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媒介公共服务: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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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家庭功能变迁原因重释——兼论家庭信息功能变化对大众传媒的要求(1)

王婷婷

家庭功能的变迁是在城镇化的整体进程中发生的,本文要探讨的主要问题是,家庭结构变化是否是家庭功能变化的唯一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客家虽是一个特殊的族群,但客家村落也是普通的甚至典型的中国农村社区。本研究以客家农村家庭作为理论展示的案例[本文使用的案例材料,系2004年7月间赴赣州市龙南县进行的为期10天的田野调查获得的。这个调查是由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李双龙副教授带领笔者及复旦大学2006届毕业生王小乔共同完成的。调查主要通过访谈的方式,收集到了一些关于农村家庭结构和功能特别是信息功能的材料。农业仍然是当地主要的收入来源,工业依靠稀土储量占世界总量的70%以上的资源优势以稀土工业为主。在农村地区,中青年外出打工成为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赣南客家主要分布在赣南三县,尤以龙南县境内客家聚居的围屋最多,有370多座。其次是定南和全南。此次调查,课题组走访了关西围、燕翼围、乌石围和田心围等七个主要围屋,入户采访了16个家庭,在选取围屋和家庭时,没有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而是遵循交通便利和有代表性原则。],是取其由于居于深山和特别强烈的群体认同感带来的地域和心理双重封闭的特性,以之作为封闭的农村社区的典型。农民心理上产生对集体的高度认同感和对外界的排斥感,导致家庭结构变迁的不彻底和缓慢。但是这种家庭结构变迁上的脱节,并没有阻碍家庭功能的变化,原因在于社会转型引起的人际关系的变化超越了家庭结构,直接影响到家庭功能,使得家庭在发挥经济功能和信息功能时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性。

家庭功能及其影响因素

家庭功能可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家庭的本源功能,也就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功能;第二类是家庭的经济功能,即物质生产和消费功能;第三类是家庭的衍生功能,也就是组织人们社会生活的功能或者简称生活功能,是由家庭的经济功能派生出来的,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种子功能:管理功能、权力功能、文娱功能(包括文化娱乐和文化传承两个方面)、信仰功能和情感功能。

以往对家庭功能的研究中,对家庭功能变化原因的解释主要着眼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结构的改变带来家庭功能的变化。城镇化使得农村联合家庭减少、核心家庭增多(吕德才,1996)。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有时直接导致一些农村家庭的经济功能范围的扩张和功能的增强,有时则是通过影响家庭人际关系达到同样的效果。

下面主要探讨生活功能中所包含的人的信息行为要素,我们径直概括为“信息功能”的变化,本文试从这个角度展示是哪些因素、怎样引起家庭功能主要是信息功能变化。

家庭结构与家庭功能

我们所说的家庭结构主要指家庭的人员构成,即组成家庭分子之间的某种性质的联系。本文使用的家庭结构定义,指的是“代际关系和同代关系的结合的总和,是二者统一的组合形式”(陈铭卿,1986),只涉及家庭结构的形式和家庭人口,而不涉及家长的职业、文化程度、经济状况,对子女的关心程度、闲暇活动、期望水平、家庭教育类型等“家庭功能”的含义。

对家庭结构的分类,社会学研究中基本取得一致的是将家庭结构分为四类: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不完整家庭。(吕德才,1996)[前三种类型具体的界定采用:“父母仅和未婚儿女同居构成了核心家庭,父母和一对已婚儿女同居构成了主干家庭,父母和两对以上已婚子女同居或兄弟姐妹婚后不分家的构成了联合家庭。”(潘允康等,1997)“不完整家庭”则包括了单身(单人)家庭、独自生活老人家庭等情况。单亲家庭,少数学者认为应归入“不完整家庭”,但本调查仍将其作为核心家庭,并且前三种定义中的“父母”均包含其中一方亡故或离婚的情况。]

