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案例一
财务杠杆的消极作用
——猴王的资本运营败笔
2001的股市上有两支股票特别引人注目,一个是郑百文,另一个就是ST猴王。ST猴王引人注目和它的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有着直接的关系。猴王集团己于2002年2月27日由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其进入破产程序。猴王股份是猴王集团的第一大债权人,猴王集团的破产使得猴王股份有大约10亿元的债权化为乌有。
2002年2月27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负债累累、无法继续经营的猴王集团做出了破产裁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早在1999年,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公署对猴王集团进行了抽查审计,初步披露了猴王集团公司资不抵债的问题。2000年3月至9月,宜昌市政府派市审计局对原任董事长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为:截至1999年12月31日,这个集团公司上报总资产3414亿元,审计核实数为895亿元;上报总负债2696亿元,审计核实数为3312亿元;上报亏损305亿元,核实亏损为3492亿元。
猴王集团的历史猴王公司全称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计委、湖北省财政厅于1992年8月8日以鄂政(1992)8号文批准,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272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路344号,法定代表人易继纯;1993年9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75号文批准,发行了3,000万社会公众股股票,并于1993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猴王A;股票代码:0535。猴王公司的前身是猴王焊接公司,为1958年成立的宜昌市七一拉丝厂。1959年在七一拉丝厂的基础上成立了宜昌冶金制品厂,1965年该厂更名为宜昌市电焊材料厂,1980年经宜昌市革委会批准更名为宜昌市电焊条厂,1990年2月28日,经国家机械电子F部第一装备司批准同意在宜昌市电焊条厂的基础上成立猴王焊接公司,并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2年8月8日,经湖北省经济委员会以鄂经基字[1992]376号文批复,确认猴王焊接公司为企业集团。猴王公司主要生产焊接材料、设备,其主要产品曾多次荣获省优、部优及国优金奖,主导产品也多次通过美国、英国、德国、挪威、中国等五国船级社的联合认可,公司产品除在国内同行业占据优势的市场份额外,还出口到美国、日本、中东、东南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猴王公司是焊材行业惟一的一家上市公司,公司鼎盛时期焊材年产销量达7万吨,经济效益连续几年居全国同行业第一。上市之初的猴王公司虽然在焊材行业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但在股份公司改制设立时却没有专注于自己的优势领域,其机构设置十分庞杂,业务跨度极大。猴王公司在其1993年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对当时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营业范围描述如下:本公司由19个全资子公司(厂)和一个控股(50%)的企业组成。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管理部门为七部一办。公司主营焊接材料和焊接设备、机械、电器设备生产、销售,兼营金属制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通用机械、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配件、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化工原料、日用百货销售;12层以下、21米垮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水塔烟囱及相关建筑物施工;三级房地产开发;汽车运输;广告设计、制作;住宿、饮食服务。
在1996年以前,猴王股份年报第一大股东一栏中列的都是“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97年开始变为猴王集团。事实上,集团是在股份公司1993年上市后才应运而生的。猴王集团上市后的疯狂猴王从当初的七一拉丝厂起步,到20世纪90年代初已是声名显赫,光环笼罩下,猴王开始自我“膨胀”。于是,股份公司上面又搭起了集团公司的架子,以集团之名大搞兼并扩张。集团领导人甚至放出话来,要将宜昌市的所有企业都兼并。后来手脚更伸向了全国,甚至伸向国外,最多的时候,集团下面有几百家企业,横跨几十个行业。不断的扩张,不断的兼并,钱从哪儿来?集团将手伸向了上市公司。集团究竟是怎样在几年中将上市公司掏空的,目前仍然很难完全理清。但去年6月15日猴王股份公布的一份清单露出了冰山一角。这份清单显示,猴王股份对集团的应收款至少有89亿元,担保至少3亿元。其中包括对集团关联交易形成挂账45,111万元;公司代集团付款及付给集团公司款项12,438万元;还有集团以上市公司名义贷款32975万元,等等。
这份清单实在令人触目惊心,猴王股份不仅货卖出去没收到钱,而且有“义务”代集团付款,甚至无缘无故向集团“付款”;集团可以随便冒用上市公司的名义为自己贷款,并且一贷就是3个亿。不仅如此,猴王集团在向银行贷款时,还以猴王股份的资产作抵押。
被掏空的猴王股份,经营陷入了停顿。由于资金极度缺乏,猴王股份的“生命线”——猴王焊条厂已基本停产,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多吨的厂子,因没“米”下锅几乎瘫痪。更可怕的是,集团疯狂的抽血行为,给公司留下了巨大的灾难:第一,上市公司对集团形成的数亿元的债权,随着集团宣告破产,集团资产所剩无几并且早已被其他债权人冻结、查封,猴王股份完全有可能颗粒无收。第二,由于为集团担保数亿元,随着集团破产,猴王股份立即成了债权人追索的对象。第三,几年来为了向集团“输送”资金,猴王股份自身也债台高筑。实际上,在2000年1月之前,猴王股份拿给股东们看的成绩单一直都还不错。到1998年年报,猴王集团都还保有配股资格。2000年1月,一直对外号称保配的猴王却突然预亏。集团占用资金的情况此前也不露痕迹,直到2000年初的一次董事会议上,外地董事们才知道集团大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这些粉饰利润的行为,并非集团对股份公司“大发慈悲”,其目的还是为了圈钱。猴王主营的焊条、焊丝并不是什么利润率高的产业,通过这样的数字游戏才保住了配股资格。另外,账做得漂漂亮亮,集团更容易通过上市公司向银行借款。
