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传媒治理论:社会风险治理视角下的传媒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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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传媒参与社会风险治理(3)

在转型社会中,传媒评论机制的作用往往表现为传媒的监督功能,它通过传媒固有的聚焦效应,并借助形成的社会压力而产生。需要注意的是,传媒监督的对象并不限于各种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包括著名记者)。一些学者(参见陈力丹等:《舆论监督中传媒的责任是监还是督》,《现代传播》2008年第1期)主张舆论监督的对象是特定的。实际上,监督的含义就是察看督促的意思,并没有明确的对象限定。以前习惯上之所以认为指向的对象是特定性的,是因为这些特定对象在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由于拥有相应的优势资源,容易导致对社会的损害。但社会发展到今天,除了传统主张的特定对象外(如政府、公众人物等),普通的企业,甚至个人也应成为监督的对象。原因是他们的行为都可能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换言之,传统不曾观照的主体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已经凸现出来。这种类似的“认识转换”在美国第一修正案的争论中表现得很明显。第一修正案的出发点原本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言论自由,但长期以来人们的读解仅仅停留在“国家对自由的限制”的担心。如今则发现,“企业对自由的限制”同样不可忽视,因此主张加强对传媒企业的行为进行管制。以2007年发生在山西的“黑砖窑事件”为例。

4月20日,山西运城的临猗警方接到有关“黑砖窑”的报警,当晚解救了27名民工。5月7日,晋城警方接到了河南家长的报警,对方称自己的孩子可能被介绍到陵川砖窑做工。陵川县公安局进行了排查,但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晋城警方于5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外来民工进行了排查,先后解救了47个民工。5月28日前后,洪洞县广胜寺镇镇长许金铁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被告知曹生村发生了“黑砖窑”案件,许金铁当时没有表示惊讶。6月4日,县劳动局局长乔红记找到副县长王振俊,王振俊随后向县长孙延林电话汇报,孙立即指示去了解一下,这是作为县长的孙延林“第一次知道”。作为县长的孙延林为何才第一次知道?其实,不仅仅是许金铁的“不惊讶”,甚至还有不少的第二个、第三个类似的许金铁的“不惊讶”才会让事情发展到如此的地步。

这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已经触犯刑律的行为只是在传媒的评论中才得以回复到正常的评价状态:这种行为是应当遭受谴责,应当受到法律严惩的。这种变化源于《400个孩子被卖山西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文章被转贴到“天涯杂谈”的头条,以及《山西晚报》6月7日刊发的稿子《黑砖厂里他们过着奴隶生活》也成为各大网站的头条之后。于是,舆论风暴开始形成,面对各方的压力,特别是舆论的持续关注,一系列大解救行动也开始展开。6月20日上午,在国务院第181次会议上,时任山西省省长的于幼军做了汇报和检讨。6月22日,国家三部委调查组和山西省政府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于幼军再次代表山西省政府向国务院和全省人民做检讨,并向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和家属道歉。事情终于告一段落。

从现实来看,中国社会的政治文明为传媒评论机制提供了较好的空间。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显然,这里的舆论监督主要指的是传媒的社会监督。不仅如此,社会也基本认同传媒这一重要的社会功能,甚至将其作为传媒的一项重要责任。目前,一些城市已经明确地以“开明”、“开放”的姿态迎接传媒的监督。新修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新增了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规定。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了“每日要情报告制度”,重要的媒体监督内容作为“要情”呈报给相关领导直至省长。云南省《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明确提出媒体监督是问责行政首长的依据之一。这些制度性规定有助于传媒实施舆论监督。

但即便如此,传媒的评论机制仍面临一些现实的困境。

首先是由于条块分割的存在,在政治结构与传媒结构之间存在张力不够的情形。现实中的传媒不仅有中央和地方媒体之别,还受到传媒系统的层级管理和归属地的管理。出于种种原因,传媒对所属地的监督往往不力,甚至受到直接的约束。按理说,所属地外的传媒能够很好地实现异地监督的功能,但由于担心“会乱套了”的动机,以及实际上存在的“上层约束”,导致异地监督的功能并不能充分发挥。1954年4月在一次谈话中,毛泽东曾就报纸上的批评提出“开、好、管”三字方针。“开”就是要开展批评,而不是压制批评;“好”就是开展得好,不是乱批,批评要正确,要对人民有利;“管”就是要把事情管起来。其中,他还指出,开展批评的时候要给人家准备楼梯,否则就“下不了楼”。他的“要把事情管起来”也主要的是要求传媒评论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及导向意识。因此,在坚持并确保这种意识的情况下,应当打破上述的壁垒。

其次,对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机械性理解导致传媒监督不够。有统计显示,《焦点访谈》1994年4月1日到1998年12月31日播出的1632期节目中,舆论监督内容占到24.2%,1998年的舆论监督内容占到47%,但2002年降到了17%。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视察《焦点访谈》栏目时,被广泛报道的关于传媒舆论监督的话语是,“舆论监督、政府镜鉴、改革尖兵、群众喉舌”。但他也曾表示,“我赞成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但是什么叫正面宣传为主?90%正面是为主,难道60%就不是了么?依我看,51%就是控股者。”在此,需要作出更具体而明晰思考的是,正面报道为主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不同时期有没有变化?针对不同的对象是否应有所调整和变化?

