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传媒治理论:社会风险治理视角下的传媒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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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治理传媒(4)

二、传媒如何有效报道社会风险

及时报道社会风险传媒对社会治理的首要影响在于传媒通过议程设置将特定的社会议题置于显著性的地位,从而明确了社会治理的具体对象,也有利于将该风险置于优先解决的地位。一个例子是《焦点访谈》播出的《急着破产为逃债》(2001年7月31日)节目。四川省中江县丝绸公司是一个实力雄厚、经营正常的企业,隶属于四川省丝绸公司。2000年1月至10月,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达到1.0912亿元,净利润2947万元,累计缴纳税收为1300万元。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操纵下,县法院违法办案,宣告该企业破产,企业贷款的抵押物也被非法拍卖,买主则是一家刚刚成立的丝绸股份公司。在节目播出的当晚,时任总理的朱镕基批示,“国法难容,道德沦丧,党性何在?县委、县政府、县法院沆瀣一气骗国家,转移国家资产,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不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主要债权银行,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重新就该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四川省中江县丝绸公司的行为是假破产真逃债的违法恶性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是:除了一批人受到惩处外,县丝绸公司承诺尽快对中江县农行、农村信用联社的债权3149万元、3250万元分别进行清偿,并由企业承诺保证该年底前清偿全部银行债务。

事实表明,在改革的过程中,以改革名义侵吞国家资产,导致国家资产流失的并不是极少数。《焦点访谈》播出《急着破产为逃债》节目让社会关注到了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四川省中江县丝绸公司的行为),而且让社会认识到这是一个不可小觑的问题(不少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从而促使国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另一个例子是2002年5月26日,《焦点访谈》播出的《变味的计时服务》节目。计时服务原本是一个当时在大城市刚刚兴起的服务方式,由于服务的领域众多,加上灵活性较高,因此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在这样的利民背景下,一些公司利用监管的空白提供色情服务,甚至进而引发抢劫、强奸和凶杀等案件。《焦点访谈》栏目针对这一刚刚出现的社会问题进行了最及时的报道,不仅促使人们提高了防范的意识,更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大了对计时服务的整顿工作。

更多传媒的参与这里以传媒“反拐”报道为例。虽然主流传媒的报道推动了人们关于拐卖人口观念的形成,但如果从媒体参与的广泛性和持续性来说,还是存在不足。通过对全国重要报纸的“拐卖”主题词进行搜索(排除非人口拐卖意义上的文章,即使涉及人口拐卖但以试题形式出现的也不在此分析之列),统计的结果是,从2000年到2007年,传媒进行了640篇相关报道。

传媒“反拐”报道总趋势在七年的报道中,2000年最多,达到201篇,之后迅速下降至2001年的51篇、2002年的42篇;2003年报道回升至69篇,2004年达到第二次高峰:111篇;2005年有所下降,为71篇,2006年持续下降到36篇;2007年回升到59篇。这种趋势是否和拐卖人口刑事案件的发生有对应的关系?如果没有的话,传媒的参与同什么因素有关?在资料的收集中,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出现了四次打拐高潮:1991年、1993年、1995年、2000年。从1992年至1997年,全国拐卖人口立案数逐年下降。但1998年的拐卖人口案件立案数首次出现反弹。这一年,仅城市立案数就比1997年上升了7.4%,1999年又比1998年上升了40%,有9800名妇女儿童失踪。针对这种状况,2000年4月1日零时,首次全国规模的“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开始。但作为一项全国规模的专项斗争,媒体在该年4月份前后的报道并不多。