2001年2月27日,猴王集团突然宣告破产。法院关于猴王集团破产的裁定书显示,截至2000年12月31日,猴王集团资产总额为371亿元,负债为2396亿元。但根据之前宜昌市政府派驻猴王集团解困工作组提交给市委、市政府的一份报告可发现,截至2000年10月30日,猴王集团总资产为2361亿元,总负债为2193亿元,净资产为168亿元。短短3个多月间,猴王集团资产出现了惊人的“缩水”现象:总资产迅速下降了199亿元,而总负债却增加了203亿元。大股东关了门,上市公司对集团形成的数亿元债权只得独自消受;由于为集团担保数亿元,猴王股份还成了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几年来为了向集团“输送”资金,猴王股份自身也债台高筑。2001年3月7日,“猴王A”退化成了“ST猴王”。而猴王集团在实施破产前,陆续分离出了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3月22日,ST猴王集团的三大债权人———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正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ST猴王破产还债。作为猴王集团债权人的华融资产公司质疑猴王集团存在不合理的大规模资产剥离行为,有恶意逃债之嫌。这家专为处置银行不良贷款而成立的国务院直属金融机构、我国最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身为猴王集团的债权人一直被蒙在鼓里,尽管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后,在收到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清册10天内要通知债权人,但华融及其他债权公司都没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猴王的悲剧命运有关资料已经充分表明,猴王股份的账本完全是按照筹资需要来“做”的,其虚构利润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向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二是把建筑、土地甚至向集团收购来的厂子又租借给集团,收取高额租赁费。1995年以来,仅此两项利润就超过了公司的利润总额。账面上看,这些买卖着实让上市公司占尽便宜,但这些都是挂在账上的触目惊心的“白条”。截至2000年中期,上市公司对集团的应收款达到了4亿多元,大量关联交易虚挂账上。连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明白:猴王股份多年来的业绩,几乎都是做账做出来的。
回顾猴王股份7年来走过的历程可以发现,在圈钱的阴影之下,上市公司的角色定位已经彻底异化。为了圈钱,企业要上市;为了圈到更多的钱,企业要大肆造假;为了更方便的圈钱,企业会把董事会、股东大会踢到一边。猴王股份何其悲哀———它为圈钱而生,最终,也为圈钱而迅速崩溃。
仅仅数年,猴王集团所属企业就达300多家,遍及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这些企业绝大多数是以兼并、联营等方式取得的。无休止的扩张已令企业危机四伏、债台高筑,但经营者为了面子(股份公司董事任宏杰语),继续维持着包装——圈钱——扩张——负债——再包装——再圈钱——再扩张。一个企业最终沦为满足领导者和有关部门种种“非市场”目的的工具。
猴王股份现任董事任宏杰说,以前每次开董事会议,都有宜昌市政府的人参加并发表意见。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上市公司完全成为摆设。猴王集团是长时间造假的又一典型,为什么能够长时间被掩盖?宜昌市市长助理陈先生说过这样耐人寻味的话:“猴王集团是全国512家重点企业,名气太大,光环在上,上面对猴王集团期望很大,认为猴王集团是一个典型,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有人有心,也不敢多说什么。”
事实上,1992年,湖北省政府就派出省审计人员进入猴王集团进行调查,结果无功而返。对于处理猴王集团,政府有关部门历来有不同意见。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国家有关部门派人从1999年3月对猴王集团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调查,仅仅是抽查结果表明,当时猴王集团资产损失接近10亿元。此时,当地政府方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猴王集团这个窟窿实在太大了。自2000年3月21日起,宜昌市审计局对猴王集团的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50多人共花了176天时间进行审计。一位猴王集团的知情者曾透露:“审计报告令宜昌市政府大吃一惊、大惊失色。”但这位知情者又说,猴王集团衰败自1996年起便已成定局,其实大家都知道这回事。
政企分开、依法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与企业关系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综观猴王集团的盛衰、破产及ST猴王的重组,当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越权和不合规不说比比皆是,起码也是所在多有。
1992年,猴王集团创始人在参加一次重大的全国会议归来后曾说,“猴王的规模让他在与会的大企业领导前很没面子。”随后猴王集团便大肆扩张。在其鼎盛时,且不说外地,单就宜昌市而言,猴王集团的成员企业、代表其形象的店面或广告简直无处不在。有人戏言“宜昌市快要改名为‘猴王市’了!”所有这些,其背后是有着当地政府的默许甚至鼓励的,猴王集团领导的做大心态也恰恰与某些政府官员心心相映,但结果是猴王集团混乱了、衰败了,当地群众的就业、收入、心态遭受严重打击,给当地留下了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猴王集团破产前划转股权、剥离资产、封锁破产信息,手法不一而足,本意可能是减少震动,保护地方利益,结果却激起了众怒,损害了地方形象,地方利益也谈不上什么“保护”了。这一切警示我们,无论是企业的发展壮大,还是破产重组,政府都应依法管理,而不是沿袭过去动不动就情不自禁越俎代庖的老套路,才可能达到理想的结果。这也是目前打破猴王集团和ST猴王破产悲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