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中国蓝田总公司在互联网主页上称“中国蓝田总公司是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审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下属国内独资企业54家,驻各地经营公司、办事处160多家,国外独资公司3家,总资产规模达220亿元,年销售收入逾100亿元,利税总额逾10亿元”。其业务范围是“以农副水产品的产、加、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的现代大农业为主业,兼营生物制药、房地产开发、电子通信、饲料加工、建筑制造、涉外酒店、连锁超市、国内外贸易、广告策划、电脑科技、市场研究等多种产业”,与蓝田股份颇多一致。很多人至今都难以把蓝田股份和中国蓝田区分开来,一些报道更是张冠李戴。这不仅仅是因为两家公司都简称为蓝田,拥有完全一样的企业标志,更重要的是两家公司的关系从来就没有真正分开过。虽然名义上两家公司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为同一人。直到现在,在中国蓝田总公司的主页上,仍然将蓝田股份称为其“核心企业”。据蓝田股份招股说明书显示,上市所募集的24亿元资金全部投向了位于湖北洪湖及其周边地市的业务。1997年,蓝田股份再度以配股形式募集12亿元资金,据称同样将资金投在了湖北的农业项目上。1998年7月,蓝田股份第一大股东沈阳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迁至湖北洪湖。1999年12月,蓝田股份正式迁址更名,公司工商登记住所改为“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公司则由“沈阳蓝田”变为“湖北蓝田”。从此,蓝田股份除了几家不产生什么效益的子公司还在沈阳外,与沈阳彻底断了干系。
据蓝田股份2000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8%来自农副水产品收入和饮料收入。2000年公司主业收入184亿元,其中,农副水产品收入127亿元,占69%,饮料收入53亿元,占29%。农副水产品主要指的是桂鱼、鲤鱼、草鱼等淡水鱼类,中华鳖、青虾以及莲子、莲藕、菱角、茭白、莼菜等水生植物。饮料则是出现在各个广告媒体上的野莲汁、野藕汁、蓝田啤酒和蓝田矿泉水等。蓝田公司称,洪湖是目前国内惟一没有任何污染的淡水湖泊,水产资源极其丰富,有114种鱼类、168种飞禽和68种水生高等植物。洪湖拥有102万亩水面,蓝田股份则开发了其中的30万亩。蓝田股份用优美得近乎煽情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神奇富饶的鱼米之乡,那里不仅地肥水美、鱼虾遍地,而且几乎遍地是黄金。在介绍了蓝田股份尽享天时地利的同时,瞿兆玉也没有忘记强调,蓝田股份走的是一条“精耕细作”的农业产业化道路。
随后的故事众人皆知,蓝田股份的证券代码为600709,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最初5年间取得了股本扩张了360%的骄人业绩,创造了中国股市的神话。1996年发行上市以后,在财务数字上一直保持着神奇的增长速度:总资产规模从上市前的266亿元发展到2000年末的2838亿元,增长了10倍,历年年报的业绩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达到115元,即使遭遇了1998年特大洪灾以后,每股收益也不可思议地达到了081元,蓝田创造了中国农业企业罕见的“蓝田神话”,被称做是“中国农业第一股”,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此被誉为“农业产业化的一面旗帜”。蓝田股份有限公司果真成了一面旗帜,在蓝田股份所在的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的一条主要街道上,竖着“举蓝田旗、走产业路”的大幅跨街标语。对于蓝田而言,这是一份难得的政治荣誉:蓝田是全省农业产业化的旗帜。1999年8月,湖北省有关领导在蓝田洪湖基地主持召开的“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暨农村政策座谈会”上,正式树起了这面旗帜。“蓝田是很好看,”监利县政府办公室一位曾经多次参观过蓝田的副主任说:“省里、市里一直是把蓝田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典型,经常组织参观学习。”参观学习必须有得看,蓝田没有让地方政府失望。它在给所有参观者一个看上去很美的蓝田景观的同时,也让地方政府从中总结出了许多值得学习的模式。旗帜让蓝田在当地更可信。洪湖农行的一位人士说:“如果蓝田不是省里树的旗帜,它能贷到这么多款子吗?”而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也私下说过,由于蓝田家族化日趋严重,蓝田内部冗员繁多,管理层素质偏低,公司运转效率不高,即使不涉及作假,蓝田也会在这种家族化管理中慢慢死去。蓝田果然等来了这一天,只是它没有料到会这么快,这么突然。