其三,传媒评论的生态平衡问题,主要包括整体社会的生态平衡和局部的生态平衡。2003年山西繁峙金矿矿难事件发生过程中,新华社以及山西几家媒体记者被贿赂的事件证明了传媒评论生态平衡的重要性。事后,其他媒体对这一事实的披露使我们庆幸中国社会存在这种生态平衡。问题是,正因为存在媒介租金等利益驱动的原因,某一传媒并不会自动地做到让评价机制发挥出最有利于社会的作用。因此,还需要思考背后具体的制约因素。一些研究者指出了一些具体因素如媒体运行的环境的竞争性、媒体的所有权结构、诽谤法、媒体独立性(这让媒体俘获需要较高的交易成本)、媒体的多元化。进一步,可以将这些约束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如专业的团队、产权结构,外部因素如政府规制、社会规范价值、竞争因素、法律因素、公众因素。一般而言,社会规范价值直接会影响到关于评价的导向问题,竞争的程度会增加媒体与利益体合谋的成本,公众的开放性与否会影响到对媒体多元观点进行比较的意愿,法律因素如诽谤法的严格与否则会影响媒体披露成本。至于政府规制,则更为明显,包括新闻审查、许可证、税收、补贴、市场管制等。局部生态平衡指的是如何注意到区域、行业的相对平衡,如何避免因为相对过于集中出现评论的重灾区?对于监督的误区,2000年1月4日,《光明日报》刊载的徐光春的《关于舆论监督的几点思考》文章总结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如错误诱导、扭曲事实、把握不当、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时机不当、过于集中等。如果客观上产生了这样的结果,传媒如何让该地的管理者减少“压力”。对此,比较成功的做法是建立及时的传媒反馈机制。人民日报《社会观察》做到了评论监督的连贯性。专栏从1998年开辟以来,不断地针对非法行医、干部违法、虚假广告坑农、非法占地等进行了报道。随后,该专栏还针对所暴露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综述,具体说明某月某日报道的某事是否得到处理,处理情况如何,什么时候处理的。同时,还对没有得到处理的事情予以公布。这不仅是一种督促,也是让积极工作并处理相应事件的所属地相关部门获得了“被纠正”的机会,有利于评论效果的平衡。

三、传媒动员

在论及传媒的角色及功能的时候,传播学者丹尼斯·麦奎尔将之概括为五种基本功能:告知(information)、关联(correlation)、传承(continuity)、娱乐(entertainment)、动员(mobiliation)。另一些学者如James Watson则将传媒的核心社会角色界定为四种,包括现实的界定者、控制的代理者、公共舆论的动员者、同意的制造者。社会学者在社会运动的研究中,也特别强调新闻、公众舆论和社会运动的关系。social movement,通常指的是由许多个体参加的、高度组织化的、寻求或反对特定社会变革的制度外政治行为。参见甚至有观点认为,为促进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传播在社会运动中具有核心作用——“新传播技术有助于社会运动绕开大众传媒或利用大众传媒自主传播。随着大众自我传播(互联网、无线网络)的出现,社会运动的历史场域发生了深刻变化。”Manuel Castells、值得注意的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传媒的动员功能。由此可见,无论是传播学界还是社会学界,都认同传媒动员。我们将传媒动员视为传媒参与社会风险治理的第三个重要机制。

简单地说,传媒动员机制指的是传媒通过传播行动,对某一现象或社会事务形成社会共鸣、社会认同或整体归属感,从而具有舆论动员、促进社会行动的过程。

传媒舆论动员指的是传媒提供话语平台,或者是通过议程设置及设定新闻框架方式,促进或引导人们对某一社会事务的关注,并积极进行话语表达,从而形成一定的话语规模和总体的倾向性意见的过程。纸质媒体的传统做法表现为关于某个话题的读者意见刊登,网络表现为网络编辑每天挑选一些值得议论的新闻,加注编者按,主动发布在网络论坛上,或者是将一些有意义的帖子在首页上发布。藉此促进关于该事件的探讨,推动舆论的形成。2003年,传媒关于“都江堰杨柳湖水库大坝选址”报道充分显示了传媒强大的动员力。“都江堰杨柳湖水库大坝选址”事件说的是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拟在距离都江堰水利工程鱼嘴分水堤1300余米处修建杨柳湖水库大坝,但距离都江堰遗产核心区仅仅350米,可能造成的后果是破坏当地自然和人文景观。2003年4月28日,都江堰管理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考察论证,但文物专家对此持有异议。为了获得通过,管理局于6月5日重新组织了考古专家论证,并特意将上次持有反对意见的专家排除。2003年7月9日,《中国青年报》首先报道了这一事件,之后一个多月,国内外有近200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于是该事件逐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加之网络论坛也开展了激烈的争论,最终形成了一场广泛的舆论动员。在强大的否定性舆论面前,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于8月29日否决了杨柳湖水库大坝工程。