统计表明2000年4月只有8篇报道,之前的3月份只有1篇报道。直到5月份,报道的数量才增至12篇,之后持续增加,到7月份、8月份,分别为57篇、55篇。单纯从既有传媒数量来看,传媒对这场全国规模的“反拐”行动响应似乎不够,其中原因何在?但可以肯定的是,可以排除是因为行动保密的原因。如此一来只能说明,或者是当时的主管部门没有将传媒作为重要的社会治理力量纳入其中,抑或是传媒自身对此并不热衷。由于是有限传媒的参与,因此从总体报道数量来看,除了2000年和2004年超过100篇,分别为201篇和111篇外,其他年份的报道都相当有限。如果考虑即使是这样的有限的报道数量,还主要集中在部分传媒的话,这种因为参与报道规模不够的局限性将更为明显——过分集中于机关报、政法类报纸以及《中国妇女报》。现实的总体情况是,机关报公费订阅不断萎缩,自费订阅开拓有限,这将直接削弱传媒关于“反拐”报道的影响力。

事实也正是如此。各种类型的报纸(机关报、政法类报纸、中国妇女报、其他报纸)参与报道数量的统计表明,前三类报纸的报道占据了报道总量的74%。换言之,在这场关于“反拐”社会风险的报道中,这三类报纸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政府主流报纸主导了这场报道,相比其他报纸而言,它们有较好的参与性。另一方面,从中国存量媒介来说,这种状况的传媒“反拐”报道详情出现也显示了这场原本需要众多传媒参与的风险报道存在很大的不足。似乎可以说,其他传媒没能或者没有更好地参与的原因在于它们仅仅将“反拐”视为(或主要地认为)是一场犯罪与打击的法律问题,从而主观地将其归入政法类报纸应有之责,或者是鉴于“反拐”前期的观念主要是针对“妇女儿童”从而主观地将其归入《中国妇女报》应有之责。

也许正因为如此,即使有2002年10月31日至2002年11月1日全国妇联和国际劳工组织在北京召开预防拐卖项目云南经验交流会(1998年联合国机构通过,这是一项由多个联合国组织、政府、非政府和社区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合执行项目,参与国有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中国等6个国家。云南省妇联于2000年8月起执行国际劳工组织“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妇女儿童项目”,并确定项目在勐海、江城两县实施),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十周年(1992年4月3日,经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并于199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样“重要”的事情,仍然不能吸引更多媒体参与。由此可以发现都市报的缺失,但从观念启蒙以及营造社会氛围来说,都市报的参与恰恰是必要的。

但稍稍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当“反拐”的观念已经从劳动角度来加以审视的时候,拐卖男性于是也被纳入关注的范围,“反拐”所面对的对象就是总体的人群,而不仅仅是妇女儿童。而参与报道的传媒的广泛性也大大增强。传媒对“黑砖窑”事件的报道表现了同上述分析(拐卖妇女儿童)不同的局面(至少在报道规模上是如此)。2007年5月29日,河南电视台播出了连续报道《罪恶的黑人之路》。6月5日,大河网发布《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随后被转贴到天涯论坛,仅仅六天的点击率就达到58万。6月7日《山西晚报》的《黑砖厂里他们过着奴隶生活》报道了山西省洪洞县黑砖窑案件。6月11日起,黑砖窑事件成为各门户网站的头条新闻。6月13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对此做出明确批示。6月14日,中央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等八个栏目先后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应的消息和评论。通过对主题词的搜索,全国重要报纸对此的报道也多达240条。传媒积极参与这次“反拐”报道,推动了人们对此的关注和思考。

不同类别传媒“反拐”报道保持多元的报道框架这里围绕一个例子简单展开。1989年3月24日,Exxon Valdez油轮在威廉姆斯王子海湾触礁,并以每小时25000加仑的速度向大海泄露原油。针对此事件,西方研究者考察了传媒的报道。传媒的报道框架包括公司责任、不幸事件、个人犯罪、环境问题、生存问题。但前期传媒更多的是描述自然灾难,导致事件自然化,即“成为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而不是公司的或者政治的问题。”随后传媒才开始采用犯罪问题框架(船长具有酗酒史,航行中每天有9个小时是醉醺醺的),然后是环境问题框架出现(强调工业发展与环境关系)。但最重要的关于生存和公司责任的两个重要框架一直没有出现。这一事实表明,传媒应保持多元性的报道框架。这将有利于人们从框架的比较中获得关于社会风险事件的完整知识,从而便于有效地参与到相关风险的讨论中。