“600”字粉碎蓝田神话
然而,让众人都没有想到的是,2001年10月26日,学者刘姝威的一篇600字短文却直接改变了蓝田股份的命运。
刘姝威在国家机密级刊物《金融内参》上发表《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文章,指出蓝田股份已经成为一个空壳,建议银行尽快收回蓝田股份的贷款。这篇短文立即引起蓝田的激烈反应,用中国蓝田(集团)总公司总裁瞿兆玉的话说,刘姝威的文章“让所有的银行全部停止对蓝田贷款。资金链断了,(蓝田)快死了”。
刘姝威是中国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和厉以宁的学生,1986年从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一直从事银行信贷研究工作。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她在2001年应约写了一本书,叫《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刘姝威后来说她当初选取了十几家上市公司作为案例,开始并没有蓝田。后来一位编辑建议说,选择十几个案例,还不如把一两家上市公司分析透彻,这样才有利于读者能够整体地和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这些分析技术。刘姝威觉得说得有道理,她认为自己必须能够找到一家上市公司,这家上市公司能使她对它的财务报告使用尽可能多的分析技术。正好在2001年10月8日时,蓝田发了一个公告,说证监会已经开始对它进行调查,这个时候刘姝威才注意到蓝田。从蓝田招股说明书到2001年中期的财务报告,刘姝威依据的全部是公开资料。经过分析,她震惊了:“我没去过蓝田,就能看出这么多明白摆着的毛病。最基础、最简单的分析方法就能看穿的骗局,怎么就没人吱声呢?”
刘姝威发现,2000年蓝田的净营运资金已经下降到-127亿元,这意味着它在一年中有127亿元的短期债务无法偿还。“蓝田股份已经是一个空壳,没有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了,也没有收入来源。它完全是在依靠银行的贷款维持生存。这对蓝田危险,对银行更危险。”刘姝威最后得出结论:“银行的20亿元贷款,蓝田一分钱也还不了。”事后刘姝威介绍了当初她的分析思路:
1127亿销售额有作假嫌疑2000年蓝田股份的农副水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9%,饮料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9%,二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8%。蓝田股份发布公告称:占公司产品70%的水产品在养殖基地现场成交,“钱货两清”成为惯例。蓝田股份的生产基地位于湖北洪湖市,武昌鱼公司位于湖北鄂州市,洞庭水殖位于湖南常德市,距洪湖的直线距离200公里左右,主营业务都是淡水鱼类及其他水产品养殖。武昌鱼应收账款回收期是577天,洞庭水殖应收账款回收期是178天,但是这两项水产品收入只是蓝田股份水产品收入的8%和4%。在方圆200公里以内,他们的生产成本不会存在巨大差异,这不能支持蓝田股份水产品收入异常高于同业企业。此外,如果此言当真,各家银行会争先恐后地在瞿家湾设立分支机构,绝不会让“127亿元销售水产品收到的现金”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因此,蓝田股份不可能以“钱货两清”和客户上门提货的销售方式,一年销售127亿元的水产品,2000年蓝田股份的农副水产品收入127亿元的数据是虚假的。2蓝田股份的资产结构是虚假的2000年蓝田股份的流动资产占资产百分比约为同业平均值的1/3;而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约3倍;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多;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在产品绝对值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蓝田股份的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和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异常高于同业平均水平,可以看出蓝田股份的在产品和固定资产的数据是虚假的。