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传媒治理论:社会风险治理视角下的传媒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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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结语

社会风险语境下传媒参与社会风险治理所回答的问题是:在社会风险语境下传媒所扮演角色的核心部分是什么,可以发挥怎样的社会影响。传媒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中介力量,能够揭示社会风险,达成社会风险共识,在实现风险分配正义的基础上,增进社会的可接受性。传媒收集信息的方式的专业性以及不间断地描绘关于外部世界的景象的特点表明,人们依赖传媒是一种必然,但这还不足以让我们信赖传媒。因此,社会风险治理也对传媒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需要重视传媒自身的风险,建立更有利于传媒参与社会风险治理的不同层次的管理政策。

传媒制度的变迁为传媒设定了变动的结构空间。最早是“耳目喉舌”论(主要是组织喉舌),然后是1978年新闻事业管理的新定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1986年和1994年进行的传媒财经制度改革,1999年开始的传媒集团化探索,2004年开始进行的可经营性资产分离与企业化改制,不管这种制度变迁是从上至下,还是从下至上,抑或是多方既合作又博弈的结果,我们都可以看到被规定的传媒活动空间也为传媒及其他社会力量所不断改变。正是在不断变动的空间下,传媒在不断增进活力的同时也不时面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冲突。特别是媒体屈从于内外部压力,对社会风险缺乏反思,甚至建构出一些虚假的社会风险。这不仅不利于真实的社会风险的解决,甚至会造成社会压制,导致人们不合理地承担社会风险。如此一来,传媒参与社会治理也容易被视为是“社会巫术”治理。因此,传媒是渗透于而非凌驾于国家与社会之上。这样一来,传媒与社会风险的治理研究只是方法上的传媒中心视角,但非社会治理中的传媒中心主义。

伴随中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以及其他一系列相关制度的设置,传媒一旦相互呼应,传媒治理社会风险的潜能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掘。如1999年5月,广东省珠海市出台《新闻舆论监督规定》,规定凡是涉及党政、司法机关的官僚主义和职务怠慢,企业违法行为、国家利益、消费者权益受损、损害社会或者人民利益的行为等,被报道的一方禁止要求进行事前检查和干涉内容报道。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2007年6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在二审《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时,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报突发事件”的规定。此前该草案第57条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情况和事态发展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有这些表明,国家正在创造传媒参与社会风险治理的良好的制度性条件。

但在现有的制度性机会条件下,传媒应信守有效参与社会风险治理的意识:大局意识、导向意识、和谐意识、建设性意识。对于导向意识,1994年1月,江泽民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就指出,要科学理论武装人、正确舆论引导人、高尚精神塑造人、优秀作品鼓舞人。1996年在视察《人民日报》的时候更是强调,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否则,在这样的机会空间下只会膨胀传媒不合适的角色意识。2005年9月13日,《中华新闻报》的《问题不少,部分媒体遭遇尴尬》文章指出,有研究机构在2004年对新闻从业人员曾进行过一项调查。调查显示,13.92%的人定位自己是“无冕之王”,4.69%定位自己是包青天,3.63%定位自己是钦差大臣。概括起来,竟然达到22.24%的比例。由此导致的后果是,不仅无助于社会风险治理,甚至可能损害传媒自身,包括丧失已经获得的机会空间。

鉴于新兴媒体崛起的事实,传媒对社会风险的有效治理需要更多地借助于新兴媒体。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对任何一次风险事件的传播,互联网在数量上都是位居榜首。甚至,传统媒体不少新闻线索都是从互联网上获得的。与此同时,手机新媒体的功能也在凸现。在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后,新华社联合中国移动于2008年5月15日起推出了抗震救灾手机报。手机报报道的内容涉及多方面,以5月17日的手机报为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版块:抗震救灾(胡锦涛前往震中汶川、官兵发起救灾大总攻)、灾区传真(被埋117小时的幸存者被救出、茶坪可能发生重大洪灾)、现场目击(最后的短信——爱你宝贝)、与爱同行(乞讨老人捐出105元)、网聚真情(四川别哭祖国别哭)、手机祈福(那些可爱可敬的英雄)、地震手册、震区天气。它不仅及时提供了最新的信息,而且多层面反映了抗震救灾,有利于激发人们的斗志,促使更多的人关注地震。而手机报传递的抗震救灾知识无疑是关于地震的风险启蒙,也将有助于人们提高自救本领。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推进,搜救工作基本结束,工作转入到恢复重建阶段,手机报在报道内容上不断做出调整,重点转向报道灾民新生活、抢险救灾中的感动、最新政策、社会有序参与等方面。

如6月26日的手机报主要报道的是四川省彭州小鱼洞镇受灾群众住进新社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意见》发布有关灾区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过渡性医疗照顾等相关事宜,地震孤儿收养的基本原则(就近为主、省内为主)和安置方式(家庭寄养、集中供养、学校寄宿、社会助养,不接受团体和企业收养申请)。通过这样的方式,人们及时地了解了最新情况,也方便了有能力、有意愿的人参与到抗震救灾中来。

另外,本书主要探讨的是民族国家内的社会风险治理,而这种纯粹的“内部性”讨论在全球化背景下并不完全合适。从完整意义上来说,传媒与社会风险治理还涉及到通过国内外媒体协调来减少风险或促进风险化解。还以2008年1月底发生在日本的“水饺中毒事件”为例。尽管《人民日报》、《世界新闻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内媒体都进行了如实报道和呼吁,但出于消解国家间社会风险的需要,饺子生产厂家有必要通过日本媒体申明,将尊重中日相关部门的联合调查结论,会提供一切合作便利,并承担应有的责任。我国政府应主动接受日本媒体的采访,呼吁中日双方相关部门应积极合作、建立互信关系。这也表明在跨国性的风险处理过程中,跨国媒介参与的重要性。但这样的话题显然有待更深入的研究。

最后要指出的是,对于传媒与社会风险治理这个大的研究议题来说,本书仅仅是一个起点,若干的不足还有待更进一步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