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一心只给予建议和替他人做出选择不是咨询
咨询不是直接为他人提供建议,更不是代替他人做出选择。咨询师相信,每个人都有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天然趋向,每个人的生活最终是他自己去走过的。因此,咨询师不会代替来访者对他们的生活做出决定,而是要协助他们通过澄清每个方面的问题和影响,从而做出真正的自我决定,并能承担起每种决定可能带来的结果。
6.只为人解决当前问题不是咨询
心理咨询会关注于个体当前的问题,致力于缓解和消除症状。但是,心理咨询不是仅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解决了当前的问题就做结束。心理咨询是把困难和问题看做一个发现自己的机会,是一个经由过去累积、发展和演化而来的过程,因此,透过当前的问题可以看到个体身上一贯的局限,从而改变看到问题的视角、感受自己的方式或处理问题的方法。
7.单单安慰和开导不是咨询
有时安慰和开导是无力的,只能在一般意义上起到暂时缓解的作用。还有时,当我们仅仅安慰和开导别人时,对方会觉得我们根本就不了解他的苦痛,并没有真正设身处地站在他们的立场去思考问题。因此,心理咨询不会对来访者做简单的安慰和开导,更不是帮助来访者把伤口遮盖起来,表面上感觉好过一些。
8.同情的态度和行为不是咨询
在咨询的过程中,来访者常常会谈论到以前或当下自己一些艰难的处境,会讲到自己在人生路途中所经历的磨难。但是,这时咨询师的态度不是同情,而是同感。前者当一个人同情另一个人时,相当于把自己放置在比对方更高、更优越的位置上,是一种上对下的怜悯。后者同感则是一种平等的态度,是“我对你的痛苦感同身受,我深深地理解你为成长所付出的代价和所进行的不屈的努力。”
9.只有批评和指责不是咨询
心理咨询不是对来访者的批评与指责。尽管他们也许曾经犯过错误,但是咨询师更看重他们当下来寻求帮助的勇气和改变的动机。这时,来访者更需要的是支持、理解与帮助,是与他们站在一起共同面对挫折与困难的人,而不是一个去批评和指责他们的过去的人。
二、心理咨询是什么
关于什么是心理咨询,有很多理论研究者和临床工作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见解。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帕特森(Patterson)在1959年提出,“咨询是发生在一种人际相互关系中的过程,构成这一关系的是一位治疗师和一名或更多的当事人。在这个关系中,前者试图运用以系统的人格心理学知识为基础的心理学方法来改进后者的心理健康水平。”1967年,他又对此定义进一步做了修正,更为具体地对心理咨询的目标和帮助过程的特点做了恰当的说明,“咨询是一种人际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咨询人员提供一定的心理气氛或条件,使对象发生变化,做出选择,解决自己的问题,并且形成一个有责任感的独立个性,从而成为更好的人和更好的社会成员。”
柯西尼(Corsini &; Wedding)在2000年提出,“心理治疗是双方互动的一个正式的过程,每一方通常由一个人构成,但有可能由两个或更多的人组成。其目的是由精通人格起源与发展,行为维持与改变之理论的治疗者,在专业与法律的认可下,使用逻辑上与该理论有关的治疗方法,来改善另一方在下列任一或所有领域的无能或不良带来的苦恼:认知功能(思维异常)、情感功能(痛苦或情绪不舒适)、行为功能(行为不当)。”
中国台湾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林孟平老师认为,“辅导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一位受过专业训练的辅导者,致力于与当事人建立一个具有治疗功能的关系,来协助对方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进而欣赏自己,以致可以克服成长的障碍,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使人生有统合并丰富的发展,迈向自我实现。”
从上述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对心理咨询的理解都很强调双方的互动关系,且这个互动关系本身就能提供心理咨询所需要的氛围,起到治疗的作用;其次是心理咨询的理论基础是系统的人格心理学知识、行为维持及改变的理论。即心理咨询师应当要了解人类心理的基本结构,了解人格发展与变化的过程及影响因素,了解人的心理为什么会生病,而人又如何可以好起来。最后,所有的概念都指明了咨询可能给来访者所带来的改变,这种改变从认知、情绪和行为三个层面,将对来访者后续的生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心理咨询的功能与目标
心理咨询的功能是帮助个体克服适应和发展中的各种心理困难和障碍,成为健全的、有效率的建设者和享有个人幸福的个体。那么,具体来讲,这个“理想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心理咨询到底会将来访者导向何处?无论是何种流派的心理咨询,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个最基本的目标问题。
现代心理咨询的基本理论较多采纳了人本主义心理学家提出的“健全人格”的标准,将其作为“理想的人”的具体化。拥有健全人格的个体具有以下特征:
(1)比一般人能更有效地知觉现实,并更能适意地在现实中生活;
(2)对自己,对他人以及客观现实有高度的接纳;
(3)有自发性,一任天然,率真;
(4)以问题为中心;
(5)有独处的需要;
(6)高度的自主性;
(7)能够欣赏生活,不失去对普通生活的新鲜感;
(8)常有“高峰体验”;
(9)有“同类相亲之感”;
(10)与一些朋友和亲爱的人有密切的关系;
(11)民主的性格结构;
(12)强烈的道德感和独立的善恶判断能力;
(13)善意的幽默感;
(14)创造性;
(15)抗拒文化适应。
当然,上述是心理咨询的终极目标,是心理咨询所追求的终极方向。因此,当具体到某个特定的个体身上时,很难完全符合上述各项标准。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咨询的目标要在依靠心理学手段可以达到的范围之内。因此,拟订目标时,要考虑到目标实现的条件、资源等,超越可能性的目标不仅无益,反而会因达不到而挫伤双方的积极性。
举例而言,常常有失恋的来访者说,我希望心理咨询能让我忘记对方,忘记这段感情,不再为这段过去的感情而痛苦。想想看,这是一个在心理学手段的范畴内现实又可行的目标吗?