3蓝田股份已经成为提款机金农网称,中国蓝田总公司在全国建立了六大生产基地:湖北洪湖30万亩水产品种植、养殖和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湖北随州10万亩银杏和200吨黄酮、500公斤萜内酯生产加工基地,湖南临湘10万亩黄姜及500吨皂素生产基地,湖南常德奶牛、乳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广东珠海优化农业试验基地,北京昌平国际高科技农业基地。随州10万亩银杏基地之说,与《随州信息港》网《中华银杏第一镇——洛阳》相违。而三九健康网的报道称:2001年6月26日,占地500亩的“湖北蓝田银杏高科技产业园”在随州奠基。蓝田金农网没有介绍湖南临湘10万亩黄姜及500吨皂素生产基地,在湖南省临湘市政府网站也没有有关湖南临湘10万亩黄姜及500吨皂素生产基地的任何信息。在湖南省常德市政府网站及相关网站,没有有关湖南常德奶牛、乳制品生产加工基地的任何信息。
刘姝威最后的判断就是,中国蓝田(集团)总公司没有净收入来源,已经失去了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了,它是一个空壳。如果银行继续给它贷款的话,那么蓝田股份的债务负担会越来越重,它会无力偿还这些巨额债务的;那么对于银行来讲,那就更危险了。如果银行再给像蓝田这样的依靠银行贷款生存的空壳企业继续发放贷款的话,总有一天,银行就没有钱来支付已经到期的储蓄存款了,从而引发的局面是很可怕的。
从10月26日这一天起,颠覆蓝田神话的序幕也徐徐地拉开了。
蓝田狗急跳墙,刘姝威被“死亡追杀”
刘姝威是《金融内参》联系的作者,《金融内参》是《金融时报》的内部刊物,报送范围只限于中央金融工委、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和有关司局级领导,刊物属于机密级。但对于此后由该文引出的种种纠葛与风波,她却没有任何预感和思想准备。该文刊发24天后,刘姝威的工作单位忽然来了两个陌生人。这两人是中国蓝田集团总公司总裁瞿兆玉和中国蓝田集团总公司副总裁陈行亮。瞿兆玉是拿着《金融内参》第16期的复印件和刘姝威说话的。刘姝威对此“特别地惊讶”,她问瞿兆玉如何得到这份内参的。瞿兆玉表示,是一位朋友给的。话无两句,瞿兆玉迅即怒气冲冲地对刘姝威说:“你的这篇文章让全国所有的银行都已经停发对蓝田的贷款了。”瞿兆玉甚至还说:“中国证监会调查蓝田,银行都没有停发贷款,但是一位领导在你的文章上签字了,所有的银行都停发贷款了,我的资金链断了,我们都快死了!”2001年11月26日,刘姝威把她对蓝田股份的分析过程又写成了一篇更详细的文字报告,递交给了有关领导。在报告内,刘姝威特别强调:“在我写给《金融内参》的600字文章中,其中100字的现场描述引自《粤港信息报》记者苏征兵的一篇文章,其他的是我研究的结论。”然而,到了12月1日,刘姝威在互联网上看到了湖北《农村新报》登载的一则报道称蓝田起诉苏征兵了,因为刘姝威引用的他所写的那100字内容,而且向苏征兵索赔20万元。这更让刘姝威震惊!显然,蓝田又看到了这篇内部报告。12月12日,《金融内参》第19期发表了声明:本刊第16期刊载的《应立即停发蓝田股份贷款》一文,纯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编辑部。接着,2001年12月13日,刘姝威接到了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是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姝威名誉侵权。传票由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送达。
接到传票的12月13日,刘姝威曾问民事庭庭长:“你们怎么能够拿着蓝田“窃取”的国家机密作为证据来立案呢?你们怎么能够受理这个案子呢?”民事庭庭长说了一句:“我们法院不管窃取国家机密的事。”接到诉状之后,刘姝威马上给《金融内参》打电话,对方仅表示他们知道这件事了,再未做任何表示。刘姝威越发感到孤立,她说:“这个时候,我只能自己来采取行动了。”12月14日,刘姝威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她说:“蓝田股份公司窃取了国家机密。”法院表示,窃取国家机密是属于刑事案件,应该到公安局去报案。刘姝威立即拨打110,得到的答复是:“报案的应该是《金融内参》,而不是你。”当刘姝威再给《金融内参》打电话的时候,根本打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