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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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案(1)

进入20世纪的下半叶,心理学的科学哲学发生了变化,实证主义的根基受到了冲击。其中,解释学是对实证主义哲学形成重大冲击的“人本哲学”之一。甚至有人指出,人类哲学思想在20世纪发生了“解释学转折”。解释学(Hermeneutics),又译释义学、阐释学。解释学来自希腊词语hermeneuin,意指“翻译、解释”(to interpret)。在近代之前,解释学作为一种解释的理论、方法和科学被应用于圣经解释、法学和古典语文学以及其他古代典籍的解释。进入到近代,经过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等人的努力,它逐渐发展成为人文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到了上世纪,它又成了一种新的哲学立场,并迅速扩展到史学、文学批评、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科学史研究、神话学等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哲学释义学既是一门哲学,在某种意义上又可说是一门新的边缘学科和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它为人文科学各学科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和天地。在心理学领域,很多不满于科学主义心理学的心理学家们以解释学哲学为基础形成了新的、不同于实证主义哲学指导的研究方法和心理学理论。解释学成为继实证主义、现象学之外的心理学方法论的“第三势力”。站在反实证主义同一立场的解释学思想和人本心理学在很多主张上存在着一致之处,如认为人是具有自由解释能力的存在,是自主的存在,倡导对人的研究应该有着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主张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价值涉入等。因此,人本心理学家在学科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关注到科学哲学上的“解释学转向”,在构建自己方法论基础和形成具体的研究方法上不断吸收解释学的思想,形成了人本心理学的解释学研究方案。

1.解释学研究方案的内涵与特征

解释学研究方案是以解释学哲学为指导思想而形成的心理学研究方法。解释学哲学思想内容丰富,学派林立,虽然在很多基本观点上存在着一致之处,但是从方法论解释学到哲学解释学以及批判解释学之间,它们所强调的重点、认识论主张上的差异还是很显着的,甚至在某些问题上的立场是针锋相对的。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主要是以方法论解释学为主要指导,同时吸收了海德格尔、加达默尔以及利科尔的某些思想。强调对行为、经验“文本”的说明与解释,以及对其意义的揭示和理解。主张所有的经验、行为系统都有着潜在的意义,强调在明显不同的,甚至在看起来相互对立的意义系统间寻求理解。认为心理学研究是通过一定研究过程对包含了人类经验和社会行为的书面的和口头文本的解释。呈现出以下主要特征:

第一,在研究对象上,主张心理学是对“文本”的研究。文本就是由书写而固定下来的语言。是指人类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所形成的语义形式,它是有着内在结构的整体,不能分割为构成它的元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文本”具有不同的内涵。对古希腊和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来说,文本是宗教和法律文件;在19世纪的施来尔马赫及其同时代的人看来,文本不仅包含了各种已有的文本和文件,而且也包含了人的内心世界;狄尔泰则把文本的含义进一步拓展,首次超越了以文字固定意义上的文本,把它拓展到人类的经验和历史;海德格尔和利科尔则进一步指出,人类的经验以及互动行为都可以看做可以解读的文本。这样,经过几代解释学哲学家的努力,文本逐渐从圣经典籍和法律文件发展到人类的经验、行为。人本心理学家所感兴趣的文本就是人类的经验行为及其结果,如艺术品、文学作品、仪式、制度、神话等。

第二,强调语言的作用。解释学家都强调语言在理解与解释中的重要作用,认为理解或解释的媒介是人的语言或言语。只有通过语言才能理解世界、理解存在。无论是狄尔泰、海德格尔、加达默尔或是利科尔,都强调语言在理解和解释中的作用。从海德格尔开始,语言本身就是存在的一部分,赋予它本体论意义。狄尔泰强调表达,认为人类的经验必须经过表达,在表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理解。利科尔认为人们所使用的自然语言是多意的,也就是说,一个词或符号可以指代许多重叠的意义,通过对这些意义的澄清,实现对特定情境下现象或经验的理解。人本心理学的解释学研究注重个体经验表达,表达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叙述、故事、录音录像等,这些表达本身就具有符号性特征,蕴涵了潜在的意义,它们成为解释学研究的基本材料。

第三,强调意义的情境性。解释学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对不同情境下经验和行为的理解。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者认为,对某一经验(如焦虑)的研究不是对它进行抽象的、分离式的研究,而是把它与其他的社会条件相联系的。理查兹(Anne C.Richards)曾经用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一特征:如果所要研究的对象是一棵树,解释学研究要追溯到地低下的树根,发现这些树根与地下水的相关关系,又发现这些水来自于附近的一条小河。那么地下水、小河都应该成为理解这棵树时必须考虑的方面。通过这一研究过程,研究者就能看到事物之间广泛的联系,可以让研究者获得一个更宽广的视野,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现象进行研究。不同的角度所获得的对现象的认识是不同的,综合这些不同的认识就能实现对现象的完整把握。所以,解释学研究就是要考虑形成对某种经验不同理解的背景。如,对焦虑进行研究时,解释学研究不仅要研究个体的生存环境,而且还要考察其社会文化环境。即研究所关注的不仅仅局限于焦虑经验本身,还要理解焦虑及与焦虑相关的经验网络(network of experiences)。帕克(Martin J.Packer)和爱迪生(Richard B.Addison)用“水孩子”(water-baby)的隐喻指代研究对象与形成它的背景不能分离的特征。指出现象本身就是一个水孩子,他离不开所生存的水世界,否则就会失去生命。