事实上,失恋后的消极感受是人性的本能使然,也是这段感情所留下的自然痕迹。除非运用魔力,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将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从记忆中抹去,这只是不现实的幻想而已。
但是,虽然咨询不能达到忘记和不再痛苦这两大功效,却是可以协助来访者接受失恋后一段时间里正常的情绪反应,不刻意去压抑和否认自己的伤心等消极情绪。接下来则是恢复正常的作息,重新建立一个人独立的生活规律和习惯,但同时允许自己有悲伤的感受;此外,还要鼓励来访者增加与朋友、亲人之间的联系,拥有新的倾诉对象,建立新的支持系统;最后,在情绪充分被处理后,则是需要重新整合这段过去,发现这段感情对自己的心理成长的积极意义以及对下一段感情的启示。至此,心理咨询虽然没有直接达到来访者的目标要求,却是可以从更积极的层面来引导来访者走出失恋的阴影。
四、心理咨询师的基本态度
心理咨询是一项对咨询师的自身修养要求很高的职业,心理咨询师本人在整个咨询过程中的基本态度,具有积极的示范和治疗功效。
(一)同感
每个人由于教育程度、生活环境、经历不同,往往形成自己所特有的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和参照标准。这种先入为主的情况,使得我们在考虑问题时常常很难真正站在对方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并以对方的眼光来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
然而,要了解、关怀来访者,作为咨询师就必须对来访者形成共感和理解的态度。从咨询者的角度讲,具有良好的共感,便可以设身处地理解来访者、准确地把握材料,从而更好地协助来访者考虑自己的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来访者的角度来讲,共感给来访者提供自由表现自己的态度、感情的接纳和宽容的气氛。这样不仅可以帮助来访者进行自我表达、自我探索,而且使来访者感到自己被接纳、被理解,从而产生一种自我接纳的、满足的感受。这种感受又会促进他继续表达和解剖自己,使心理咨询过程顺利向前发展,咨访双方更深入地沟通。
(二)无条件积极关注
积极关注即是咨询师不以评价的态度来对待来访者,不依据来访者行为的好坏对错来决定怎么对待对方。无条件地从整体上接纳对方,将对方视为一个有价值的人;纵使不同意对方的一些意见,但仍然尊重对方的人格。
着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说过:“尊重是无条件的,意思是说这份尊重并不决定于来访者的行为,因为当我们接纳一个人时,是整体的接纳,不但包括他的长处,连短处也一起包括在内。”
可以说,这种态度已经成为咨询师为人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价值观相信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认为每个人的人生过程都是一个充满了曲折的复杂的奋斗、思想和感受的过程。因此,咨询师尊重来访者所拥有的独立人格,相信人都有向善和成长的潜能,人都有尊严和存在的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咨询师有足够的心理容纳空间,允许来访者做他们自己,有他的感受、想法、情绪和行为,既不对来访者做嘲笑和贬低,也不把自己的好恶和价值观加在对方身上。
(三)真诚
真诚是指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做真实的自己”,以一个真我出现,不躲藏在专业角色背后,不故作高深。相反,咨询师能够真实可靠地投入在一个真正的关系中,允许自己有感受的流露。不特意取悦对方,也不回避自己的失误或短处。此外,由于咨询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因此他在咨询过程中始终能做到表里一致、心口一致、言行一致。
可以说,真诚本身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带来对自己的接纳、喜爱,以及轻松的感觉。事实上,我们中的一些人,从小,从家庭中就看到了对他人、对自己缺乏真诚,于是,我们也逐渐学会了自我保护、隐藏自己,并对人对己都渐渐疏离。然而,当人与人的相交缺乏真诚的时候,当人与人的相交流于表面和非人化的时候,人的共处就不会再有促进成长的功能,相反还会损害人的身心健康。当你与人相处时时都需要伪装,不能放松并流露真实的自己的时候,当人一旦戴上假面具之后,就要花很多心思很多精力来遮掩那个真正的自己,从而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建设性的成长。真诚会导致信任和喜爱,且咨询师的真诚对于来访者来讲具有榜样的作用。在来访者学会真诚的同时,他们对自己的感受也将慢慢提升。
五、理解心理咨询的时间设置
心理咨询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常常不是一次完成的。长期的咨询可以持续两年、三年甚至更久;中期的咨询一般是半年到一年期间;短期的咨询则是8次左右。
一般来讲,当与咨询师约定一个大致的咨询次数后,会固定于每周一次的会面。这样的时间设置将有助于咨询师和来访者之间形成信任、稳定的关系。
每次咨询时间大概在50分钟到一个小时之内,第一次咨询时间可能稍长。在两次咨询的间隔期间,来访者有机会将咨询中所学运用到现实生活中,以检验自己是否已能有效应对咨询时提出的问题。
当咨询进展到一定的阶段,来访者个体感觉咨询当初的问题已经获得较好的解决时,就可以与咨询师协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