大部分已经形成坐北朝南的形式,成为后世中国建筑确定不移的基本方位。中国房屋的基本结构是一明两暗的一堂三间,这是一般平民住房规模。中堂位置最显,中央供奉祖先、神佛;壁悬中堂、对联,下设长几方桌,两旁设大座。这个房间是原始住居的大房子(公房子)或大房间的遗留,是家庭或家族公共事务(祭祖、议事、待客、举行各种仪式等)场所。如果是中等家庭规模,便在正房两侧和对面加盖厢房,中间的院子为广庭,成为典型的三合院或四合院。一个院落“合”成一个家庭。在南方一些地区,中庭则为“天井”所取代。

回族散居全国各地,与各个兄弟民族特别是汉族比邻而居,民居深受中国传统民居、所在地其他民族民居的影响,千姿百态,风格多样。纳家户回族的居住文化总体体现出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基本结构、一明两暗四合院的建筑布局。但是,回族选择住宅地点时,不讲究风水,只注重居住环境、自然环境是否和谐,采光方位是否有利。在居室的内部布置和装饰中,一般在堂屋中央位置不供奉任何东西,大多悬挂中阿书法的中堂、对联或者山水风景画。

回族在住家上历来以素洁、文明着称。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城市还是农村,你只要到回民家,就会感到回民在住宅的设计、陈设、布局、装饰以及生活的点缀等方面,富有独特的回族特点。特别是回族人喜欢种花弄草,庭院里喜栽各种树木和花草,家家户户院子里种花、养花,万紫千红,阵阵馨香,令人陶醉。同时还有养盆花的传统习惯,窗台上、院子里到处摆放着千姿百态、争奇斗妍的盆花。回民的室内装饰也别具特色。一般回民家庭西墙上都悬挂阿拉伯文中堂和具有伊斯兰艺术特色的工艺制镜以及克尔白挂图等。挂历一般都是伊斯兰历和公历对照的,图案多为着名清真寺或天房、花草等,既便于查阅回族传统节日和伊斯兰教宗教节日,又能够欣赏。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城市的回族居民和农村的回族居民也逐渐打破了传统的居住格局,越来越多的纳家户回族人走进了银川市区和永宁县城,成为散居在不同城市空间布局中的许多居民小区,在居住环境的改变与居室装饰的时代性变化中,反映着纳家户回族人的现代化适应能力和与时俱进的民族发展能力。

从纳家户回族的居住文化心理选择来看,一般从历史到现在,大多喜欢围寺而居。纳家户清真寺在村落中具有地理空间上的中心位置,在纳家户回族人的心理上,与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体的回族人,从生到死的人生关键节点上,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精神象征的心理价值和意义。

第四节社会组织民俗

社会组织指中国传统社会中民间各种形成稳定互动关系的人们共同体,如家族、行会等;社会组织民俗则指人们在建立并沿袭群体内的互动关系,以推动群体之间关系发展所形成的习俗惯例。

纳家户村落是典型的回族社区。在回族的社会组织民俗中,清真寺一直起着核心的作用。长期以来,回族将各类大大小小的清真寺称为“哲麻提”,这个阿拉伯语词汇具有聚集、集体、团结、共同体、社区等含义,“围寺而居”,实际就是指以“哲麻提”为中心,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性宗教组织单位,故又称为“教坊”。清真寺一方面管理教务,一方面管理寺务,是回族社会的民间组织。不仅教民的宗教生活由清真寺主持,举凡婚丧嫁娶、解决民事纠纷、扶贫济困,也都有清真寺的组织参与。纳家户教坊内虽然存在着除格迪目教派以外的其他教派,但纳家户清真寺同样发挥着这些作用。

作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回族人民历来践行爱国爱族的优良传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纳家户最基础的民俗生活组织隶属于哲麻提,但在国家社会管理上隶属于村委会。随着纳家户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又有了居民委员会这样一种新的组织管理形式。

纳家户回族的制度文化中,其组织文化主要有纳姓家族是一个形散神不散的回族亚群体。奇特的是,在纳姓内部有通婚情况。据有的老乡解释,只要出五服,纳姓之间即可通婚。但这一解释和行为在其他地方很罕见。

在宗教组织方面,当地的绝大多数回族穆斯林都属于中国伊斯兰教三大派别之一的“格迪目”。“格迪目”(Qadim)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古老的、陈旧的,汉语称“老教”,是中国回族伊斯兰教三大教派中最古老的一个,也是分布地区最广、人数最多的一个派别,其特点是在礼仪方面中国化的程度比较深,实行教坊制,彼此之间没有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