解释学研究批判了传统研究把研究对象从自身存在情境剥离出去的做法,认为经验主义的实验室研究和理性主义的抽象形式研究都忽视了经验的实际存在,这样所进行的研究不能揭示现象的真实存在与意义。它也批判了现象学研究在此问题上的模糊立场,指出虽然现象学研究方案也是注重生活世界中的人类的经验与行为,但是它并不强调考察经验和行为的历史脉络。对于现象学研究方案来说,它关注的焦点是现象本身,要回答的问题是现象的本质结构,而解释学研究则关注的是某种现象或经验的背景,它不仅要回答经验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还要了解形成这一理解的情境性因素。这可能是这两种方法的一个主要区别。

第四,解释学研究强调研究者价值涉入。在传统研究中所尽量消除的“本体论偏见”且在解释学研究中得到合法的地位,并予以着重的强调。解释学研究者认为,人从历史走来,并向历史走去,生活在此时此地的个人在时间上的延续性不可避免地烙上时代、历史、文化和种族的烙印,都会以过去所形成的视角来认识一个具体现象。所以,在进行解释学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个人的视角起着重大的作用。与哲学家一样,心理学家都置身于特殊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中,他们进入到解释学循环中都是带着特定的视角,这样所形成的解释只适合于特定的文化和特定的历史时期。按照利科尔的话就是:那些希望逃避其历史遭遇的偶然性、试图站在非情境的“客观性”立场的人,可能会懂得所有的事,但是却不会理解任何事。所以,以解释学作为指导的心理学家必须放弃把自己当做“毫无兴趣的观众”的立场,而是要积极地涉入到自己所要说明的现象中。实现解释学理解不是通过运用胡塞尔的悬置,来除掉我个人经验、直觉、观念以及历史的和文化的影响,也不是像传统实验心理学以理性的名义,通过控制现象的“实验者偏差”来保持“客观性”,而是通过研究者自己的经验发现理解现象的合理模式。对他人经验之所以能理解,是因为研究者有着与参与者共同的(或者类似的)经验感受。与此同时,他们也不否认一定程度的客观性的存在,认为由于人类存在有很多共同基础(如文化),因而也可以实现某种程度的客观性。解释学研究希望在经验主义的现实主义和后现代的相对主义之间寻找到某种平衡。

第五,主张遵循整体性原则,坚持研究是一个动态的辩证过程,一个对参与者、情境和方法开放的过程。解释学研究强调不仅人是一个具有身体、心理、文化的统一体,同时它与环境、与社会、与历史也具有割舍不了的联系。因此,必须把人置于一个整体中进行研究。具体体现在解释学研究所考察的是参与者在自己日常情境中的活动和经验,而不是剥离了生活情境的实验室研究或理性主义的抽象研究。他们认为,随着人类生活世界的不断变化,人类行为的意义也随之发生改变。解释学循环是最能体现解释学研究方法动态性与辩证性的,通过在部分与整体之间的不断循环,实现对参与者经验、行为以及描述的开放,获得对经验、行为真实理解的不断接近。

第六,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经验和行为的理解而非预测与控制。解释学研究者认为,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研究都是为了获得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法则。在自然科学中,这种追求是可能的。在如心理学的人文科学中,采用与自然科学同样的研究方法会导致对人类行为意义的曲解和毫无价值的“发现”,因为它压抑了被研究的对象所真正关注的问题和他们的真实兴趣所在。就像人本心理学家泰勒(Charles Taylor)所指出的那样,从解释学认识论来考察,像自然科学那样确切的预测是不可能的。因为首先,人类经验是一个具有意义的、意向性系统,它与其他系统互动开放;其次,意义之间存在着微妙差异,这会导致一些环境下的不同的预测;第三,也是最基本的,人类是自我定义的,随着自我定义的改变,对经验类属的认识也会改变。泰勒认为对人文科学来说,理解比预测更容易,人文科学大多是事后追溯的理解,人文科学是向后看的,它不可避免地是历史的。泰勒还指出,解释者在文本中所发现的意义是建立在解释者自身意义基础上的。解释是建立在直觉基础上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分享的。成功的解释需要“高度的自我认识”。解释学研究所形成的是对行为和经验的叙述性说明和“厚重的描述”(thick descriptions)。通过对这些叙述和描述的解释与分析,最终实现对现象的理解。理解是对一个表达所指的心理内容的把握;通过它我们可以把握人文科学研究的主题;理解取向的学科关注的是人类,这与自然科学区别开来。

最后,它没有形成像现象学研究、启发式研究那样的明确、清晰的研究步骤。从某种程度上看,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方法,而是有一定取向的研究立场。奎肯(Kuiken,Don)对埃卡茨博格(Rolf von Eckartsberg)的解释学研究专着作书评时就指出,解释学研究的研究步骤不像现象学方法那么明确清晰地表现出来,在解释学研究中,研究者通过解释学循环,实现从对现象文本的不太切合的解释到逐渐切合的解释的过程。这种解释方法常常要求对我们传统文化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而这不容易作为方法论技术来教授。

解释学研究方案的这些特征使得它在整个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中成为一个个性鲜明的研究方案。而这些特征与其形成的思想基础密不可分。

2.解释学研究方案的思想渊源

2.1.解释学研究的哲学基础

解释学研究方案的哲学基础主要是解释学哲学,但是由于解释学哲学在发展过程中与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现象学与存在主义所提出的基本主张都成为解释学研究方案的内在构成部分。埃卡茨博格甚至把解释学研究置于现象学心理学研究的框架之内,认为存在着两种现象学研究:一种是经验现象学研究(即现象学研究方案),另一种是解释学现象学研究(即解释学研究方案)。所以在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案中,除了解释学以外,我们还能发现现象学、存在主义的某些思想。在此,我们主要介绍解释学哲学对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案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