关于当代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社会学学者们多有论述。江西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和江西省儿童教育心理学研究会联合课题组、吕德才以及瞿明安等在他们的研究中呈现出这样一个共同认识: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以来,我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的轨迹如果有共同特点的话,那就应该是核心家庭比重上升,成为主导。(江西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和江西省儿童教育心理学研究会联合课题组、吕德才、瞿明安,1993、1996、2002)

关于核心家庭增多的现象的形成原因,赵喜顺在他的研究中这样概括:“1978年以来,为适应乡村工业的发展,中国农村家庭分解加速,核心家庭增多,出现家庭对于工业化的外向型适应的某些特征。”其中的“外向型适应”指的是工业化导致家庭的一部分功能外移,社会化以此来适应工业化。典型的代表就是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市,家庭的生产和消费功能外移。这描述了这个时期中国农村的共同特征。

以往研究中对家庭结构影响家庭功能这一机制的解释,可以概括为两种模式。

模式一:与城镇化相伴随的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加速了农村联合家庭的瓦解,农村核心家庭逐渐增多。一方面,分解出的每个核心家庭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家庭的经济功能随之增强;另一方面,由于小户型的核心家庭在市场中进行经济决策时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家庭经济功能的范围也随之扩大。

模式二:与城镇化相伴随的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加速了农村联合家庭的瓦解,农村核心家庭逐渐增多,过去大家庭中的成员之间紧密的人际关系现在明显松散化,每个成员以及他们的小家庭失去了替他们决策的“主心骨”之后,不得不承担起决策的功能,核心家庭的经济功能随之扩张和增强。

以往研究的缺失和本文理论建构

以往关于家庭功能变迁影响因素的研究,多把原因指向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往研究中关于家庭结构变迁趋势的概括,其实并不能概括城市化进程中全国的情况。这些研究没有解释,在那些家庭结构没有发生这种变化的农村,家庭功能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以及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有哪些。

至少我们在龙南县发现的情况证明,存在着另外一种似乎相反的趋势:联合家庭仍然存在并承担经济功能和信息功能。另外龙南县还具有以下两个特点:地域封闭,客家族群联系强。如果说龙南县联合家庭仍然存在的现象是由这两个特点造成的特殊现象,笔者认为是牵强的。因为即便不是客家,中国乡土精神中也广泛存在着族群联系强的特点,而地域封闭的特点,在中国农村中也是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的。这两个原因如果在当今中国农村仍然大范围存在,那么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的情形,就远比上面描述的要复杂得多。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试图提出这样的解释:城镇化进程可以直接带来宗族中、家庭中人与人关系的改变。即使那些联合式家庭结构没有破裂的社区和家庭,这种人际关系的变化也同样发生。这种人际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家庭功能的变化,以及社区中家庭功能的分工。

龙南县的案例

从列出的数据计算每户平均人口可知,龙南县户均人口1993年为4.8人,1994年为4.7人,下降0.1人;里仁镇户均人口1993年为4.5人,1997年仍为4.2人,下降0.3人;关西镇户均人口1998年为4.5人,1998年仍为4.5人,基本持平。只能说家庭规模略有缩小。

但是,龙南县家庭规模的缩小,与“联合家庭减少、核心家庭增多”这种意义上的缩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首先,龙南县属于客家聚居县,客家人多居住在围屋中,一个围屋就是一个宗族。因此,不论以前还是现在统计的家庭规模,都是围屋中小家庭户的规模,同样不论以前还是现在,“围屋”(宗族)都是龙南县客家人经济和信息活动的决策者。

通过实地调查和访谈,我们发现龙南县还有一个特点是本地的这些家庭在家庭结构上保留传统的“大家庭”的成分比较多。进入21世纪以前这种“保留”更加明显。进入21世纪以后,传统的大家庭结构消解加快,但人们仍然把传统的大家庭结构加以改造,运用在围屋的管理上。在传统宗族观念和“围屋”这种集体的居住形式感召下,这里的居民表现出对传统家庭结构的留恋。

因此本文以龙南县作为一个案例,来帮助阐释城镇化进程直接带来的宗族人际关系变化,以及因此导致的家庭功能变化的作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