避免奇观报道奇观报道被Thomas E.Patterson称之为赛马报道。最早指的是传媒在竞选报道中更多地关注谁最后胜出从本质上来说,奇观报道属于一种表演性质的猎奇行为,追求刺激和新奇成为主要的目的。从而这一称谓被用于传媒所有的猎奇行为,甚至包括信息猎奇——信息的奇观报道。如2005年4月,国外一家小报报道了高露洁牙膏致癌的假新闻,我国媒体纷纷进行了二传手报道,结果导致一场虚幻的公共卫生危机。2005年5月南方都市报一记者遭报复,手指被截。多家媒体猜测这是由于其写揭露性报道所致,结果掀起一场义愤填膺的舆论潮。真实的情况是,该记者是因为情感问题遭人报复。2005年6月,安徽泗县发生小学生集体疫苗反应事件。媒体报道从问题疫苗转向夺命疫苗,但真相是“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相对来说,一些主流媒体显得比较谨慎。为了防止这种奇观报道带来的后果,以及因为对个体性事件的强调所带来的风险,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选题的原则之一就是普遍性(其他原则为政府重视、群众关心)。1995年6月,该栏目在组织报道的时候,即使面对家庭暴力越来越增多的社会问题,也放弃了关于“一悍夫将妻子的眼睛活活抠出”的选题。理由是该事件过于极端,过于耸人听闻,不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当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播出“纸馅包子”新闻,经过不少媒体转载以至于成为2007年度最重要的一个传媒假事件的时候,新华网在没有完全弄清楚的情况下,没有转载一条相关的消息。而是在几天后,转发了新华社的澄清报道——《京城“纸馅包子”假新闻出笼前后》。

注意现代风险的特征传统的危险从技术的可控性、影响的范围以及可计算性而言,相对而言都是易于掌控的。但现代性风险一般是不被感知的,可能只出现在物理和化学的方程式中。现代性风险所产生的苦难也不再局限于起源的地方,而是让更多生命形式处于危险,并表现为风险的不可计算性以及显著的累积效应。因此,传媒在风险的议程设置中,应当关注现代性风险可能扩散的范围,避免对单个风险事件报道的时候就事论事,以及对风险控制过分乐观。举例来说,当面对“人口对铅的接触量,平均起来并没有达到危险的水平”这一观点的时候,传媒不应人云亦云,仅仅视之为无关紧要的问题。应当考虑到地方差异、年龄差异、知识和教育程度差异所形成的不平均分配,以及因为可能接触污染的空气、水、蔬菜等产生累积的风险效应。

传媒对自我行为的反思值得一说的是,对于“反拐”报道,传媒对自我行为的不足进行了反思,即传媒如何参与,将可能的影响以及风险后果一并纳入考虑,确立了以受害人为中心的媒体报道原则,以避免造成受害人再次被伤害。概括起来说,这些共识包括:(1)坚持正义精神,秉持良知,恪守公道,发挥舆论监督职能;(2)谴责拐卖行为,引导民众,启发社会,营造全民反拐、打拐氛围;(3)关爱受害群体,尊重受害人隐私,维护受害人权利,减少回归社会阻力,提高受害人生活质量;(4)避免煽情报道,不尚暴力,远离色情,力戒造成再度侵害;(5)坚持从“政策、预防、起诉、保护、回归”等方面全方位地报道,形式客观,手法平衡,避免歧视受害群体;(6)做好深度报道,探索拐卖成因,配合政府,构建防拐、反拐、打拐的有效及长效机制。同样出于反思的自觉,《焦点访谈》强调监督的典型性、监督的事实性和监督的建设性。对一些敏感的话题,栏目的认识是,在中国社会实践中进行舆论监督不是能不能报道的问题,而是怎样把握的问题。关键是遵循“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帮助政府来工作,而不是添乱”。也正是因为将这种反思贯彻到监督报道中,使得该栏目成为舆论监督类栏目的标杆,甚至该栏目被认为是创造了中国新闻界舆论监督方面的一个“奇迹”。这也为该栏目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增加了人们对该栏目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